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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不要脸的喜欢

  拓跋春隼与那常年与药罐子打交道的病秧子大哥不同,天生神力,拓跋氏尚武崇力,族内几乎所有青壮都入伍从军,对于这位未满十八岁便即将踏入金刚境小公子,十分看好,这次出行,也是北莽军神有意要拓跋春隼自己去打破那一层窗纸。
  以拓跋春隼的膂力,骑射相当出彩,挽强弓连珠射箭两百步,准心都不偏差,只不过他权衡过那名南朝膏腴大姓子弟的余力,百步以内,可以致命,一百二十步足以重创,他不希望这家伙死得如此轻松,所以一直想在一百二十步左右劲射其背,最好是射伤起手足,每次王庭秋狩,拓跋春隼随军游猎,遇上大型猎物,都是在射程边缘地带优哉游哉,游曳骑射。这是少年时代被父亲丢到冰原上与白熊搏杀磨砺出来的心智,当时兵器只有一把弓一把匕首和一壶箭。
  端孛尔回回并非震惊此子的掷箭手法,而是惊惧于这名年轻人身陷死境,仍然不忘仔细权衡利弊的厚黑城府,一行人衔尾游猎,除了视线跟踪,若是消失在视野以外,就要靠黄鹰在空中盯梢,提供情报,不断伸缩双方间距做障眼法,最终趁着黄鹰俯冲降低了高度,躲箭并且借箭击杀,一气呵成,简直就是在借气驭剑伤人以后,又在小主子伤口上撒了一把盐,高手过招往往胜负一线,心性摇动,容易未战先败。有黄鹰盘空,他们稳操胜券,即便被侥幸逃出视野以外,只要大致方向正确,不怕这人漏网,一路追蹑,不给他喘息疗伤的时间,板上钉钉要油尽灯枯。
  端孛尔回回露出狞笑,既然你还能杀鹰示威,我就要送你一根压死骆驼的稻草!
  一张粗糙脸庞泛起病态的赤红,双眼漆黑,虹膜逐渐淡去,直至不见瞳孔。连同悉惕擒察儿在内的骑兵都察觉到这名扈从的异样,战马焦躁不安。端孛尔回回猛然停下脚步,做出一个丢掷长矛的动作,看得拼死纵马的一百骑兵莫名其妙,小王爷的扈从手上并无兵器,这架势是要将那名刀客当成惊弓之鸟?擒察儿作为草原上的悉惕,见多识广,要更识货一些,偷瞥了一眼站在马背上的拓跋春隼,不愧是军神的儿子,身边奴仆的武力如此霸道,随便拎出来一个都可以单独踏平小部落了。
  雷矛!
  端孛尔回回以损耗气血为代价强提境界,一脚踏入空灵伪境。屈臂如同举枪,踩了一串赏心悦目的交叉步,当最后投掷而出时,左腿做出微妙却一举定乾坤的蹬伸,带动小臂向前爆发出一个鞭打动作,只听刺破耳膜的嗖一声,一条肉眼不得见的枪矛划破长空,长矛所至,出现真空带来的波纹,如同彗星掠过,抛弧直达徐凤年后背。端孛尔回回出身羌族,自古擅用无羽标枪,镞体细长尖锐,力大者可穿透数甲,他自幼参与狩猎,以掷枪著称于勇士辈出的彪悍羌族,年少时偶遇正值武道巅峰的大宗师枪仙王绣,得授枪法奥义,最终自创雷矛神通,八年前与魔道成名已久的大枭搏命,两矛击毙,一战成名。但这种极为损耗气血的矛术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手段,端孛尔回回不敢轻易动用,况且胜在出其不意与远距离狙击,可见端孛尔回回已经对徐凤年重视到了何种程度。
  徐凤年在明确知道拓跋春隼三人身份以后,尤其是开始逃窜,就一直在等端孛尔回回的成名绝技,号称三矛开山的雷矛,终于等来了。
  一路艰辛积攒散乱大黄庭,除去断箭射杀黄鹰用去一些,都在咬牙准备抵挡这一矛!躲避根本不去想,一掷而出的雷矛有端孛尔回回气机遥相呼应牵引,并非羽箭离弦以后那般目标固定,这与上乘驭剑术形似神似。
  徐凤年眉心印记早已转入紫黑,也顾不得是否陷入回光返照的凄凉境地,驻足转身,双手扭转春雷,身形倒掠,在鞘春雷再度如峡谷中构造出一面庞大圆镜气墙,矛盾之争,在此一举。端孛尔回回无疑仍是强弩,徐凤年却已是势单力更薄,圆镜被雷矛一击炸裂,春雷向后弹飞,被稍稍改变轨迹的这一矛刺入徐凤年肋部,通透以后,依然在地面上炸出一个等人高的窟窿,尘土飞扬。端孛尔回回也算替拓跋春隼报了飞剑刺掌之仇。
  擒察儿与百骑终于如释重负,这家伙实在是太让人不省心了,这次总该认命死去了吧?
  徐凤年身体重重坠落在地面上,挣扎着坐起身,竟是再也站不起来,拿过身边的春雷,盘腿而坐,横放于膝。口中涌出鲜血已经转乌黑,不去擦拭,反正注定也擦不干净,徐凤年只是伸手揉了揉以发系发的发髻,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他自幼被李义山笑称有一副富贵的北人南相,难怪投胎在徐家。大姐徐芝虎也总打趣说家里四个,就数他长得最像娘亲,五官像,眼眸像,连头发都像,她总说嫉妒得很。徐凤年视线模糊,脑海走马观花,想起了许多琐碎小事,想起了徐骁伛偻背影,姐弟四人的嬉笑打闹,想起了清凉山凉王府的镇灵歌,那一袭从小就是心中浓重阴影的白衣,想起了羊皮裘老头的剑来与人去,广陵江畔阅兵台上那座臃肿的小山。太多人太多事,一闪而逝,不知为何,人生临了,除了觉得对不住宠溺自己的老爹徐骁,没能从他手上接过三十万铁骑的担子,没能让他的肩膀轻松一些,最后,只是想起了一名女子的酒窝,他与她,虽然一同长大,可称不上诗情画意的青梅竹马。他这一生不过二十年,但已经见过各色各样的女子,约莫真是如大丫鬟红薯所一语中的的看似多情实则无情,凉薄得很,在意过许多女子,但似乎谁都能放得下,唯独她,不管是与老黄一起颠沛流离的三年丧家犬生涯,还是后来的游历,以及这趟赶赴北莽,总是会想起她,然后轻轻的揪心。
  如果天下人知晓已经世袭罔替在手的徐凤年孤身赴北莽,一定会大笑这位世子殿下吃饱了撑着,放着好好的世子不做,去拼命做啥?你老子当年马踏江湖,早已证明江湖再精彩,在铁骑面前,一样只有匍匐臣服的份。你老老实实等着北凉王老死,穿上那一袭华贵至极的藩王蟒袍,何乐不为?就算全天下都清楚有陈芝豹这根如鲠在喉的尖刺,十有八九争抢不过,你徐凤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不过是军权旁落,北凉王是北凉王,白衣战仙是白衣战仙,一个坐北凉,一个坐边境,泾渭分明,井水不犯河水,也已经是足够让人垂涎的彪炳煊赫了。别不知足,也别不自量力,甭管你世子殿下素袖藏金还是草包一个,去了北凉军,积攒再多军功,可你能与春秋大战中冉冉升起的无双陈白衣叫板?你能做出逼死兵圣叶白夔的壮举?你能有几年时间在陈芝豹的眼皮子底下打造打造军方嫡系?退一万步说,陈芝豹一枪刺死过曾与李淳罡酆都绿袍和符将红甲齐名的大宗师王绣,你徐凤年有何资格跟他同台竞技?整个离阳王朝,没有人看好他能像北凉王那样掌控雄甲天下的三十万铁骑,说来滑稽,这似乎也是京城太安城那位中年男人,任由这名藩王嫡长子胡来的根源所在。
  偌大一个统治春秋的王朝,没有一位年轻人,如此被那位九五至尊惦记。
  徐凤年双指颤抖,系了系有些松开的发结。
  那一晚,徐骁说过,凤年,你若死在了北莽,以后北凉就交由陈芝豹。北凉军改弦易辙,这对我徐骁来说,不算什么,但你死了,我这个爹,只能像当年你娘独身入皇宫一般,不能报仇。
  徐凤年当时开玩笑说,你这做爹的,真是窝囊,要是我这不争气地儿子挂在北莽那边,你领着北凉铁骑一路碾压到北莽王庭,得有多霸气?
  徐骁沉默了许久,最后轻笑道爹倒是也想,也会这么做,只不过怕你真死了,就说些丧气话骗你。我徐家三十万铁骑,怎么都得打掉北莽积蓄了三十年的一半国力,这么霸气的事情,爹来做,哪里比得上你来做?
  徐凤年笑着说能不死当然不舍得死,白发人送黑发人,想想就憋屈。
  从来不打这个儿子的徐骁一巴掌拍在徐凤年脑袋上,也从不信鬼神的大将军竟然接连呸了好几声,笑骂道别说丧气话。然后自言自语了好几遍童言无忌。
  徐凤年无奈回复着说都及冠了,还有什么童言无忌。
  徐骁摇了摇头,不再说话。
  徐凤年闭上眼睛,双手搭在春雷上,有些明白一些事情了,为何徐骁如今还像个老农那般喜欢缝鞋?轩辕敬城本该像张巨鹿那般经略天下,最不济也可以去跟荀平靠拢,却被自己堵在了一家三口的家门以外,堵在了轩辕一姓的徽山之上,即使一举成为儒圣,仍是不曾跨出半步。骑牛的最终还是下了山,但这种下山与在山上,又有什么两样?羊皮裘李老头儿十六岁金刚十九岁指玄二十四岁达天象,为何断臂以后仍是在江上鬼门关为他当年的绿袍儿,几笑一飞剑?
  说到底,都是一个字。
  徐凤年想着她的酒窝,摇晃站起身。
  他就算不承认,也知道自己喜欢她。不喜欢,如何能看了那么多年,却也总是看不厌?
  只是不知道,原来是如此的喜欢。
  既然喜欢了,却没能说出口,那就别死在这里!
  徐凤年睁眼以后,拿袖口抹了抹血污,笑着喊道:“姜泥!老子喜欢你!”
  拓跋春隼冷笑不止,只不过再一次笑不出来。
  一名年轻女子御剑而来,身后有青衫儒士凌波微步,逍遥踏空。
  女子站在一柄长剑之上,在身陷必死之地的家伙身前悬空。
  她瞪眼怒道:“喊我做什么?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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