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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章 女王的梦想(四)

  “回去?我们真的还回大清去?”对于刑老头的建议,杏贞似乎一时还没有反应过来。
  她以前不是没想过再回到大清,重续她做娘娘的梦想的,可是,当初来的时候,行了何止万里,光是在海上航行就走了几个月,她那时候是又吐又泄,若不是刘宇派人照看着,这条小命只怕就丢在海上了。如今就以她一介弱女子,回得了么。
  “不怕,大小姐,老奴恰好认识一群人,他们也过不惯这里的日子,早就在想着回去了。过几天就有一班返回大清的船,我和他们的人熟,让他们偷偷将我们带上船,不是什么难事。”
  “既然这样,那好吧,我听刑大叔了,一切但凭刑大叔安排就是。”杏贞看了眼院中满地的血污,如今回想起来,刚才自己居然还杀了人,如今想起来也有些害怕了。几乎是本能的就想逃离这个鬼地方。
  如今在这片土地上,再也没有她值得留恋的东西了,也没有值得她留恋的人了。
  当初一心想要嫁的那个男人,只怕早忘记自己了吧。再说,自己如今已是不洁之身了,那个自命不凡的男人,只怕再也看不上自己了吧。
  刘宇也不会明白,这个自己一向就是粗暴对待的女人,为何会如此死心塌地的爱上了他。因为在他看来,他们之间只有仇怨,不应该产生爱情的。
  如果他们懂得一些心理学的话,杏贞姑娘这便是很典型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回去也好,虽然母亲不在了,回去至少有身为高官的父亲,再怎么样,父女深情,也能照顾自己下半生的周全吧。
  因此,杏贞没多思索,便下定了决心。既然这北美的共和国再无值得自己依恋的地方,索性便就回大清吧。
  话说大多数满清移民们来到北美,是感到满足和幸福的。
  因为这里,只要你愿意,都能分得一块不小的肥地,虽然只是生地,还需要自己花尽心血开垦出来,但就算是生地,也远比大清那边肥沃得多,都是黑得发亮的沃土啊,只要种下去就能收获不菲。
  所以,只要肯下苦工夫,地都不会欺人,苦上一两年,就能过上好日子。就算家里老人小孩多些,跟政府借上点钱,过上两年就能还上账,还能有个栖身的自己的房子。
  就算不想种地,也能在工厂里找到份工作,虽然没有种地那么自由,工作时间也长一些,但却种地轻松得多,收入也还不错。
  更主要的是,在这里,基本上不存在欺负人的情况,若是有人为非作歹了,自然有官府的人去处理,所以只要老老实实的做事,把该交的税都交了,老百姓们在这里不但能过得好,还能活得象个人样。
  所以,到了这里的满清移民,不但安心的呆了下来,有条件的,还捎着信回去,也想叫家里的亲戚们也来这边。因为,这里就是他们能想象到的天堂了。
  但是,总有那么一群人,让他们种地,他们嫌太阳晒,嫌脏嫌累。
  让他们去工厂干活,他们嫌不自由,受限制,还不能到处走动。
  他们习惯了好逸恶劳,也习惯了高高在上,欺凌弱小。对他们来说,踩在弱者的肩上,看着他们可怜的样子,听着人家的求饶,让他们有优越感。
  但在北美共和国,他们找不到这种优越感,别说让他们欺负人,因为他们天天游手好闲,还经常受到居民们的敌视和驱赶,所以,他们十分的痛恨和厌恶这块地方,对他们来说,能有一天能离开这个鬼地方,他们一天都不想多呆。
  虽然为着生活,他们不得不打零工,只要管够生活了,他们又继续从前那种游手好闲的日子。或者,干脆干点偷鸡摸狗的活儿,然后幻想着某一天会遇到个贵人,带他们离开这个鬼地方。
  但他们在这边没有人会把他们当回事,就算回到满清,他们在那边也是社会的最底层,当初来的时候,头上的辫都被强迫着割了,回去那边,只怕小命都会没有,又有谁能帮他们出头呢.
  其实,这样的一群人能出现在共和国,也是共和国建国之初的一个明显的漏洞。虽然明知这样不行,但为了快速的壮大自己,也只能选择暂时性的忽略了。
  穿越众来到这北美,一共也才一百十几个人,当年又受到过印第安人的背叛,黑人更是扶不上墙的烂泥,因此更加感到自己的弱小和无助,也因为这样,他们十分的渴望来自满清的移民,自己这群人才不会感到那么孤单。
  刚开始移民的时候,他们也顾不上挑选了,先凑够人数先,因此只要是个华人,他们就一古脑儿把他们拉到了共和国。
  所以,就有了赵文礼将望厦一整个村子搬空的情形,也会有陈卫东等人在上海跟耆英交易,无条件的接受淮河一带的流民的事情。
  这人一多了,自然是参差不齐,什么人都有,跟着大队伍,就混入了远行的船队,来到了北美。
  当然,大多数人很快的融入了这里的生活,成为了共和国有力的帮手,便也有极少数的人,他们的存在,只是增加共和国的负担,只会给共和国添乱。但他们也没有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另外,再怎么样,共和国高层还是把他们当作同胞的。
  但他们仍觉得呆在这里让他们十分的不舒服,所以,他们一直在等待着离开的机会。
  所以,当这一天刑老头找到他们,说是有大清的郡主来到了这里,愿意带他们一起回去的时候,他们动心了。
  当然,为了让他们相信自己,刑老头也撒了个小谎,把杏贞说成了郡主。不过,杏贞毕竟也是出身满清上层的女子,小时候也受过一些贵族的教育,在共和国的时候,又读过一些书,那种大小姐的气质,早已经深入了杏贞小姑娘的骨子里头。
  只是换了身整齐的衣服,然后装模作样的在那些人眼前走上一圈,立时就将那些人震服了。那些混混们这辈子见过最大的官员也不过是县官,还是在很远的地方看到过。对杏贞这种在大清一出门就有无数人前呼后拥的大小姐,更是只能仰望之。‘
  因此只要杏忐在他们眼前一亮相,那种油然而生的贵气立时便让他们不得不信了。
  什么东西都能装,这种与生俱来的贵气和气质,又岂止一般人能装得来的,所以,当他们一看到杏贞的时候,立时就相信了刑老头的话,选择了跟着杏贞一同返回大清。
  这群人也有在港口背包的搬运工,他们给自己编造了一个理由,买通了看船的人,趁着夜色,一行三十几个人,混入了船舱。
  这是一艘满载着共和国的新式布料、工艺品、香皂、香水等产品的货船,藏上三十几个人在船上,根本不算什么事情。
  杏贞也乔装打扮一番,悄悄的潜上了船,但是她的心情,却和来的时候截然的不同。
  偷偷的躲在窗子后面,望着船只渐渐离开港口,看着西雅图的轮廓在视线中渐渐消逝不见。杏贞的心中,却莫名的生出一股惆怅的情愫。
  这一去离开北美,只怕是再也见不到那个可恶的家伙了吧,想到这里,杏贞的内心,禁不住就是一阵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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