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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二章、同伙?

  第二天一大早黑鹰就被巴奴叫过去了,巴奴看着黑鹰十分准时地来到自己的办公室,微微一笑说道:“怎样?第一次来到这边,有没有认床?睡得习惯么?”
  如同自家父辈一般的关怀,何种如同家人一般的感觉黑鹰仿佛在那个男人失踪之后,就再也没有感受过了。
  黑鹰点了点头:“挺好的!”虽然黑鹰一晚上没有睡,基本在外面修炼星辰灵力,不过现在总不能说出来自己是干什么去了吧。
  巴奴呵呵笑道:“那就好,既然你加入了我们军团,那么有些事情,你也是有必要知道的,首先!最起码的,咱狂暴军团的所有高层你都必须全部认识,昨天晚上你应该都大概可以记住几个了,一会我安排人带你去个个分队去看看!”
  “好的!谢谢团长!”其实就算巴奴不说,黑鹰也会提出这么一个要求,既然来到这里,而且拥有这么高的地位,如果不趁着职务之便来搜集自己所想要的东西的话,那么也太对不起自己了。
  没过多久,一名年轻人走了进来,看上去跟黑鹰差不多年纪,但是这人每走一步,都给人一种燃烧的其实,轻轻地发动星殛眼,黑鹰的心头略微沉了下来,果然狂暴军团的质量还是相当高的,这一个人居然也有七阶的实力。
  看到男子过来,巴奴呵呵笑道:“诺兰,这个是我侄子,目前你们两人都做我的助理,帮我打点着军团,他比你早来几个月,让他带你去看看狂暴军团吧!”
  男子和黑鹰同时说道:“遵命!”
  男子转向黑鹰,伸出右手,淡淡地说道:“你好,我叫阿斯兰!”
  黑鹰自然也伸出手和阿斯兰紧握,淡淡地说道:“我叫诺兰!”
  二人的眼神之中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对方都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味道,阿斯兰是眼神之中蕴含着好奇,而黑鹰眼神之中则是充满着冷淡。
  巴奴看着二人,淡淡地说道:“你们两个去吧。”
  “是!”在阿斯兰的带领下,二人很快就离开了巴奴的办公室,阿斯兰带着黑鹰在狂暴军团之中的各个地方来回观察,每一个大队长以上级别的人都一一介绍给黑鹰,黑鹰也认真地记下来。
  当初在黑鹰学习成为灵刺的时候,就曾经学习过一门学科,名叫看脸识人,什么叫看脸识人呢?顾名思义就是看到这个人脸的时候,你就要凭借这个人衣服上的特点、以及身上的饰品、手中的老茧等等判断出这是一个怎样的人。
  当初在训练这一门技能的时候,黑鹰可是被折磨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毕竟每一次回答错误,等待着他的惩罚都十分地恐怖残忍,但是在这种恐惧之中,黑鹰很熟练地学会了这一门灵刺的高深学科。
  那个人还特别跟黑鹰说过:“每个人的一切都可以是假的,他说的话,他的样子全部都可以是假的,但是习惯这个东西不是一天两天可以改变的,想要了解一个人,你就得从细节观察!”
  就比如灵魔师的手中一般都不会有太多的茧,因为他们大多都是念动灵术发动,很少会近战攻击的,而近战攻击的人手中的老茧一般都有好几种,用弓箭的,老茧一般都在虎爪以及手指位置,用剑的则是均匀地分布在手掌上,斧头跟锤子,都是会散步在手掌上,但是并不均匀,虎爪处会特别地严重。
  这些都是需要灵刺去细心观察才能够得知的!
  用了差不多一个早上,黑鹰大概地了解了狂暴军团的所有高层管理,同时也大概地了解了整个狂暴军团的一个运营模式!
  二十个人为一个小队,其中有一名小队长,十个小队为一个中队,其中一名中队长一名副队长,十个中队为一个大队,其中一个队长,两名副队长,也就是说,在狂暴军团之中,两千人为一个大队!
  而到了大队这里就是属于中层的管理了,五个大队为一个团队,团长一名副团长三名!整个狂暴军团一共有十名团长,这十名团长之上就是先锋了!
  先锋是狂暴军团巴奴的真正心腹,一共只有十个人,但是这十个人都是跟随着巴奴多年南征北战,在当年神圣帝国和自由联邦的战争之中立下累累战功的强者,这些人才是狂暴军团的真正核心!
  在先锋之上,则是巴奴的智囊团!就跟巴奴自己说的一般,一个人需要刚柔并济,在战场上需要奋勇,而在统御上需要智慧,才能够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在对待自己都是这样,自己的军团,自然也是如此了!
  在了解过狂暴军团的人员架构之后,黑鹰对于这些人的一些习惯、性格等等方面都有了一个很大的提升,最起码知道跟谁应该说什么话!
  虽然看脸识人不一定能够完全正确,但是黑鹰可以做到大概可以猜出这个人百分之八十的心态、习惯等等。
  阿斯兰是一个很好的向导一路上不停地给黑鹰介绍每一个人,每一个团长每一名先锋,他们为狂暴军团立下多少汗马功劳等等,全部都有跟黑鹰详细地说明。
  黑鹰也是一个很好的聆听者,遇到不懂的时候就会发问,有的问题是阿斯兰解答的,有的问题则是那些团长、先锋为黑鹰解答的,这一个早上的时间里黑鹰也把狂暴军团大概地了解清楚了。
  中午吃饭的时候,黑鹰好奇地问道:“阿斯兰,我想请问一下,狂暴军团这么多人,团长是靠什么来养活的?现在大陆无战事,应该不能跟做到像以往那种以战养战的情况吧!”
  “而且我听说赌场也是有狂暴军团的一份钱在里面,可是现在赌场都被拆了,难道狂暴军团就看着赌场来养活十万人?”黑鹰一脸地疑惑,其实这个问题黑鹰一早就有好奇心了,但是却从来都不知道该怎么问,不单单是狂暴军团,除了天使军团之外的其他八大军团到底是怎么赚取收入的?这个问题一直是黑鹰十分好奇的一点。
  阿斯兰淡然笑道:“其实这个问题,很好解答,不需要狂暴军团来养活这些人,让他们自己养活自己就好了!”
  “什么意思?”黑鹰一脸地疑惑。
  “这个也是我十分佩服团长的一个原因了!”阿斯兰兴奋地说道:“其实狂暴军团说是十万人,但是常驻在这边山脉的,大概也就只有两万人而已,其他的八万人基本是不在的。”
  “啊?”黑鹰惊讶地说道:“不在?那是去了什么地方嘛?”
  阿斯兰看着黑鹰笑道:“大陆上还有两个赚钱来得快的路子,一个是佣兵团!一个是海盗,我们这边地处西北,自然是不可能做海盗的!一般来说有八万的士兵,都会在外面组织佣兵团,虽然级别不算很高,但是也有三星四星的模样!”
  “有军团作为背景的情况下,自然佣兵团也有一定的靠山,所以虽然没办法做到大富大贵,但是也能够养活自己!”阿斯兰笑着低声说道:“除了天使军团之外,其他的七个军团,都差不多是这种模式,只不过大部分是经商,西北这一边虽然经济不怎么好,但是凭借西北的特殊风土人情,还是有不少的特产可以拉去大陆中部卖的,而一般每个军团都会有自己的谋生之路,作为佣兵团这个选择的,也就两三个军团而已!”
  黑鹰点了点头,果然在这边每个军团都有自己的谋生之路啊,如果淡淡依靠赌场跟勾栏店的话,或许连一个军团都支持不了,怎么可能还能够支持五个军团呢?
  阿斯兰看着黑鹰的衣服,笑着说道:“吃完饭之后,我带你去另两套军服吧,狂暴军团的主要颜色都是黄色,军服也是我们的身份象征,每个级别的不同,都会有对应的不同军服,但是主体颜色都是黄色!”
  黑鹰点了点头,这一个早上的时间,他也大概能够感觉到自己的衣服的颜色不同,让不少人看自己的眼神都有着一些特殊,既然自己是来做卧底的,那么自然而然不能一开始就做得太出位了,否则的话,就容易引人怀疑了。
  在阿斯兰的帮助下,黑鹰很快就拿到了那一套属于自己的军服了,军服是以黄白色为标记的,根据阿斯兰的说法来看,军服的黄色越深代表的职位则越高。
  阿斯兰跟黑鹰的军服都是深黄色的,跟那几个高层的颜色相差无几。
  穿上军服之后,阿斯兰看着黑鹰微笑地点了点头:“很合身,虽然你这家伙比较瘦弱,但是穿起军服还是很帅气的。”
  阿斯兰也是灵战师,他的身材不像隆巴顿那般强壮,但是也能够看到一块块健硕地肌肉在衣服之下隆起,按照阿斯兰自己的话来说,这叫平衡!
  隆巴顿那种虽然力量很强,但是他的敏捷度不够,战斗之中,敏捷度也相当地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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