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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千骑卷平冈 老子来娶亲

  清晨,易侯府。
  早早起来的公孙瓒,正要去后花园练槊,却见得府内的下人正在忙出忙进,到处张灯结彩,一副喜气洋洋的模样。
  公孙瓒不禁愣住了,刚要发问,却见正妻刘氏在几个婢女的簇拥下笑吟吟而来,前来拜见。
  “愚妻拜见夫君,祝夫君福寿无疆,长命百岁。”
  公孙瓒疑惑的问道:“贤妻,今日为何如此客气?府内为何张灯结彩,有何喜事?”
  刘氏笑道:“今日是夫君之生辰,莫非夫君忘了。去年乃夫君四十大寿,奈何当时夫君正率兵与袁绍交战,未能操办酒宴庆贺,今年难得夫君清闲,当召集各路亲朋好友,欢聚一场,为夫君道贺。”
  公孙瓒神色一愣,随即失笑道:“难得贤妻有心,为夫倒忘了,可曾下得请帖,所请何人?”
  刘氏道:“夫君麾下亲近官员一并都请了,家父也会前来道贺,还有一位夫君意想不到的客人前来,夫君必然欢喜。”
  公孙瓒一听就来了兴致,笑问道:“客人从何处而来?”
  刘氏掩嘴笑道:“夫君届时便知。”
  说完笑嘻嘻的带着众婢女告别而去,公孙瓒望着她的背影,摇了摇头,苦笑了一下便继续往后花园练习武艺。
  正午,易侯府张灯结彩、大排酒宴,锣鼓乐器中一片喜气洋洋。易侯府门前车水马龙、客流盈门,这要来就得送份厚礼,官员们挖空心思,雅一些的送琴棋书画,俗一些的送珠玉财物,把几个易侯府的账房忙的团团乱转。
  公孙瓒满面春风,高居上座,左边坐着岳父刘君,右边则端坐着正妻刘氏,再往下则是各郡官员,以及公孙续和一干庶子。
  整个大堂之内,一片喜气洋洋。
  就在即将到正午时分,准备开席时,忽然听大厅外传来一声高喊:“破虏将军、宁乡侯、右北平郡公孙太守前来道贺!”
  全场瞬间静寂下来了,齐齐的朝大堂门口望去,公孙瓒更是变了脸色,目瞪口呆的定住了身子,一动也不动,只有刘氏、公孙续和田楷等人笑而不语,似乎早已知晓。
  却听门外的账房用一种奇怪的声音继续喊道:“公孙太守送大黄弩两千把,弩箭十万枝,鱼鳞铁甲一千副,精制长枪三千杆,精钢长刀一千把,七尺五以上骏马五百匹,七尺以上骏马三千匹,精铁五千斤……”
  这一通礼单报完,全场的宾客纷纷动容,倒吸一口凉气,这份大礼虽然不伦不类的,但是却真是一份珍贵的大礼,在这兵荒马乱的时期,简直抵得上一座城池。
  这样的大礼,恐怕只有一向不按常理出牌的五公子才出得手。
  就在众人惊诧目光之中,一人已摇着羽扇施施然而入,白衣如雪,人洁如玉!
  只见公孙白翩然奔到大堂正中,迎着公孙瓒十分骚包的一拜,恭声道:“孩儿拜见父亲,愿父亲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与日月齐辉,与天地同寿!”
  说完便弓着腰长拜不起,等着公孙瓒回话。
  全场立即鸦雀无声,静的连一根针掉到地上都能听得见,众人纷纷将视线望向沉吟不语的公孙瓒。
  公孙瓒身旁的涿郡太守刘君,也好奇的打量着这个威震北地、声名赫赫的公孙庶子,心中不禁暗叹:“幸亏此人已有名爵,否则续儿如何是其对手?”
  小孽畜,来了也不打个招呼,都封为千户侯,拜为杂号将军了,整个北地乃至中原不熟悉的人都将他当做魔王一般看待,原以为好歹有个收敛了,卖相会成熟很多,谁知道依旧是这么一副不着调的样子。那祝词更是不着调,幸亏是在这兵荒马乱的年代,若是在太平年代,光这祝词便能被人大做文章,够他喝一壶的了。
  公孙白恭恭敬敬的弯着腰,却见公孙瓒许久不答话,心中不禁暗自腹诽:老东西不会这么不识相吧,真要是让自己一直拜下去,这可怎么下台,本侯这张小脸可往哪里搁?
  终于,公孙瓒的声音在他的耳旁响起:“白儿不远千里前来道贺,孝心可嘉,为父甚慰,快快请起!”
  话音一落,不但公孙白长长的吁了一口气,就连大厅内的其他官员也松了一口气,田楷和公孙续两人齐齐露出会心的笑容。
  几个下人急忙安排公孙白就坐。
  酒宴正式开始,众人纷纷举樽向公孙瓒道贺,眼看酒过三巡之后,突然见得公孙瓒腾身而起,举起酒樽道:“此樽酒,单祝我白儿荣升破虏将军,封千户侯,请诸君与我同庆!”
  众人瞬间停顿了一下,接着便欢呼起来,纷纷举起了酒樽,朝向公孙白。
  公孙白也微微激动了起来,急忙起身举樽道谢。
  老东西,算你识相,不枉我坑爹几年!
  *************
  黑山城。
  此时正值桃花盛开之际,黑山城四周桃花朵朵,争妍斗艳,如同一座春城。
  百花盛开,春光明媚的季节,也是少女怀春的季节。
  而今日,也是黑山中的明珠——平难中郎将张燕的女儿张墨出嫁的日子。
  “生子当如公孙白,嫁夫当如宁乡侯”。
  而这个嫁给宁乡侯的幸运女子,正是黑山城的圣女,令黑山城中的军民格外的自豪,整个黑山城中一片喜气洋洋,到处张灯结彩。
  城门口,数万百姓早早而起,穿着干净整洁的衣裳,夹道相迎,翘首而待,为的是一睹那黑山城的女婿,传说中的风华绝代的少年千户侯的风采。
  平难中郎将府内,张墨头戴龙凤珠冠和金钗,身穿长及地上的红色新婚礼服,高高的领子,宽大的衣袖,肩头披着绚丽的披肩,满脸酡红,柔情无限。
  两年,她等待着这一天整整两年了。
  外人以为是外祖母做主,她才得以嫁给公孙白,可是她心中却知道,自从那日在黑山城街道上见到他的那一眼,她的芳心便已被那个俊逸而张扬的少年所俘获,从此一陷便不可自拔。
  城外,太阳升的越来越高,此时已是农历四月初,烈日晒在静候迎亲队伍的百姓身上,如同烈火炙烤一般,晒得那些百姓汗流浃背,包括城门口排成两排相迎的士兵。
  轰隆隆!
  一阵闷雷自天际响起,众人不禁纷纷抬起头来,朝黑山城门前的官道上望去,瞬间被一片洁白如雪的幻影凌乱了双眼。
  白马,数不清的白马骑士朝这边奔涌而来,遮蔽了整条官道,如同长龙一般。
  门口的军士瞬间变了脸色,那些夹道相迎的百姓也逐渐哄乱起来。
  如此多的骑兵奔涌而来,若是攻城的敌军,则如何挡之?
  正迟疑之间,却听几名黑山骑兵疾奔而来,高声道:“休得慌乱,此乃宁乡侯迎亲队伍!”
  苍天,这宁乡侯迎亲的阵势也太大了,居然出动这么多清一色的白马骑兵前来迎亲!
  众人逐渐又平静了下来,一个个兴奋的踮起脚尖,眼巴巴的朝远处望去。
  如云似雪的白马骑兵丛中,公孙白端坐在雪鹰宝马之上,身穿崭新的婚服,肩上披着红绸彩缎,满脸的兴奋和得意。
  他望着身后的白买义从,暗自笑道:“千骑卷平冈,老子来娶亲,比起白马义从来,白色的马车迎亲算什么?老子就是货真价实、如假包换的白马王子!”
  等到他的身影出现在城门口时,整个门口的百姓都轰动了,那一刻,公孙白被震撼了。
  无数的百姓,高声欢呼着,纷纷将手中采摘来的花束和花环扔向他,瞬间他便被花海所淹没了,身上沾满了花瓣,全身香气洋溢。
  可是,特么的谁给老子将带着泥巴的青菜也扔过来了……卧槽,特么还有扔鸡蛋的,民心不古啊!
  公孙白逃也似的窜出了人群,奔往平难中郎将府。
  “迎亲队伍来了,迎亲队伍来了!”
  平难中郎将府的管家听到一阵礼乐震天,只见一只浩浩荡荡的迎亲队伍远远而来,急忙跑进府内禀报。
  接着,众人便被这只清一色的白马迎亲队所震撼了,那片惊艳的雪白,彻底征服了中郎将府。迎亲的队伍足足有三千骑人,光运彩礼的就有近百人,彩礼之中光黄金就上百斤。原本张母还担心女儿身份低微,怕被宁乡侯看不起,这一刻终于彻底放心。
  迎亲的队伍在府内稍稍用膳之后,便开始启程。
  头戴红盖头的张墨在母亲和姥姥的扶助下上了迎亲马车。踏上车辕那一刻,她突然泫然欲泣,紧紧的抓住母亲和姥姥的手一阵大哭,许久不肯松开。
  公孙白眼见天色不早,必须在天黑之前赶到山中驿馆歇脚,见得张墨在墨迹,不禁大急,急忙纵马奔了过去,高声道:“贤妻乖,莫哭,为夫会对你负责的……”
  四周的军士当即发出一阵哄堂大笑。
  张墨停住了哭声,掀开红盖头一角对着公孙白一瞪眼,俏脸却挂着似笑非笑的表情,乖乖的钻入了马车的车帘。
  马车在一群白马义从的簇拥下,缓缓的离开了黑山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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