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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成了

  “石炭...”
  魏徵一脸茫然,显然不知道秦风在说什么,倒是杨广缓缓开口道:“此物我略微知道一些,一些穷困百姓会在冬日以此物取暖,只是...听闻这石炭燃烧会有很大的烟,甚至有百姓被呛死的情况,所以此物并不盛行,子玉兄是说此物能够提高炉温?”
  古人不愿意使用煤炭不是没有原因的,无烟煤埋藏的比较深,古代,至少大隋还没有这个技术开采,而普通煤炭燃烧会产生大量的烟雾。如果仅仅如此倒还罢了,问题是普通煤炭的杂质太多,含硫量很高,一烧起来,那可是冲天的毒烟,更别说煤炭燃烧不充分还会有大量的一氧化碳产生。
  在后世,人们使用的煤球和蜂窝煤其实都是经过精炼的,说的直白一点,就是洗煤,将大部分杂质去除。
  而这个年头,工艺上的难度太大,几乎没有任何可行性。
  但问题是,秦风要煤是打铁,在是室外,在乎的自然不会那么多,况且弄个管道把烟排出去同样不是什么难事,煤炭燃烧产生的热量木柴能比吗?
  更别说山西那里还有大量的无烟煤,这无烟煤的含硫量低,虽然燃点高,但这却不算什么问题,最重要的是它燃烧的时候无色无烟,且燃烧时间长,别说拿来打铁,就算代替木炭成为取暖御寒的燃料都没有任何问题。
  木炭的价格很高,主要是因为需要大量的人工和人力,得先砍柴,然后再烧制木炭,这是一个费功夫的活,可无烟煤好啊,只要能够开采,别说供应整个天下,但供应整个大兴城却不会有任何问题。
  “没错。”想到这里,秦风一脸兴奋道:“阿英,咱们不是用煤来取暖,在这院子里怕什么烟气?况且实在不行咱们就给炉子加个管道,把那些烟气排到外面去,重要的是炉温能够提起来!”
  杨广点头道:“子玉兄这么一说,我倒想起一事来。之前银城县曾上贡了一批石炭,父皇赏赐了我一些,可我嫌那东西味道太大,便运到了庄子里,也不知道如今还在不在...”
  银城县...如果秦风没记错的话,这地方后世还有一个名字,神木!
  这地方的煤算不得太好,但如今这个条件,去山西寻找地方,再进行开采不知道要花费多少时间,能有现成的当然最好。
  “快命人去找找。”
  随着杨广一声令下,被堆积在庄子中不知多久无人问津的煤炭全部被运了过来,之后重新打造,组装弩弓并不算复杂,无法就是把这些东西装在一起,然后用类似柳钉的东西固定好。
  杨广有些跃跃欲试的等待着,可看到刘老实还在把一套不知名的东西装在上面时,不禁开口问道:“子玉兄,这是何物?”
  秦风笑了笑,故作神秘道:“先别问,等会先看我演示一番,若是还不明白,再来提问。”
  片刻之后,秦风接过外形和普通蹶张弩没有太大区别,只是多了一个箭匣的新式弩箭,然后双手拉住弦,往上拉了一截距离,挂在一个凸起的钩子上。
  随后秦风双臂发力,脚下一踩,杨广这才发现,那钩子原来竟然和脚踏的环相连。
  最重要的是,那弓弦虽然只有一根,但却是双股,其中一股不动,但依旧能参与蓄力。
  对于这些兵刃,杨广算不得什么行家,但别看他年纪小,从小也练就了一身武艺,弩弓更是不知道用过多少次。此时他看到秦风颇为费力的上弦,心中始终有一个念头在转动,而且越来越急切。
  “子玉兄,那加装的东西,竟然能省力?!”
  蹶张弩,顾名思义,这东西就算是军中的悍卒,那也是得用双脚踏住弩机,双手拉动弓弦,才能成功上弦。也就是那些青史都能留名的猛将才能只借助双臂的力量拉开强弩。
  秦风是这样的家伙吗?
  肯定不是,每日一起训练,家丁们或许不太清楚,但杨广对秦风的实力清清楚楚,还不如自己呢。既然凭他的力气都能拉开这弩,军中的悍卒还不是轻轻松松?
  秦风回头说道:“不只如此,你们看,这弓弦的行程长了,弩箭会更加有力,穿透性更强的同时,射程也会更远。再配合这个箭匣,射十次箭只需拉一次弦,这能节省多少时间和力气?”
  杨广一脸兴奋道:“子玉兄,快试试!”
  小屁孩激动个什么劲。
  秦风摇摇头,他决定亲自来射这第一箭,搞不好还能青史留名呢。
  前方就是刚刚立好的靶子,靶子外面覆盖了一层甲胄。
  秦风端起弩弓,眯起左眼,开始瞄准。
  “子玉兄...”
  杨广看到秦风的双手竟然在微微颤抖,便开口道:“要不还是小弟来吧。”
  话没说完,弓弦嗡得一声,一支短短地弩箭已经飞了出去。
  利箭破空的声音很悦耳,但秦风的脸色却不好看,因为那个靶子安然无恙,而射出去的弩箭已经不知去了哪里。
  秦风缓缓回头,目光不善地盯着杨广。
  “阿英啊,我本来都瞄准好了,可你在边上一说话...”
  杨广有些委屈道:“子玉兄,战场上可比我一个人说话吵闹多了...”
  “嗯?”
  秦风冷哼一声,杨广顿时一个激灵,想起上课的时候秦风没事就挥动的教鞭,立刻改口道:“子玉兄箭术了得,小弟佩服之至。”
  算你小子识相。
  得意于自己成功威胁后来的暴君杨广,秦风兴高采烈地继续瞄准。
  可问题是,他没操练过这个,举起沉重的弓弩之后双臂仍然在微微颤抖。
  狗日的,青史留名的机会啊!
  长叹一声,秦风大喊道:“朗叔,你来!”
  秦朗始终守在一旁,为得是招呼杨广、魏徵等人的安全,毕竟秦风可不敢保证自己会射到哪去。
  闻言也不犹豫,大步上前从秦风手中接过弓弩,先是平举弩弓,瞄准靶子,然后学着秦风的样子扳动弩弓最后的活动木杆,一支弩箭顿时激射而出。
  “砰!”
  秦朗的水准自然不是秦风能够比较的,这一次弩箭直接命中目标。
  杨广连忙跑过去,等看到弩箭全部没入铠甲之中后,不禁有些咋舌。
  “把箭匣装满,看看最快能多长时间能把十支弩箭全部射出去。”
  箭匣和弩弓之间有个凹槽,经过刘老实的打磨之后看起来严丝合缝,但活动却十分轻松。
  重新装满弩箭之后,秦风大声开口道:“阿英,你来计数,等我一喊开始,你计数,朗叔开始射箭,玄成,你来数着射出了几支弩箭,等十支弩箭一射完,你就喊停。”
  “都准备好了吗?”
  “开始!”
  “一、二、三...十!”
  “停!”
  杨广的十和魏徵的停几乎是同时响起,在场之人都有些不敢置信,十息的时间十支弩箭就都射出去了?而且一支都没有脱靶?
  秦朗却摇摇头道:“少爷,某第一次接触这种方式的弩弓,运用还不太纯熟,若是熟练一些,某敢保证,这个时间还能减少四成。”
  寻常的弓弩有一个扳机,扳机拉住弓弦,等扣动扳机的时候,弓弦震动,就会把弩箭射出去。
  可连弩不行,连弩是在弩弓的尾部制成一个活动的尾巴,来回扳动这个尾巴发射弩箭,而由于弓弦始终没有离开这个尾巴,自然能够达到连续发箭的目的,只有再次更换箭匣的时候才需要全部松开弓弦。
  在场众人都被秦朗的话给惊呆了,包括秦风都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毕竟十秒十箭已经足够骇人了,可秦朗原本就在军中,他说的话没必要去怀疑,也就是说...
  “六息,十支弩箭,哪怕再加上更换箭匣的时间,如果能有一支五千人组成的弩兵,突厥人得用多少人命才能冲到弩兵的阵中?”
  “如果将领指挥得当,多少都不行!”
  秦朗一脸笃定道:“少爷,虽说这个弩最多能射出多少步还不好说,但五千人在十息内射出五万支弩箭,纵然数万突厥轻骑同时冲锋,也绝对冲不过来。”
  “拉远距离,再试试!”
  新一轮的试验开始,最后刘老实的小院施展不开,秦风得人直接去了田垄里,这才得出最后的结论,一百五十步。
  这个距离不算远,蹶张弩甚至能达到恐怖的二百步,但新制弩弓的优点却十分明显,损失一些距离并非不能接受。
  其实连弩并非不能射出更远的距离,只是因为弩箭要装在箭匣中的缘故,所以不能装翎羽。
  别小看箭矢上那两根羽毛,这东西主要是能够让箭矢在射出去后保持平衡。
  可连弩的弩箭没有这个东西,超过一百五十步后箭矢就会因为失去平衡而翻滚,不管是准度还是威力都会大打折扣,所以一百五十步就是最好的距离。
  杨广伸手摸着那副铠甲上密密麻麻的孔洞,目光灼灼地盯着秦风道:“子玉兄,此物能成,你功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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