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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瑾儒,求你……”闵西廷跪

  四年后方瑾儒终于如愿怀孕了。
  之前父子二人因着她素性体弱而生的种种顾虑都没有发生,这是天下间最为体贴母亲的孩子,自她尚在母腹之中便如是。
  事实上,若不是闵西廷为讨方瑾儒欢心,捧回一盆极品莲瓣兰,她走近之时微感不适,谁都没有察觉她有孕了。
  怀胎十月,这个孩子未叫母亲吃过一天苦头,没有孕吐过一次,不曾长过一颗斑点一根妊娠纹,直至生产那日,从后头看去,方瑾儒四肢纤细,腰身袅娜,没有半点孕相。
  闵城最顶级的医疗机构乃闵氏私人所有。两个月前,整个妇产科特别贵宾部都被腾空出来,所有相关的最顶尖的女性医务人员全部汇聚于此,枕戈以待,等着方家大小姐这金贵到了极点的一胎。
  方瑾儒被闵氏父子以及大批持枪实弹的保镖送达时,整所医院早已经戒严,妇产科特别贵宾部除了闵祁山和闵西廷,连只蚊子都是母的。
  方瑾儒仅仅阵痛了一个多小时便开到十指。饶是这样,两个大男人已急得满头大汗,青筋暴突,不敢在方瑾儒面前造次,躲到过道上摔东西骂人。连最慈眉善目的老大夫都忍不住私底下编排了一句:“小题大做了些,自来没见过这样懂事的孩子。”
  胎儿下来得迅速,反而无法使用无痛分娩,方瑾儒到底吃了些苦头。孩子出来后五斤都不到,轻了些,虽没查出有何不妥,那样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矜贵小娃娃,仍是被慎之又慎地送进保温箱看护。
  十日之后方瑾儒终于见到了女儿。
  那是一个就算最不喜小儿之人,都不忍心道一个“不”字的孩子。已长开了一点,活脱脱就是一个缩小版的方瑾儒,欺霜胜雪的肌肤,一双乌亮得隐隐泛蓝的杏目,澄清透彻,不沾染半点世俗的尘埃。
  眼泪划过雪白的脸庞,数年来笼罩着心头的那层纱布被扯开,一切都无比清明起来。这天,已遮不住她的眼,这地,再掩埋不了她的心,一切无法言明的苦痛阴霾,俱都烟消云散。
  这个曾在数息间就抛弃双亲,离弃爱人,决意追寻自由大道的薄情女子,在这个世上,首次有了一个不能舍弃之人。
  出院后的方瑾儒有条不紊地下达命令——
  “搬回方宅。”
  “‘王国克生,维周之桢’。她五行缺木,就叫维桢。”
  “我既未离异,她便是童维桢。在方宅内只能唤‘童小姐’,出生证,户口本里姓不姓闵,我一概不理会。”
  “保姆,佣人,厨子,保镖都可自闵宅调人,家庭教师通知童家寻了博学鸿儒来,不拘男女。”童家知情识趣,为讨那父子二人欢心,来人就不可能在七十岁以下。
  ……
  五年前童徵被闵西廷送到国外,一直没被允许回来。俩人本就只有夫妻之名。方瑾儒不打算离婚,若离了,闵西廷定要胁逼自己与他成婚。先父后子,便是能堵住悠悠之口又如何,她性情高洁傲岸,如何能接受这样的事情,后来更是横亘了父母之死。即便当初闵西廷不曾误会她,二人亦断难破镜重圆,大抵只是减少些伤痛而已。
  方瑾儒虽清高,却绝非古板之人。她不会嫁给闵西廷,于父子二人几乎算是住进方宅的作为却听之任之。维桢有祖父与生父疼爱乃好事,何必阻挠。她有强烈的预感,十年之内自己必遭遇死劫,维桢势必是要回到父亲身边,早点熟悉,到时候倒是便宜。这也是她对闵西廷夜里闯自己闺房,十次里能咬牙忍耐着应允一次的原因。自伊始便连番遭受强迫欺辱,她对男女之事的厌恶简直是刻画在骨血里。然而闵西廷于她的意义毕竟与其他男人不同,且自己命不久矣,能多为他留一些美好的回忆未尝不可。
  维桢是个十分可人儿疼的孩子,闵宅方宅上上下下,连洒扫的仆人都喜爱她。自小就不吵人,委屈了只捂着小嘴细声细气地哭,矜贵,娇怯,体贴,乖巧,漂亮得惊人,小小的人儿,连根头发丝都精致得不得了。
  闵氏父子爱极了她,大批大批价值连城的稀罕物什流水似的送进她的私库;五岁之前,二人已为她在国外购置了六栋豪宅;闵西廷甚至为她买了两个风景秀美的海外小岛。
  方瑾儒不置一词,她的女儿自然配得上这世间最好的一切。
  所有见过维桢的人都赞叹,这是一个小天使,却不曾想,既然是天使,自然要回到天上,人间留不住她。
  维桢八岁生辰将至。
  这日用过午饭,吃茶的时候,她期期艾艾地提出想要一件妈妈亲手做的衣裳作生日礼物。
  闵祁山与闵西廷不约而同蹙起眉头。
  闵西廷略为不满地对维桢道:“桢桢,你妈妈身子柔弱,平日养尊处优惯了,又不善针黹,何来心力做这些?你不该拿这样的小事叨扰她。”
  维桢小脸一白,大大的杏目里噙了泪,忙跳下凳子向母亲道歉。
  方瑾儒挑了挑眉,不置可否。
  闵祁山倒有点心疼,抱过维桢哄道:“没事没事,往后改了就好。母亲教养你殊为不易,你长大了,要知道体贴母亲,知道吗?”又问怎么突然生出这样的念头来。
  维桢心内愧疚,低声道:“嬷嬷这些日子在替她小女儿做一件藤青绫衫。我就问她缺衣裳怎么不去店里买些,何必费这许多功夫。她说囡囡穿着自己亲手做的衣服,就知道妈妈是这世上最爱她的人。”她眼巴巴地睃了方瑾儒一眼,“妈妈是天底下最美丽的仙女,我希望自己是妈妈最喜爱之人。”
  这次轮到父子俩面面相觑,神情难看。这小娃娃争宠的手段……
  “桢桢自然是母亲心中至宝。”方瑾儒果然脸色大霁,问过维桢喜欢红色,便点头应允了。
  方瑾儒是个真正的大家小姐,一双素手自来是琴棋书画,诗酒花茶,唯一做的家务活就是给花园的花树浇浇水。花了半个月功夫连一只袖子都没做出来,反而扎了满手的针眼。这下不提闵氏父子二人急红了眼,连维桢都泪汪汪地抱了母亲不肯再叫她动手。
  方瑾儒倒不觉得如何,不过再有十来日就是维桢生辰,时间上无论如何赶不及了,便折衷地画了一副维桢的肖像,里面的小人儿穿一件胭脂红绣花小袄。
  她的画法十分飘逸,先行定位,勾勒轮廓,填以粉黛,青绿朱砂等重色,而后以汁绿西红等染出阴阳向背,乃至敷金涂银,画风金碧辉映,极尽富丽之致。小袄上的朵朵垂丝海棠色泽芳艳,钩花填色,精细工巧,清新脱俗,骨气风神可谓冠绝古今。
  维桢爱不释手,珍而重之地收起来,言道在生辰当日再悬挂到自己房间迎门主墙面的上方。
  女儿第一次向自己提出要求,未能满足她,方瑾儒深感遗憾,承诺明年提前准备,一定替她亲手缝制这件胭脂红绣海棠花小袄。
  方瑾儒其人,生来感情就较常人薄弱许多,正如堕久所言,她天生就该是修道修佛的出世之人。
  她的母亲徐碧落幼年时目睹军匪屠杀家仆,更有其母宪珥郡主为救自己被流窜的军匪掳走,受了极大惊吓,之后接到宪珥身死的消息,连番遭受重击,精神迅速衰竭下来,再也无法痊愈。谁承想那样一名温柔安静的美人,其实是个精神病人,几十年来,大部分时间都活在孤立的世界里,如同一个荒芜广阔的迷宫,没有任何人可以走进去。
  直至母亲去世,方瑾儒对她的病情都无能为力。父亲虽自小将她掬在手心,爱若珍宝,却每每为妻子的病情忧心,无暇他顾。方瑾儒从来没有享受过身为一个孩子的快乐,她的整个童年都被揠苗助长。
  方瑾儒并无多少母性,不懂得如何当好一个母亲,她甚至不知道如何去当一个孩子。然而她实在已是竭尽所能,去疼爱那个倾注了她毕生全部感情的女儿。
  她爱入骨髓的小心肝儿却未能在生辰当日挂起母亲所作之画,更未能在次年穿上母亲亲手所制的衣裳。她甚至没有活到八岁生辰那天。
  不过是场小小的风寒,次日突发高热,迅速转为脑炎。到底是强求而来,先天不足,最顶尖的医疗团队,最先进的医药器材,闵氏父子可敌国之富,都未能挽留她年幼的生命,短短五日便玉碎珠沉。
  方瑾儒抱着女儿的尸体回到方宅。
  叁十七岁的昭龄女子,色若春晓,颜如舜华,美艳得不可方物,然而任凭谁都看得出,她命不久矣,浑身上下已弥漫着浓重的死气。
  “瑾儒,求你……”闵西廷跪下来抱紧她的双腿,声音哽咽不成调,方瑾儒所穿之月白双绣织银旗袍的裙裾转眼已沾湿了大片。
  方瑾儒轻轻抚了抚他浓密乌黑的短发,柔声道:“那晚的话不曾作伪,方瑾儒此生只喜爱过你一人。”
  “你们都出去吧。叫我与桢桢相处片刻。”
  她的声音幽微彷佛没有根一样 如参商那般遥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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