第37章

  自从林朝英知道了天下最好的厨子是在皇宫里面后,打小就没有培养敬畏本朝天子想法的林朝英,带着压根就对皇帝没什么畏惧想法的徒弟,两个人直奔了皇宫里去。
  两个人在厨房里埋伏蹲点的时候,遇上了另外一个跑来皇宫里蹭吃蹭喝的人。
  双方打了个照面,林朝英与他对了一掌,二人不分伯仲。
  “小姑娘的身手可真好啊。”
  那位老乞丐自称洪七公,是一群乞丐们的帮主。
  林朝英对名门大派的概念,依然停留在当年那位仙子提到的特定词语上头,林葳蕤压根就对名门大派没什么兴趣。
  她师傅和那位洪七公的目的一样,就是来皇宫里头蹭吃蹭喝的,她可是来皇宫的厨房里头偷师做菜的秘方的。
  一行三人在皇宫里头蹭吃蹭喝了半年,大内里头的武林高手对这三人的存在也是心知肚明。
  那个年纪小的丫头他们这群人有抓住的办法,可是年长的那两位瞧着关系不知道多好,若是他们拿下了那个小丫头,结果惹怒了这两位出手相助——那事情闹大了可就不好看了。
  这些被收编的武林高手们并不清楚,这两位绝顶高手会一见如故,全赖他们身上共有的吃货属性在发生磁场共鸣。
  半年后,这三人总算是吃饱喝足,挥挥衣袖,给厨房留下了五两金子的饭钱便离开了。
  洪七公与林朝英两人年纪虽有相差,可架不住二人吃货共同语言所构成的好关系,二人说定了明年八月十五嘉兴醉仙楼再碰面后,便分道扬镳了。
  林葳蕤与林朝英二人本就没什么具体的去向,往某个深山老林里头一钻,找了个面阳背阴的山洞,将山洞收拾干净后就算是能住人了。
  两个人便在这深山老林里一人教,一人学,若不算人见富贵荣华的享乐日子,倒也算是将“山中不知岁月久”这句话现演了一遍。
  只是林葳蕤有时也会被林朝英抓着,就地取材,做一顿美食去满足后者那点口腹之欲。
  烧柴火的时候,林葳蕤在心中叹气:“‘吃货’这属性果真是无敌了啊。”
  林朝英的吃货属性比她的路痴属性还高段。
  这师傅怎么能让人放心的下哟。
  待得七月十五,二人便从这深山老林里出来,直奔嘉兴醉仙楼而去。
  第33章 综武侠(三)
  林葳蕤的师傅林朝英,是个天然系的吃货。
  但是她的功夫好得吓人。
  那位李沧海仙子留下的壁影,全都是当世举世无双的绝妙功夫,剑招精妙绝伦,轻功身法更是让旁人觉得——这就是天宫仙子入了红尘。
  而那位李仙子还留下了另一门掌上功夫。
  不过林朝英因为这门掌上功夫,常常用了后就会惹来自己的徒弟一声怒吼“怎么还不去洗手!”,久而久之,她就不在用这门功夫对敌了。
  可凡事皆有例外。
  当林朝英与洪七公二人包了整栋醉仙楼,却偏偏一个白衣仙子在楼上临风吃着烤白薯,另外一个老乞丐却在楼下门口蹲着,就着酱料吃着林葳蕤从窗口丢下来的白斩鸡时,不知道哪一位富贵公子哥模样的大少爷带着一帮子狗腿家丁走到楼下,调戏着楼上的美貌仙子林朝英。
  林朝英将手上的烤白薯往下一丢,正中那位大少爷的脑门。
  他人是没事,但是脚却深深入地了半尺。
  蹲在门口吃着白斩鸡的洪七公朝着楼上喊道:“妹子,这招功夫叫什么名堂,说来给老叫花子听听?”
  他喊完,伸手,拉起这公子哥的胳膊,一提一拽,就将对方给拉出了深坑里。
  后者几乎是屁滚尿流的带着自己的家丁跑了,而造成这种局面的林朝英却只是眨了眨眼睛,沉默了一会儿。
  她也不清楚自己该怎么回答。
  林葳蕤她敢拿自己手上这盘子糖醋鱼发誓,自己的师傅压根就不晓得刚才她使出的这招到底叫什么名字。
  这招功夫看起来可怕,说起来却很简单。
  不过就是这带着内力的白薯没伤人,二十个这人压碎了地面——让人陷进地里面去罢了。
  说起来简单,可实际上做起来却困难的很。
  最起码的,连洪七公都想知道这门功夫叫什么名字。
  林葳蕤和自家师傅相处那么久,林朝英的眼睛眨一下就知道她在想什么。
  所以她直接走到窗口,冲着下面脆生生的喊:“这招叫做隔山打牛。”
  林朝英朝着自己的徒弟含羞带怯的笑了笑。
  那笑容美得让整个屋子都璀璨生辉。
  林葳蕤抬头看了看天花板,觉得今日这菜也算吃得差不多了。
  她们两人加上洪七公,将这醉仙楼给包了场,一顿饭足足从晌午吃到了月上柳梢头。
  林葳蕤将剩下的菜钱和掌柜的结完账,然后拉着自己的师傅就向那洪七公告了辞。
  走到没人的地方,林朝英才轻声对林葳蕤抱怨:“一年我就吃那么一次好东西。”
  听了这话,林葳蕤没好气的回答:“感情前些日子我给您做的那些饭菜,那都得是虐待了您不成?”
  林朝英一听这话就立刻好言好语的劝着自己的徒弟“千万莫要与我一般见识”。
  “您下次少去听那些茶馆的话本。”
  林葳蕤对于那些天天讲这些莫名其妙故事的茶馆说书先生们是深恶痛绝。
  尤其是打从上次林葳蕤在茶馆里听了个什么《崔莺莺转》,里面是关于崔莺莺和张生私奔的那一段,让林葳蕤拉着自己那天然系的师傅,将故事掰开来好好的讲了一遍这其中的道理。
  她的中心思想就一个:阿姑说了,一个连正大光明的将姑娘娶回家们都做不到,只能打私奔主意的男人,连看都不要多看一眼。
  “阿姑说了,这种男人看多了会烂眼睛的。”
  林朝英打从心底就佩服能读会写的阿姑,在她心目中,有学问的人都是很值得尊敬的一类人。
  而有学问的人说的道理都是她能明白,也认为都是正确的事情。
  很显然,阿姑因为“阿冉”——未婚先孕还追着自己的情郎跑,将家仇全忘在脑后——的那点子破事,使得她对阿冉捡回来的小孩子,以及那位明显就涉世未深的年轻女侠耳提面命的告诉过她们这世上的男人,尤其是会花言巧语的男人,都没一个好东西。
  ——阿姑是恨不得告诉这两位要自己操心的姑娘家一个道理,所有对你们说那些花言巧语的男人统统弄死才安生。
  林葳蕤觉得,让自己天然系的师父远离那些对她打不轨主意的家伙们才是个正理。
  林朝英经常表示:我才不会那么轻易就被人骗呢。
  但是谁信啊。
  反正林葳蕤她不信。
  结果因为林朝英那点傲娇性子上来,突然有一天就收拾起包袱跑路了。
  “师父你都多大年纪了还玩浪迹江湖这种把戏!”
  林葳蕤看到林朝英留下的一纸书信,,心情异常的暴躁。
  她打包好包袱,循着林朝英留下的那纸书信,来到了江南。
  这一找就是四年。
  四年后,十六岁的林葳蕤在江湖上也算是闯出了不小的名堂。
  她出名的不是武功也不是相貌——十六岁的姑娘家青春逼人,就算是只有三分姿色,也能被因那年轻而显得容貌姣好。
  她出名的是验尸断案的本事。
  有一妇人的丈夫大醉后醒来大喊头痛,没过多久便一命呜呼。
  经调查后才得知,此妇人与另一男子私通,虽认为二人有谋害那男子的嫌疑,却因找不到下毒证据,男子身上也找不到致命的伤口而导致案情陷入了僵局。
  林葳蕤只是看了一会儿尸体,摸了摸那名男子的头顶,便说道:“头上那个插了根铁钉,怎么会不死。”
  事后一验,正是如此。
  又有一案,二位好友上山砍柴,却发现二人皆死,一人验尸时确认是他杀,而另外一人伤在脑后,视为杀人后自杀。
  林葳蕤却在其中发现了怪异之处,指出后,没多久便抓到了真正的凶手。
  诸如此类的事,更是不胜枚举。
  而这位在刑侦验尸方面堪称行家的小姑娘,总算在四年后找到了自己的师父。
  她正躲在妓院的后院里,教一位少年读书写字。
  “师父,我找遍了整个江南,结果却在妓院里找到了您。”
  林葳蕤面上神色不变,可林朝英却露出了“偷吃被抓”的尴尬神情。
  “妓院好玩吗?”
  “别、别这么说啊。”
  林朝英冲着自己的徒弟讨好一笑。
  这幅场景,让那位少年看到后便觉得怪异的很。
  “葳蕤,来来来,这位是你的师弟惜朝,他姓顾。”
  “好名字”
  林葳蕤点点头。
  她的名字意思也不错,可却该死的难写。
  那么多笔画,她自己光是看着就发晕。当初练字的时候,她更是恨不得想要换个容易写的名字才好。
  “惜朝啊,这是你大师姐林葳蕤。”
  林朝英又给自己在这四年里新收的小徒弟介绍了林葳蕤的身份。
  “音甜貌美,持家有道,更是做得一手好菜。”
  转世投胎不知多少次的林葳蕤,不知道多久没和人红过脸了。
  “师父你就惦记着吃!怎么也不干点正事!”
  “我哪有没干正事。”林朝英辩解道,“我可是教出来了个可好的弟子呢。”
  “我那小师弟?”
  “当然啦。惜朝可是个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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