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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节

  孙默皱眉。
  “幕后黑手,果然是周家!”
  李子柒咬牙切齿。
  “我看看!”
  孙默接过了账本:“能定罪呢?”
  “他想狡辩都没借口!”
  李子柒撇嘴,那个白鸟真人,要么文化太低,不懂得用只有他自己知道的密语记账,要么就是担心有一天被周家卸磨杀驴,所以记账的方式清清楚楚,就差把周远志的名字写上一百遍了。
  这罪,洗不掉了。
  李子柒又翻开了其他的牛皮包裹,除了账本,还有几分私人信函,别看不多,等小荷包看过字迹和内容后,就知道周远志这次死定了,不,是死透了。
  “你觉得还有其他人吗?”
  孙默眉头紧蹙,他想起了那个李璨。
  “你是说李王爷?”
  李子柒也想到了同样的问题。
  “周远志一个富商,能量再大,能大的过金陵刺史?”
  孙默知道,中土九州和中国一样,也是官本位的,权利大于金钱。
  “别说刺史了,他见了金陵知府,都要跪迎的。”
  李子柒知道,这种富商后面,都有朝中的大佬做保护伞,没办法呀,没有后台,早被人盯上把血吸光了。
  “你们两个说什么呢?快来欣赏战利品呀!”
  赢百舞找出了两个小瓷瓶,里面装满了丹药:“这个是什么呀?”
  李子柒看了一眼:“血参丹,止血补血的时候用的,看样子,应该是天极。”
  丹药的级别,和功法一样,分为圣、天、地,其中每个大品级又分为下品,中品、上品、以及绝品。
  随着小瓷瓶的瓶塞拔掉,一股浓郁的药味就弥漫了开来。
  的确不低,白鸟真人干的勾当,让他时常要冒生命危险,所以备足了疗伤的药物,而且都是天极中品。
  这些丹药,一部分是他自己买的,一部分是周远志赞助的,加起来,总共价值十几万两。
  每次出门,白鸟真人都要带足了药品,只是这一次没想到孙默会突然杀进老巢来,于是全都便宜了他。
  当啷!
  轩辕破丢掉了长剑。
  “你干什么?”
  赢百舞不满,她早就想要欣赏这把长剑了,只是轩辕破拿着,她不好意思要,可谁知道他竟然随便丢。
  “没干什么呀?”
  轩辕破喜欢打架,自然对武器情有独钟,不过欣赏过后,就会扔,因为不管你们有多好,反正都没我的银酱好。
  “啧,居然是名剑白鸟,那个人贩子的道号,不会是根据这把剑取的吧?”
  李子柒意外。
  “这是名剑?”
  赢百舞眼睛一亮,立刻把长剑拿了起来。
  “嗯,看造型,应该是了!”
  李子柒博闻广记,知道很多东西。
  这把长剑,一指半宽,五尺长,剑身锻造着飞鸟图案,看上去秀气又美丽,宛若一位豆蔻的少女。
  剑萼也是百鸟展翅的造型,剑柄末尾的流苏璎珞,在油灯下,色彩艳丽。
  “什么品级?”
  轩辕破好奇。
  “灵器上品。”
  李子柒回忆着这把剑的资料:“它或许在坚硬上不如其他武器,但是它有一个特质,那就是使用者将灵气灌注进剑刃后,可以射出一只白鸟状的剑气,杀人与千里之外。”
  “哇,千里之外?”
  鹿芷若惊呼。
  众人回头,就看到木瓜娘下来了,她刚才一直忙来忙去,照顾那些被救出来的女孩们。
  要说心地善良,鹿芷若绝对是no.1。
  “只是打个比方!”
  李子柒解释。
  “为什么又要打比方?话说比方到底是谁呀?”
  鹿芷若抓了抓头发,觉得比方好惨,不过这个家伙肯定做人不行,因为她听好多人说过要打他。
  赢百舞迫不及待,灵气运转,注入剑刃中,然后挥出。
  唰!
  一只椰子大小的白色大鸟呼啸而出,仿佛雨燕划破天际,打在了三十多米外的墙壁上。
  嚓!
  墙壁上留下了一条半指深的剑痕。
  “好剑!”
  赢百舞喝彩,顿时喜欢上了这把剑,她的理想就是可以像唐国历史上那位公孙剑娘一般,名满天下,可以以剑舞为生,这样后代就不用担心落魄衰败,靠卖苦力而活了。
  抚摸了几下白鸟后,赢百舞突然抬头,看向了孙默,她想要,可是又不好意思开口。
  就算她再不懂事,也知道这种灵气上品的武器,贵的要死要死。
  武器的品级,分为灵器和圣器、其中每个品级又细分为下品、中品、上品、以及绝品。
  等闲人一辈子,都得不到一把灵器。
  “还有什么呀?”
  鹿芷若爬在箱子旁,好奇的翻捡。
  李子柒取出了一个小盒子,里面放着一块核桃大小的留音石。
  “就这些呀?”
  轩辕破很失望。
  “放出来听听!”
  孙默示意李子柒激活留音石。
  赢百舞叹了一口气,将白鸟插回剑鞘,放进了箱子中,自己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还担心师姐们也想要呢。
  可是看看她们,根本不在乎。
  李子柒将灵气注意留音石,一道怪笑立刻响了起来。
  桀桀桀!
  “啊!”
  鹿芷若立刻尖叫一声,扑到孙默身边,抱住了他,李子柒虽然没这么做,但是拿着留音石的手在抖。
  “这是什么人呀?”
  轩辕破皱眉,就在笑声响起的时候,他感觉到一股巨大的恐惧宛若一只死神的大手,掐住了他的脖子,几乎让他窒息战栗。
  “你们这些垃圾,想杀我邪王?做你们的美梦去吧,姬宗元,你给我等着,我必灭你满门!”
  “啥?”
  李子柒眨了眨眼睛,这句话透露出的信息,可真够劲爆的。
  “你们九大名校,诸国皇室,百家豪门来追杀我,不就是为了我的宝藏吗?哈哈,我偏不让你们如愿,我要用它们来培养继承者,颠覆圣门,废掉九大,毁灭诸国,等着吧,我的继承者,一定会杀回来!”
  “我的宝藏,就埋在云之彼端,如果你通过我的考验,就可以得到我的圣级绝品功法,就可以得到我无尽的财富!”
  短短三句话,却是每一个字都透着无尽的霸气,看看人家这得罪的人,随便一个,就能让人死无葬身之地了。
  “宝藏?”
  赢百舞眼睛一亮,顺手摸了摸名剑白鸟。
  “别信,信就是死。”
  一直沉默的江冷,突然开口了。
  “云之弊端?”
  轩辕破面容一惊,这是在黑暗大陆吧?
  “肯定呀,只有在黑暗大陆这种无主之地,才容的下邪王这种人叱咤纵横,要是搁在九州大陆,哪个君王允许他这么肆无忌惮的劫掠呀!”
  李子柒不用给大家科普邪王的来历,这可是家喻户晓能止小儿夜哭的恐怖大恶人。
  孩子从小到大,只要不听话,母亲就会说,再不听话,邪王就会来把你们抓走吃掉。
  邪王生于黑暗大陆,长于黑暗大陆,他的天赋绝伦,才华横溢,小小年纪,便在黑暗大陆闯出了一番名声。
  邪王最早的时候,是靠着给大家带路谋生,除了财货,秘籍、功法、丹药、秘宝,强大的灵器神器,什么都要。
  别人不敢去的地方,邪王都敢去,可以说,他就是一幅黑暗大陆的活地图。
  就在一次带路中,邪王认识了一个女子,并且相爱,可是那个女子却是当时圣门门主儿子的未婚妻。
  邪王这一下,算是捅了马蜂窝。
  后来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最终,那个女子为了邪王,自刎死掉了,疯狂的邪王没有蛰伏,反而潜入到圣门,屠了圣门门主大半的家人。
  从此以后,邪王开始招兵买马,组建了一支强大的强盗团,专门对付这些进了黑暗大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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