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撸书斋>书库>历史军事>大唐之最强驸马> 第一百三十章 以死囚建立锦衣卫!

第一百三十章 以死囚建立锦衣卫!

  程处弼横眉定目,面色比赠剑的伍子胥还要庄重、比赴秦的荆轲还要严肃,眸中冷锐之光乍起,坚定地点了点头,声沉音穆地说道。
  “贤婿大可放心,朕这不正在思量此事嘛,你看这些人,如何?”
  李二陛下如同春风化雨般,开怀大笑,健步走到御案前,取下刚才所翻阅的奏折,温馨地递给了程处弼。
  奏折上密密麻麻地记载着人物名称、罪状、实施刑罚的原因。
  “这是死刑犯!?”
  程处弼全神贯注地浏览着手中的奏折,浏览过后,倒呼了一口寒气,抬起眼眸,带着意料之外的惊叹向着李二陛下说道。
  “没错,这便是刑部送来的准备今年秋后问斩的死刑犯名册!”
  “但是,朕实在不忍心看到这么多人因罪问处,所以想要将他们安置在锦衣卫试试!”
  李二陛下轻松愉快地对视着程处弼,仿佛整个五官都在笑一般,笑得极其自信,非常坦荡,面庞光彩照人,帅气大叔的魅力无与伦比。
  “一来也想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二来或许这一些人符合贤婿所说的锦衣卫的人选要求也说不定。”
  “只是不知贤婿,你意下如何?”
  “诚如岳父大人所言,死刑之犯,三教九流、鱼龍混杂,各类形形色色的人物都存在其间。”
  “岳父大人一针见血,洞若观火,小侄深为佩服!”
  程处弼豁然一醒,混圆的眼眸里发出柔和的敬佩目光,带着真诚而理解的笑意,将奏折放到案上,起身恭敬地向李二陛下施了一礼,发自内心地崇敬说道,声音很是肃穆。
  “不过,小婿更为佩服的是岳父大人,高山大海、浩然伟岸的凶襟气度和与民为时、于民为利的明君风范!”
  李二陛下能够被尊称为千古一帝,不仅表现在他的文治武功上,更表现在他非凡的凶襟气度上。
  《新唐书·太宗本纪》记载,(六年)十二月辛未,虑囚,纵死罪者归其家。(七年)九月,纵囚来归,皆赦之。
  《新唐书·刑法志》记载,六年,亲录囚徒,闵死罪者三百九十人,纵之还家,期以明年秋即刑;及期,囚皆诣朝堂,无后者,太宗嘉其诚信,悉原之。
  一个皇帝可以严肃对待死刑,进行“三复奏”、“五复奏”,极为难得!
  更奇葩地是一个皇帝竟然可以坦坦荡荡与死囚做约定,将死囚放回家休假一年,再执行死刑!
  许多人都会感到难以置信,表示疑惑,难道不怕死囚逃跑?
  但这件事情就是真真切切地存在于历史上,这就是千古一帝的气度,这就是千古一帝的自信!
  “岳父大人,这突厥、高丽之人选,小婿到是心里有了底。”
  “可是这用来去边塞各国传经布德的和尚、道士,小婿该如何是好?”
  程处弼的眸光生辉灿烂,脸上的笑意也变得更为轻快舒畅,就连说话也变得极为顺畅。
  通过刚才的浏览,他注意到了其中不少的突厥人、高丽人、游侠、大盗,也相应地对这些人进行了粗略地评价。
  “和尚与道士乃是方外之士,朕也不知该如何是好......”
  “本朝对待佛教,萧规曹随沿袭前朝制度,至于道教,其祖师乃是朕之家祖......”
  但是,狡猾的李二陛下一下子就没有了刚才的明君气度,先是向着程处弼大肆吐了一顿苦水,然后转移了话题,谈及了程处弼与孙思邈的关系。
  “贤婿那日不是和孙道长相谈甚欢,贤婿大可与孙道长,相提一二,相信拥有济世安民之心的孙道长,应该不会拒绝贤婿才是!”
  隋朝虽然结束了南北朝三百年的战祸和分裂,将社会带入了和平的新纪元。
  但是为了解决战争遗留下来的争端矛盾,为了巩固自身的统治,隋朝文炀两帝大力提倡佛教,将佛教作为了安民布政的工具。
  而亲身参与隋末乱世,政治技术高超的李二陛下自然会将这么优良的传统沿袭下来。
  至于道教,其间的利益纠葛就更甚了,为了打击天下世族,抬高李唐皇室的地位,不让人家鄙视自己是血统不正的汉人。
  于是乎,李二陛下就很不要脸地认了“老子”李耳作为祖宗,道教自然就水涨船高,成为了国教。
  卧槽,这老货,就他娘的一人精,刚才还好好的,一谈到宗教就立马翻脸不认人了!
  程处弼对于李二陛下的苦处,也有几分明白,但还是忍不住在内心暗骂了几句,默默将之前的崇敬之情换成了鄙夷之情,勉强地点了点头。
  “这道士,小婿到是或许可以厚着脸皮向着孙道长,提上一提,但是这和尚,小婿可是要直接强征了!”
  “强征和尚,贤侄这是为何?”
  听出程处弼对于佛教和道教两股截然不同的态度,李二陛下有些困惑,向着程处弼发问道。
  程处弼的眼角飞快地闪过一丝冷笑,羽绾那日娇泪点点的哭诉,他可是历历在目,自然有冤报冤,有仇报仇。
  “今九州山原,两京城阙,僧徒日广,佛寺日崇。劳人力于土木之功,夺人利于金宝之饰;遗君亲于师资之际,违配偶于戒律之间。坏法害人,无逾此道。”
  “且一夫不田,有受其饥者;一妇不蚕,有受其寒者。今天下僧尼不可胜数,皆待农而食,待蚕而衣。寺宇招提,莫知纪极,皆云构藻饰,僭拟宫居。”
  “晋、宋、梁、齐,物力凋瘵,风俗浇诈,莫不由是而致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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