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盛言楚可不是真正的七岁小儿,心思多着呢。
  眼前这个二叔在老盛家看似憨厚老实,实则内里最有名堂。
  说了这么多,让他给礼哥儿作伴是真,其余的,都是假心意。
  且不说廖夫子收的束脩多,他家能不能拿出三两银子都是问题。
  其二,其实康夫子并非像他二叔说的那么不堪,康夫子年轻时官拜翰林院,肚子里实打实的是真才实学。
  康夫子这些年甚少收学生,从束脩上就能看出来,康夫子收学生不为谋财。
  不像镇西的廖夫子,今年才三十上下,身上的功名又只是秀才,想必廖夫子还想在仕途上往上爬一爬,而考举人考进士要花不少积蓄,因而廖夫子才收取高昂的束脩。
  束脩先撇开不说,他最担心的是廖夫子为了自己的前程会过分的放养底下的学生,科举之路自古艰辛,他宁愿在康夫子座下累些苦些,也不要在廖夫子那享乐。
  -
  夜深,程氏小心翼翼的推开门。
  “娘,你还没睡啊?”半趴在地上的盛言楚诧异回头,旋即下意识的拍拍膝盖上的灰,试图用纤细的小身子遮掩着什么。
  程氏一眼就看到了地上的字迹,叹气之余又心疼:“去年听你舅舅说你在家偷着练字,我原以为你耍着玩,没想到你坚持到了现在。”
  程氏拎起灯罩,凑近了看,只见黄土地上被树枝划出不少横撇竖捺,字她都不认识,但她就是觉得这字写得清秀,有朝一日若是写在白纸上,肯定好看。
  既然被他娘发现了,他索性不瞒着了。
  “娘,这些都是舅舅抽空教我的,我瞧着纸笔贵,就拿树枝在地上练。”
  程氏婉婉笑道:“你呀,才多大的人儿就成天操心家里的银钱,纸笔贵又怎么了,你既想学就跟娘说,娘平时里多接一些绣活总能给你添上要用的东西,用不着你偷摸瞒着练字。”
  盛言楚一口灌下程氏白天炖的野鲫鱼汤,挠挠头道:“我瞒着就是不想娘为了我再辛苦。”
  对于儿子的懂事,程氏了然于心,接过空碗道:“等明日拜了康夫子为师照样能学的,你不必急于一时。”
  盛言楚不以为意:“娘您错了,我要是不练会千字文,康夫子是不会收我的。”
  程氏惊讶:“莫非这康夫子收学生还有讲究?”
  盛言楚点头,接着道:“我去镇上打听过了,康夫子这些年不收未开蒙的学生,所以我要备点功夫,好等明天康夫子问我时我能说上一二。”
  千字文,三字经、百家姓这类启蒙书其实难不倒他,好歹他上辈子是个史学研究生,面对繁体字他也不慌,难得是执毛笔写字,他现在手小,写字时臂力不够,因此他才想出了在地上多加练习的法子。
  但关于他熟练三百千的事,他当然不会跟程氏说,就连舅舅程有福都是瞒着的。
  “还是楚儿想的周到。”程氏揉揉盛言楚的小手,哄道:“眼下虽入了春,但天还冷着,你切莫着急练字冻伤了手。”
  盛言楚比谁都在乎他这双写字的手,笑道:“娘放心,我省的。”
  “明天让你舅舅把你读书该用的东西一应都买齐,像纸笔这些是万万不能缺。”
  说着,程氏将头上插着的银簪子取下来。
  “这簪子花样好看,大抵能值五两银子,楚儿,你拿去让你舅舅当了好给你添置东西。”
  盛言楚吓了一跳:“娘,使不得——这是您的嫁妆。”
  程氏掠了掠鬓发,轻轻道:“不打紧的,等你爹回家了,我再让他赎回来,眼下楚儿你的学业最重要。”
  “……”看来他娘对渣爹的执着已经魔障了。
  “娘,”盛言楚着实心累,含糊道,“村里的人都说爹并没有出去跑商,而是带着老盛家的银子去了别地,听说还拐走了一姑娘……”
  “胡说!”程氏惨白着脸,不安的辩驳:“外人怎么传我管不着,但他是你亲爹啊,楚儿你可不能信外边的风言风语。”
  “可爹七年没回家了……”盛言楚撇嘴。
  “那是因为你爹要去跑商挣钱养咱娘俩啊!”程氏自欺欺人的看着盛言楚,目光似有轻轻责备,颤声道,“楚儿是不是在怪你爹多年不归家?”
  盛言楚牵起程氏粗糙又干瘦的手,用力摇头:“我有娘就够了。”
  至于渣爹?哼,没抱过他,没喂养过他一天的狗东西不配做他爹。
  眼瞅着程氏又开始跟他唠叨渣爹以前的事,盛言楚开始头疼。
  假使有一天渣爹真的回来了,他该怎么办?
  不行不行,他坚决不允许渣爹带着外室在他娘面前耀武扬威!
  为防止他娘成为后院备受冷落的妇人,盛言楚觉得他有必要采取其他行动。
  在盛家木板床上辗转反侧想了半天的盛言楚突然一机灵——
  要不,找机会让他娘另找一春吧?
  他娘今年才24岁,年轻着呢,真心没必要替渣爹守着老盛家的‘寡’。
  只不过他娘目前还是老盛家的媳妇,想要另择他婿就必须先拿到渣爹写的休书。
  呸呸呸,要什么休书!他娘在老盛家行的端正,又生下了他这个儿子,凭什么要被休?
  真要给,也应该给和离书。
  和离书的事很简单,只要他爹敢回来,那他就连夜去找老族长替他娘主持公道。
  躺在床上的盛言楚小小的翻了身,紧了紧身上不太暖和的被子,暗想渣爹离开老盛家已有七年,算算渣爹身上的盘缠,过段日子渣爹是不是该回来了?
  只要渣爹回来,和离的事就好办了。
  一想到他娘日后不用蹲守在门槛上怨怨伤心,盛言楚嘴角不禁微微翘起。
  三月的天,晚上的风如深井里的冰水一般刺骨,蜷缩在床的盛言楚冻得双脚像铁棍似得,他搓搓手准备起身将他唯一的棉衣拿过来裹脚防寒。
  因懒得去点桐油灯,他便摸黑下床去角落的衣柜找棉衣,可半夜温度降得太快,才从暖被窝出来的他实在冷得不行,翻找衣柜的手劲便用大了些,就这样不一小心手肘撞上了柜门。
  ‘砰’的一下,盛言楚下意识的皱眉,他摸了摸左边胳膊肘,若没料错,手肘处好像破皮淌血了。
  “嘶,好疼。”他没想到小磕小碰会这么疼,低头一闻血腥味冲鼻,不得已点灯细看。
  这一看,盛言楚懵了。
  只见他左手臂上鲜血渗出的伤口处隐隐现出一道印记。
  “这、这……这不是我买的那个39平精装小公寓的平面图吗?”
  第4章 要去镇上拜师
  鲜血一点点渗出,油灯下,只见鲜血如丝般绕着浅浅的印记走了一圈,盛言楚好奇的用手指去按印记,下一秒他就感觉到一阵眩晕。
  待视线清明时,发现他已经身处前世花了三十五万全款买下的单身小公寓里。
  “我这是……穿回来了?”盛言楚又惊又喜。
  小公寓里的摆设和地震前一模一样,面宽三米的客厅右边的小餐台上还咕噜咕噜的烧着火锅。
  他欣喜的走过去掀开锅盖,一股辛辣诱人的香味瞬间袭来,勾得他口水涟涟。
  正准备拿筷子坐下来大吃一顿时,盛言楚愣住了。
  不对!他的手……
  “我到底有没有穿回来啊?”
  望着小小的手,再环顾熟悉的小公寓,盛言楚眼里多了份探究的意味。
  他赶忙去看手臂上的印记,一按,整个人嗖的又回到了盛家茅草房内。
  如此反复几次实验后,盛言楚小脸上浮现出一抹幼童没有的得意笑容。
  ——他!有!金!手!指!了!
  小公寓的进出入口应该是他手臂上那个已经暗淡的印记,想进来时只需按一下,脑中并想着小公寓三个字即可,出去同理。
  他压抑住内心的狂喜在小公寓里来回观察,他发现落地窗外漆黑一片,大门从里边根本就打不开,而小公寓里灯光明亮,忽然他脑中闪过一道光。
  插电火锅炉还冒着热气,这就意味着这个跟随他穿过来的小公寓是通电的,只不过他穿来老盛家之前只交了一千块钱的电费,这些电不知道够他用多久?
  “咕噜……”
  盛言楚摸摸瘪肚子,余光哒哒的飘向烧的正旺的火锅炉子。
  炉子旁摆满了一碟碟蔬菜肉类,在盛家七年的打磨中,他发现他不仅对牛肉鱼丸馋了嘴,就连香菜和生菜他都想吸溜一口吃完。
  不怪他有这想法,实在是盛家所在的水湖村土地太贫瘠了,像老盛家先前做生意富了家后手中也不过才有十五亩水田,其余人家顶破天了才五六亩。
  村里的旱地是多,但因为天热缺水的缘故日常是很难种活蔬菜。
  旱地便宜,一亩二两银子,可就是这样的价钱,村里的人也难拿出银子置办旱地。
  水田珍贵,村里的人当然舍不得拿好地种菜,旱地又几乎种不活,这就导致水湖村周边的蔬菜少之又少。
  为了饱腹,水湖村附近山头的野菜成了家家户户桌上的常客,可即便是这样,绿蔬依旧少得可怜,没办法,就那么几座山却要养活一村子的人肯定供不应求,何况野菜也有青黄不接的时候,所以一年总有那么几个月,他家饭桌上是见不到丁点绿色的。
  至于牛、猪、羊肉,那就更别提了。
  耕牛在嘉和朝价钱十分昂贵,听他舅舅说一头青壮的黄牛要价三十多两呢,平常人家是买不起的,更别说杀了吃肉。
  据他所知,整个水湖村就只有两户人家有耕牛,一是老族长家,二是老盛家,可惜他爷是败家子,去岁为了给他小叔相亲愣是将黄牛给卖掉了。
  就单论卖牛也有讲究,他清楚的记得他爷卖牛时废了好大一番劲,又是去官府报备,又是花银子托关系找牛贩子讲价,等找到了买客,他爷还要掏银子去官府备案,如此辗转多次才将黄牛卖了出去。
  猪肉他倒是吃过几回,但机会极其少,大部分是在年节时分他娘才会去镇上割一斤两斤的肉回来。
  至于羊肉,抱歉,他这辈子在古代还没见过一根羊毛。
  鉴于以上缘故,在知晓自己有金手指的第一个想法就是——他能饱餐一顿了!
  盛言楚吸了吸口水,将碟子里的菜一股脑倒进锅里,实在馋的紧了,他顾不上沾油碟就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他现在的身子还小,又多年未食大量的荤腥,吃了两碟子牛肉后,他停下来去夹生菜,可这一夹,他眼睛都快抡圆爬出眼眶。
  “这碟牛肉不是已经吃完了吗?”盛言楚不敢置信的揉眼。
  只见两碟刚被他吃完的牛肉现下好好的摆放在那,他颤着手将碟子里的牛肉全部倒进火锅,再将碟子放回原位时,牛肉又添满了。
  盛言楚乐不可支,一一的试过所有的菜后,他简直喜悦的想喊娘。
  “这小公寓里的东西莫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为了证实他心中的猜想,他将小公寓内所有的电器都打了开来。
  上下两层跑了一趟后,尚且七岁的盛言楚小喘了口气,小心的踩着凳子静静的看着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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