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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0章大桥下

  我想用睡觉打发时间,可是怎么也睡不着。
  本着一个少年第一次进城的好奇心,我应该出去逛一逛,必定离上车还有十几个小时,有足够的时间去逛。昨天晚上我通过自己的聪明才智,早已观察好了候车厅在哪里、提前多久可以进站等等这些我以前未知的问题,至于进站以后怎么上车,到时再看,我相信我能登上票根上的这列开往南方的火车,现在我只用放心的去逛逛这座城市,十几个小时可不短。
  当我看到霏霏洒洒的细雨时,犹豫了,我没有街上行人那样的雨伞,也没有家里可以披着挡雨的化肥塑料口袋,我已经很冷了,要是被雨淋湿会更冷,对于这一点,我是深有体会的。
  我感觉到身体有些发烫,身体也觉得疲惫不堪,不用用手摸额头,我知道,昨夜露宿大桥下,受了凉,医学上称这种情况为感冒。以我从前的经验,对付这种人体临时性变异造成的不适症状,最简单的办法是不理会它,要是再严重一些,也只需捂着被子睡一觉,而我现在没有被子可以用来捂,我想只能用不理会它这个办法了。
  想着李瞎子常常说“人命天注定”,如此说来,昨夜露宿大桥下是命中注定的,今早起来感觉到身体发烧、全身无力,这也是命中注定的,不是说上天不会只注定某一点吗?一定是一个连贯性的因缘和合,寒冬里露宿大桥下一定会冷,冷一晚上一定会着凉,着凉了一定会感觉不舒服,老天的安排如此的完善而连贯,一气呵成如行云流水,而我并不感到害怕,这样的身体反应历经多次了,我的身体从没被打倒过。
  如果就这样病死在大桥下,也没什么好遗憾的,那时的我常常幻想自己的死法,希望自己能在不知不觉中死去,当抬头仰望巍峨壮观的大桥时,它比山还大,山也有塌的时候,山一样大的桥就不会吗?可要正好是在我离开前塌下来,把我埋葬在这大江奔流旁,这样的几率太低,我无法奢求有如此好运的巧合,命运从没给我意外的惊喜,当然,肖玲玲算命运中唯一的闪光。
  事情总是会变幻莫测,昨天晚上本已打算好,在登上火车离开这座城市以前,起码可以有十个小时的时间仔细看看这座城市。
  在我昨天傍晚到达这座城市时,迷离的灯火已经亮起,没法看清楚城市的真正面目,我相信只有白天才能看清一座城市的样子,夜晚的迷幻容易让人意乱情迷,误解了城市本来的美丽,就像昏黄路灯下女人的目光,总让人觉得那样柔情似水,情深款款。
  那些站在路灯下的女人看男人的目光是一样的,带着挑逗性的浴火,可能是因为我太过单薄,路灯下的女人看我时带着怜悯,我听见她们问每一个路过面前的男人:“老师,做不做?”
  她们不曾这样问过我,我知道,因为我不是一个老师,我很奇怪,为什么老师都是男的,她们从没对女人那样问过,难道大都市里的老师都是男的吗?也有一个女人可能认错人了,对我说:“老师,做不做?”随后和几个女人发出银铃般的笑声,其中一个女人笑着说:“小孩子都不放过,要不得。”
  在我昨天晚上行走在昏黄的路灯下时,一直在想,这些女人想跟老师做什么呢?大都市也好也不好,好的是女人们看路过的男人都会亲切的问候,不好的是,都那么晚了,难道老师还要做事情吗?
  那些站在路灯下的女人个个都比张寡妇漂亮,也比卖票的女人漂亮,态度也比卖票的女人好,修养也好,对老师的问候那样温柔多情,虽然我不清楚“做不做”到底是要做什么,也没见这些女人强拉“老师”去做什么,也有伸手去拉的,但并不强求,体现了大都市里的自由浪漫,尊重别人的个人意愿,不像李瞎子,李瞎子也应该尊重我的个人意愿,难道还不如这些女人吗?
  有“老师”停下来,打量一番温柔多情的女人,然后相伴前行,那一刻我很感动,天啊,我和肖玲玲就是这样前行的,我想,一定是那个男人和那个女人,不知在什么情况下走散了,突然在路灯下相遇,就像书中说的“他乡遇故知”,然后相伴着一起回去好好庆贺一番。
  也有的“老师”很没修养,面对女人温柔的问候,报以粗鲁的回答:“做,做,做,做个锤子。”然后扬长而去,我想,这位老师肯定是今天累了,不知被哪位调皮捣蛋的学生弄坏了心情,怒气还没消散,所以才如此的不优雅。而女人并不生气,肯定也是与我一样体量“老师”的,面对“老师”的粗鲁,有的女人挥挥手,表现得非常不屑,看着老师急匆匆向前的身影,对着地上使劲吐一口唾沫,这样的女人肯定平时学习成绩不好,长期被留校或者请家长,对老师怀有怨恨之心。
  有的女人对心情不好、表现粗鲁的老师还是很理解的,她以德报怨,耐心的解释道:“对头,就是做锤子嘛。”尽管老师已经快速的远去了。
  有的“老师”停下来,或者在路灯下反复打量一番,然后才与其中一个女人离去,看来夜晚的灯光太过迷离,或者是老师的眼睛近视,怕把故人认错了。老师视力应该都多少有一些毛病,每天面对黑板上的粉笔尘,对眼睛应该有损伤,加上路灯不是太亮,看不真切是正常的,最终选定了自己的故人,总是幸运的。而当我有一天视力不好时,遇到像肖玲玲模样的女人,恐怕也会这样反复看真切了才能相认,不然多尴尬啊!
  要是这些路灯下的某个女人是李瞎子的故人,李瞎子一定是没法认出来的,只能别人把他认出来,我突然觉得我太过多心了,李瞎子与我一样都不是老师,就算李瞎子来了,这些女人应该不会问候他的。
  “老师,做不做?”难道改成“算命的,做不做?”,嗯,我想不可能,因为算命的是靠说,算命是不能做的。
  也有的老师在路灯下来回的徘徊看了好久,最后失望而去,真是可怜的老师,他的“肖玲玲”肯定也不知什么时候走丢了,他想在夜色中寻找,却没有找到他的故人。
  一个十六岁的农村穷孩子,从没进过城,第一次进城就看到女人如此的礼貌,对“老师”报以那样的温柔关怀的问候,实在是值得我好好学习,所以我以后都很有礼貌。
  早上起来时,路灯早已熄灭了,路灯杆还在原处,而灯下的那些女人通通不见了,当时我甚至想过,昨天晚上她们都找到自己要找的老师了吗?嗯,也可能是白天要工作,晚上才有空出来继续找“老师”。
  我发着烧,全身无力,而远处卖早餐的味道总是往我鼻孔里飘,晨风如此撩人,一定是想考验我的意志。为了不打湿身体,又没有雨伞或者塑料袋,看来我不能白天去看这座我即将要离开的城市了,我像寺庙里的和尚坐在蒲团上一样,我缩卷在枯草堆里,发现在大桥下依然可以欣赏这座城市。
  我把鼻涕喷涌在地上,把头从缩卷成一团的身体中伸出去,像乌龟探头一样看着眼前的世界。菜园坝火车站就在不远处,我的目光穿过大街上的车流缝,依稀看到火车站广场上又是人流如织,实在想不通,为什么有这么多人要去远方呢?可见不是只有陶春兰、赵小莲被逼离乡背井,火车站有那么多人要奔向远方,他们肯定都带着不同的无奈;也不是只有我这样的少年要远走他乡,如果我是因为想摆脱嘲笑,摆脱贫穷,那他们又是为了什么呢?我因为要离开家乡,抛弃了我最珍贵的青梅竹马之情,那是我觉得我唯一需要珍惜的,我都不得不抛弃,而那么多的人,他们又各自抛弃了什么呢?
  为什么家乡如此不堪?不然为什么要走,在离开家以前,我以为只有我和李文白家的人才那样穷,原来如此多的人与我们一样,我觉得很欣慰,欣慰有如此多和我们一样穷的人。
  火车站后面层层叠叠的高楼大厦显得暗淡,颜色都有些灰,或许是细雨飞洒的缘故,整个城市都有些灰。朦胧中看繁华,繁华会显得更繁华,那些蝇营狗苟在朦胧中最容易隐藏,而我只是“初出茅庐”,我已来到都市里,都市却依然离我那么远,远得找不到一点联系。
  躺在枯草上的我与这座城市显得格格不入,如果我只能永远的躺在城市角落的枯草堆里,我算是都市里的人吗?如果不算,怎么样才能算呢?我看见慌慌张张从我面前爬过的老鼠,那是城里的老鼠,它住的洞穴一定比农村的温暖吗?它吃得一定比农村的同类好吗?它快乐吗?老鼠没有回答,或者它回答我了,是我不会鼠语,没有听懂它的回答。
  路过大桥下的车越来越多,路过的人也越来越多,大多没有注意到枯草堆上的我,他们匆匆走过,有的打着雨伞,有的挑着担子,有的背着大背包,有的背上、手上都是包。临时属于我的枯草堆离他们走过的路只有十四步半远,如此近的距离,几乎没有人会拿眼睛看我,没有人注意到我缩卷成一团的身体,更不会有人知道我发烧了,全身无力了,或者我快要死了。
  有一个穿着干净整洁的妇女看到我了,她向我走来,挡住了我欣赏风景的视线,我抬头看见她,她也正看着我,我看见她的胸正好挡住了她的脸,她却很是遗憾摇摇头说:“唉!年纪太大了,捡回去也养不亲,可惜了。”然后摇摆着她的屁股走进细雨中。
  我很愤怒,要不是我全身无力,要不是我着凉,我一定冲上去把鼻涕甩在她的脸、或者胸上,我望着她的背影小声说了一句:“捡你妈,狗日的!”说完又有些后悔,我怎么能这样没修养呢?狗难道就要遭这罪吗?我太对不起狗了。
  有几个人和我一样没有雨伞,他们快速的跑到大桥下,放下手中的行李,不停的拍打自己身上的雨水,又低头甩头上的雨水,动作奔放而麻溜,然后仰望着我看到的那些层层叠叠,显得很无奈,略微的站一站,把烟用手指弹向空中,如快要燃尽的焰火,在细雨中散开一丝白色的烟,很快无影无踪,然后拿着行李奔跑在雨中。我想一定是要载着他们出去的那班火车可能快开了,假如我的那班车快开了,我也会像他们一样奔跑在雨中。
  大桥下的人越来越多,看来大桥下是躲雨的好地方,听着大桥上车流发出的轰隆隆的声响,看着大桥下越来越多的人,看来这大桥与我昨晚在霓虹中看到的感觉一样,它是天堂和地狱的分界线。那些从桥上开着车过桥的人一定是去天堂,而桥下形形色色的人都是一种人---穷人,从他们邋遢的衣着和心酸的面容,我知道他们是穷人,我可是个会看相算命的高手,能看错吗?
  大桥下摆摊的越来越多,基本上都是卖吃的,推着一个板车,在桥下架起来,燃气缕缕炊烟往桥上飘去,那烟,就像是在祭奠去往天堂的先人。
  卖吃的摊位越来越多,大桥下的味道也更加的复杂起来,美食的香味融合着汽车排放的味道,还有雨水的味道,大桥下不再清静,连味道都是乌烟瘴气的。
  为了对抗寒冷,我又拿出一个馒头,这一次,我要看着面前的城市,好好品味这馒头的麦香味,我叫李麦,我出生在麦地里,看来我和与麦有关的都有缘,我觉得我的馒头好吃极了。比卖的面香,比卖的酸辣粉健康,比卖的汤圆凉爽,比卖的麻辣烫简便……寒夜里露宿过大桥下的馒头别有风味,别的不说,它硬邦邦的身体就显得特别有傲气,不像面条和酸辣粉那样软绵绵,这样的馒头显得又特别强悍,只比我的牙齿差一点点,咬起来也特别有劲,正是一身傲骨不同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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