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

  这个人具有一种少见的洁净感,他相貌英俊,但看见他的人往往注意不到他的英俊,他的俊美外表被湮没在那种洁净之中,几乎要被抹煞掉了。原本他是个毫不容情的军人,年龄的增长让他的面容不再显得那么冷峻,眼睛里多少有了一点温柔。虽然年纪不轻,他仍然身材匀称,腰背挺直,像是一棵头顶覆盖白雪的孤松。
  只要看见这个人的模样,你就不可能想象他会与什么阴私的事情相关。这个人自带圣洁气质,很难想象有这种气质的人会和任何不那么体面、不那么正当的事挨上边。他总是那么平和,甚至从不表达愤怒,这也许是因为他本身极具修养,但也有可能是因为没这个必要。上面提到过,他只表达过那么一次愤怒,而他当时连眉头都没皱一下,样子看起来像个复仇天使。
  他不像一般来自王都的贵族那样信奉光明神,也不像骑士们那样崇拜英武之神贝尔特契,或许他就是因此才离开王都的。如果非要说他有什么信仰,女公爵就是他的信仰。他守护她,也崇拜她。不容许她受到冒犯,随时准备用血去清洗哪怕一点点的污蔑,如果那冒犯是来自他自身,他甚至可以为了悔罪而献出生命。这种近乎刻板的态度在王都或许会显得不合时宜,但在骑士精神仍然是主流的西菲利克斯倒是值得称道的宝贵品质。
  他有过敌人,但即使是他的敌人也不能不敬重他。从前菲洛骑士与西菲利克斯本地的骑士们之间曾经有过一些小摩擦,但他们最终决定不去打扰他的平静生活。他们尊重他,敬畏他,同时也远离他,并不想与他有任何瓜葛。
  这样的一个人会被敌人畏惧,但在同派系的人眼中看来,他也很难显得可亲。因为这个人眼睛里只有女公爵,除此以外容不下其他。不过他倒确实曾经庇护过肯特,也在爱丽丝被封为骑士的时候对她笑过一次。肯特坚持认为“菲洛老爷子人很好”,基本上也就是出于这些,但他实际上也不敢一个人去找菲洛骑士说组队参加比武大会的事,非要拉着爱丽丝一起。而爱丽丝实际上从未与菲洛骑士交谈过,心里也是一点谱都没有。
  要找菲洛骑士,时间差不多只能选在在晚饭后。
  他平常吃饭细嚼慢咽,总比别人慢一点,等他吃完饭,其他骑士应该都已经走了。正是一个谈话的空档。但若是错过了这一时机,他就要回到城堡外面女公爵赐给他的房屋里。菲洛骑士差不多算是城堡的钟表,每当他晚上离开城堡,大门就在他的身后关闭。
  这一顿晚饭,肯特和爱丽丝都吃得食不知味,时不时转头看向菲洛骑士。然而菲洛骑士始终专心致志,从未把眼睛从自己那份晚饭上移开。他是一位古雅绅士,一向秉持吃饭时不说话的原则。尽管其他人都走光了,爱丽丝和肯特也还是不敢在他没吃完之前打扰,只好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等他。等到老骑士把面前的食物吃完,他们还没来得及开口,老骑士就转过头来问他俩:
  “你们找我有事?”
  这俩人都没想过菲洛骑士会主动开口搭话,此时一紧张,反而张口结舌,原本准备好的话这会儿一句也说不出来了。尤其是肯特,此前说服爱丽丝时热情洋溢、舌灿莲花,在菲洛骑士面前反而像个犯了错误的小学生,真是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爱丽丝瞥了他一眼,镇定了一下情绪,向菲洛骑士说出了两人的请求。
  老骑士似乎也没想过他们会因为这样的事找他,听到他们的请求,他露出了意外的表情,难以置信地重复着他们的话:
  “你们……找我组队参加骑士比武大会?”
  爱丽丝和肯特两个人齐刷刷地点头。
  老骑士露出尴尬又不失礼貌的微笑:
  “我这个年纪,大概已经不适合参加这种活动了吧。要我说,你们最好还是去找别人问问,我想想……佩洛普应该还没有组队,你们可以考虑问问他。”
  爱丽丝对他们立即被拒绝这件事并没感到多吃惊,在她看来,这几乎是理所当然,但肯特却显得激动得多,显然他参加骑士比武大会的愿望实在太过迫切,以至于突破了他的紧张:
  “您真的认为,除了您以外,还有谁可能和我们组队吗?我们是少数派,其他那些骑士跟我们从来不是一路人。更何况,我们参加骑士比武大会是要赢的,跟佩洛普组队可赢不了。”
  菲洛骑士看看情绪激动的肯特,再看看爱丽丝:
  “一个小孩,一个女人,再加上个老头子,我们三个组队,一定会让他们笑掉大牙。”
  “我不是小孩!”肯特抗议,但这抗议毫无意义,只能让菲洛骑士的评价显得更加精准。
  爱丽丝没去管过分情绪化的肯特,趁机抛出下一个论点:
  “就因为是这样,我们才非赢不可。想象一下,如果我们赢了,那些家伙的脸色会变成什么样。”
  这话似乎稍微有点作用,爱丽丝看见菲洛骑士稍微动了一下,不过这点触动实在太轻,显然并不足以真正说服他,让他的态度有什么明显变化。
  但气氛已经推到了一个合适的高度,是时候拿出杀手锏了。爱丽丝看着菲洛骑士,说出了早就准备好的话:
  “这不光是为了我们,也是为了殿下。”
  这是爱丽丝与肯特最后的底牌,如果这么说还是说动不了菲洛骑士,他们只能放弃。虽然提到女公爵会让这件事的难度下降好几个等级,但如果菲洛骑士判断这件事本质上对女公爵没什么好处,他也是不会答应的。
  他们屏息凝神,期待着菲洛骑士的反应,然后看见菲洛骑士笑了笑。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笑容可以被解释为多种含义,并不能代表他们成功了,但菲洛骑士接下来说的话总算让他们放了心:
  “我这把老骨头,就最后再跟你们拼这一把。不过我可不保证能赢,我岁数大了,马上比武这种事,多少有点力不从心了。”
  “能赢的!”肯特神情狂热,好像见证着盼望已久的事情总算变成了现实,“您从前是王都的马上比武冠军,赢过了全国的骑士,现在西菲利克斯这些人根本不能跟您相比!”
  “不能跟我过去相比。”菲洛骑士纠正他,“年纪大了体力不够,再想在比赛里拿冠军可不容易。不过要训练训练你们这两个小孩,倒还没什么问题。现在距离大会正式开始还有几个月,明天一早,到训练场等我。”
  第50章 艰苦磨练。
  这一晚上, 肯特和爱丽丝都没怎么睡好。
  爱丽丝自不必说,她一直以来受得都是佣兵的教育,罗姆师父的教学内容通常以近战和保命为主,这与骑士们所掌握的技能截然不同。如今总算能有机会系统学习骑士的知识, 对爱丽丝来说, 这够激动人心的。
  肯特虽然是云霰城堡的侍童出身, 学习过全套的骑士技能,但他来到这里的时候, 菲洛骑士已经不负责侍童们的教学。这对肯特来说,一直都是一项难以弥补的缺憾。如今这项缺憾即将被填平,他只会更加辗转难眠。
  第二天他们很早就来到训练场, 但菲洛骑士已经在那里了。
  “骑士比武大会一共有三个项目,射箭, 斗剑和马上比武。”他这么说着, 依次看向肯特和爱丽丝, “肯特擅长射箭, 爱丽丝在斗剑方面有所专长,而我是马上比武的专家, 如果我们三人能分别取得三个项目的冠军, 就很容易取得整场大会的胜利。”
  这正是肯特前一天对爱丽丝的说法,听到菲洛骑士也这么说, 肯特非常高兴:
  “没错,我就是这么计划的。”
  “但你漏算了一些事。”菲洛骑士非常平静地指出, “我虽然是马上比武的专家, 但我的腰受过伤,虽然还没到不能呆在马上的程度,但以我现在的状态, 根本不可能在马上比武中胜出。”
  肯特脸上的笑容有点僵硬。
  虽然菲洛骑士昨天也说他拿不了冠军,肯特还只当这是谦辞。但当菲洛骑士把腰伤的事说出来,肯特就明白他原本的计划肯定是实现不了,心中很有些懊恼。
  却听菲洛骑士又说:
  “所以计划要改成,我训练你们两人拿到三项冠军,而我在比赛里尽力不拖你们的后腿。”
  肯特有点迟疑:
  “我们……真的能行吗?”
  肯特的担忧很有道理,他虽说进行过不少马上作战的训练,却从未参加过实战;爱丽丝更别提,她本来是个步兵,压根就不懂什么叫马上比武,一切都要从头学起。
  “当然。”菲洛骑士似乎压根没认为这是个问题,“如果不能赢,我为什么要加入?我同意加入是为了拿到冠军让殿下面上有光,又不是想让殿下蒙羞。”
  在菲洛骑士的眼中看来,如果他们不能在三项比赛中都拿到冠军,那就已经是让女公爵蒙羞了。听了他这话,爱丽丝和肯特顿时压力陡增。
  菲洛骑士却仿佛毫无所觉,他看向肯特:
  “箭术是你家的家传,我想我就没必要多费心了吧?”
  肯特点头:
  “没问题,爱丽丝这方面的训练也交给我就好。”
  菲洛骑士又看向爱丽丝:
  “比赛不是打仗,在这种比赛中用的都是统一的花剑,你不能在比赛里用你惯用的巨剑,这方面没问题吗?”
  “没问题。”爱丽丝说,“我从前用轻剑的。”
  “那就好。”菲洛骑士拿起两把训练用的花剑,抛给爱丽丝一把,“接着,我们来试一试。”
  爱丽丝接过花剑,这种训练用剑没有刃,顶端有个小圆球,不会戳伤对手,但要看出两人之间实力的差距,用这种剑足够了。
  用不着多说话,两人这就开始操练起来。爱丽丝此前没见过菲洛骑士用剑,对他的剑术完全没概念。但当两人剑身相触,爱丽丝立即对手。菲洛骑士虽然已经是六十岁的老人,
  即使在当初面对银盔德维特时,爱丽丝也未曾感觉到这么强烈的压迫感。当初银盔德维特与她之间的差距主要是体能,但菲洛骑士的剑术技巧纯熟,应变灵活,几乎臻于完美。爱丽丝作战多年也算是有见识了,却没见过这样的对手,她左支右绌,仅有应对之功,却毫无还手之力。爱丽丝自学剑以来,还从未遇到过这样的敌手,不过十几个来回,就已经汗涔涔的,应对得十分艰难。
  正当爱丽丝感到自己几乎要透不过气,马上就要支撑不住的时候,菲洛骑士后退一步,收了剑。
  “不错。”他评价,“经历过不少实战,也懂一些技巧,能在我手下走这么多招,本身就很难得。只要稍加点拨,要在比赛中拿冠军不难。”
  他评价完爱丽丝,又转头看肯特:
  “你来。”
  爱丽丝把手里的剑交给肯特,看他与菲洛骑士对阵。
  方才她与菲洛骑士交手的时候,几乎一直在忙着格挡,根本无暇考虑招式运用之类的问题。这会儿站在一旁看肯特与菲洛骑士对战,反而更能看出一些门道来。菲洛骑士出剑迅速,能精准地找到对方的弱点。至于肯特,他受到的训练比爱丽丝多,却没她那么多实战经验。开始的时候很能应对几下,看起来似乎比爱丽丝要强,但几招之后就看出颓势,落败得比她还要快。
  爱丽丝看过两人交手,忍不住要问菲洛骑士:
  “您这样的实力,不能在斗剑比赛中拿冠军吗?”
  菲洛骑士摇了摇头:
  “要是十年之前,我敢说没人能胜得过我。至于现在……单独一两场比赛没问题,体力不行,打到后面必然要输。你们这些年轻人,可不能指望我这个老头子。”
  他这话说得有道理,爱丽丝暗暗为自己的想法感到不好意思。
  她已经是个满十七岁的大人了,再过几个月,等到比武大会的时候差不多就要十八岁,这个年纪的人,理应冲在前面,不该指望年纪是自己三倍的老人家。
  菲洛骑士测试过了两个人斗剑的能力,就要试验马上比武。三人都到马厩去牵出自己的马来。
  菲洛骑士的马是一匹脾气温顺的牝马“蜜糖”,看见他来,很依恋地靠过来。菲洛骑士伸手摸了摸马鼻子,对他俩说:
  “跟了我十几年的那匹‘银星’不在了,现在这孩子脾气太温顺,本来也不是为战场准备的,真到了比武的时候,恐怕要比较吃亏。倒是肯特的那一匹比较好一些,不过也要看肯特对它的掌控力,否则在赛场上很容易出意外。”
  肯特的马叫“闪电”,和他一样很有活力,但稍微显得有点暴躁,容易激动。爱丽丝私下了觉得,这点跟它的主人也挺像的。
  马上作战是骑士的基础科目,肯特从小就练习,爱丽丝却对此一窍不通。她不擅长,甚至就连骑马的技术也不怎么样。菲洛骑士看了看她带来的那匹“别扭”,笑了笑。
  “你要骑这家伙进行马上比武?”
  菲洛骑士的询问让爱丽丝有点紧张:
  “不行吗?”
  “倒也不是不行。”菲洛骑士说,“这家伙是匹好马,体型匀称,动作也灵活。不过一看就知道脾气有点怪,你真能驾驭得了?”
  “还行吧。”爱丽丝点点头,“就是总需要喂好多胡萝卜,而且最近似乎胡萝卜也吃烦了,越来越不听话。”
  “不要紧。”菲洛骑士说,“人和马之间的感情要慢慢培养,你也可以喂它点南瓜和苹果之类的作为奖励,但别把它惯坏了。这小家伙叫什么名字?”
  “叫‘别扭’,这家伙是我从战场上捡来的,它既然选了我,我也不能辜负了它。”
  菲洛骑士听见小马的怪名字,忍不住笑起来:
  “没关系,很多骑士都是骑着各种各样奇怪的马参加马上比武大赛的,这很常见,并不丢人。马上比武不是赛跑,马跑得到底快不快这种事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你们得心意相通。”
  爱丽丝从来没想过自己能跟这个“别扭”心意相通,当初她甚至都没打算给它取名字,因为它实在太别扭,这才负气似的给它取了“别扭”这个名字,没想到它居然适应良好,听到爱丽丝这么叫它还会“恢恢”地应答,当然这得是它心情好的时候,如果它心情不好,就只会转过身去,用屁股对着人,直到拿胡萝卜诱哄它,它才会回心转意。
  不过菲洛骑士说它没问题。
  爱丽丝和肯特的马都算是得到了菲洛骑士的肯定,多少增强了些许自信,其余的就只剩练习了。
  骑士马上比武,归根结底就是两方面各自手持木制长矛,相对冲锋,若能将对方挑落下马、击中指定位置,或者先在对方的铠甲上折断规定数量的木制长矛,便可以获胜。这样的比赛虽然也考验技巧,但更多地是在考验勇气。通常来说,年轻人在这样的比赛中更占优势,因为他们未曾经历痛苦,不会感到胆怯。经历更多的老年人却不容易有这样的气魄,在气势上就已经要输了。
  不过像这样盛大的骑士比武大会不是仅凭胆气就可以成功的,年轻的骑士们若能得到有经验的高手指点,就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菲洛骑士的指导下,爱丽丝与肯特开展了紧锣密鼓的训练。爱丽丝每天早早起来,然后训练一整天,等她晚上躺回到床上的时候,往往要累到连手指头都不想挪动。在这期间,罗奈德村的村长曾经叫人给她捎来个口信,说是农牧神的祭祀活动即将开始,邀请她回去参加,她也没能抽出时间来。
  这段时间里,女公爵的信使也已经走遍整个西菲利克斯,将即将举办骑士比武大会的消息送到各地所有贵族们手中。
  数月之后,各地的骑士纷纷抵达云霰城堡,骑士比武大会正式开始了。
  第51章 比武大会(一)……
  这是一场许多人等待了十多年的盛会, 许多骑士从初出茅庐时起就盼望着能有这么一个机会,让自己崭露头角,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年年准备却年年落空, 许多人从十几二十几岁等到了三十几岁, 直到再也不能被称为新秀的年纪才终于迎来了这一场大会;还有些骑士年纪已经不轻, 早在年轻时就在比武大会中赢得过掌声,后来又经过许多真正战斗的洗礼, 但却还是怀着与年轻时毫无二致的狂热投身于此,好像又回到了过去那激情似火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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