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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符合时代的节拍

  在双方都有合作意向的情况下,谈判进行的很顺利。
  林子轩为孟晓冬争取到了500块灌录一张唱片的身价,这种身价只相当于一般京剧名角的价格,但对于歌星来说算是顶尖了。
  而且当唱片销量过万时,林子轩会获得每张唱片一角钱的提成。
  如果唱片销量过三万张,在提成的基础上要按比例分红。
  销量过五万张的话……
  对此,张常福只是呵呵一笑,他对唱片市场的了解颇深。
  在这个年代,一般的唱片销量能破万就不错了。
  就算是《夜上海》那张唱片销量最终破了两万,也是因为那是流行歌曲的开山之作,质量上乘,受人追捧所致。
  以后的流行歌曲唱片怕是没有这么高的销量了。
  至于五万张,他只能呵呵了,除非林子轩制作出比《夜上海》更为经典的歌曲。
  然而,张常福没有估计到今后唱片业的飞速发展。
  随着留声机的普及,几年后唱片销量过三万张并不是难事,如果没有小唱片公司仿制的话,就算是过五万张也有可能。
  何况林子轩对他的歌曲很有信心,为了奠定孟晓冬超一流歌星的地位,他又精心挑选了四首歌曲。
  为了捧歌星,他也算是蛮拼了。
  林子轩分析了第一张唱片的得失。
  其中《夜上海》和《夜来香》最受欢迎,《茉莉花》次之,《甜蜜蜜》排在最后。
  这恐怕和这个时代音乐的水平和听众的接受能力有关。
  在这个时代,听众习惯了听戏曲,而戏曲的节奏较慢,所以你不能一上来就来快节奏的音乐,如果有人在民国时期玩摇滚,那会被当成神经病。
  这是时代的局限性,想要改变只能循序渐进。
  而且歌曲一定要符合时代特色,这样才能被快速接受,《夜上海》就是最好的例子。
  林子轩让妹妹林晓玲对这四首歌曲做出评价,并询问为什么不喜欢《甜蜜蜜》。
  “我不是不喜欢,只是觉得曲子有点怪。”林晓玲不置可否的说道。
  这个“怪”就很能说明问题,林晓玲不懂音乐,却还是觉得曲子怪异,这表明这首曲子和这个时代是不合拍的。
  这就是普通听众的判断标准,也是林子轩选歌的标准。
  他这次拿出来的四首歌,分别是《何日君再来》、《明月千里寄相思》、《玫瑰玫瑰我爱你》和《月亮代表我的心》。
  《何日君再来》是由周旋演唱的,无论是曲调还是歌词都是这个时代的风格,绝对经典。
  《明月千里寄相思》是由吴莺茵演唱的,此人是四十年代红极一时的歌星。
  刚开始词作者找她演唱这首歌的时候,她还曾以“曲调不美”而拒绝,结果后来一唱而红,成为经典名曲,被后世很多歌手翻唱。
  《玫瑰玫瑰我爱你》这首歌的演唱者是姚丽,歌曲旋律轻松明快,奔放昂扬,将城市情怀和民族音调巧妙地汇成一体。
  在1951年,这首歌被美国歌手弗兰基莱恩翻唱,曾高居全美音乐流行排行榜的前三名,在国外传唱至今。
  《月亮代表我的心》是1972年陈芬蓝演唱的歌曲,后来被邓莉君翻唱,红遍华人世界。
  林子轩想尝试一下,看看这首歌能不能被这个时代的听众所接受。
  他不能光顾及歌曲是不是和这个时代合拍,也要逐步培养听众的兴趣。
  在潜移默化之中,听众听啊听啊的就会习惯了。
  毕竟他记得的老歌不多,以后再剽窃只能朝着八十年代看齐了,邓莉君的歌曲将是他剽窃的重点对象。
  选择好了歌曲,只要等到孟晓冬巡演结束就可以灌录唱片了。
  和百代公司达成合作协议,林子轩和张常福谈论起购买电影拍摄器材的话题来。
  张常福对此很有兴趣,作为买办,只要货物经手卖出去,他就能提取佣金。
  电影拍摄器材好谈,林子轩重点关注的是有声电影的消息,通过拍摄《上海假日》,他对无声电影厌倦透了。
  张常福对技术上的事情不太懂,就找了一位法国技师前来。
  法国技师对电影方面的消息了解颇深,他给林子轩讲起了有声电影的来历。
  有声影片并不是一种新鲜事物。
  刚开始,电影院在放映影片的时候让配音演员站在幕后说话,这种天真的方法采用了一段时间就被淘汰了。
  后来,在电影放映时现场进行音乐伴奏,这个办法比较受欢迎,使用至今。
  但这不是真正的有声电影。
  其实,在1910年的时候,爱迪生就发明了有声电影,他发明了一台把留声机的声音和电影摄影机上的图像联系起来的电影机。
  爱迪生的贡献在于他在同一时间里把声音和图像同时记录下来。后来又有人研究出了“蜡盘发音”和“片上发音”的技术。
  蜡盘发音是把声音刻录在唱片上,和影片同时播放。
  片上发音是在拍摄时使用两种感光性能不同的底片,一种摄取画面,一种记录声迹。
  经过一系列工艺处理,使声迹和画面合印在一条正片上,制成影片拷贝放映时,放映机附有还音装置,在映出画面的同时,能使声迹还原为声音。
  不过这种发明仍旧存在缺陷。
  首先,电影里发出来的声音在大剧院放映时带有浓重的鼻音。
  其次,声音和画面的同步方法仍不完善,演员必须将他们嘴唇的动作同留声机唱片“重现”的声音设法配合起来。
  最后,还牵扯到技术专利问题。
  有声电影要使用留声机的发音技术,制造无线电器材的大电气公司于是成了有声电影机专利权的占有者。
  电影公司要想拍摄有声影片就必须要交纳专利费用,在默片兴盛的年代没有电影公司愿意出这笔冤枉钱。
  反正拍摄默片也能赚钱,何必冒着风险去拍摄有声电影呢。
  这是有声电影发明这么多年还没有获得成功的原因所在,没有人愿意去拍摄推广。
  后来,有声电影几乎已被放弃了。
  在1914年,上海维多利亚戏院放映了一次蜡盘发音的有声影片,因属实验性质,故而没有引起多少人的重视。
  林子轩听罢欣喜不已,他让百代公司给他购买一套有声电影的拍摄机器。
  既然外国电影厂不愿意拍摄有声电影,我愿意啊!
  以后,第一部真正的有声电影就是中国制作了,还能在世界电影史上留下浓重的一笔。
  至于专利费,在中国你和我谈专利费,你开玩笑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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