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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情债_6

  陆永浩被捏住了身下的那根,连忙摆出一脸的苦涩:“李哥,咱们玩点别的呗,要不我给你按按摩,马杀一下鸡?我……我现在特殊情况,来不了那个!”
  李海王捏着陆永浩的下巴摇了摇,撇着嘴角笑道:“你这套糊弄我那二哥还成,怎么就生不出来了呢?来,让本王用下面这根好好的给你治治。”
  说着他站了起来,两腿之间银色的体毛盘踞的那团就明晃晃地露了出来。
  陆永浩彻底惊呆了……不是,他们家遗传怎么的?个个老二上怎么都是布满了疙瘩?
  三王子似乎看出了他的惊讶之色,笑着说道:“怎么?我这儿跟你那个世界的男人长得不一样吗?”
  陆永浩吓得一下跳到了水池的台阶上,干脆甩了甩自己的:“看着没?我这样的就是标准的,不是……你不是皇族吗?得了脏病得治,不然这疙瘩串得满身都是,别毁了你那闭月羞花的小模样。”
  三王子果然比他二哥脾气好,被陆永浩损了也微微一笑:“这不是疙瘩,而是能让你生孩子的胎珠,在我们这个世界,只有真雄性的男子才会有这样的特征。而你这样有光滑又细小的生殖器,就只能成为种植胎珠的孕体,生下健康的男婴。不过……由于皇族的基因实在是太过强大,一般的牝兽就算怀了身孕最后也难以活着生下健康的婴孩。
  所以皇室的血脉一向难以传承,我的父皇当年后宫三千,也只留下三个儿子。而我的二哥,前后让近二十个牝兽孕育了孩子,却没有一个生下来的,杯弓蛇影啊,不然他也不会被你的谎话骗得毫不生疑。”
  陆永浩算是听明白了,敢情儿给他们皇族生孩子,都得有一颗当烈士视死如归的心。那他更不干了!
  三王子说着突然一扬手,一根无形的丝线将陆永浩的胳膊缠住,轻轻一扯,陆哥哎呀一声又跌进了池子里,滚了三滚,又滚进李海王的怀里了。
  “宝贝,脸色发白是不是害怕了?放心,我又不是我三个那样的莽夫,我早已经寻访到了一种奇异的花草,它千年开一次花,再过二个月就是它的花期了,会让你平安地生下我的儿子的。不过……在那之前,我得好好地调教一下你……”
  陆永浩是很喜欢口活儿的。找个知情知趣的小妞,钻到自己胯下忙乎那么一阵,省心省力的,有点别太爽了!可他没想到,自己居然又给别人“点雪茄的”一天。
  李海王这三孙子惬意地靠在水池边的软榻上,将被定身动弹不得的自己摆了个舒服的姿势。一只手死死地按住了自己的头,将那狰狞之物灌入他同样被定住的口中,惬意地在喉咙的深处打着旋儿。
  陆永浩只能从嗓子眼儿里发出呜咽的声音,唾沫顺着那恶心玩意儿直往下躺。
  李海王看着陆永浩泛红的双眼,笑着将他的头又往下按低了几分:“舌头给我卷住,轻轻地从上往下舔……”
  这种虎落平阳被犬欺的感觉,陆哥已经很久没感受到了。在他年少时分,眉清目秀的小模样也挺勾人的,在街面混的时候,也有些个变态想要让他给吹吹,卖个屁眼什么的。
  有一个算一个,都让他骗到弄堂里,用小刀插到对方的肛门里给豁口了,敢调戏他陆爷,就要有肛瘘的决心!
  可现在,自己跟这些个非人类明显不是一个段数的,眼看着这个流氓三横在嘴里的物件瞬变又膨大了一倍,自己都撤不下来嘴,活活的被这龟儿子喷了一嘴的珍珠奶茶。
  陆哥一天三顿都少不了的主儿,从那天起愣是足有一天恶心得吃不下饭去。
  原来这三王子的领地是在西方的驼龙之渊,但他并没有急于撤回领地,而是绕着弯路在游山玩水,暗地里派出大批的暗探打探着恶虎之渊的情形。
  可是回来的暗探却说大王子峻海王将部队驻扎在恶虎之渊的边境后,便安营扎寨再也没有前进一步,
  李海王听了这消息,脸上的笑模样撤去了几分,大王子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还真叫人吃不准。
  峻海王的母亲并不是当初从大陆四方搜刮来呈现给帝斯圣皇的牝兽,而是在宫廷里做粗使杂役的仆人,弯腰驼背,貌丑无比。当年圣皇出巡,在西方的狂蛇之渊被一种罕见的淫蛇咬住了脚踝。当时正好这丑人在树丛间采摘晚餐所使用的浆果,被蛇毒激红了眼的圣皇一把按住,宣泄了一起。
  等蛇毒缓解后,圣皇看着自己居然在这种丑鄙之人身上快活过,厌弃得立刻命人将他拖到林子里弄死了事。
  可就在这丑人被扔进林子时,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林中的群蛇居然缠绕在这丑人的周围,迫得侍卫无法近身。
  随行的大法师知道,这丑人应该已经怀了圣皇的孩子,而且因为两人行欢时,身染淫蛇之毒,所以这个王子如能顺利生下,天生就会拥有操纵群蛇的异能。
  正是因为这一点,那丑人才苟活下来,居然顺利地产下了圣皇的第一个儿子,只是那儿子长得也丑,刚出生的时候浑身的蛇鳞,差点被圣皇扔到湖里沉石淹死。后来随着他逐渐长大,那身蛇鳞才算逐渐褪去。
  后来父皇最宠爱的牝兽——也就是他和拓海王的母亲出身于侯爵世家的莲夫人一连剩下了两个王子,让父皇更加无暇顾及那个名义上的嫡子了,他名为王子,其实跟他那个杂役的母亲一样,过着下等人的生活。
  可是那个孽种,真的像一条毒蛇,躲在阴暗的角落里伺机而动,在他年仅十二岁的时候,居然偷偷地溜出了宫廷,混进了征讨蛮荒蜇国的大军中,在军中屡里奇功,最惊人的一役中,在帝斯国的军队落入圈套被包围在一条山谷里眼看着全军覆没之际,他一人号令百条巨蛇消灭了蜇国的上万的主力军。
  据那场战役幸存下来的人说,那个孩子骑在一条巨蛇的身上,眼中透着恶魔一样的红光,冷静地指挥着他召唤儿来的群蛇,先是冲进蜇国的巨蜂阵中,再将整个军队包围分抄,化整为零,各个击破。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却在一片血雨腥风中彰显了王者之风。
  从那时起,从出生起甚至没有被赐名的卑贱孽种赢得了战神的封号,更被圣皇钦赐领地,封为西方狂蛇之渊的王,他就是这么不露声色的第一点点地往上爬,等他和二哥警醒的时候,峻海王的实力已经无人能够撼动了。
  现在这条毒蛇明明已经出兵,却守在边界不肯前进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饶是诡计多端的李海王也实在是看不透他这个行事总是出人意表的大哥。
  陆永浩此时躺在华美的帐篷里,内心却是无比的欣喜。
  因为就在昨天,李海王的侍卫给李海王呈上了一个物件——一把美国m1911短把手枪。
  这把枪是陆永浩的心爱之物,是当年龙头老大云哥收留他时,送给他的亲爱之物。
  当时被马桶冲到这鬼地方来的时候,连枪带裤子都消失不见了,没想到居然突然又看见了它。
  陆永浩脑子转了几转就明白了,一定是那三王子试图寻找异世界的入口,又找人搜藏了那片湖底,找到了这把手枪,只是不是浸了水,这枪还好不好用了?
  九
  三王子虽然贵为法师,但是对于枪这东西研究得还是不透。左右翻转摆弄了半天也没看出个所以然,于是冲着陆永浩一招手:“宝贝,这个是你的吧?干什么用的?”
  陆永浩酝酿了一下,眼含热泪地说:“这是我妈死的时候给我留下的……大……项链坠,看见那个圆环了没?说着他指了指枪扳手那个地方,“这个地方可以串上一条链子,我们那胸前要是带着这玩意儿,哎我!倍儿美!”
  三王子听了往自己的胸前比了比,因为他天生身材高大,配上这么拉风的“项链坠”倒也没有什么违和感。
  于是他随手把枪给了身旁的侍卫:“去附近的城镇,给它配上一条乌金的链子。”
  然后又一把将陆永浩揽在怀里,亲昵地用鼻尖磨蹭着陆哥的脸颊,一副稀罕得不得了的神情:“你要是稀喜欢首饰,回去后我给你多打造一些。”
  陆永浩最烦这种腻歪,脑袋微微一偏,突然瞟到了桌案旁的放着的一本书上。
  那书是用黑色的兽皮做封,薄薄的几页地用兽筋扎在一起。三王子也顺着陆永浩的视线望了过去,伸出长指,敲了敲封面,笑着说:“这就是语言了你何时会出现在这个世界的圣书,想不想看一看?”
  陆永浩抻着脖子看了过去,只见书面上除了一大段看不懂的如蝌蚪目字,还有一枚醒目的图案。虽然画工拙劣,陆永浩还是一眼看了那图案正是自己身上纹的刺青饕餮。陆永浩连忙又翻了一页,让他惊异的是第二页不再是蝌蚪文,而是他熟悉的汉字。
  只见上面赫然写着“双瞳日辉映蒂斯大陆之时,切记千万不要……”
  可话写到这里戛然而止,页上被人用蛮力扯掉,他急切地再往下翻,却发现剩下的几页都是自己看不懂的文字了。陆永浩只觉得胳膊上起了一层的鸡皮疙瘩,喉咙似乎被人用力地掐住,怎么都喘不上来气。
  那歪歪扭扭的汉字……竟是自己的笔迹!
  甚至那个“时字”的日字旁写成了“目”,都是他平时的习惯。陆永浩的第一个反应是难道自己并没有穿越到什么异世界,而是什么人跟自己开了一个恶作剧吗?不然怎么解释自己的字迹出现在这本所谓的圣书上呢?可是这些异兽和这些非正常人类又不是一句玩笑和设计能解释的清呢。陆永浩转过身子问三王子道:“这本圣书怎么缺了一页呢?”
  李海王这么狡猾的人怎么看不出陆哥的异样呢?他眼睛微微眯起,轻声问道:“怎么,你看得懂第二页上的字吗?”
  陆永浩知道如果不说实话,三王子恐怕不会给自己看缺失的那半页。于是点了点头说:“我看得懂,这就是我们那个世界的文字”。可是三王子眼睛一亮后,微微叹息道:“这书页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撕毁的,我发现这本圣书时就已经是残缺不全的了。这书页上写的是什么?”
  陆永浩眼珠子转了一圈,胡诌到:“牝兽生子需三年后挑选吉日良辰再开始造……哎呦!”
  话还没说完,大腿根就被三王子狠狠地掐了一把:“又跟我使坏呢?生不出的话,我就天天把你按在床上,一直做到你能生为止……”说完一低头,准备照着陆永浩的嘴唇来上一口。
  陆永浩都没敢躲,不亲这孙子的嘴巴,就得含着他的臭鸡巴,权衡利弊后,闭着眼睛想象这孙子挺着大奶子,翘着白肥臀的小模样倒也能凑合着亲。
  李海王真的比他二哥烦人多了,每天夜里不把陆永浩全身上下摸个遍,就不带睡觉的。那劲头,跟大牢里放出的劳改犯似的,什么猥琐来什么。
  等到大“项链”送过来的时候,又过了三天,陆永浩哆嗦着嘴唇真想放下男人的自尊,狠狠地哭一场。可他心里没底,不知这枪对付这帮子非人类到底有没有用。
  没人的时候,他悄悄卸下了子弹匣,里面是一排子弹,外壳泛着金光。这子弹是当初云哥专门替他定做的,据说金属独一无二,是用金子融合着白钢做的。当时陆永浩真想当着他老人家的面大笑一场。
  自己干的是脏活,用这子弹简直是不打自招,大白于天下,这开瓢的脑袋是我陆永浩蹦的瓤子。
  可云哥老神在在地坐在椅子上。闭着眼儿,布满褶子的嘴里扔出一句说:“你爱用不用,但是必须给我带在身上!”
  得!就这一句话,以后每次社团开会,老人家必定有意无意地检查自己是否带了这把枪。
  弄得最后,他出去开嫖的时候,忘了带避孕套。都不会忘记带着枪。
  现在看出着特制的手枪子弹的好处了,一点水也没进。每一个机关,零件都是那么油光雪亮,试着拉一拉扳机,随着撞针摩擦的声响,都能感觉到枪膛里那些小东西呼之欲出的爆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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