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视线从冷柜上拉开,三人就看到面前站着个比他们都要高上半头的红衣男子,肤色雪白、长发披在肩头,脸却长得小小的,鼻梁挺直,眼窝深深凹进去,显出外国人特有的超宽双眼皮,一派混血儿的感觉。
红衣人扛着冷柜就像扛着塑料泡沫那么轻松,主动对他们打了个招呼:“你们想加入我们吗?欢迎,我是诸天万界之旅节目主持人清景,我肩上这位是沈屏山沈老师,外头还有一头羊驼,那边有个驼鸟,都是跟着我从动物园里出来的。”
诸天万界之旅?什么怪名字啊,怎么从来没在电视上看过?“李哥”模糊感觉这段话里有什么重要的信息,但在肩扛冷柜的奇景对比下,他放弃了深究,跟着清景往超市外面走,自我介绍道:“我叫李煦朗,是二级火系异能者,这两位是我的兄弟:曹琛,一级风系异能,林默,没有异能,但他的两只黑背都是进化异兽。”
曹琛和林默跟着打了招呼,林默还叫两条黑背也上去露了个脸。两条狼狗在他身上嗅了嗅,就在主人震惊的目光中低下头,趴在地上狠摇尾巴,露出一副臣伏的态度“呜呜”叫。
清景扛着冷柜干笑:“唉呀这小狗真可爱……”
臣服!两条对他们三人中异能等级最高的李煦朗都没低过头的异能犬,竟趴在这人脚下表示臣伏,这人究竟是什么来头?新。鲜 中、文。论。。坛,整~理
脸这么白,还穿这种古装,难道他是哪儿出来的千年老粽子?
三人很快否认了这个荒谬的念头。但不等他们想出个贴近现实的解释,从超市里面忽然噌噌噌跑出来一只非洲驼鸟,大长腿朝着他们狠狠踢过来,边踢边告黑状:“他们,人!刚才打我的人!”
李煦朗团在手里的火球一下子放不出去了,尴尬地看着清景:“刚才我们哥儿仨不知道这只驼鸟是您养的变异兽,不是有心要打它的,请您管管……您劝劝它,这其实都是误会。”
清景这才明白这只鸟儿一开始那么嘲笑他,后来怎么会厚着脸皮回来跟他了,敢情是在外头受了人类的气。他一把攥住鸟背上的羽毛,任驼鸟在空中挣扎,明理地说道:“不用在意,没有你们这驼鸟也不会跟我的,现在大家都是一辆车上的人了,有什么矛盾道个歉就好了。”
道歉?让他们跟一只驼鸟道歉?李煦朗三人跟吞了网球一样难受,那只驼鸟还不依不饶地嘎嘎乱叫:“他们抢我的晶石,我打的丧尸,他们抢我的!”
清景提着鸟大步流星上了车,低声教训道:“等遇上丧尸我剩几个给你杀,你自己再捡晶石不就好了?跟那几个人类计较什么,人类都很脆弱的,禁不起你一脚。”
一直是沈老师教育对象的他,居然也有了批评教育别人的机会了!清景感到很激动,肩上那台冰柜都不怎么重了,轻轻松松就扛到了车厢倒数第二排,扔到右手的双人座上,靠前后排的椅背稳稳卡住。
落在外面的三人又有点犹豫,小个子的曹琛先问道:“李哥,你看这车能上吗?我看着有点怪,这人也怪,鸟也还记仇,万一中途害了咱们怎么办?”
李煦朗皱着眉说道:“谁想得到那只驼鸟是人养的呢!当初攻击的命令是我下的,这事该由我负责,我去道歉。我看它的主人脾气倒是不错,穿衣服是怪了点,可你看他那张脸,像不像整过容、削过骨的?说不定人家真是主持人,在附近做节目客串古装角色时赶上末世降临,变异之后就没换衣服呢。”
李煦朗决定了要跟着清景走,另外两人考虑了下清景能把整条路丧尸清干净的实力,也不再说什么。于是他们也回超市里搬东西,把粮食和水一扫而空,还拿了许多生活用品,都塞到了车下面的行李舱里。
清景怀念地看着黑洞洞的行李舱,等三人关上舱门,便对他们露出一个真诚的笑容:“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啦。你们知道附近的人都住在哪吗?我想把能救的人尽量都救出来,然后咱们一起找个基地,让大家都平安生活下去。”
他笑起来温柔如春水,衬着礼服般繁复的大红仙衣,明艳得不可逼视。三个在末世磨硬了心肠的男人也被这一笑软化了,甚至觉得他的整容脸和戏服都不是问题,这个人真是个兼俱外表和心灵美的好人。
#难怪他能收服这种多变异兽,听说小动物都喜欢善良的人#
#两条黑背肯定不是给他吓趴下的,而是看到了喜欢的人主动示弱,怕自己的凶悍吓到了人家!#
三位人类脑中各自转着不靠谱的念头,最后给出的答案却是空前一致:“我们跟你走!”
☆、第31章
上车之后,驼鸟熟门熟路地坐到了驾驶位上,三个人类上了车后便站在驾驶座边面面相觑,担心地问清景:“这只驼鸟居然还会开车?您这变异兽进化得也太强了,肯定吃过不少丧尸晶核吧?”
变异兽啊……难道这两只不是他一样的妖精,而是跟随这天地一起变异才产生了说话能力?他趴到驾驶座椅背上低声问驼鸟:“你是变异兽?”
驼鸟自豪地说:“我当然变异了,而且我已经是二级变异兽啦!你没看到我不仅会飞,还会说话吗?”
我说我怎么不知道动物园里什么时候出了那么多白吃白喝的妖怪呢,敢情是认错品种了。清景僵着脸“呵呵”了一声,抬手把驼鸟从位子上拽下来,打着哈哈跟那三人说:“它哪儿能开车,就是看着新鲜,坐上去过个瘾而已。那个……这辆车本来就是在这路边上放着的,我刚往上搁冰柜时还发愁自己不会开呢,幸亏你们来了,呃……这车是锁着的,你们会开吧?”
李煦然从包里掏出了个椭圆形的黑色摇控器,在清景眼前晃了一下:“我带了万能开锁器。我家小区楼下开锁公司都用这种东西开锁,小车和一般的房门都试过了,不过这种大车我从没上过,也不知道成不成。”
他嘴里说得谦虚,身上却带着点胸有成竹的气势,直接坐到驾驶席上,拿摇控摆弄了一阵便打着了火,扳动方向盘开上了马路中央。
太好了,有人开车他就能安心躺在软软的椅子上享受,也不用担心半路救人时人家看出他们车子发动机不响、轮子也不转了!
车子一开动,曹琛和林默就主动在司机位后面那排位子上分别坐下,黑背懒洋洋地趴在主人身脚边,享受着许久没有过的闲适。
清景一手拽着驼鸟,一手拍着李煦朗的肩膀鼓励道:“你随便开,开成什么样都行,我就在后头盯着呢。有丧尸叫我,有人类就停车救上来,剩下的都随便你。”
李煦朗笑道:“我们哥儿仨也杀过不少丧尸,遇到丧尸自己就能解决,你就安心休息吧。我听广播说,海里好像长出了什么巨型异兽,咱们得往内陆迁,c市和n市都建起了大型生存基地,你想去哪边?”
清景虽然曾游过祖国大江南北,但真要他自己走肯定是两眼一抹黑。现在有正经的司机在,他索性就把选择权完全交了出去,拎着两只变异兽走向车尾,随便找了个位子把它们塞进去,继续躺到了四人座上。
车子开起来略有点颠,发动机呜呜地轰响,而且转弯时简直要把他甩出去,完全比不上用剑托着时那么平稳舒适。但是这种混乱又是令人放松的,颠簸中蕴含着一种难以描述的韵律感,让人躺着躺着就想睡觉。难怪人类出门都要坐车了,座位上跟下面行李舱简直根本不是一种交通工具!
清景把头发随意往上一拢堆到头顶,放松地躺在椅子上,右手屈起来当枕头垫在脑后,闭着眼假寐。沈老师也从他肩上飞了下来,落到椅子里侧,张开翅膀挡住晒到他脸上的阳光。清景眼前一片黑暗,鼻间呼吸到的都是活鸟特有的香气,脸上还能感到绒羽和翅尖软软的、暖融融的触感,无比温暖安心。
汽车的轰鸣掩盖了其它声音,让他可以假装现在还没经历末世,他是这辆旅游大巴上一名普通游客,财大气粗地买了四张票,带着沈老师和两只小妖精出门旅游。在这美好的幻想里,他渐渐沉入了梦乡,嘴唇微微张开,一点晶亮的口水从嘴角流了下来,沾湿了金刚鹦鹉温软香甜的身躯。
沈老师把头伸到翅膀下,梳了梳腋下的绒毛,右翅也舒展来,整个身体无声无息地拉开,亮得扎眼的羽毛变成简单清爽的白色长衫,温润的杂花细绫拖过清景的脸庞,露出修长光洁的手指。他用手托起清景的后脑,把他的头枕在自己大腿上,低着头欣赏他熟睡时自然得有些幼稚的模样。
也只有在清景睡着的时候,他才能这样近距离看着他,而不用担心被他发现自己的身份。
“小清景……”沈屏山的头垂得更深,没有扎起的长发顺着脸颊两侧滑落,将他的脸遮挡在了阴影当中。他的手掌按在蛇精微凉的眼皮上,脸颊隔着手掌贴在他的脸上蹭了蹭:“叫爹地有这么耻吗?我当初还特地跑去咨询过宠物店店员,人家说这个世界养宠物的都是这么叫的,我是怕你出门跟其他宠物比较会觉得不如别人受宠啊。”
他自己说着也忍不住轻笑起来,笑了一会儿嘴角却渐渐垮下,自言自语地说:“你还嫌我不理你,你想没想过我看到你肉身消散、龙珠破碎投入小千世界的时候是什么心情?我跑遍诸天万界找你,足足等了四千多年才见到你的转世之身……”
他的侧脸半贴在清景的鼻梁上,一说话嘴唇就能碰到鼻骨,稍稍努嘴就能把那只微微翘起的鼻尖含在唇间。这种感觉相当奇怪,从前他们虽然亲近到能彻夜宴饮、抵足同眠,可也不会贴得这么近说话;而他化身凡人,在这个小世界养黄金蟒时更不可能尝试——蟒蛇哪来的鼻子呢?
沈屏山也不愿起来,就这么顶着鼻梁的阻碍说着话,不甚真心地抱怨了两句:“没事长这么高鼻梁干嘛,蟒蛇要什么鼻子,又不是当初有鼻子的应龙了。”
李煦朗要拐弯时看了眼后视镜,正好看到最后排窗边一个长发遮住脸的白衣男人,下意识以为是清景换了衣服。然而换了个角度再看,却又发现最后排四人座上横陈着一具穿着红袍的人类躯体,分明就是一上车就直奔后排睡觉去的高阶异能者。那……穿白衣服那人是哪来的?李煦朗控制不住自己的脑子,一个可怕的答案浮现眼前,吓得他差点把车子开到人行道上。
他猛地踩下刹车,坐在最前排的曹琛和林默没防备,险些被惯性摔出去;两条黑背反应得快,在地上打了个滚儿就跳起来抱住了主人大腿,才没直接滚到车头;羊驼却是真从位子上摔下去了,也不敢再爬上去,用前蹄盖住脸,高喊了一声:“车祸!”
唯有驼鸟凭着一双有力的大长腿顶住了前面椅背,没被急停伤到,可是它敏感的心灵却受到了伤害,长长的脖子甩到最后一排,冲着清景尖叫:“他们要公报私仇!制造车祸!谋杀我!”
清景被它难听的叫声惊醒,猛地坐起来问道:“怎么了,是有丧尸吗?”
丧尸算什么,是鬼啊!白衣厉鬼!丧尸还能杀呢,鬼拿什么杀?李煦朗顶着满头冷汗回头看了一眼,却发现那排座位上干干净净,只有个像刚从摄影棚里走出来的锥子脸主持人,哪来的白衣人?
难道是他看错了?李煦朗揉了揉眼,回头仔细看了看,忽然想起一件事:“你里面什么颜色的?红衣服底下?”
“白的啊,看不就知道了?”他脸上又没擦粉,脖子底下的肤色当然是跟脸一样白的。
李煦朗却以为他说的是内衣的颜色,长长松了口气:白的就好,或许刚才是他看错了,人家就是把外套脱下来坐会儿呢?古装不都是里三层外三层的嘛,最里面得穿白的那个……啊,中衣!对对对,是他看错了,大白天的哪儿会有什么鬼出来。
他摸着砰砰跳动的胸口,干笑了几声:“呵呵,刚才太紧张眼花了,没事,接下来我小心点儿就行。”
接下来这一路上他还是忍不住从后视镜里偷看最后排,但却再没看到那个穿着白衣,连脸都不露的诡异身影了。
回去这一路上遇到的丧尸并不多,他们也不下车,都直接凭着大巴强劲的撞击力和坚硬的外壳碾压了过去,最后开进一座小区里,停下车对清景打了个招呼:“清哥,我们先回去收拾东西,再带几个一起的邻居下来,您不介意吧?”
清景就是为了救人来的,当即拍板儿:“我跟你们上去,这么高的楼里说不定还有不少活着的人呢,咱们能救的尽量救出来。”
“末世都开始半个多月了,现在能逃出来的基本都逃了,还被闷在家里的,十之*吧……您也不用再给自己找麻烦了。”想起末世后可怕的转变和杀戮,李煦朗脸上堆满了乌云,林默和曹琛也想起自己丧生在丧尸口中的家人,脸上的肌肉不自然地抽动着。
“你们先去吧,从车里拿点吃的,吃了午饭再下来……不用太急,我在下面还有点事。”目送那三个人类进了门口的高楼,清景也下了车,抬手摸摸沈老师的下巴,小小占了下便宜。沈老师在他指尖上啄了一下,又用脸颊蹭了蹭啄到的地方,展开翅膀扑拉拉飞向小区外的马路,招呼他跟着自己走。
等到李煦朗三人带着自己的同伴回来时,车上已经多了一个皮肉松驰、穿着不合身宽大衣服的中年人,一个带着小孩的少妇,还有几个似乎是卖保险的年轻男女,都缩在座位上吃着饼干和矿泉水一类的东西。
看到众人异样的眼光,清景也从后面座椅上露出头来,替他们介绍道:“这些就是小区对面银行和保险公司里的人,我吃饭时顺便给他们带出来了。”
李煦朗立刻想到清景在他们走后干了些什么,佩服地问道:“清哥你异能真厉害啊,几级了,什么异能?我们哥儿仨都不敢去银行那边,你居然一中午就能救出那么多人来?”
“呃……剑、剑系异能?”清景摸了摸头,按着那三人的说法编了个名字。
哪有这种异能啊!这群幸存者也是天天收听广播的,电台里总是提到某地出现了某某异能者,还有某异能者进化这种消息,大部分都是什么金木水火土五行异能的,还有风雷冰之类的变异系,从来也没听说过剑系啊!
正坐在窗边啃饼干的(原)胖子银行经理连忙起来替他解释道:“清哥以前肯定是剑道高手,剑法特别好,必须是全国武术冠军级别的!异能算什么,清哥这样实打实练出来的才是真本事!”
这马屁真是拍到了清景心里,他客套地笑了笑:“不算什么,我也就是晚上没人了才在空地练练,不像人家练那么勤。”
银行经理和几个保险业务员又跟着不着痕迹地吹捧他,车里热热闹闹的,倒真有了和平时期公司领导带员公旅游的风范。
只是路上的丧尸们却是层出不穷,前扑后继地盯着他们这一车新鲜人肉,给这趟旅行罩上了一层沉沉阴霾。车里能作战的只有李煦朗、曹琛和一名水系异能者、一名金系异能者、一名力量系异能者,还有一个拥有空间异能却没法打丧尸的女性异能者,再加上四条变异兽,剩下的都是普通人。
在无数次令人疲累的战斗后,他们都会坐在车里玩会儿羊驼和驼鸟解压,然后吃着从路边各大超市和批发市场里弄来的包装食品,畅想到了n市基地后的美好生活。
n市基地,就是这群人类最后选定要去的地方。从广播里听说,那里已经清理了整个n市的丧尸,还在逐步向周围市郊和区具推进,而且很需要他们这些异能者加入,每个异能者去了都能分配到足够的口粮,还可以组织团队出场扫荡,得回的物资大半儿都可以自己留下。
想到能有安心睡觉的地方,可以在攒足精力后再去杀丧尸,所有人心里都有了希望,每天都要互相提醒自己还有多久就会到n市,一天比一天更有希望。
因为有清景这个大杀器在,他们杀丧尸虽然累了些,却没有一个人受伤,更没有人丧生在丧尸手上,他的威信在这个团队里也达到了空前的高度。哪怕他是个见丧尸就杀、是人就救的圣母,还在扫货时非要拿手机和电子书这种在末世毫无用处的东西,他的队友们都坚定不移地相信着他,无论他做出什么指示都无条件支持。
所以他们在遭遇一队被丧尸围困的越野车队时,毫不犹豫地停下车冲进了丧尸堆里。
那队人的战斗力也十分强悍,特别是其中一个穿着蓝布道袍、头戴方巾,手挥桃木剑的道士。他脚下踏罡步斗,一剑下去便在丧尸身上开个大口子,伤口上还会滋滋地冒出青烟,无法愈合。中了他的剑的丧尸哪怕不被割头,也会慢慢失去战斗力,软倒在地上。清景车上这几个异能者冲上去之后,压力更是大大降低,两队人配合都算默契,半个多小时后便将这片丧尸清干净了。
那个道士似乎是那队里的领袖,杀完丧尸一抹脸就过来跟见义勇为的异能者们打招呼:“刚刚多谢你们帮忙了。这里丧尸实在太多了,我们这边又有老人和小孩,要不是你们帮……忙……”
他的目光从灰朴朴脏兮兮的异能者脸上掠过,最后落到了始终白嫩鲜亮,一身红衣纤尘不染的清景身上,感谢的话就说不出口了。不仅不再寒暄客套,道士握着剑的右手还直指向蛇精,眼角猛地抽搐了几下,厉喝一声:“妖精,你还敢来见我!”
他眼角余光扫到场边的两条黑背,还有羊驼和驼鸟,脸色更是狰狞:“好啊,你又带了小妖精出来,你说!你这妖精这次又想干什么!”
清景仔细看了看他的脸,终于从灰尘和血污下分辨出了五官,拍了拍脑门,惊喜地说道:“你出来了啊!上回听说你给拘起来了,你们老师还去派出所保你了呢,结果是开证明还是怎么给你弄出来的?”
他这儿充满了他乡遇故知的喜悦,道士却是仇恨满胸膛,握着剑就朝他冲了上去:“都是你!都是你这妖精害的我!要不是因为你,今年我就研究生毕业了,结果就因为你害我进派出所,闹得我论文不过关,毕业实践的成绩也没有了,现在还没毕业呢!”
清景闪身避过了这一扑,苦口婆心地劝他:“不就是少拿了个证嘛。我连小学都没上过,我也没怨过社会,没怨过光电总菊禁止我们化形,你都上了研究生了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第32章
妖精!
派出所!
都是你害我没毕业!
细思恐极……
难道真相是:
红衣男:“哈哈哈,来追我啊,来追我啊~~~”
道士:“别闹,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
警察叔叔:“警察临检!你们涉嫌卖x女票x,请跟我们走一趟!”
道士的老师:“我们道教研究院没有这样伤风败俗的学生,开除学藉!”
围观群众瞬间脑补出了十七八条说出来就会被和谐的段子,看向道士的眼神都不大对了。道士还毫无所觉,愤恨地拿剑指着清景,说起了他们必须打码的过去:“没有你这么不要脸的妖精,大半夜的你去逆风快递干什么了?让我撞见了你那点破事儿,竟然还好意思往派出所跑!跳派出所里算什么本事,缠着警察大腿不撒手算什么本事?有本事半夜偷三摸四,有本事你跟我战啊!”
原来不是被警察叔叔抓进去的,还是因为对方出轨,道长一怒之下追打出轨渣男和小三追到警察局才被拘的。要不人家说现实永远比小说更狗血……跟着道士一路同行的异能者眼里带上了深深的同情和对渣男小三的愤恨,但想到人家刚刚帮了自己,现在就翻脸有过河拆桥之嫌,也只能先把道士拖回了自己队伍里,劝他暂忍一时之气。
“林道长,我们知道您受委屈了,可是人家也刚帮了咱们一把,咱不能刚脱了难就回头打人家吧?我看他们也是要去n市基地的,等到了那儿您和那位有什么仇什么怨再解决,这就是你们的私事了,我们哥儿几个保证让别人插不进手来,您看怎么样?”
道士还是气吁吁地,双目圆睁,死死瞪着清景。他想起自己花了一年多才写成的毕业论文——“现代社会发展对妖类种群生存造成的危害”。为了写好这篇论文,他走遍了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在各地深山老林里追踪拍摄各种因为生活艰苦而活了数百、上千年还没开灵智的动物,拿到了大量一手材料。
那篇论文足足写了五万字,第一次送审老师就暗示他能通过,还夸他论证有条理、内容翔实。可是后来……那时他为什么要手贱!为什么还跑到g省来研究近海远洋生物化妖状态啊!
就是到g市那天半夜,他跟当地导游去大排档吃宵夜,结果在街边一个逆风快递分捡中心感觉到了妖气,顺着妖气寻过去,就看到了个穿着黄衣的长发妖怪正蹲在分捡中心院儿里拆人家的大型包裹。
他当场就要拿住这个妖精回去研究,想不到妖精反应还挺快,见他是个能降妖的真道士就跳墙逃出了逆风快递,一路不紧不慢地逃跑,引着他追了一个晚上。那时他被这条蛇精引逗起火来,只想着抓住它带回b市研究,不知不觉就跟着他跳上了街边精品店房顶。追了两条街后,那妖精忽然跳进了一个院子里,还现出了原形——一条五米多条的黄金蟒,刺溜刺溜就缠到了一个男人腿上。
他光顾着看蟒妖了,没注意那人的打扮,就跟着跳了进去要捉妖,结果妖没捉成,却被一群穿着警服的大汉围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