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节

  另一个男子怒道:“你别太嚣张,死的还不知道是谁?”
  “哥几个别跟他啰嗦,杀了他我们岭北六侠就是天下第一高手了。”
  “上!”
  六人持着兵器一齐朝靳磊杀去。
  靳磊并没有拔剑,赤手空拳与六人过了几招却已经看出六人的弱点所在,冷笑一声,“和你们玩玩。”
  “辱人太甚!”六人气极,皆拿出看家的本领来,势必要将靳磊斩杀在兵器之下。
  只是靳磊每次都能躲过六人致命的攻击,倒把六人耍得团团转,六人又气又恼出招越发没有章法,好几次还攻击了自己人。
  “不想玩了。”靳磊陪他们玩了一会儿,觉得无趣便失了耐心,拔出一把剑来,飞身上前,一个潇洒的腾空转身之后,六人皆倒地而亡,血溅了他一身。
  他擦去剑上的血,随后一掷,剑落回剑鞘,他看了地上的六人一眼,拿出火折子将六人尸体焚了。
  正在这时,天空中下起雨来,雨势越发大,不一会儿便成了瓢泼大雨,天地连在一起,成了一层水帘,无法视清方圆一里之物。
  雨水冲唰走地上的焚尸灰烬和血迹,也冲刷走靳磊身上的血,他仰着头闭眼被雨水冲了一会儿,直到身上干干净净才转身离开。
  行了半个时辰左右,来到一处山脚下,那山是石山,到处覆盖着巨石,唯入山处有一水潭,长宽十数丈,深不见底。
  靳磊站在水潭前,遥望石山,只见得崎岖陡峭,非常人能入,倒是个避世的好去处。
  “厌倦了,不如就此退出江湖,避世度日。”靳磊将背上的双剑取下,细细抚摸一遍,“老朋友,跟了我十几年,你们也累了吧?我这就让你们休息,愿此生不复相见。”
  他说完将剑掷入水潭,一阵咕噜水响,剑没入潭底,水泡仍不断冒出,几分钟后才归于平静。
  水潭果然很深。
  靳磊这下放心了,这么深的水潭他这双剑无人能取得走,就让它们在水底永世长存吧!
  江湖打打杀杀有什么意思?为了追逐什么天下第一,有多少人为此丧命?原身半生皆混在江湖,无数次险些被杀,也无数次杀了别人,这种刀口舔血的日子,原身倦了,他更不愿过。
  他飞身而起,攀爬石山而去,从此在江湖绝迹。
  水潭之下,双剑沉入潭底遇上了双刀,两剑两刀立在水下,成惺惺相惜之态。
  在山脚下所望石山是巍峨高耸,可上了石山才发现上面是一马平川,还有茂密的树林。
  刚下过雨,林中花草树木一片勃勃生机,欣荣之状。
  有鸟兽在林中鸣叫追逐戏闹,一对獐子看到他,呆了片刻,而后撒腿狂奔而去,灰色的野兔一溜烟跑没了身影,绿色的蚂蚱弹跳着躲了起来。
  靳磊没料到这里是这样的景象,不由得笑了起来,“倒真是个避世的好地方。”
  他继续进了林中深处,找到一条小溪,便在溪水旁不远处的一块平淌的空地上安了家。
  他藏了剑,但身上有火折子和匕首,他用匕首伐了些树,开始盖屋子。
  原身是天下第一高手,能徒手劈倒一人粗的大树,所以建屋子对他来说并不难。
  困了就席地而眠,饿了就去山中采野果或者打些野味,渴了就喝溪水,就这样过了十来天,屋子建好了。
  有了新家,还是自己一手建造,靳磊觉得很有成就感。
  住进去后开始伐竹制碗筷杯盏,又取了天然凹陷的石头打磨成锅,垒了灶台,如此便成了。
  江湖中人,也不讲究有多舒适,能有个遮风挡雨之地,有口吃的喝的就已经很好了,他们适应能力极强,常常是席地而眠,风餐露宿,活得很是粗糙。
  只要不用每天打打杀杀,靳磊就很满足了,那种不管走到哪都有人跳出来要杀他的感觉真的太糟糕了,虽然原身武功高强,也免不了要时时提防。
  如今每天想怎么睡就怎么睡,想干嘛就干嘛,想去哪就去哪的日子不要太美。
  住新家,吃顿肉庆祝一下。
  靳磊将匕首别在腰间,出门了。
  一只野兔从脚边镩过,靳磊随手摘了几片树叶掷去,野兔倒地而亡,他走向前揪住野兔的大耳朵,然后往回走。
  想到也要些料来遮一下肉腥,他又在林中采了些茴香叶,以及山姜,正要回家,还发现一窝土蜂,又取了些蜂蜜。
  “嗯,不错。”靳磊满意的回家了。
  在溪水边用匕首处理好兔子,回屋用山姜腌了一会儿,架火开始烤。
  山中的柴火都是现成的,靳磊很舍得烧,添足了柴火,火苗很旺,不一会儿就烤得兔肉滋滋作响,油滴答滴答的往下掉,肉香飘得满屋都是。
  靳磊坐在石凳子上,时不时转动串兔肉的木棍翻一翻,十几分钟后,兔肉烤好了,外焦里嫩,刷上蜂蜜,香味扑鼻。
  靳磊扯下一只兔腿,咬了一口,味道极美。
  兔肉配蜂蜜,人间第一美味。
  他吃完整只兔子,打了个饱嗝,然后起身去将骨头埋了,这时,见门口有一只野猫,虎视眈眈的看着他手中的骨头。
  “想吃?”靳磊晃了晃骨头问。
  野猫是黑色的,一双眼睛泛着绿光,像翡翠珠子,听到靳磊的话,它喵了一声。
  靳磊将骨头放在门口的屋檐下,然后进了屋。
  野猫很有戒心,观察了好一会儿才慢慢走向骨头,吃完后快速离开,连个谢也没有。
  靳磊听到猫离开的声音,暗叹,没礼貌的家伙。
  吃饱喝足又在溪边洗漱好,靳磊回屋躺在了什么也没有的竹床上。
  竹床是他伐了山中的竹子用匕首劈成竹块拼接而成,下面放了不少石头,躺上去只有些许响声,倒也十分牢固。
  忙碌了一天,又在十分安全的环境下,靳磊很快睡了过去。
  次日太阳升起许久靳磊才从睡梦中醒来,又是一个安稳觉,他精神抖擞的起床,打开门走出去,外面阳光明媚,林中一片葱郁,鸟兽叫声热闹无比。
  他伸了个懒腰,去溪水洗漱好,然后出门找早餐。
  这时,那只野猫又出现了,冲着他直叫唤。
  靳磊道:“我还没吃,没骨头给你。”
  “喵——”黑猫仍冲他叫。
  靳磊奇怪,“你怎么了?”
  黑猫连叫边往一个方向走,像是要带他去一个地方。
  靳磊拧了眉,情节比原来的故事提前了许多。
  在林中兜兜转转了许久,黑猫终是停了下来,靳磊发现是一个木屋,比他的木屋要小一些,而且很旧,显然是年代已久。
  “喵。”黑猫边叫边进了屋。
  靳磊跟了进去,屋里的床上躺着一个人,是个女子,正时脸色正泛着不正常的红,他走向前,叫了几声,“姑娘,姑娘……”
  女子没有反应,神情十分痛苦的样子。
  靳磊伸手探了下她的额头,发现烫得吓人,他急忙收回手,摸了摸她的脉,是受了风寒引发的高热。
  他在屋子里走了一圈,屋里锅碗瓢盆一应用具齐全,他找到了一方帕子,取了些水来浸湿了帕子,给她擦了擦脸和手心,而后将湿帕子盖在了她额头上。
  “姑娘,我去给你采药,你等我。”靳磊说完快速出门了。
  江湖中人,最基本的就是活下去,所以很全能,什么都会,基本的摸脉识药也是标配。
  靳磊去林中采了些驱寒散热的草药,回到女子的木屋用锅熬成药汤,喂给女子服下,而后又用湿帕子不停的帮她擦拭额头和手心散热。
  两人此刻素不相识,他能做的只能是这样,再不敢多越一步去。
  兴是药起了作用,女子开始出汗,她直喊着热。
  退烧的时候不能着凉,靳磊也不敢给她扇风,只能让她热着。
  出了一身汗,她的烧也慢慢的退了下来,她安稳的睡了过去。
  靳磊又去采了草药来熬成汤,正盛出来放凉,女子缓缓转醒,看到他立即戒备的坐了起来,“你、你是谁?”
  “姑娘别怕,我不是坏人,你受了风寒发了高热昏迷不醒,我是被一只黑猫带过来的,给你服了些草药,你现在退了高热,我立即就离开。”靳磊说着就往门口走。
  女子喊住他,“等等。”
  “姑娘还有什么事吗?”靳磊转身问。
  女子问:“你说是小黑带你来的?你住在哪?”
  小黑应该就是那只黑猫了。
  “我住的地方离这不远,我一个人住在山里,不知道这山里还住了姑娘你。”靳磊道。
  女子沉思了片刻,道:“是我小人之心了,你救了我,我却把你当坏人,公子,对不住了。”
  “无妨。”靳磊摇摇头。
  女子起身朝她福身一拜,道:“我叫小蝶,敢问公子贵姓?”
  “我姓靳,单名一个磊字。”靳磊道。
  小蝶又是一拜,“多谢靳公子相救。”
  “小蝶姑娘不必多礼,举手之劳罢了。”靳磊摆摆手,指着桌上的药碗,“这药还需要再服几次才能痊愈,姑娘在此长住,显然知晓药方,自去采几次来服下,在下就告辞了。”靳磊抱拳一礼,转身出了门。
  小蝶还想说什么见男子已经离开,只好作罢,转头看着桌上的药碗,嘴角浮现笑意。
  靳磊回到家已是中午,只能早饭午饭一块吃了,回来的路上打了只野鸡,他在溪边清理干净然后架火开烤。
  正烤好要吃,外面响起了猫叫声,他无奈起身走出门,“你鼻子可真灵,我还没开始吃……小蝶姑娘?”
  黑猫旁边站着先前木屋的女子。
  “靳公子,是小黑带我来的,他告诉我你刚来不久,应该没有米粮,我给你送点来,算是报答你的恩情。”小蝶手中抱着个罐子,盈盈笑道。
  靳磊看了黑猫一眼,“你还能听得懂猫说话?”
  “在一起久了而已。”小蝶笑道。
  靳磊走向前,接过她手上的罐子,“小蝶姑娘一上午没吃东西,饿了吧?要不在我这随便吃点?”
  “那就谢过靳公子了。”
  带着一人一猫进了屋,靳磊道:“我这里简陋,小蝶姑娘不要嫌弃,随便坐。”
  “怎么会?比我那要大多了。”小蝶道。
  靳磊看了看罐子里,有米和盐巴,他疑惑问:“你经常下山吗?”
  “嗯,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下山一趟,添些用度。”小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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