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他怕冷,可在她身边就会觉得温暖如春!
他孤独,因为他要守住身上的秘密,不敢与人接近,可在顾还卿面前,他完全不必有这些负担,他可以轻松地懈下心防与面具,做回真实的那个自己。
顾还卿带给他自信,让他不再那么自卑,觉得自己也可以和正常人一样的生活。这是他娘,还有冷奕与从小照顾他的人无法给予的感觉,似乎谁都无法办到。
少年情动,无关风月。
谁没有年轻过?
且他又正是这春心萌动的年纪,顾还卿除了身世差,比较倒霉,几乎没什么大缺点,聂浅歌喜欢上她十分正常。
甚至可以说,他依赖她,有她在身边,他觉得一切都充满希望!什么困难都难不住自己!
他自己乐在其中,从未想过顾还卿会离开他,或者两个人会分开,即便在被聂大将军摆了一道,让顾还卿成了聂家少夫人之后,他都没觉得是多大个事——毕竟是半个江湖人,对那些繁文缛礼看得较淡。
只要不是顾还卿真的跟别的男人跑了,或是与别的男人有了亲密关系,他都可以大度的不予计较。
但做为旁观者,便没有那么乐观了。
“首先:你们的叔嫂关系一日不解除,你一日不能与她在一起!其次:等她知道你是轩辕王,并用两个身份在欺骗她,你觉得她还会理你吗?以她的脾气不拿刀砍你,那八成是在想用毒毒死你。”
冷奕冷静客观地分析给他听:“再则:宫主传消息过来,适合练《娑罗涅槃》的女子已有眉目,一旦找到,你必须立刻与该女子培养感情与默契,以待日后合功。否则我们将前功尽弃!”
“这绝非属下危言耸听,夸大其辞。”冷奕平静地下断语:“综上,你们几乎没有任何未来可言。”
聂浅歌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前方,一动不动。
冷奕怕他受不了打击,正想委婉地安慰他,却听他淡淡地道:“她来了。”
冷奕便一脸冷酷地抱住宝剑,做卓然而立状。
顾还卿臂间挎着一个小竹篮,不紧不慢地往这边行来,远远看见聂浅歌和冷奕站在水塘边的歪脖柳树下,不禁颇为躇踌——到底还是觉得有几分不自在,看见聂浅歌便会想起他贴在她唇上的样子,还有他的手,她真切地感觉到他抓住她的胸……
虽说她可以理解他是因为犯病了,另有一个原因可能是聂浅歌正处在青春期,有了性意识,对异性有渴望,面对她的时候,萌发了碰触她的欲望。
但无论是哪个原因,她都不想去求证,是有点鸵鸟心态——主要是一旦捅破,那以后大家要怎么相处?
聂浅歌比她小,且她又是他名义上的嫂嫂,说开了真的好吗?
假使聂浅歌打死不承认,只坚持她误会了他,那事情会更麻烦……
短短一瞬,她做好了心理建设,便装做乍见他们的样子上前:“你们回来了,什么时候回来的?浅歌你有没有好一点?”语气对聂浅歌不掩关心。
“不好。”聂浅歌倒是一点也不客气,目光幽幽地看着她,闷闷不乐地道:“一回来就没看见你,你去哪了?”
冷奕觉得这孩子真是太矫情了,说了句“我去帮泽叔他们搭牛棚”,便走了。
家里人多,离城镇又远,没个牛车骡车的格外不方便,三天两头的找人借也不像话,于是打算置辆车。
牛家村人主要的交通工具有牛车、骡车、驴车,家里富裕点的会用马儿拉车,这几种牲口不仅可以拉车,还可以耕地,顾还卿和福伯都偏向牛车,但聂九灵却钟情于驴车……他觉得小毛驴比较可爱。
小毛驴叫唤起来特别响亮吵人,且没牛马等吃苦耐劳,顾还卿答应帮聂九灵置辆羊车,聂九灵便没有坚持要小毛驴了。因为羊车小巧轻便,由一头山羊驾车,可以驮载他、阿牛和大白外出游玩。
这就必须搭个棚子安置牲口,珩叔等人刚把竹篱笆扎好,便又开始着手搭牛棚。
见冷奕走了,顾还卿也想离开,她觉得离聂浅歌远点好,聂浅歌却亦步亦趋地跟着她,在她身后喋喋不休的问她去哪了。
她无奈回头:“我去里正家了。”
“去里正家干什么?”
“让里正帮我们弄几亩地,到时种庄稼,总不能什么也不干,坐吃山空吧。”顾还卿跟他解释:“咱们得发家致富,把日子过的红红火火的,不让人瞧扁了。”
聂浅歌尚未说话,那边在收拾菜地的福婶接口:“二爷,姑娘说的对,人争一口气,佛争一柱香,让那些唯利是图的小人瞧瞧,咱聂家人到那儿都能过的风生水起,和和美美!”
为免鸡狗跑到菜地撒野,牛家村的菜地四周都种着木槿,密密匝匝的,形成一道密不透风的绿色篱笆,木槿花开的时候,满眼缤纷,加上不甘寂寞绕篱缠架的牵牛花,端地是美不胜收。
顾还卿拉开新修的篱笆门,进了菜地,对福婶说:“这时节也不知能种什么菜。”她对种庄稼本就不在行,什么时节种什么完全没有概念。
菜畦久无人收拾,杂草丛生,倒有不少野菜,却不见正经蔬菜。
福婶一边扯杂草,顺便把大块的土坷垃用小铲子铲散,一边豪气地道:“种庄稼没啥犯难的,别人种什么咱们种什么,别人施肥咱施肥,别人捉虫咱捉虫,如法炮制,有样学样。”
“……”圈圈眼,就酱紫?
福婶笑起来:“村里不乏种庄稼的行家里手,大不了咱们向别人请救,也不丢脸。”
也对,车到山前必有路,顾还卿决定不在自己不擅长的领域瞎折腾,对福婶说:“那我去做饭。”
“辛苦姑娘了。”福婶有些不好意思,她一直觉得顾还卿十指不沾阳春水,烧饭是自己的事,但未料到这姑娘为人不拿架子不说,烧的饭菜还喷香。
一对比,福婶觉得自己做饭的手艺相形见绌,做出的饭菜也羞于见人。
聂浅歌又跟到灶房。
“这里烟熏火燎的,你出去吧。”顾还卿取了一块淡蓝色的头巾把头发包上,在脑后打了一个结,挽起袖子就去择菜。
聂浅歌四处看了看,也搬了个小马扎坐到她对面,自告奋勇地表示自己也要理菜。
早上邻居王大娘割了一大捆红薯藤回来喂猪,顾还卿一看,口水直流,这可是个好东西啊!想起上辈子吃过的红薯藤炒肉、红薯藤煮鱼、清炒红薯藤,那可是一大美味啊,她百吃不厌。
于是她毫不客气的向王大娘要了些红薯藤回来,打算等会就做一大盆红薯藤煮鱼,再清炒一个,祭自己五脏的同时,也犒赏犒赏大家。
红薯藤好吃,但要剥皮,这道手续有点麻烦,费时,聂浅歌愿意帮忙,顾还卿求之不得。
顾还卿十指芊芊,皎洁似月,指尖留有一点点指甲,一根红薯藤在她手中翻飞两下,就剥的水灵灵的,青绿喜人。
聂浅歌如今穿戴正常,手脚都不像原来那么脏污了,洗出白皙的颜色,顾还卿看了一下,他的手骨肉亭匀,十指修长,非常漂亮,且指甲修剪成圆弧形,干干净净的,跟他现在清秀的容貌很相配,有种相得益彰的感觉。
只是老话说的好,心灵才手巧,像聂浅歌这种智商告急的,一双手笨拙的让人想起“朽木不可雕也”……
瞅着被他掐的乱七八糟的红薯藤,都碎成一小截一小截,煮了都没法用筷子挟住,简直是浪费,顾还卿对他不抱指望了:“你别剥了,找九灵玩去吧。”
“不去,我帮你。”
“……”你这是帮倒忙吧!?
望着犯了倔性非要帮忙的少年,顾还卿担心他把红薯藤全糟蹋了,打发他去烧火:“升火会吧?你把火升上,我来煎鱼。”
“会升火。”聂浅歌高兴了,按顾还卿的指示去灶膛那里。
顾还卿把洗净并用盐腌好的鱼从盖着布的大竹篮里端出来,又舀水洗了一遍,用干抹布拭干鱼身上的水份,就等锅热了放油。
你别说,聂浅歌还是有点用的,灶膛里的火升起来了,锅一会儿也冒烟了,顾还卿圈了一铜勺菜籽油在锅里,等油热了就把鱼放到锅里。
但是只过得片刻,在院子里和大白玩沙袋的聂九灵就听见顾还卿气急败坏的声音:“聂浅歌,你是想烧了灶房吗?有你这么升火的么?”
聂九灵赶紧往灶房跑,尚未进灶房便看见灶房浓烟滚滚,小家伙瞬间懵了,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瞪的比铜铃还大……
※※※※※※
灶房差点被烧一半,因为屋顶上面铺的是防雨的茅草,很容易点着,灶旁又堆着烧火用的干柴草,同样是易燃物。
着火的原因很简单,聂浅歌想把火升旺一点,便不停的往灶膛里添柴,但又不晓得用火钳把灶膛底下拨空,结果灶膛堵塞,火越来越小,都快灭了。
他担心顾还卿嫌他这点小事都做不好,就想把塞进灶膛的柴草拉出来重新点火,结果一拉出来,柴草上的火却变大了,火星火苗噼噼叭叭、零零碎碎掉的到处都是,一下子就把灶口附近的柴草点燃了。
星星之火足以燎原,聂浅歌觉得自己闯大祸了!急忙又扑又踩的想在势态变严重之前把火灭了。
顾还卿同样吃了一惊,几乎是立刻就拿了葫芦瓢去水缸里舀水,奈何今天大家忙着架牛棚,便忘了去河里挑水,水缸里的水快见底了……
万幸人多势众,冷奕等人赶来后,火很快被扑灭了,不过损失也够大的——灶房一片狼籍,需要重修,鱼也糊在锅里了,竹篮和好些东西被熏的乌漆麻黑,洗了不知道还能不能用。
聂浅歌成事不足败事有余,顾还卿都不敢让他靠近灶房了。
这倒罢了,可吃了晚饭后,顾还卿觉得聂浅歌就是故意的——他为了将功补过,抢着要洗碗,结果打碎了四个白瓷盘,两个土钵子,一个小土盆,三个碎花小碗……
要不是阻拦的及时,估计大家的饭碗全打了……
面对生活能理如此之差的人,顾还卿已经彻底无语了,观音菩萨如来佛祖和玉帝一起来都救不了他了!
这不禁让她想起听过的一则笑话:说是一对夫妻,丈夫特别懒,为了不干活,他想方设法偷懒。
比如:妻子让他洗碗,他就把碗全洗破,妻子为了减少损失,以后就不要他洗碗了;妻子让他做饭,他跟聂浅歌一样,火烧厨屋,害的妻子都怕让他靠近厨房了,于是他以后都不用做饭了。
然后妻子说既然干家务不行,那种地应该是一把好手吧,便带他下田锄草。
成果是喜人的,丈夫锄草锄的飞快,一会儿便把地锄干净了,妻子正暗自高兴,仔细一看,却险些气的背过去——尼玛,草都留着,他把棉花全锄了!
……聂浅歌和这奇葩懒丈夫非常有共同语言,顾还卿决定以后把他当废物养,省得气死自己。
聂浅歌觉得自己很冤枉,一回生二回熟,他以前不是没干过这些嘛,给个机会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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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凡有情敌,虽远必诛!
“公子,喝酒嘛……”
“公子再来一杯,奴家这杯你可一定要喝。”
“孟公子,奴家跳舞好看吗?”
美人衣裙飞扬,翩然起舞,丝竹管弦,红衫翠摇,道不尽千般旖旎,万种风情。衣香鬓影,觥筹交错之际,酒不醉人人自醉,好一个纸醉金迷,声色犬马的繁华场所。
这里是嘉陵最负盛名的酒楼广聚轩的二楼,今日,县太爷之子孟蔚大手笔的包下了整个广聚轩为自己庆生,遍邀嘉陵豪门富绅之子。
这种富家公子聚集的场合,岂能少了美人相伴。
嘉陵谁不知道孟蔚爱倚红偎翠,风流成性,他没把生日宴办到万花楼,那是给他老爹面子!只把万花楼的姑娘们请来广聚轩助兴,真是难为他了。
宫少陵意兴阑珊倚栏而立,随手拂开一个欲缠上来搭讪的美人,垂眸望着人来人往的街,目光绵长而悠远。
“哥,在看什么?”宫少廷揽着一个娇俏的女子过来,酒气醺醺打了一个酒嗝,顶了顶宫少陵的肩:“没看见这么多美人都痴痴望着你么,你居然把大好的光阴用在这里发呆?”
宫少廷是宫少陵二叔的儿子,两人相差半岁左右,一起长大,跟亲兄弟差不多,只是性格迥异。
宫少陵老觉得他堂弟跟孟蔚是亲兄弟——都是那么的流恋烟花之地,长期混迹青楼勾栏,整日推杯换盏,酒色迷离。
宫少陵偏不爱那种场合,他为人虽然生的风流倜傥,眼泛桃花,看起来有些玩世不恭,但实则内敛沉稳,喜静,爱书法,闲时弹弹琴,吹吹笛,如闲云野鹤一般。
宫少廷老妒忌他哥,他哥皮相生的好啊,招女子喜欢啊,走哪里都不缺桃花朵朵,不像他,模样只能算差强人意,没什么出彩的地方。
要讨美人喜欢,他必须用银子死劲的砸!砸!砸!
宫少陵回头瞥了堂弟一眼,斜挑的眼诉说着不满:“少喝点酒,酒色财气,当心淘坏身子。”
“哎呀,两位爷感情真好,让人心生羡慕。”那女子捂着帕子娇笑,米分红薄纱下柔媚的身姿尽显妖娆,粘粘腻腻的多情目光丝丝缕缕地黏在宫少陵身上,勾人的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