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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互相介绍

  它跑了。
  我这个情况已经没办法追了,这怨魂今晚在我手里吃了亏,最近这段时间应该不会再出来害人,我必须找个机会,叫上周师兄一起,把它找出来,击杀掉。
  我席地而坐,手掌放在膝盖上,心里默念祖传的《清心诀》来恢复精神力以及体力。
  半小时后,我才睁开眼睛,整个人顿时神清气爽,一扫之前的疲惫感。
  我来到胡之语面前,她还昏迷着,但是身上的衣物有些破损,露出洁白的肌肤,我甚至还看到一点粉红色的内衣。
  接着,走到之前被怨魂附身的男子旁边,撕开他眉心的定身符,我在触碰他的时候,还能感觉他身上的温度,这个人还活着,但是之后也会生一场大病,我天眼能看到,他肩膀上的阳火很小,几乎都要灭掉,这个人活不了多长时间,哪怕就算这个怨魂不附身在他身上,他也命不久矣。
  这种情况,我只能打急救中心的电话,如果把他一个人丢在这里,万一死了,查到我头上,我就算有理也说不清楚,况且还是这么匪夷所思的事情,谁会听我的。
  打完急救中心的电话,我背着胡之语,找了一条偏僻的山路,准备回学校,这种情况我可不敢走大马路,万一要是遇见人了,看到我背后胡之语这个样子,我同样也解释不清楚。
  来到学校附近,我带着胡之语来到那所破旧的房子里面,掏出手机看了一眼,刚好是十二点钟,林诗诗之前给我发了两条微信,我在忙所以没看到,现在看着躺着怀里的胡之语,只能祈祷林诗诗还没有睡觉。
  我打了个电话过去。
  “喂…”
  林诗诗的声音很糯,应该也是刚睡下不久。
  “睡着了吗?”
  一听是我的声音,林诗诗立马清醒了不少。
  “刚睡着,怎么这么晚还给我打电话呢?”
  “出了点事儿,你有干净的衣服吗?”
  于是,我叫林诗诗带了一套她的衣服,告诉她位置,让她帮我送过来。
  没过多久,林诗诗过来了,我把事情的经过告诉她,她倒也没多问,只是叫我出来,然后一个人帮胡之语换衣服,我一个大男人也不合适。
  我坐在石板凳上,林诗诗出来了,不高兴的坐在我旁边,撅着小嘴,好像在说本姑娘不高兴,赶紧哄哄我。
  这妞估计是吃醋了!
  我没说话,拉着她的手,林诗诗挣扎了两下,也就随我这样握着。
  “做我女朋友吧。”
  我开口打破了沉默,她大我一岁,这个在我眼里不算什么,何况她还是人文系的校花。
  林诗诗的身体明显的颤动了一下,没有料到我会在这个时候,这种情况下跟她表白。
  “我考虑考虑。”
  我看到她的耳朵上,悄悄爬了上了一抹嫣红。
  时间很晚,现在不可能送昏迷的胡之语回宿舍,怕惊动他人。
  本来我是要林诗诗回去睡觉的,她不肯,说什么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云云,说到底就是不放心我,然后陪我一起在这里照顾她。
  我们俩依偎在一起,还好这个天气晚上还算不错,不冷也不热,不用担心感冒。
  第二天一早,我们三个几乎是同时醒来的,胡之语看了看四处的陌生的环境,又联想到昨晚看到的东西,立马扑到我怀里,说害怕。
  林诗诗在一旁冷哼了一声,我急忙把胡之语推开,并告诉她事情已经处理完了,她这才不好意思的站在一边,还打量着林诗诗。
  “这是我女朋友。”
  我跟胡之语解释着。
  “谁是你女朋友了,我答应了吗?哼!”
  林诗诗撅着嘴,没好气的说着,然后大步的离开,去了学校。
  我怂怂肩膀,很无奈的摊了摊手。
  “她就这脾气。”
  胡之语看着林诗诗远去的背影,问我:“你不追上去解释一下吗?”
  “不用,这女人嘛,三天不打上房揭瓦,都是惯的。”
  “切~吹牛,你女朋友真好看。”
  我点点头:“那是,人文系的校花,怎么可能不好看呢。”
  ………………
  回到学校宿舍,寝室里居然又来新人了。
  那人似乎是比我早到一脚的功夫,他放下行李,笑呵呵的说道:“我叫杨超,浙东省港城人,哥几个都是哪路神仙?”
  杨超一开腔,我们几个还是很友好的互相介绍。
  我们之中年纪最大的是王齐明,其次是他弟弟王胜,再来就是新来的杨超了,我排行最小。
  互相简单了解之后,大家就吹捧一下对方家乡的特产,王氏兄弟刚出院,脸上还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杨超刚来,也没有多问。
  时间还早,距离早课还有一个左右的时间,我简单的洗漱了一下,然后坐在窗台旁边。
  狗日的阳台味道太大了,尤其是现在阳台上还残留着上一届学长留下的“宝贝”,什么烟盒,啤酒瓶,旧书本,甚至还有几条屁股上带着洞的内裤。
  我站起身来,活动一下筋骨,拿起扫把和拖把就走向阳台。
  也不知道上一届的学长是怎么忍下来的。
  我的动手能力很强,很快就在阳台热火朝天的干起来。他们几个看着我一次两次从厕所端水冲洗,有人忍不住了。
  王胜率先开口:“要不要我们去帮帮他,毕竟是大家的宿舍,总不能让他一个人打扫吧。”
  王齐明没有吱声,杨超在旁边说:“阳台那么小,我们过去也是添乱,等会儿我们请他吃早餐就行了。”
  王胜看上去是个行动派,这边说那边他就打开阳台的门:“陆缘,要不要帮忙啊?”
  我正在洗阳台地板上的黑色固体,不知道是哪个王八蛋在这里打过飞机,太他妈难洗了。
  “不用,我一个人可以搞定。”
  我一边刷着,一边拒绝王胜。
  半个小时左右,阳台被我清理得差不多了,这才洗了手回到寝室。
  “走,陆缘,我们请你吃早餐。”
  杨超率先开口说道。
  “行!”我没有拒绝,四个人一行来到学校的食堂,我点了包字和豆浆,这个是我早餐的最爱,不得不说,水木大学的生活水平真的不错,光早餐就有十来种。
  正吃着,胡之语也端着盘子走了过来,她看上去有些萎靡,朝我打了个招呼,就坐在我旁边,胡之语的长相嘛,只能算一般般,脸微胖。
  其他三个人盯着我的脸,我这才给他们互相介绍。
  就在我们快要吃完的时候,我手机响了。
  是林诗诗打来的电话,我接通电话,那边气呼呼的,也没说话。
  “在哪呢?”我打破沉默,先开口问她。
  “哼!在你后面。”
  我转过身,林诗诗在气呼呼的看着我,张若楚也在那里,我端着盘子走到她身边,坐了下来。
  她盘子里的食物几乎没怎么动,我拿起她盘子里的勺子,挑了一口豆乳递到她嘴边。
  “啊…快吃。”
  “讨厌~这么多人看着呢。”
  林诗诗羞得不行,但也还是张嘴吃了我喂给她的豆乳。
  “那你自己赶紧吃,要不等会儿就上课了。”
  王氏兄弟几人看到我跟林诗诗这么亲密的举动,自然知道了我们的关系,三个人一脸的坏笑,看似脑子里就没什么好想法。
  我静静的看着林诗诗吃完,正准备把盘子还给食堂,林诗诗悄无声息的把我的盘子跟她的放在一起。
  “我一起洗了,你先回教室。”
  说完,也不等我说话,就自顾自的拿着盘子走了。
  “哎呀,这狗粮。”张若楚看上去好多了,走之前还白了我一眼。
  大学生活是很枯燥的,上午昏昏沉沉的听课,偶尔会给林诗诗发微信,不过她倒是很少回我,她告诉我说要好好学习,争取考研。
  我的志向没那么大,除了考古这门课程有兴趣之外,其它的我几乎当作了摇篮曲,一听就想睡觉。
  下午晚自习后,我给林诗诗发微信,说要出去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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