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节

  毛思嘉和三个女孩儿说话,还教了红红一些游泳的小技巧。等到孙继东也过来了,这才和姑娘们说再见。
  “舍得过来了?”毛思嘉上岸,拿起之前搭在一边的毛巾擦脸。
  “其实没什么事。”孙继东知道毛思嘉说这个话是和他开玩笑,而不是质问。
  “那是谁啊?”红红挺好奇的:“是思嘉姐姐的对象吗?”
  “孙继东...也是咱们大院儿的,他是思嘉姐姐爱人。”红红表姐撇了撇嘴:“他这个人特别闷的,不知道为什么思嘉姐姐要和他结婚。”
  红红的表姐是个很喜欢赶时髦,同时也十分爱玩爱闹的小姑娘,她还有一个男朋友呢(当然,一切都是背着家长的)。对于她来说,实在很难理解特别欣赏的小姐姐的选择。
  “咦...思嘉姐姐结婚了吗?看不太出来啊。”红红小嘴哦成了一个小圆,显然是有些惊讶的。
  “不像对吧?实际上思嘉姐姐和她爱人都结婚好几年了...我姐结婚才一年不到,现在我看到她都觉得和看到我妈差不多,还特别爱说那些老掉牙、没意思的话!思嘉姐姐就不这样,我也常常觉得她没结婚一样。”这也是红红表姐特别喜欢毛思嘉的原因之一,要知道她们其实没接触过几次。
  她很希望自己将来也是这样,对于她这个年龄段的‘叛逆女孩儿’来说,如果她的未来就是自己母亲和姐姐那样,她是很难接受的。
  毛思嘉和孙继东在游泳池这边呆了有两三个小时,期间孙继东多次遇到熟人,免不了客套一番。倒是毛思嘉,打个招呼之后就可以去尽情玩水——其实这多少有点儿失礼,但因为毛思嘉总让人忘记她已经结婚,而觉得是个年轻姑娘,竟没有一个人觉得这有什么不好。
  年轻姑娘们总是有特权的,就算不太爱搭理人,也能被轻易放过。如果还是一个漂亮姑娘,这一点就更加明显了。
  等到孙继东和毛思嘉回到家中,家里的饭还没做得,不过家里却来了一个小客人。
  孙继东的小外甥涛涛...孙继东的姐姐孙胜男最小的儿子,现在还在读幼儿园。虽然家里人也很宠爱,却没有宠成熊孩子,正是最可爱的时候——哺乳动物小时候总是这样,非常容易引起成年人的怜爱。
  “涛涛怎么来啦?”毛思嘉摸了摸小孩子肉肉的手,眼睛笑的眯了起来。
  面对孩子她算不上有耐心的那种,甚至一度有点儿不愿意接近小孩。不过,如果是亲戚家的孩子,教导的有礼貌,她又是喜欢的——如果没有心理上的障碍,这种孩子大家都是喜爱的。
  涛涛也很喜欢毛思嘉,一下就靠在了毛思嘉怀里:“妈妈送我过来的,让我这个星期和姥爷姥姥住。”
  毛思嘉和他说话时总是很认真,仿佛他说的每一句话都值得被认真考虑,而不是像其他大人那样不当回事。小孩子都是很敏感的,肯定会喜欢这样的大人...当然,毛思嘉长得好看可能也是原因之一。
  小孩子很多时候才是最‘残忍’且‘直接’的,喜欢和漂亮的哥哥姐姐接触,一直是这样的。
  孙妈端着水果出来,放在茶几上:“胜男他们忙着呢!也不知道整天忙些什么...几个大点儿的孩子还能自己照顾自己,涛涛还太小了,他又靠不上爷爷奶奶。”
  水果切的不多,因为一会儿就要吃饭了。
  涛涛家也是小康之家,不缺孩子吃的,但也只是相对而言。事实上,这个时候的小孩子,即使是条件最好的那一小撮,面对吃的也不可能无动于衷。只不过家教好一些的,能够保持礼貌而已。
  完全不会有家长追着孩子喂食的情况,涛涛自己就能吃的很好。
  吃完之后毛思嘉就陪着涛涛玩游戏,见毛思嘉和涛涛相处的这样好,孙妈既满意,又觉得哪儿差了点什么。
  便扯过孙继东,到阳台上小声道:“你和思嘉怎么还没消息?”
  孙继东早就应对习惯了,点点头:“最近还看了一次中医,一点儿事没有,急什么呢?就这几年的事儿。”
  “能不急么!”孙妈白了儿子一眼,说了几句之后又发散开了:“你们都不省心!你大哥就不说了,跑了那么远,几年才能见一面,上次见面还是西西结婚的时候。你呢结婚几年没个动静,卫南这么大了还不说结婚的事...还有西西,我都不知道说什么了!”
  孙家老四孙西西,在文工团跳舞,现在也结婚了。只不过结婚前好好的,现在出现问题了,以至于首都这边的父母都知道。
  孙西西不愿意生孩子...其实在结婚之前是和男方商量过这事的,因为生孩子对跳舞影响太大了!她在她们文工团又正是关键时期。按照他们之前商量的,就算要孩子,也至少是三十几岁!
  男方是文工团的人,对文工团的工作更能理解一些,两人也确实是自由恋爱成的,当时并没有反对这个。
  但现在有些不同了,也不知道是哪里走漏了风声,让男方家里知道了这件事。这一下就炸锅了,就算是几十年后的家长恐怕也很难接受丁克或者极端晚育,更别说这个年代了!这下自然是要和小夫妻两个谈的。
  或许男方一开始是真心的,但终究会受到亲人们的影响。在亲人的轮番轰炸之下,男方也开始改变想法,致力于劝说孙西西早早生孩子——早生早恢复呢!真要是高龄产妇,那可是很危险的!
  孙西西从小骄傲到大,又是军人家庭,可不是时下常见的姑娘,那么容易屈服!应该说身边的人越是劝说,越是让她有逆反心理了!
  特别是丈夫的行为,这可以说是‘出尔反尔’了,更让她有背叛感!
  是的,丈夫也有自己的难处...但当初是答应了的,她又不是骗了他,结婚后才说不生孩子的!
  现在虽然还没闹到离婚的程度,主要是如今的观念来说,除非是极端特殊情况,离婚很少会被人想到。
  “以前觉得胜男不让人省心,现在倒是觉得胜男好...你们要是都能像你姐那样,我能早轻松多少啊!”其实现在孙妈已经退休了,但就是放心不下几个孩子!或者说,正是因为退休了,让她有更多的时间去担心几个孩子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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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7章
  ‘踏踏、踏踏’,空旷的楼道里走路声音特别明显。
  毛思嘉提着纸袋到家门口,就看到家里门开着,朝里面探了探头:“家里来客人了吗?”
  “思嘉!”林小云站了起来,一旁是她老公小关——如果毛思嘉不在家,她单独来做客是不让进门的。表面上大家觉得孙继东是不是太那什么了,但周围邻居家,只要性别为女的,都对他印象大好!
  还是女人懂女人呢!有的时候不一定有什么内情,但就是会让人不舒服!类似的事情有些人还经历过。现在孙继东这样,大家面子上不说,私下都是毛思嘉命好、有眼光,和孙继东结了婚!
  日子过的可舒心!
  “是小云姐和小关呀,坐坐,稍等等啊。”毛思嘉客客气气地寒暄,在门口换了舒适的拖鞋,又把纸袋放在了桌上才道:“小云姐和小关过来有什么事吗?”
  其实没什么大事,人家夫妻两个得了几张音乐会的门票,除了自己留两张,另外的都在送人。
  “是哪家乐团呢?”毛思嘉接过音乐会门票细看。
  这就是现在的首都了,即使是在这个年代也不缺少这些东西——这也是必然的,首都可是集中了一国之力,即使现在国家落后,也不会这么点儿底子都没有!
  林小云很喜欢音乐会、电影这些东西,只是和小关说不上这些,反而是毛思嘉在这方面有品位、有眼界(她原本可是学舞蹈的),很能说的上这些。
  毛思嘉并没有推辞音乐会门票的意思,没必要...林小云的妈妈和孙家就像是家人,现在还在孙家做事呢,两边关系是撇不开的。往常要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孙继东也出手帮过,现在两张音乐会门票而已还要拒绝,反而显得刻意了。
  林小云一边和毛思嘉说话,一边打量着毛思嘉的穿着。
  “思嘉刚刚逛街去了?”她好奇地问。
  “嗯。”毛思嘉的声音带着点儿鼻音:“和几个女同事约着一起。”
  最近风气上开放了很多,旅游公司的女同事们又大都大胆开放(至少在现有环境下,对比起来是大胆开放的),加上有那个闲钱...最近大家卖东西、做打扮多了不少呢!
  “思嘉这件衬衫是买的吗?还是自己做的?”林小云小声打听。
  今天出门,毛思嘉穿了一条浅灰色毛呢裤,十分挺阔,再加上她腿长,真是很好看了。但最亮眼的还是上身的衬衫,是简约的筒领,又简约又精致,特别有韵味。外面又罩了一件姜黄色的针织衫——针织衫也挺有特色的,微微的蝙蝠袖,整体也非常宽松,显得非常淑女。
  这在如今的针织衫里并不多见,现在的针织衫是扣的比较紧的...也不知道是不是为了省毛线。
  另外,毛思嘉的头发这几个月也稍微留长了一些,于是她从头顶往下编鱼骨辫,后面缀了短短的一截——这种露出了整张脸的编发挺考验脸型的,毛思嘉的脸型优越,这样的发型反而十分适合她。
  看上去优雅又漂亮。
  “衬衫我妈给做的。”毛思嘉客气道。其实是她提出样子,然后毛妈做的,做好之后非常亮眼。她第一次穿去上班,好多人都来看细节,然后回头就做了差不多的。这个时候的人可不会觉得撞衫有什么问题,反而是很喜欢扎堆一个款。当大家都扎堆一个款的时候,自己没有这个那才让人觉得不好!
  送走了林小云夫妻俩,毛思嘉才给孙继东炫耀自己今天逛街半天的战利品。
  “看,这是我给自己买的外套!”毛思嘉把一件米黄色的外套抖开给孙继东看。这其实就是一套西装,这个年代西装可不多见,穿出去老时髦了,一般人也没勇气穿。不过既然商场里挂出来了,毛思嘉就敢买敢穿!
  商场都是国有的,人家敢卖,她有什么不敢买的呢?现在都77年了,也不怕因为这个被人穿小鞋。
  和这个时候国内的其他西装一样,这件西装显得很大,一点儿不修身。
  不过这不是问题,男款西装太空荡荡会看不惯,女款却显得非常港风...特别是那个大垫肩,简直了!所以刚刚在商场上看到,毛思嘉一下就决定要买。虽然这一件西装就要一两百块,在此时绝对是天价。
  当然,也不是这件衣服真的贵到天上去了,这个时候商场里卖的衣服都不便宜就是了。几十年后的衣服和这个时候的衣服几乎一个价格(不追求名牌的话),然而通货膨胀摆在那儿呢!只能说纺织和现代制衣的流水线牛bi(破音)!
  除了这件外套,毛思嘉还给孙继东买了几件衬衣...他穿衬衣比较费。这其中也有毛思嘉的问题,毛思嘉很喜欢看他穿挺阔的衬衣。如果衬衣穿到发黄、软塌塌的,即使还不需要打补丁,毛思嘉也会给他买新的。
  “对了,你的皮鞋我出门的时候拿去张师傅那儿修了,刚刚回来的时候顺路拿了回来。”毛思嘉说的是孙继东的一双皮鞋,这双皮鞋还是两人没结婚前毛思嘉给他买的,托毛爸从上海弄的呢!
  要说现在的东西确实真材实料,这种高品质的皮鞋是非常耐穿的。穿了好几年了,一点儿问题都没有,也就是上个月孙继东穿这鞋陪领导去了农村,这才出了点儿小毛病。
  孙继东不止一双皮鞋,平常上班也有的穿,就一直忘记去修鞋。还是毛思嘉昨天收拾屋子的时候翻出放在鞋盒子里的皮鞋,这才挪到了门口,出门的时候看到就带出去修了。
  嗯,生活不易,该节省的还是要节省......
  放好了鞋子和衬衫,毛思嘉从冰箱里拿了一瓶北冰洋出来,顺手把收音机也给打开了。还没调频呢,喇叭里就传出新闻播报声。
  “关于九月份的会议,宋裕民同志说了...”这个时候的新闻播报是非常亲民的,事实上如果能够看到老视频就会知道,新闻播报的口吻早先一直很亲民,变得公事公办甚至居高临下,那是很后来的事。
  最早的时候甚至很像是拉家常的意思。
  听着收音机里的新闻,毛思嘉愣了愣,猛然站起来:“继东、继东!”
  “怎么了?”孙继东从阳台上探出身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收音机里说了要恢复高考!”
  恢复高考并不是突然提起来的,在之前多多少少有一些风声。特别是消息灵通的人,是知道领导们准备开会讨论这事的。对于别人来说,这件事还有成功和失败两种可能,可对于已经知道一切的毛思嘉来说就只有成功了!
  但即使是如此,这件事真正尘埃落定,还是太让人激动了!
  毛思嘉激动的不是恢复高考这件事,她不是没上过大学的人,也没有这个时代被耽误的一代人的苦闷。对于她来说,恢复高考背后的意义要大的多!随着第一届高考顺利举行,社会各方面是变的很快的!
  变得越来越接近她熟悉的样子。
  当然,高考她还是要参加的...她倒是没想过混一个77届大学生能有什么好处——77届大学生毕业的时候是八十年代初,改革开放之下干部年轻化,最初几届,甚至十几届大学生属于实实在在吃到了红利的一批人。
  生正逢时说的就是他们了!
  77届的大学生,将来混的再差的都会是别人眼中的社会精英!
  毛思嘉之所以想要考大学,更多是因为她的理想...她是想要做文学翻译的。虽然这几年就要改革开放了,但这个口子并非贸然打开,事实上直到九十年代中期,很多事情依旧按照旧时代的规则进行。
  翻译外国作品,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会是公家单位牵头做这件事,私人是不许干的。这种情况下,有一个官面身份就很重要了。
  想要调整单位,这个时候可以说是难于上青天!毛思嘉能够想到比较好的解决方法就是上大学。
  她可以先学一个外语专业,回头毕业的时候是国家包分配没错,但个人其实是有一定自主权的!
  简单来说,本来要分配到地方的,自己想要留首都,这当然是不能的。可要是分在首都的,要求发扬风格去支边,这就有操作空间了!
  特别是一些顶尖大学,比如说清华北大这样的,每年毕业的大学生有限,这时各个单位都是抢着要的!这种情况下,如果学生本人愿意去一个相对没那么吃香的单位,事情并不难办...人家单位自然会把一切处理好。
  所以她的想法就是尽可能考一个顶好的学校,到时候她不要求去外交部之类的顶级单位,而是去出版社做文字工作——在有些人看来这就有些浪费机会了,但她不在意,反正她不用为生存忧心,可以尽可能做自己喜欢的事。
  而且趁着这个大好机会好好学些东西也蛮好的,这个时候在顶尖高校是可以遇到不少大师的!这可不像几十年后,即使是顶好的学校,那些有名的教授可能也脱离教学一线了!
  “你打算参加高考?”虽然是问句,孙继东心里却是能够断定毛思嘉的选择的,因为毛思嘉曾经就是那样选的。
  “嗯嗯嗯!我想读一个外语专业的大学,将来就不做导游了...你知道的,我一直想要做翻译文学作品的工作。”虽然现在她导游做的很好,领导也很看好她,将来做文学翻译说不定更清贫(从工资的角度来说这是很有可能的)。
  “你要考大学么?”毛思嘉倒是有点儿摸不清孙继东的想法。虽然她知道这几年考大学会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只要能考上大学,将来无论做什么都会很有帮助——在体制内就不用说了,出了体制也能得人高看一眼!
  再者说了,毛思嘉可是知道的,未来几十年的‘校友制度’是很牢固的。即一个学校出身的往往会互相帮忙,形成一个很强大的网络。这一制度到毛思嘉那个时候自然已经自然消亡,毕竟她那个时候大学扩招,大学生都不稀罕了,这种制度自然变得可有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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