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谢了!”张松龄再度向伍楠拱手,然后拎起已经处理好的猎物,迈步往山洞内走去。
孟小雨默默地跟了上来,每一步都走得非常轻,以至于张松龄都没听见她双脚移动的声音。正打算回头招呼一声,却感觉到手中的猎物突然一轻。愣了一下,才强笑着说道:“朱二跑路了,咱们不能就这么便宜了他!”
“嗯!”孟小雨轻轻回应了一声。伸出另外一只手去,将猎物的重量全部接过来,走向紧靠洞口的灶台。
“我今天和明天收拾一下,后天早晨就去追杀朱二。趁着他新官上任,立足未稳的当口,找机会干掉他!”张松龄想了想,继续笑着解释。
“嗯!”孟小雨又低低的答应了一声,蹲身捅着了灶台里压着的木炭。却不慎被炊烟所熏,眼泪如清泉般顺着两腮淌了下来。
“我,我不是……”张松龄心里头立刻开始发软,搓着手,连声补充,“我主要是想早点儿替你爹将仇报了,以了结你我两个的一桩心愿。另外,我也不想让伍队长他们天天上门来找我。他们是八路军的人,我是二十六路的人。我们两家原本不太对付!”
“嗯!”回答他的,还是一声鼻音。带着股子浓浓的忧伤,听在耳朵里让人心脏发酸。
“如果你觉得不妥当,我再多留几天也没关系。反正距离立秋还早着呢,还有的是时间!”张松龄眼睛也潮湿了起来,走上前,轻轻拍打孟小雨的肩膀。
孟小雨立刻回转身,双臂死死抱住他的大腿。泪水伴随着压抑的哭声,瞬间将裤子打湿了一大片。
唯恐让对方多心,张松龄不敢挣扎,伸出手,十指缓缓滑过孟小雨干涩的长发,“别哭,别哭。我可以带你走,咱们两个一起去!”
“不!”孟小雨嚎啕着摇头,双臂抱得更紧,“我自己不能走,也不想让你走。我不走,你也别走!咱们两个都不走!”
张松龄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只好低着头,默默陪着对方流泪。他甚至不知道自己跟孟小雨之间,到底是不是爱情。至少,这份感情与他梦想中的爱情大相径庭。但是,他却清楚自己心里放不下孟小雨,就像躯干无法放弃手臂,双掌无法离开十指。半年多的共同生活,不知不觉间,已经让他在内心深处将孟小雨当作自己的亲人。虽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同样是骨肉相连。
孟小雨只哭了一小会儿,就慢慢止住了悲声。“看我,又胡闹了!”她用力抹断眼睛中的泪水,抬头向张松龄检讨。“张大哥,你别生气。我刚才只是忍不住,只是忍不住……”
“唉!”张松龄轻轻抚摸对方的长发,“傻丫头,忍不住就哭两声呗,反正我又不是外人!”
“我不能拖你的后腿!”孟小雨又抹了一把眼泪,像是说给张松龄听,又象是在自我告诫,“你是做大事的人,我不能拖累你。我今天帮你一起收拾,明天早晨,你就赶紧走吧。要不然,伍队长他们说不定还会来找你!”
“找就找吧,反正无论他说什么,我都不会加入游击队!”见孟小雨哭得梨花带雨,,张松龄反而不敢急着离开了,蹲下身,低声跟对方解释。
“我知道你不喜欢那个李政委,我也嫌他假模假式!”孟小雨笑了笑,眼角还带着泪花。“你明天一早就走,他来了,刚好扑个空!就这么说定了,张大哥,你去帮我把水缸挑满,再劈上够十天用的干柴。我帮你做点儿干粮的路上吃!别担心我,苏老头的红五星在我手里呢,谁敢惹我,我就拿着去找他告黑状!赶紧去吧,今天需要做的事情还多着呢!”
张松龄知道孟小雨认准了的事情,八匹马也拉不回头。想了想,只好顺着对方的性子去挑水、劈柴。
山中的泉眼距离二人栖身的洞穴有点儿远,时值春夏之交,干柴在树林里也不太好找。张松龄气喘吁吁地忙碌了两个多小时,才终于孟小雨布置的任务完成。待重新洗完了手和脸,孟小雨已经将饭菜端到了桌子上。一盘酱鹿肉,一盘野鸡炖山蘑,一盘风干狍子,还有一盘,则是用橘梗、地耳和几样野菜拼在一起,红红绿绿煞是好看。
在桌子角上,则摆着一个黑色的小酒坛。泥封已经被孟小雨用刀子挖开,浓郁的酒香飘了满山洞,闻起来就有几分醺醺然。
“这是我生下来时,我娘泡的药酒。已经陈了十六年了,今天刚好拿出来给大哥践行!”抢在张松龄询问之前,孟小雨主动介绍。“里边泡了虎骨,鹿筋和其他几样草药,喝起来特别补身子!”
张松龄对酒类没任何研究,却知道虎骨、鹿筋等物的价值。矫着舌头坐在桌子边,低声嗔怪,“这么破费做什么,改天你拿到集市上去…….”
“这酒,别人哪配喝?!”孟小雨笑着白了他一眼,哭过的眼皮还有点儿肿,却别具几分风情。
张松龄愣了愣,猛然意识到孟小雨此刻的模样与平素有些不同。但具体不同之处在哪里,他却又说不出来。正准备仔细分辨一番,却又听见孟小雨嗔怪地呵斥道:“看什么看,又不是没看过。吃菜,冷了就不能下酒了。”
说着话,她将一块鹿肉夹进了张松龄碗里。放下筷子,又将二人面前的酒杯倒满。“来,张大哥,祝你此去顺顺利利,马到成功!”
“嗯!”张松龄嘴里堵着鹿肉,却不敢劳孟小雨等太长时间。慌慌张张地举起酒碗,狠狠抿了一大口。
一股浓烈的辛辣,立刻将鹿肉的滋味驱散得无影无踪。火焰般的酒水绕开舌头,牙齿,从喉咙冲过去,一路向下。直到将小腹处的肚脐和肠子都给点燃了,才打了滚,再度回扑上来,烧红整个脸膛。
“咳咳!”张松龄被呛得弯下腰,大声咳嗽。孟小雨笑着站起身,用双手轻轻为他捶背,“看你,喝这么急做什么。这酒,要慢慢喝才有味道!”
“我没事,没事!”张松龄抬手抹了一把被呛出来的汗,忽然间,觉得浑身上下好生舒泰。再度抓起酒杯,轻轻抿了一小口,“这酒真好,我以前从来没喝过这么好的酒!”
的确,无论是在鲁城老家,还是在二十六路,他都没喝过如此浓烈,但喝下去之后又令人浑身通透的酒。那浸泡在酒坛子中十六年,已经完全与酒浆融为一体的药物,顺着他的肠胃、血管,迅速走进每个毛孔。将身体内所有烦恼、忧愁都统统赶了出去,留下了只剩晕晕乎乎的幸福。
“好喝,大哥就多喝几杯。这酒,别处可买不到!你别动手,我替你倒满!”孟小雨的话,听起来既温柔,又体贴,让张松龄飘飘然几乎不知道身在何处。
他又吃了一口香气四溢的野鸡炖山蘑,对着孟小雨亮亮的眼睛举杯,“你也喝一点儿,你身子骨虚,刚好补补!”
“嗯,我陪着大哥喝!”孟小雨含笑的举起杯,目光温柔如水。“咱们两个,还没在一起喝过酒呢?!”
“是啊。在一起这么长时间,居然没喝过酒!”张松龄也觉得好生遗憾,举杯与孟小雨的酒杯相撞,“干一个!”
“干一个!”孟小雨毫不犹豫地将手中酒杯喝了个一干二净。然后举给筷子,再度张松龄夹了几样菜,“你尝尝这个,我自己琢磨着做的,应该合你的口味!”
“小雨手艺真的好!”张松龄信口夸奖,鼓起腮帮子大快朵颐。菜味道很棒,荤素搭配,令人唇齿留香。更棒的是佐菜的酒,越喝越舒服,越喝,越觉得身子骨飘飘然,物我两忘。
孟小雨含着笑,继续替张松龄布菜,倒酒。仿佛一位唐代新婚的妻子,正准备送丈夫出门觅取功名。她不会拖累对方,不会让对方为身后的家而担忧。她只会让丈夫记得自己的笑容,自己的坚强。
她一直幸福而坚强的笑着,笑着替丈夫倒上新娘子出嫁时专用的女儿红,酒水里泡着人参、鹿茸、虎骨和全家人的祝福。她一直在笑,笑得如山花般灿烂,笑得令天地间所有风景都失去颜色。她一直在笑,只是在转过头挑亮油灯的瞬间,才悄悄地擦掉眼角的泪水。
张松龄很快就迷醉在烈酒和笑容里,身体左右摇晃,“小雨,你,你今天好像,好像跟平时不太一样。噢,我看看,让我看看。你今天的头绳……”
用来绑长发的头绳,原本应该是白色的,那是为孟大叔带的孝。可是,此时此刻,在油灯下,却倒映出绚丽的鲜红。“怎么变成了红色的…….”张松龄揉了下眼睛,确认自己没有看错。然后愕然发现,孟小雨正从一个前些日子用柳树条编的箱子里,缓缓取出一对粗大的红色蜡烛。
“你什么时候买了蜡烛回来!”没喝太多的酒,他却已经不胜酒力。抚着自己的额头,晕晕乎乎地询问。为了避免被鬼子兵盯上,最近几次下山赶集,他都只能把孟小雨送到集市外,然后在约定的地方,等对方归来。所以对方买了什么东西,用猎物换了多少钱,他根本未曾仔细看过。
孟小雨只是笑了笑,没有回答张松龄的询问。她慢慢地将红色的蜡烛摆在床边的柳条箱子上,慢慢地点燃。跳动的火焰瞬间照亮了整个山洞,也将她的脸照得如蜡烛一样红润。
“小雨……”张松龄终于意识到了些什么,想要站起身来阻止,心脏却沉甸甸,压得他没法做任何动作。
那种发自心底的沉重,甚至令他无法平稳呼吸。只觉得在沉重心脏内部,还有一股雄浑的热浪喷涌而出,从胸口一直涌上头顶,然后又从头顶涌过后颈,脊梁,大腿,小腿。自双脚、膝盖循环一圈,再度返回心脏,与另外一波热浪汇集在一起,将他自己象蜡烛一样点燃,点燃。
一刹那,整个山洞全都变成了红色,如梦似幻。梦幻般的十丈软红中,孟小雨微笑着走向他,长发披肩,烛光为衣。
山洞外,月光如酒。
第二章 出塞 (一 上)
儿臂粗的红烛跳动着火焰,将天与地烧得一片通红。
滚滚红尘当中,孟小雨含笑而来,抬手解开系发头绳。乌黑的长发流瀑般淌下,淌过的她肩膀、锁骨和高耸的**。烛光将她全身的皮肤都镀上了一层鎏金,美丽得令人不敢凝视。张松龄焦急地伸出手去,“小雨,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