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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已经快跑了,焦达今天可是真没给她一点面子
  ——焦达也不是个东西,看到个美女就走不动,他跟多丽娜可是在外面同居的
  ……
  ☆、第五十七章
  晚上发生的事在早晨继续发酵。吃完早饭开始分组进行观光时,大家不约而同的默认焦达和多丽娜一组,而其他的人没有一个肯当电灯泡,所有人用堪比军队的速度组合在一起,迅速完成了出发前的准备工作,并奔出农家小院。
  老板娘和老板站在门口送他们,在大白天就不用担心了,村里只有一条路,不管在哪里只要找到大马路就能回到小院里来。
  季笙、姚东海、贝露佳和童桐当然是一起的。
  出了村子,童桐背上背着,手上提着,还热情的问女友:“我们往哪边走?”
  贝露佳踮着脚尖举目四望,想从这里看看哪一边的风景更好。
  季笙伸手搭在旁边的树上,很快得到想要的信息,指着一个方向率先迈步:“往这边吧。”
  那棵树告诉她从这条路走过去不远就能看到一个小小的缓坡,爬上去会有一大片的野果林,现在正是结果的时候。
  早上九点多的时候阳光还不错,季笙有用不完的力气,走出村落不久她就从童桐手里接过了一个装满薯片等不能压的零食的塑料袋。
  “不,不,我来拿就好。”童桐用身为一个男人的自尊来拒绝,但他的额头已经开始冒汗了。
  贝露佳也给男友减了负,她从他的背包里拿出来了几瓶饮料,先拧开一个甜蜜的喂了童桐几口,看起来像给他加足了油,然后季笙和姚东海各拿一瓶。
  这下背包轻多了,童桐明显看着松了口气。
  “我们走快点。”姚东海善体人意的拉着季笙走在了前面,不一会儿,后面的贝露佳就开始消灭零食,不但自己吃,还喂给手上不方便的童桐,还时不时的跑到前头来给她们两袋。
  还没走到缓坡前,童桐手里的塑料袋就有一个空了。
  “这里风景不错,能看到很远的地方呢。”姚东海站在缓坡前手搭凉棚四处望,他们走的这个坡似乎是周围最高的了。很快,她看到一个好玩的,“你们看,那是不是多丽娜和焦达?”
  大家立刻两眼放光的过来了,一起往那个方向看。
  在离他们大概七八百米远的西北方向能看到一男一女两个争吵的身影,女生穿着荧光黄的上衣,正是多丽娜穿的那一件。
  女生拖着男生的胳膊跺脚,男生比女生要高上一个头,宽上两圈。他似乎想离开,三番四次甩开女生的手,每回女生都再冲上去拉住。只是在远处看就能感觉到那股火药味。
  “焦达不会真的想分手吧?”童桐说的时候看了眼季笙。
  贝露佳踩了童桐一脚,维护季笙道:“这跟我们可没关系!季笙有男朋友了!他连那谁的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
  童桐心酸了,“那么好啊……”
  “当然!”贝露佳轻蔑的嗤了声焦达。
  姚东海悄悄捅了下没神经的贝大小姐,让她稍稍关注下她男友的心情。
  此时,多丽娜抱住焦达的胳膊蹲在了地上。
  “我们走吧。”季笙领头继续往前走,有点不忍心看下去了。
  翻过山坡看到那一片野果林时,所有人都惊喜的哇了声。
  “这东西能吃吗?”
  姚东海摘了一颗下来,这果子有山楂那么大,表皮红亮,有点像圣女果。她正小心翼翼的闻这果子的味,就看到季笙已经扔进嘴里一个。
  “快吐了!麻不麻?涩不涩?”姚东海赶紧拿水准备让季笙漱口。
  “没事,挺甜的。我以前吃过。”季笙保证这东西无毒,而且味道不错。
  “真的?”贝露佳蹦过来,“那我们就在这里吃午餐吧。”
  童桐终于能把背包卸下来了,包里有塑料桌布,取出来挑了个既平坦阳光又好的地方铺上,再把包里的水果、面包、罐头和各种吃的拿出来。
  季笙三人拿着塑料袋采果子,边采边吃,这种果子越红的越甜,有点发黄或发桔色的就是还不够熟,会有些涩。
  季笙捧起一捧果子,拍了照片传给宋阳,“这种果子当地人叫灯笼果。”
  宋阳很快回过来,“好吃吗?”
  “甜甜的。给你带一点回去吧。”
  “好带吗?不好带就不要带了,下回我跟你一块去摘^▽^”
  季笙拿着手机微笑,姚东海悄悄捣捣贝露佳,激动的小声说:“看!看!现在气氛不错了吧?出来后季笙心情变好了。”
  贝露佳严肃道:“对了,我昨晚就想问你,你是不是也谈着呢?”
  姚东海眼珠子往上飘:“有吗?”
  贝露佳指着她肯定的说:“你的目光在往左上方看,这就表示你在说谎!”
  姚东海端正道:“别把美剧当真,那都是胡扯的。好了,摘的够多了,我们要不要找条小溪洗一洗?还是这么直接吃?”
  最后大家认为这种果子没打农药,也就是天长日久落些灰,事实上它们看着都很干净,连灰都没有。所以大家就把它当饭后水果的一种吃了。
  吃完午饭他们就起程回去了,到农家小院时正好是四点,太阳刚刚偏西。院里已经有回来的人了,还有人钻到厨房去问今天的晚饭。有人根本就没出去逛,就在村里转了转,还看到了老板家喂的猪。
  “两头,有点小。”吃晚饭时,一个挤到季笙他们这张桌来的女生说。
  她就是昨天跟多丽娜同屋的人,叫毛梨,外号小兰。
  小兰会过来跟不熟悉的人挤着坐是因为多丽娜在哭。
  当着所有吃饭的人的面在哭。
  另一个同屋的女生在劝多丽娜,看起来也很尴尬。滑雪社的人并不都是一个系的,有像季笙她们这样跟着一起旅游的,也有别的系和别的学院的人。所以大部分的人都在悄悄看笑话,也有人围着劝,或者关心一两句,但关心完了都回去吃饭了。
  焦达一开始是坐在另一张桌上装没听见,但一直有人跟他说“去劝劝,你去劝劝”,结果他气呼呼的端着碗,把馒头放在盘子上,一手一个回屋吃去了。
  小兰吃完饭还跟季笙她们回了屋,“她一直这样,我们都劝她别总在大家面前这么闹,谁都会烦,可她总是不听。”小兰抱怨道。
  可能因为季笙她们是完全陌生的人,而这些话平时不能跟朋友说,小兰几乎狠不能把攒了几年的话一气全说出来,说完她就爽了。
  据她说,多丽娜和焦达是一年级的时候就谈了,而且是焦达追的多丽娜。
  多丽娜是个非常时尚的女生,她有很多衣服很多化妆品,小兰说她在学校里甚至每个周末都要回家拿衣服,因为“她不穿上一周的衣服”。
  多丽娜很受男生欢迎,但在女生中没多少人喜欢她。小兰说那是因为多丽娜有表演欲,当她和女生在一起时喜欢当众人的焦点,如果有人抢了她的风头,她就会给人脸色看。但在男生面前时会更夸张一点,特别喜欢把电影电视小说中的浪漫镜头表演出来。
  多丽娜跟焦达刚谈的时候,两人粘的很紧。多丽娜甚至搬到了焦达的寝室去住,就算两人选课不一样,她宁可旷自己的课也要去跟焦达上课。那段时间两人的感情是最好的。
  问题似乎是从半年前的圣诞节发生的。多丽娜之前在人前说过很多次不知道焦达会送她什么礼物,说他说了会送她一个很棒很贵的礼物,说他准备了很多钱,还打工,朝家里要钱,吃饭都很节省。说得太多了,大家也配合她一起猜会是什么礼物——几乎都认为是苹果。
  但圣诞节当天,焦达只送了一束花和一盒多丽娜常吃的巧克力,别的什么都没有。
  多丽娜当街把花摔了,把巧克力也摔了,蹲地大哭。就在离学校不远的麦咖啡前,当时有很多同校的学生看到了,还有人拍照拍视频传了微博和学校论坛。
  “好强……”贝露佳已经换了睡衣,坐在床上听小兰说的津津有味,想像一下都能知道当时现场有多尴尬。
  小兰也说得很痛快,再接再力道:“还有呢,她后来让焦达赔她一个包——是赔,不是给她买。因为她说他没有送圣诞礼物,是欠她的。”
  “焦达也挺不高兴的,我看他对多丽娜早就烦了。只是现在还没办法分手,他估计是怕多丽娜再做出什么事吧。”小兰隐晦的看了眼季笙。
  季笙在学校的名声并不显,但小兰在学校论坛里见过她的照片,一个盘点校园美女什么的贴子,上面的季笙明显是偷拍,她当时正在慢跑,看起来非常有精神,连女生也很喜欢她。但后面有人暴料说她是整容脸,还贴了对比照。前者是证件照,后者是偷拍照,能看出确实变化很大。但也有人说证件照没人能拍好看。
  在这次旅游前,小兰没有在学校见过季笙。但当时在旅游车里,季笙确实是最漂亮的一个,而且是小兰身边的女生中见过的最漂亮的一个,从她小学到现在。所以她完全能理解焦达为什么会心动,他追多丽娜时就是因为她是滑雪社最漂亮的女生。但多丽娜跟季笙站一块就完全看不见了。
  贝露佳看小兰的眼神,突然对季笙说:“笙笙啊,在那边干嘛呢?还跟你亲爱的传短信呢?”
  小兰立刻很感兴趣的问季笙:“你有男朋友了?”
  “有啊有啊!”贝露佳立刻把季笙的手机拿过来,调出屏保:“看,这就是我们笙笙的那位,帅吧?现在是研究生呢,高材!大四就被他们学校的教授给看中了,没毕业就进了他们教授的实验室,现在是实验室中的二把手,特别厉害!”
  如果论脸,宋阳甩焦达十八条街。季笙手机里的照片不多,但人长得帅怎么拍都不会变型。宋阳穿着白衬衣配淡蓝色的毛背心坐在阳光里对着镜头温柔一笑,小兰的眼都直了,“男神啊这是……”
  她看看照片中的宋阳,再看看季笙,深情点头:“果然很配啊。”帅哥就要配美女,焦达就不要再想了,他没机会的。
  “还有呢,当时可是宋阳追的我们笙笙。他在农大,天天骑车来看我们笙笙。”贝露佳把宋阳夸上了天,姚东海装模作样开手机录相,悄悄跟季笙说,“我拍下来给宋阳看看。”贝露佳竟然会夸他,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有小兰回去科普,季笙这边的压力确实小一点了。剩下的一天万幸没再出什么事,多丽娜跟焦达也不再吵架了。大家很快忘掉那些不愉快,前嫌尽释的在最后一天还一起拍了很多照片,然后坐上了回家的车。
  他们周五出发,周日晚上回家,周一上午,多丽娜在学校跳楼自杀。
  ☆、第五十八章
  不管爬山有多累,季笙还是在周一早晨准时起来去跑步。姚东海和贝露佳全都浑身酸痛的死在床上,最后一天时她们又去爬了一次山,就为了在难得一见的野果林照相,现在那些照片全都已经传上微博了。
  “给我带一杯豆浆……”贝露佳毫不客气的点餐道。
  “你不用,童桐会给你带早饭的,别又把鸡蛋饼剩一天。”姚东海说,“给我带一份八宝粥加两块钱的包子。”她是肯定起不来的,所以她对季笙雷打不动的晨跑佩服的五体投地。
  季笙现在已经是大二了,距离那件事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年。秦风去世也有半年了,似乎所有人都在渐渐忘掉那时的事。
  季笙在林荫路上奔跑着,经过树兄的位置时,她能感受到树兄给了她一个欢迎的微笑,还有今天太阳不错。
  她想起在秦风死后,她来这里问起树兄有没有见过秦风。对于秦风一直把他自己当成复活的僵尸这件事,她一直想不通。
  树兄说:我确实见过他,很奇特,他变得和我们一样了
  所以当时树兄向秦风打了招呼。
  树兄说:我告诉他快点滚蛋,这里是我的地盘
  植物们也有地盘意识,它们并不天生温和,事实上在植物中间一向是赤|裸裸的你死我活。那么如果不小心不同植物的种子落在同一片土地上,势必会有一场厮杀,最后的胜利者将会将自己的根系或孙子后代占领这片土地。甚至还有可能继续向外延伸。
  它们抢起营养或水分来可不讲君子风度。
  树兄一点都不欢迎秦风,哪怕他也有同出一源的气息,但树兄牢牢的记住秦风曾经是敌人,那他就要从这里滚出去。
  但秦风就像带着耳机听不到外面的声音一样。
  树兄说:他没有回应我,后来我看他出去了就随他去了
  季笙有点明白了。她当时是亲眼看到菟丝草长在她的手心上的,所以她从一开始就知道是什么让她变化。她跟植物的交流也是顺理成章的。
  而当秦风从土里醒来后,他不知道自己会复活是因为菟丝草,所以他才会把自己当成僵尸。
  阴错阳差。
  季笙听审时才知道秦风杀司邦毅和冯亮都取了他们的鲜血,她后来在网上重新搜僵尸时发现僵尸的食物就是鲜血,她猜这就是原因。
  司邦毅和冯亮死的都非常冤枉。特别是冯亮,他跟秦风连句话都没说过,只因为他是监房里最年轻的一个,秦风选他估计就是因为他最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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