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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因果

  巢皮受到警方和陈浩南的双重悬赏追捕,脑袋别在裤腰带上,风餐露宿,苦不堪言。
  巷角里,一个不露姓名,帽檐遮脸的男人显身在巢皮面前,给山穷水尽的人指一条路——投靠洪义社的钟镇,再通过钟镇的引荐,到原青男跟前,借助山口组的保护伞,来应付来自警察的追捕和陈浩南的追查。
  巢皮虽然又直又莽,但是此刻如惊弓之鸟,对谁都很防备,黑着脸问,“我凭什嚒信你?”
  那人伸出一只手攞住烟,黑色手套像是特制,露出了食指和拇指,剩下被皮手套包裹的三根手指显得有些怪异。
  一口烟雾吐出,他嘲讽道,“你觉得,你而家仲有选择的余地?做不做都在你,唔关我事,反正要死的也唔系我。”
  巢皮攥着拳头,不敢前一步,也不敢退分毫,踌躇半天才犹犹豫豫地问,“点见得个钟镇就会帮我?”
  “终于都知问啲有用嘅。”那人侧了侧身,整个人隐藏在黑暗里,“好简单,你有敲门砖,向洪义卖咗好,他自然都会帮你搭线山口组。”
  “什嚒敲门砖?”
  “刺杀和合图龙头。”
  “你说什嚒?”巢皮吓了一跳,纵使他胆子不小,但像去刺杀一个社团龙头这样的事情,他也不敢想。
  “怕咗?”黑衣人笑道。
  巢皮这回没说话,承认害怕太丢人,但他也确实不敢直接去刺杀一个社团的龙头,起码现在,还没有什嚒心理准备。
  “洪义同洪兴不和已久,钟镇当然系睇洪兴似眼中钉。你面上还是洪兴嘅人,杀咗和记嘅龙头,目的就是嫁祸畀洪兴,挑拨离间,让洪兴与和记结仇。”那人顿了顿,接着道,“你话,坐收渔翁之利这种好事,钟镇点会唔应承?”
  话说到这里,意思已经很清楚了。巢皮虽然面上没表现出来什嚒,但心里早就开始动摇。反正横竖都是死,还不如拼一把,说不定还能搏出另一条路出来。
  黑衣男人把烟头丢到地上踩灭,直接离开,他该干的事情干完了,可以回去复命。
  有人在明,有人在暗。
  在明者四顾茫然,在暗者心知肚明——
  下一场游戏,开始了。
  新光酒楼金光璀璨,门口豪车满街,正在大摆宴席。
  这是近年来江湖上罕有的洪门宴,由洪字头的钟镇广发请柬,邀请港九大大小小的社团、龙头到会一聚。
  在场子里的洪义、洪安、洪乐三社尤其意气风发,由钟镇带头在前举杯敬酒,吸引大多目光,无比神气。
  “镇叔,洪兴社的龙头来咗!”
  话音一落,众人的目光都向门口聚去,洪兴龙头蒋天生登场。
  蒋天生现年四十有七,人称老蒋,职位乃是子承父业,昌盛洪兴。为人智勇双全,故极得同道中人的尊敬。面对自恃勇利、目中无人的原青男,唯独他和诸多社团龙头不同,从先头起,就与原青男划清界限,不屑为伍。
  钟镇见到来人忙放下酒杯,扒拉开围聚的人群去招呼,“老蒋驾到,系我钟镇的荣幸!”
  蒋天生一支烟还夹在手里,西装笔挺,风度翩翩,笑着回应,“洪门一家亲,洪字头大开香堂,点少的我老蒋一份!”
  他身后还跟着两人前来赴约,一位是洪兴社铜锣湾揸fit人细B哥,剩下一位,就是连日不顺的洪兴棍底陈浩南。
  钟镇想为蒋天生引荐已经到场的山口组众人,却被他一口拒绝,直接摆手说道,“唔驶招呼咗,我们自便啦。”
  众人见此情景,便越发笃定,传闻中的洪义和山口组站不到一条线上是真。
  所有来客落座,洪门宴会开席。钟镇拿着麦克风,大声宣布着洪字头三社的新合作伙伴——山口组。原青南在众人的掌声中上了台,乘势宣布今年的花炮会,山口组也会参加,还望港岛的各大社团多多指教。
  此话一出,在座所有人都为之惊诧。
  花炮会本是南方民族的一种传统对抗活动,抢头炮是事业昌盛,二炮是人丁兴旺,三炮是高官厚禄。近年来被引用到黑道里举办,三炮变为了“平安炮”、“繁盛炮”、“丁财炮”,其中,以“丁财炮”最为江湖中人重视。
  只是这从来都是香港本地社团的活动盛会,还头一次有外国人参加,从某种意义上讲,不算太合规矩。
  但山口组今天能在这样的场合里公开发言,必然是有持无恐,且事情已经敲定,没什嚒回转余地。
  蒋天生吸了一口烟,缓缓道,“山口组要在香港建登势力,唔畀啲甜头,点企得住脚?”
  原青南顺着声音看过去,其实,很早时他就注意到这个气宇轩昂的男人,洪兴龙头,名不虚传。他也不慌不忙,回答说,“而家有个乡绅愿付出一千万,我组将全部打到丁财炮,作加注。”
  “钱?”蒋天生笑笑,说是参加花炮会,到头来还是拿钱买地位,日本人真没新意,“呢D钱,对你哋山口组嚟讲小意思。噉啦,如果你哋能在长州花炮会上夺取丁财炮,有这样嘅荣誉,到时边个都够胆话你哋系外人?”
  话音一落,众人私下议论纷纷——
  “原来系咁大阴谋?”
  原青南眉头一皱,面色不佳,但马上调整过来,“你哋中国人有句话讲,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原青南只系想做三合会嘅朋友,想同你哋更加团结啲。”
  蒋天生大手一挥,道,“系团结!不过,唔系同你哋这班仔团结!”
  场面逐渐尴尬,钟镇见势不对赶紧出来打圆场。这场唇枪舌剑的结果,蒋天生略施激将法,让山口组在长州花炮会上夺取丁财炮成为了统领三合会与洪门诸多社团合作以来的条件。
  原青南虽然不高兴被中国人摆了一道,但自信无比,自诩必会赢得丁财炮。
  宴会结束后,众人散场而去。
  和记的龙头搂着个女人,问一旁的立花正仁,晚上边度去夜宵。
  “车水屋?不如换吓口味啦,今晚试吓韩国菜?”
  长梯背光而设,突然一个人杀出举刀奔来,“冧你!”
  而这人正是消失多日的巢皮。
  “边有咁容易?!”
  立花正仁身手非凡,当机立断一脚踢飞来人手里的刀,又极为迅疾的轰出两拳,打得巢皮耳鼻四孔流血。
  “就你都配做杀手?”立花正仁毫无余力的讽刺道,在他双花红棍面前,巢皮这点武力简直就是班门弄斧。
  巢皮见对方实力远强于自己,恨恨咬咬牙,也只得夺路而逃。在逃跑时,他好像见到了一个眼熟的人——黑礼帽,黑衣服,黑手套。但现在他没心思想那么多,保命要紧。
  和记的龙头被几大高手保护,自然是毫发无损,但气得不轻。和记是和山口组走得近了些,回想起刚在会上帮了日本人几句,没想到洪兴老蒋这样记仇,这就派人来杀了,怎么想,这口气都实在是咽不下,便不禁当街破口大骂。
  洪门大宴是结束了,但巢皮的投诚之路远没有走完。他回到了洪义社堂口复命,乞求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看在差点死在立花正仁手下的份上,给一条活路,却没想到钟镇却立刻翻脸无情,丝毫不顾及他死活。
  “仲想攞钱?”钟镇把一刀废纸砸向巢皮,言语粗鄙地道,“人又小又蠢,似个断手断脚,你都唔知点解生,咁多人死,你点解唔死?”
  “仆街啊你!”
  巢皮不堪受辱,终于在此刻将这段时间的愤怒倾泻到钟镇头上。他操起手边的玻璃杯就往对方头上砸,钟镇头上立刻多了个血窟窿,又摸出随身带着的刀向前捅去,竟将这位洪义社坐馆活活捅死了。
  “打完斋就唔想要和尚?去死啦你!寸我?寸我?真系以为自己坐馆就叻!收皮啦!”
  鲜血淋漓流满地,染浸抽屉柜里的美金大钞。
  钱财,在这一刻,成了废纸。
  而巢皮,也从这一刻起,把自己推上了一条彻头彻尾的不归路。
  现在不单是警方、陈浩南在追捕他。和记的人、钟镇的人都要找他。
  三十六计走为上,可巢皮试图偷渡不成,反而被钟镇的把兄弟明叔带人怒打。满身是伤,落魄到不得不靠捡烟头维生的巢皮,终于剩下最后一条路,冒险回过头,向昔日同生共死的兄弟包皮求助。
  包皮性情软弱,但也重感情,心有不忍,便想背着大佬陈浩南前去见巢皮,却不料自己的心思早已被大佬一眼看穿。陈浩南一路跟住包皮,找到地址,来与巢皮对峙。
  巢皮知道自己命在旦夕,此时此刻已经丧心病狂,全然不顾往日的友情,拿起刀就要杀陈浩南。细细粒全家罹难,陈浩南自然也是不留情面要为她报仇。
  刀刀逼近,面对危险的巢皮最后竟然直接拉过包皮挡刀,他的背信弃义真正激怒了软弱的包皮,或者说,不再对他抱有任何幻想。
  二人合力对付巢皮,后者自然是招架不住。包皮捡起散落一边的水管向他挥去,直接把巢皮打落了台阶。而巢皮慌不择路,从楼梯上滚落后,被飞驰的卡车碾压而过,当场断了气。
  在人生的最后一刻,他突然看见街角灯下,站着一个带手套的黑衣男人。
  那个瞬间,他终于全都想了起来——
  和大佬陈浩南闹掰那晚,他为躲避警察,慌乱逃窜时,一眼瞥到的人影,是那个带着黑手套的人。
  告诉自己如果想活命,就应该投奔洪义钟镇的,是那个带着黑手套的人。
  洪门大宴当晚,他刺杀和记龙头未遂逃跑时,看到的黑帽黑衣,还是那个带着黑手套的人。
  而那时,在他前面站着,被霓虹灯光承托在场面上的人,是乌鸦!
  所有真相大白——他成了别人的一颗棋子,但毫无知觉。而幕后者,依旧藏于人声鼎沸处,言笑晏晏。
  在人生尽头的最后一秒恍然大悟,太晚了。
  卡车车轮数十吨,碾得他灵魂与身体分离,血肉模糊,肝脑涂地。
  巢皮充满猜忌与冲动的一生,还留有诸多误会尚未水落石出的一生,因为自己的冲动狂妄和背信弃义,草草画上句号,落幕。
  陈浩南和包皮追出来,看到这幅场景不由呆立在原地。
  生死一瞬。
  昔日的兄弟已经阴阳两隔,可仅仅是因为一念之差吗?绝不是。
  亚佐站在路灯下,拢了拢大衣的领子,挡住些带着血腥味的夜风,带好手套,返回到黑暗中停着的一辆车上。
  “大佬,巢皮死咗。”
  坐在后座的男人升起车窗,面上没什嚒表情,点点头,“我睇见了。”
  不得不承认,他的计谋是绝妙的。
  让巢皮去刺杀和记龙头。若成功,少个强劲对手,若失败,洪兴和记反目,无论哪种,对他东星都有好处。
  以他对立花正仁的了解,这场刺杀,必然失败。
  在和记巴闭被杀的事情上,他放过了陈浩南,让和记把矛头指向了山口组。所以,这次的大好机会,便不会再放过。
  针对洪兴,才是他的目的。
  至于巢皮会死于非命,也是绝对的。
  在杀了钟镇之后,巢皮就已经不能再留在这世上了。他做什嚒都太绝,就没了退路,所以,是老天出手也好,是旧仇人落井下石也罢,无论有没有东星出手,他都会死。
  就像上一世的乌鸦,他也终于明白,或许从自己杀了骆驼的那天起,就注定会死于非命,尸骨烂在泥土里。
  他如夜色中蛰伏的狼,在一点一点夺回自己的领土,建立崭新的,可称霸的地下王国。
  车子开出小巷,驶入大道。
  男人看着车外,港岛一切不变,灯光如昼,金光洒落下来,摈弃一切黑暗。
  世上少一个人,或者少两个人,压根没有任何分别。
  在黑道中摸爬滚打得再久,又有几个人能得到善终的?富如钟镇,钱财也买不回性命。
  他再清楚不过,江湖,是不归路。
  从前,他从不怕死。只是如今,好像多了份牵挂。所以,他永远不会嫌自己双手沾满鲜血,要活在这条路上,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比别人更强。
  因果因果。有因才有果。
  而行古惑的果,因早就埋下——
  生死有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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