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林越的声音毫无征兆的在耳边响起,“你在说什么。”
  苏小辙嘭的红了脸。
  林越拖长音‘哦’了一声,“你衰啦,学人家面红红。”
  苏小辙恼羞成怒,“不要说粤语!”
  林越道,“我一直想问,你怎么听得懂。”
  苏小辙挺了挺胸,“我可是看tvb长大的孩子。”
  林越点了点头,道,“不过脸还是很红。”
  苏小辙想磨牙。
  男神是吧。
  男神也照打!
  她抱着胳膊冷笑一声。
  林越坐在床沿,掸了掸枕头,随口问,“怎么了。”
  “哦,也没什么,”苏小辙轻描淡写的说,“看见刚刚有只虫子从床上爬过去。”
  林越嗖的站起来,移形换影就到了苏小辙身边,声音还是比较镇定的,就是脸色有点儿发白,“长的还是短的。”
  苏小辙道,“不长,也就五六十对脚。”
  林越脸色彻底白了。
  眼看就要过了午夜,城中响过了三更。
  林越四平八稳的坐在板凳上,如临大敌。
  苏小辙蒙在被子里,翻过来覆过去的睡不着,内疚得。
  她哗啦掀开被子,看着林越,“……我开玩笑的,没有虫子。”
  林越摇摇头。
  苏小辙道,“真的没有。”
  林越道,“你睡吧。”
  苏小辙忽然明白了。
  林越一开始就知道虫子是假的,只是想让自己一个人睡。
  苏小辙又缩回被子里,过了会儿,小小声,“你上来睡吧。”
  林越道,“有虫子……”
  苏小辙道,“你明天还得上班呢,真打算坐一个晚上?”
  林越欲言又止,“可是……”
  苏小辙道,“你放心。我不会非礼你的。”
  林越失笑,“好吧。”
  ☆、第 18 章
  两个人并肩躺在床上,听得见彼此的呼吸,像潮汐,去而复返,遥相呼应。
  苏小辙听了一会儿呼吸声,问,“你睡着了吗。”
  林越道,“还没有。”
  苏小辙说,“你别紧张。”
  林越也说,“你也别紧张。”
  两人沉默一会儿,不约而同的噗嗤笑出声来。
  苏小辙道,“跟一个大明星躺在一张床上,我怎么可能不紧张。诶对了,你磨不磨牙,打不打呼噜?你说回去之后我要是把你又磨牙又打呼噜的消息卖出去,能卖多少?”
  林越道,“苏小辙,你有喜欢的人吗?”
  苏小辙一愣,“干嘛问这个。”
  林越笑道,“同情他。你这么贫。”
  苏小辙‘且’了一声,用胳膊肘戳了戳林越,“可以啊香港同胞,连贫这个字都会用。”
  林越道,“不管怎么说,我都在北京待过一段时间。”
  苏小辙用力的叹口气,“可惜普通话还是没练好。”
  林越佯怒,“苏小辙,你好大胆。”
  这句话用粤语说的。
  苏小辙觉得自己的心跳直接窜上了一百八。
  林越又切回国语模式,“不过你说得对,我的普通话有问题,前几次都被人问到底是哪的人。”
  苏小辙道,“你怎么说的?”
  林越道,“老样子,就说我们是住在山林,方言口音。”
  苏小辙叹了口气,“让你穿越过来,真是为难你了。”
  林越道,“穿都穿过来了。不过幸好是跟你一起。”
  苏小辙的心噗通一下。
  她睁开眼,转过头,看着林越的侧脸。
  窗外有微茫的月光。房内光线昏暗,依稀可见林越的面容剪影。
  但这剪影,苏小辙熟悉得闭上眼就能画出来。
  他的额头,他的眉端,他的鼻梁还有嘴唇的弧度。
  在海报上,在电影里,在微博的首页,在手机推送的客户端,苏小辙看过这幅剪影很多很多次。会不会有一天,这张侧面的主人会看见她。
  林越转头过来看着苏小辙,笑了笑,“怎么不说话。”
  苏小辙轻轻道,“如果不是我呢。”
  林越道,“嗯?”
  苏小辙说,“比如跟你一起穿过来的,是你的粉丝。那岂不是比跟我更好……”
  林越失笑,“幸好是你。”
  苏小辙问,“粉丝不好么。”
  林越道,“不是不好。”他想了想,“是有负担。”
  苏小辙重复,“负担?”
  林越道,“有人喜欢我,我很高兴,也很感谢他们。但是做了粉丝,就没法做朋友。”
  苏小辙道,“为什么。”
  林越道,“我们俩是朋友,朋友之间的感情不会那么轻易改变。就算有一日我老了,我胖了,不是现在这个样子,我们都还是一样的。但如果你当我是明星就不同了。我的样子变一变,甚至是头发短一短,长一长,一点点很微小的理由,都会改变你对我的想法。”
  苏小辙很认真道,“不会的。”
  林越笑了一笑,“小辙,你去过香港吗。”
  苏小辙摇头。
  林越道,“我之前住在香港。那时候刚刚签了公司,原本公司蛮看好我。发了歌也出了唱片,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销量不是很好。”
  林越说的轻描淡写,但苏小辙知道真实情况。喜欢上林越之后,她把林越过去的各种视频都翻出来看一遍。那段时间的林越,唱片衰得一塌糊涂,跨刀电影票房惨淡,就算是公司出面安排林越搭大牌艺人的顺风车做拼盘live秀的热场嘉宾,他一出场依旧被人嘘下台。
  林越转头看着屋顶,视线仿佛穿过了时空的阻隔,看见了那座繁华的都市。鳞次梓比的高楼,纵横交错的道路,十字路口的交通灯转绿,四面八方无数的行人。中环,九龙,佐敦道……那个城市有最匆忙的脚步,也有最明亮的电气灯光。
  “香港那里遍地都是明星,”林越道,“你搭个电梯,过个马路,吃个饭,喝个茶,都会遇见‘所谓’的明星。有些人,你知道他是谁,但是叫不出他的名字。还有一些人,他们就这样默默的走过去,没有人知道他们曾经也是某某某。一个人以前红,不代表将来也会红,一个人现在红,或许不久的将来就会被遗忘。‘喜欢’也是一样的,就好像天上的云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聚拢,不知道什么时候吹散。”
  苏小辙沉默了许久。
  林越以为她已经睡着了。
  苏小辙却说,“你有喜欢的明星吗。”
  林越一怔。
  苏小辙问,“有吗。”
  林越回答,“张国荣。”
  苏小辙道,“你现在还喜欢他吗。”
  林越不假思索,“喜欢。”
  说完,他愣了愣。
  苏小辙轻轻的说,“就像你说的,喜欢这种事情是随时随地都会改变的,但也有可能永远都不会改变。不管那个人变成了什么样子,也不管过去了多少时间,只要你想起这个人,就想起一些快乐的事,一些难过的事,一些能够打动你心的事。林越,你相不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就是有人可能在最困难的时候喜欢了你,令她有勇气去克服困难,就算她可能以后喜欢了其他的明星,但是你对她而言,是不一样的。”
  林越微微笑起来,“苏小辙,说真的,你有没有喜欢的人。”
  苏小辙看着林越,轻轻的说,“有。”
  林越道,“他真是好幸运。”
  苏小辙笑了笑,没说话。
  屋子里静悄悄的。
  林越哼起一首粤语歌。
  他的声线清朗舒缓,如那正对情人吐露心声的少年,又如细雨淋过湖面泛起的涟漪。
  苏小辙第一次听这首歌是在张国荣的演唱会专辑上,歌词听起来哀伤。
  不过今晚听来更像是一句承诺,一场不必惆怅、终将重逢的短暂别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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