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撕了一块卫生纸擦了擦手,沈柳把小孩抱起来,低头走出小摊。走到明显是这帮混子头头的人前面,客气地问:“请问,你们这是?”
  “好了,人都出来了,砸吧。”剃着个光头,一整条胳膊上都纹着纹身,张建勇狠狠地吸了口烟,对着手下得小弟一挥手。
  一群混子立刻一拥而上,把不锈钢菜盘掀翻了摔到地上,铲子、调料,甚至一整筐鸡蛋都砸碎了,地上到处都是粘稠的蛋液,煎饼扯碎了放在地上踩,盒子里的零钱撒的到处都是,沈柳带来的备用盘子一个个摔的粉碎。
  小摊顷刻之间毁了,沈柳有些怔愣,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过来,转头看着刚刚说话的张建勇。
  “这次就算了,再有下次,可别怪我出手伤人了。”张建勇抬起手拍了拍沈柳的肩膀,招呼一群小弟上车,飞快地走了。
  周围的小摊主没有一个敢出来说话的,都缩在小摊里面,现在没有什么客人,此时却都眼观鼻鼻观心起来。
  只沉默了一瞬,沈柳便拿出手机报警,他不是傻子,自己的小摊平白无故遭到破坏,必须弄明白。刚刚的车牌号沈柳都记下了,打完电话便记在手机里,准备等会儿告诉jc。
  一辆黑色的轿车缓缓驶入广场,直奔小摊,离得近些的时候突然加速,再猛地刹车停在车位上,车门砰地一声打开,封靖哲几乎是从车里跳出来的。几步跑到沈柳前面,上上下下打量一番,发现人没受伤这才放下心来。
  再看看掀翻的菜架,地上碎掉的鸡蛋,封靖哲拳头紧了紧,问:“发生什么事了?”
  “我也不知道。”刚刚强装的镇定在看到房东以后,忽然坚持不下去了,沈柳擦了擦眼睛,把刚才的事说了。
  临城是个小城,沈柳平时一般不出现在小区里,如果他跟小区里的人打打交道就会深切地体会这种民风。这里五年前还是农村,还有在胡同里骂街的懒汉和婆娘,只不过现在划为开发区了,家家户户都住上楼房,一部分人自觉高人一等,那种现象才没有再次出现。
  然而骨子里的野蛮是不会改变的,坐公交车的时候老太太老头推挤的力气比谁都大,逃票几乎是家常便饭……
  当然,不能一概而论,有品性不那么好的,也有品性特别好的。沈柳并不失望,临城同时也是古韵犹存的老城,这里的饮食文化可以追溯到古时候,这是他深思熟虑后的选择,在临城能更好的发展。
  jc来得很快,开着两辆车,一下车就有个小年轻拿着摄像机开始录像,镜头是对着沈柳的。有个上了年纪的jc拿着一张a4纸过来,问:“是不是你报的警?”
  沈柳点点头,同时把小孩放下来,他不想让摄像头拍到小孩。
  情况很简单,沈柳三言两语就说完了,现场没有动过,拍了照也就行了。沈柳没有任何隐瞒,自己是从外地来的,不过十天不到的时间,人生地不熟的,不可能有仇敌。最后跟着去了一趟抛(pai)出所,这就立案了。
  从大门走出来,沈柳穿过马路,打开车门坐进去,有点疑惑:“他们让我等消息,这还用等吗?证据那么确凿,我又记下车牌号了,找人还不简单?”
  相对于沈柳的单纯,封靖哲却深知这里面的道道,如果那帮混子小有背景,沈柳恐怕再等也等不到结果。
  “今天先收拾一下,明天开摊?”封靖哲侧头看了一眼后视镜,沉声问。
  伸手摸摸沈二哈的狗头,沈柳叹息,“只能这样了,好些鸡蛋和青菜,都浪费了。”不过小摊生意一天比一天好,算起来一天能净赚小200,一个月就是6000元,足够一家人开销了。
  回到小摊,沈柳心情不好,不愿意多说话,只让小孩和沈二哈坐在小马扎上玩,自己一个人收拾。
  只穿着衬衣,袖口的扣子解开,挽到胳膊肘,封靖哲也钻进小摊里,帮着收拾。
  鸡蛋直接用手抓到垃圾袋里,一张一张的零钱还要捡起来,沾上鸡蛋液的就用纸巾擦干净,摞在一起。调料全洒了,好在调料盒还没打破,可惜了从家里拿的盘子,沈柳回头捡碎片,前面出现一双骨节分明比他大一个号的手,“哎,你今天不忙吗?”
  房东大人把自己送到抛(pai)出所,再接回来,已经耽误人家不少时间,沈柳不太好意思。
  “我刚好闲着。”封靖哲接过沈柳手里的垃圾袋,沉声道,“我来吧,你去清洗厨具。”
  小摊前面的小马扎和小矮桌幸免于难,沈凌衫坐在小马扎上,跟沈二哈一起看故事书,不时对来买塌煎饼的人说自家下午不开摊,明天才开摊。
  韩文会从车上下来,看着狼藉的小摊,当即捂着嘴才没大笑出声,她在小摊前面来回走了两圈,没引起沈柳的注意,便拿出手机打电话。
  “张哥,我就说不看好那个小白脸,你没来看看现场,非常惨,什么都掀翻了,不知道跟谁起了冲突。要是不得罪人,怎么会这样……”韩文会一边说着一边往车那边走,她不说话的时候,只看外表是个冷美人,可一旦开口说话,便跟泼妇没有区别。
  张书亦刚跟从饭局里出来,冷不丁听到韩文会的话有些懵,等挂了电话才稍稍反应过来,但醉意上来,他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富丽堂皇的酒店,就连厨房都是洁净漂亮,只是精美的碗碟并不是完整的,一个个都碎得彻底,依稀能听到一个面容清俊的青年说着什么,只是青年的面孔看不清楚,就连声音也都含含糊糊的,“背叛……不欠谁……”
  梦境如此真实,这还是第一次做这种稀奇古怪的梦,就跟身临其境似的,张书亦在醉酒中睡得更深……
  “别担心,这事会水落石出的。”捡起最后一点垃圾,封靖哲把垃圾袋系好放在门口,等沈二哈去送。
  把洗干净的不锈钢菜盘摞起来,沈柳笑笑:“我不在意。”
  上辈子张书亦带着一群业界有名的厨师跑来说他偷了张家的家传菜谱,要他把菜谱交出来。张书亦贼喊捉贼的可恶面孔,沈柳还记忆犹新,只是那时候到底年轻,他砸了厨房里所有能砸的东西,从此以后跟张书亦恩断义绝,也在业内落下了非常差劲的名声,从此一蹶不振……
  这回不过是几个混子,还没来由,沈柳会怕才怪。
  把小摊清洗干净,又统计了一下损失,唯独小孩手里提着的馒头幸免于难,沈柳便拎着馒头,把小摊锁了,“咱们回家。”
  若是平时这个时间,沈柳也差不多要收摊了,虽然遇到幺蛾子事,他却并不害怕也不沮丧,只等着jc能给结果。
  路上接了两个电话,封靖哲言简意赅地交代一番,顺便说:“我晚上不回去,会议取消。”说实在的,他还想把包年的酒店也取消了,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
  直到打开家门,面对熟悉的沙发抱枕,沈凌衫才找到一点安全看似的,离开沈柳扑到沙发上,眼睛亮晶晶地,“爸,我饿了。”
  沈二哈擦完狗爪也跳到沙发上,冲着沈柳嗷呜嗷呜地叫,表示自己早就饿了。
  提着馒头进了厨房,沈柳暂时抛下烦恼,专心做饭。
  馒头已经便凉,捏起来并不松软,这种机器做的馒头再蒸热味道会变差,里面的添加剂太多。沈柳想了想,切成小丁放在小盆里,又拿了另外一个盆打鸡蛋,蛋液搅拌均匀,馒头全都倒进去,浸泡。
  黄瓜切丁、胡萝卜切丁,沈柳还割了一块猪肉,切成薄片。起锅放油,猪肉片滑炒至变色捞出来,黄瓜和胡萝卜炒软,倒入猪肉,再把吸收了蛋液的馒头丁倒进锅里,翻炒,至馒头丁变成金黄的颜色。
  出锅装盘,旁边摆上一片生菜,点上沙拉酱作为装饰,好看的紧。
  “先吃着,垫垫肚子,大餐晚上吃。”沈柳端着盘子,放在茶几上,又拿了水杯倒水,几个人包括沈二哈都吃了一点。
  大概是饿了,小孩没嫌弃胡萝卜,吃的津津有味,等吃完了,意犹未尽地摸着小肚子说:“爸,好、好吃,那是不是胡萝卜得胡萝卜吗?”
  “恩。”沈柳笑着点点头,把盘子都端到厨房洗,心里头想着,儿子说的到底是啥。这回心情不大好,那便在厨艺上大展身手一下吧,省的憋得慌。
  第22章 攻终于和狗共处一室
  之前去农贸市场,刚好遇到小摊贩卖新鲜的鲤鱼,养在水里,现卖现抓,沈柳就买了两条,跟店家要了点水装在塑料袋里带回来,一直养在水盆里,现在还活蹦乱跳的。
  沈柳穿上围裙,把鲤鱼抓出来,洗干净处理好,去掉筋,一手按住鱼头,另外一只手握住菜刀,斜切四十五度,隔三厘米再切一次,一直到鱼尾。打花刀,千人千样,沈柳刀法掌握很精准,这是从小下苦功夫练出来的,酒店大厨也不一定会这样精益求精。
  打好花刀的鲤鱼放在盘子里,倒料酒、放上拍碎的生姜和葱白,去腥味。面粉和淀粉调成浓稠的面糊,把腌制好的鲤鱼放进去挂糊,起锅放油,七成热时把鲤鱼放进去,炸至两面金黄。
  鲤鱼捞出来,油继续烧热,继续炸。这是一个小技巧,第一次炸可以使面糊迅速定型,第二次则是可以使外面的面糊更加酥脆,而里面的鱼肉则是软绵。
  红椒、青椒和洋葱都切成丝,葱也切丝,炒熟后,均匀地摆在装盘的鲤鱼上面。番茄酱加料酒和白醋,下锅炒出香味,加点淀粉勾芡,均匀地撒在鲤鱼上面。酥脆的外皮、鲜美的鱼肉、酸甜的酱汁,红红绿绿的辣椒,色香味俱全,看一眼就要流口水了。
  客厅里,已经接受沈柳的邀请,今晚上留下来吃大餐的房东大人坐立难安,一会儿跑去阳台深沉地看着窗外,一会儿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里的动物世界。厨房里一阵勾人口水的香味飘出来,他立刻大步走到门口。
  沈柳正拿着一大块五花肉,略微比划一阵,菜刀唰唰几下把边角切掉,五花肉变成方方正正的一整块。五花肉抹上黄酒和酱油腌制,沈柳转身拿出一个洗干净已经去皮的土豆,放在菜板上,哆哆哆,菜刀几乎出现残影,很快一个土豆就变成一个个薄片。
  看着沈柳利落的刀法,封靖哲打消了打扰的念头,又看了眼摆在不远处的糖醋鲤鱼,咽了口口水,转身进了洗手间。
  沈柳完全没注意厨房门口,他拿了吸油纸吸掉五花肉上的黄酒,放到油锅里。滚烫的油四溅开来,沈柳拿起锅盖盖上去,看了眼火候,在心里估计着时间,迅速掀开锅盖,把五花肉翻个,继续油炸。
  另外起锅,加花雕酒和清水,再加入桂皮、葱、香菇等,放入炸好的五花肉煮五分钟。接下来一步至关重要,因为这是一道大菜,是以前官府里传出来的,清中晚期,慈溪太后七十寿宴便用的此图案的菜肴。
  这图案其实也不难,不过是把方正的五花肉竖起来,切成三毫米宽的薄片,成方正的螺旋形状,切好以后是一整条却能拼成完整的五花肉大块。
  切好之后便可以放在碗里炖,去掉桂皮、葱、香菇等,只用汤炖。最后装盘的时候下面摆上烫熟的青绿色菜心,上面扣上方肉,最后浇上加了胡椒粉和淀粉勾芡的芡汁即可。
  这道菜肉色红亮、红绿相间、芳香浓郁、肉汁软烂、造型完美、鲜香美味,是一道工序复杂,但堪称完美的大菜。
  在这期间,沈柳已经见缝插针地蒸上米饭,炒了几盘青菜,还抽空做了个紫菜蛋花汤。
  “来端盘子。”厨房专门有一个架子,炒好的菜都放在上面,沈柳满意地看了看,青菜不多说,肉菜不管是卖相还是香味,都是十足不错。
  沈凌衫早就洗好手,一听沈柳发话了,立刻跑过来。
  一盘盘菜端上桌,沈柳拿碗盛米饭,放在一个托盘里,一下子端出去。沈二哈的狗盆里一大半米饭,另外一下半全都是香喷喷的菜,还有大块大块的肉。炒菜的时候沈柳刻意多炒了一点,装不了盘的,自然就留下来,最后进了狗盆。
  “汪。”肉和青菜对半,沈二哈歪着脑袋想了想,没敢抗议,户主的威严需要极大的勇气才敢挑战。
  最后一盘菜上桌,沈柳坐下,拿起筷子,“开饭!”
  沈凌神立刻把筷子伸向餐桌最中间的盘子,直奔香喷喷的肉。薄薄的肉片轻而易举地就能夹断,入口即化,油而不腻,小孩眼睛一亮,“爸,这个好好吃,是什么菜?”
  “千连福万字扣肉。”沈柳笑笑,也伸筷子夹了一片肉尝了尝。味道确实不错,甚至比老头做的还要好上一些,这其中一些食材顺序被沈柳调整过,没想到取得的效果这么好。
  “厉害。”封靖哲吃了一片肉,不动声色地继续进攻。他自认吃过不少菜馆,满汉全席也是吃过的,只不过这道菜要比以前吃的那些还要好,这道菜意味着什么,封靖哲清楚的很,原本心里就觉得沈柳不是普通人,现在倒是确定了。
  “快吃!”沈柳夹了一筷子土豆丝放在小孩的盘子里,“不要光吃肉,也要吃菜。”
  桌上的菜不少,沈柳跟平时一样吃了两碗饭,小孩吃了一碗饭。沈二哈,额,吃了半桶饭。
  剩下的米饭和菜,都进了房东大人的肚子。
  仰着脑袋看着餐桌,等剩饭吃的沈二哈什么都没等到,盘子里干干净净,都不用舔。“二哈,去漱口。”沈凌衫从椅子上爬下来,领着沈二哈去洗手间洗漱。
  收拾完厨房,沈柳照常准备明天出摊要用的青菜,等都弄好,也差不多到睡觉时间了。
  电视里正在播最新的偶像剧,女主角撕心裂肺地喊着:“你为什么不爱我,我明明那么爱你,你就不能回头看看我,给我一点爱吗?”
  “叔叔,为什么那个阿姨要欺负她的宠物。”沈凌衫抱着抱枕,小胖手摸摸沈二哈的狗头。
  电视中,女主角正殴打一只白色小巧的宠物狗,丧心病狂的。
  “这种行为是不对的,你看她不就被喜欢的人抛弃了。”封靖哲看了沈二哈一眼,继续说,“不过宠物不听话,揍一顿还是可以的。”
  “哦。”沈凌衫点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
  沈柳洗漱完,看到房东还没走,不由有些诧异。“我忘了带钥匙。”封靖哲早就想好借口,见沈柳出来,赶忙解释。
  这个理由倒是没什么可说的,沈柳也没多想,去拿被褥,顺便把沈二哈的狗窝拖出来放在单人沙发上,“沈二哈今晚陪你睡吧。”一个人睡在偌大的客厅怪孤独的,沈柳想着什么时候有闲钱了去买张床,客房一直空着也是空着。
  等沈柳拉着小孩去了卧室,关上门。封靖哲脱下衬衣和西裤放在一旁,躺在沙发上跟沈二哈对视。
  耳朵刷的竖起来,两只圆眼睛瞪圆了,眼皮再慢慢耷拉下来,沈二哈一双死鱼眼看着封靖哲。过了一会儿,他委屈地嗷呜一声,转了个身,狗头放在狗腿上,拿屁股对着封靖哲。
  客厅的灯关上,封靖哲躺下,不停地想着,封家一大家子人宝贝似的把沈二哈从小养到大,这货怎么就不认人了呢。不过想到美味的能把舌头一起咽下去的菜,封靖哲也兴起了从此以后待在沈家的念头……
  一夜无话,早晨沈柳起的挺早,小摊毕竟出了事,昨天晚上做菜发泄一通好了许多,于是早餐就比较简单。
  小馄饨、油条和豆浆,不过馄饨味道鲜美,连汤都是白色的味道鲜美的汤。即便是最寻常的馄饨,到了沈柳手里也能从细节上体现出不同来。
  装菜的塑料筐也被摔了,裂开一道口子,沈柳用尼龙绳捆住,倒是不影响。搭顺风车到了小摊,沈柳抱着塑料筐下车。
  昨天的一片狼藉已经打扫干净,就好像昨天没发生什么事一样,沈柳拿出钥匙打开门,照常摆菜,等着食客上门。
  封靖哲接了个电话,匆匆走了,沈凌衫坐在小马扎上,跟沈二哈一起看故事书。
  又几个来买塌煎饼当早餐吃的,昨天弄脏的零钱沈柳都收起来了,盒子里全都是干净的零钱,一般来的人都很自觉的自己找钱。
  一切都跟平时没什么两样,早晨来的人不比昨天少,不过人流还是接近中午的时候比较多,这也是一天之中的最高峰。
  “来个加鸡蛋的,多放辣椒。”扎着麻花辫的女孩声音清脆,笑容甜美。
  “什么菜都要?”沈柳带着一次性口罩,说话带笑,声音让人如沐春风,眉眼弯弯。
  “不要洋葱。”女孩脸红了红,还是忍不住说,“小老板你一定很帅。”
  隔壁小摊只有宋大满一个人忙活,宋庆伟不见踪影,到终于人流量最多的时候才来了一个矮胖的中年妇女帮忙,看样子是宋大满的老婆。
  “老大,那小年轻又开摊了。”瘦猴似的青年小跑着进了一个巷子,点头哈腰的给张建勇点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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