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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亲够了,拔都才放开李彬,看着还在随风飘荡的帐帘问道,“他怎么又跑了?”
  “……嗯,被你吓到了。”
  拔都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穿着打扮,“我又不吓人?”
  “可我们俩黏在一起亲嘴就很吓人了……”
  “这算什么,没有女人时找个男人一同纾解很奇怪吗?”
  李彬起身将裤子也脱了,留条裤衩在帐内横晃,“您还是别吓唬他了,他可是个不近男色的正经人。”
  “哼,看不出来,你们中原人就喜欢弄些面上正经背地里龌龌龊龊的东西。”
  “您还挺了解中原人……”,李彬往塌上一躺,盖好袍子,准备睡觉,“你不睡吗?”
  拔都在地上盘腿一坐,盘子里还剩了点瓜果,他捡了个桃子吃了起来,“等那鲜卑人回来再睡。”
  “那我跟你一起等。”总不能叫王子等着自己睡觉,李彬脸皮还没那么厚,他坐起来披着袍子与拔都闲聊 。
  “你们的库里台大会都会说些什么啊?我还从没见过呢。”
  “今次先要给攻下金朝出力的王爷将军们封赏,不过最重要的则是远征钦察的事。”
  拔都扔给他一颗大桃子,“你也吃。”然后继续说道,“出兵的时间,兵力数量,后方补给都需提前商定好。”
  李彬一边啃桃子一边听着,“听起来就很麻烦……”
  拔都笑了笑,“你没打过仗当然觉得麻烦了。打仗可不像你想的那么容易。你见过攻城吗?”
  李彬想起了汴京的那个夜晚点点头,“见过,你们攻打汴梁时,我就在城内。”
  “感觉如何?”
  口中的桃子被嚼得索然无味,李彬把那吃了一半的桃子丢到了桌上,“害怕……我当时只觉得害怕,我们一家人在家中等死,可惜最后没死成,被带到北面来了。”
  李彬身为金朝子民,拔都自然知道他不会与自己和和气气谈论这些事,可他今晚打定了主意要将一些话与他说开,于是捡过李彬吃剩的桃子几口吃了个干净。
  “那你见过屠城没?”
  李彬迷茫地摇摇头,“听说你们攻下一城便会屠城,但汴梁却没有,听说是师伯将汴梁城保了下来。”
  “你想看屠城吗?”
  李彬不知道他想说什么,拔都步步紧逼的提问另他第一次体会与他相处时如坐针毡。
  “想……也不想……打仗就会流血、死伤……”
  “李彬,你太过善良了。”拔都闭上眼,想起他在沙漠中为那女马匪流过的眼泪,“我都不记得我杀过的第一个人长成什么样子。”
  “您与我不一样,您生来就是位高贵的战士……”
  拔都打断了他的发言,“没有谁天上就想杀人……李彬,我在你心里就是个如刽子手一样的形象吗?”拔都苦笑一声,“第一次跟着阿爸出征,我便赶上了屠城。那时我正位第一次出阵就杀了几十个兵士而兴奋,可杀进城中才看到——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老人、女人、幼童,惊慌失措,仓皇逃跑,就像是被围困起来的斗兽一般徒劳挣扎,最终一个个都死于马刀之下……”
  拔都很少同他讲自己过去的事,所以李彬认真倾听着,瞧他冷淡的面容。或许,于幼时的他来说,无辜之人的血液内脏横飞的场景是足够另他崩塌世界观的存在;可到了如今,那些早已经如同吃饭睡觉般习以为常。李彬不敢想象,今昔的反差是他内心度过了多少煎熬、他稚嫩的双手撕毁多少亡灵才换来的。
  “满眼都是红色,鼻腔中只有血腥味……收兵后,我将头天吃的东西吐了个精光不说,到最后连黄绿色汁水也几乎吐不出来。我觉得我当时定是癫狂了,因为我的脑子里除了红色就只剩红色……我去问阿爸,真的,真的有必要这样做吗?”拔都讲到这里时,冷峻的双眼突然一弯,“而后阿爸就把我揍了一顿,将我的胃中所剩无几的胃液也打了出来。”
  听到这时李彬莫名地觉得胃抽搐了一下,嘴里泛起了酸苦味道,他强压干呕的冲动问道,“那后来呢?”
  “后来阿爸告诉我,屠城屠的并不是人,而是诛心。以恐惧令人信服,比起教化人心要来得更快更深刻。”
  拔都说完后,抱着肩膀闭上眼睛,也不知他在想什么。
  李彬悄悄爬到他的身边挽住他的手臂,“术赤王爷说的没错,这确实是‘诛心’,我不就是被‘诛心’的人吗?”
  拔都笑了起来睁开眼睛,与李彬的手握在一起,“我说这些,是希望你认真考虑随军出征之事。之前我欠考虑,想也没想便说此行西去要带你一起,现在我想通了,决定权在你手中,你愿意随我去我便带上你,你不愿去就正好留下看家,顺便帮我照看儿子们。”
  拔都说完后低头去看李彬纯净的蓝眸,却发现李彬也正盯着他。
  良久,李彬紧闭的牙关才松开来,“您方才有句话说错了。”
  “嗯?哪句?”
  “您说我善良,可我不这么想。我只是胆小而已,我怕血,怕死,尤其是怕自己死……”说着,他弄散了头发将头皮中骇人的伤疤给拔都看,“我差点被他害死,好不容易活了过来,所以更怕死了。”
  “但是……”待拔都看完后,李彬又重新将散发束在脑后,露出段纤长优美的脖颈。
  “但是我却不怕别人死。”李彬一脸讥讽地笑出来,“别人的死,与我何干。”
  看着李彬的笑容,拔都却笑不出来,他那双黑色瞳仁中流露出一丝悲哀的光。
  “我有时会担心,你的聪明会误了你……”
  李彬侧目看他表示不解。
  “我杀了几百几千人后才悟出的道理,你竟然现在就想通了。”
  “您觉得我冷血自私?” 不知为何,李彬的心中有点淡淡的凄凉之感。
  “没有,”拔都摇摇头,“你们中原人说的对‘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李彬笑了笑表示同意,可他最想说的话却被压在了心中。
  ——我的一腔热血并一颗火热心脏,都已经献给了最无情的您。
  次日晌午,拔都被天窗透进来的光亮弄醒,本该睡在他身边的李彬却不知去向。他披了衣服走到帐外去找,门口处尽忠职守的元泓早早地便守在了帐前。
  “你看到李彬了吗?”
  “他一早去城里了,说是要买点东西。”
  “哦……”拔都放下心来,“你也不必在这守着了,我们去吃饭。”
  元泓摸不透这个蒙古人的心思,但也不好不答应。
  李彬确实一早进了城中,他想出来瞧瞧热闹,却不想刚到城门口就见到人潮涌动,人挤人人踩人,人山人海。他被人潮挤着向前移动,找个人打听方才知道今日竟赶上了大集,方圆几十里的牧民在这天都来到了哈拉和林城赶集。
  拥挤的街道上除了人便是用来交换的牛、羊、马、骆驼,街边的摊子也都摆上了野兽毛皮,中原的丝绸瓷器、瓜果蔬菜;还有许多西域香料珍稀宝石等等,看得李彬眼花缭乱。
  他早起还没吃饭,活动过身体后才觉得肚子有些饿,便找了一家酒楼去吃点东西。
  酒楼里上上下下,从掌柜的到跑堂伙计无一例外竟然全是汉人面孔,李彬看着他们倍感亲切,凭空生出了归乡之感。
  迎面跑来一个瘦高的跑堂,手臂上搭条白毛巾陪着笑脸将李彬迎了进去,大抵是李彬长相怪异,那伙计以为他来自西域,于是开口便用回鹘话问道,“客官吃点什么?小店的特色乃是中原菜式。”
  李彬挑眉一笑,用汉语答道,“找间清净的雅座,给我来屉包子,再来碗三鲜汤。”
  伙计见他口吐流利汉语,且带着明显的汴梁口音显然也是一愣,可随即又愁眉苦脸起来,“客官,今日大集,店里已是坐满了,您要不找个人拼个桌?”
  “哎,行吧,你带我找个空位。”李彬叹口气,想也是,街上人满为患,店里又怎么会人少呢。
  “好嘞!您楼上请!”伙计在前引路带他上了二楼,大堂与雅间挤挤插插,几乎看不到空位,李彬的心凉了半截,心想难得能吃口家乡饭菜难不成就这样泡汤?
  小伙计也急得满头大汗,跑了一圈又一圈,终于在一处角落中寻了个空座,连忙招手将李彬唤来,“客官快来!这有个空座!”
  李彬赶忙跑过去,伙计低声下气地去与那桌上原先的客人解释。黑发的蒙古人抬头一看,与李彬正巧对上了眼。
  “李彬?”
  “蒙……?”
  李彬刚要开口就被蒙哥示意噤声。
  蒙哥把伙计叫来吩咐道,“我与这位小兄弟投缘,他今日吃的饭菜都算在我账上。”
  “好嘞!我去帮您叫菜!”伙计风风火火地下了楼。
  在这见到蒙哥,李彬又惊又喜。惊的是蒙哥堂堂一王子,竟如此低调混迹在小酒馆中;喜得是,蒙哥愿意请客他刚好就省了顿饭钱。
  “好久不见啊李彬。”蒙哥一如既往地温和,递了杯茶水给他,“这杯子我没用过,你且喝着。”
  “哎哎哎……我自己来就好……”李彬忙双手接过抿了口醇厚甘甜的普洱茶,喝完后不好意思地与蒙哥对视。
  三年的时间,蒙哥从少年俨然长成了个挺拔青年,肩膀更宽,声音也没了刚变声的嘶哑,变得低沉又柔和。他的面孔也完全长开,成了个英俊的男人。唯一没变的还是那双温润的棕色眼眸,每每见到就令人心生舒爽。
  “好喝吗?只有这里才能喝到正宗的普洱。”
  李彬的舌头比他还挑剔,点点头,“确实是好茶,比起南面进贡的贡茶没逊色多少。”
  蒙哥惭愧地笑笑,“我竟忘了你才是正经会品茶的。”
  “嘿嘿……”被他一夸李彬红着脸挠挠脑壳,“您怎么自己在这里吃饭?”
  “我有些想念中原的饭菜了,来这回味一番。”
  李彬一想,多半是他出征南下时吃到的吧“总吃牛羊肉,确实有些腻歪。我也是想念家乡的饭菜才来到这。”
  蒙哥早已吃的差不多,正喝茶消食时遇上了他,于是便陪他一起等菜。
  “你跟拔都大哥在钦察待的还好吗?”
  “一切都挺好的。”
  “我也觉得你应当过得不错,”蒙哥将他打量个仔仔细细,“你长高了不少,也没有三年前那样瘦弱,现在的你若是骑上马背上弓,草原的姑娘们定会为你倾倒。”
  “您别拿我说笑了……”李彬害羞地摆摆手,遮住自己粉红的脸。
  不多时,饭菜上齐,一屉包子一碗三鲜汤。李彬是真的饿了,也顾不得坐在自己对面的是谁,吃了个沟满壕平,连个葱花香菜末也没留下。
  蒙哥几乎忍俊不禁,待他吃完长出口气后,又帮他续了杯茶,“吃完饭你去干嘛?”
  “我今天本来是想看看热闹的,没想到赶上了大集人这么多。”
  “巧了,我也想出来走走,等会儿我们一起吧,若看好了想买些什么,一并算在我的账上。”
  李彬觉得今日简直是幸运星下了烦,内心的小人蹦了好几尺高,“那我就先谢谢王子了!”
  “甭跟我客气。”
  蒙哥说话算话,待集市人潮散去便带着李彬到了家买纸笔的小店。他知道李彬是个读书人,心想大约是能够喜欢这些东西的。店主是一头裹布巾的回鹘人,见了蒙哥来一躬到地向他行礼。
  “木塔尔,我给你带了位客人来。”蒙哥一指李彬,“他叫李彬,是拔都兄长的幕僚,亦是我的朋友,你去为他拿着质量上乘的纸与笔来看看。”
  “是是是。”叫木塔尔的回鹘人知晓两人都是自己需要好生伺候的主,将他俩让到里屋上座等待。
  “不知您需求什么样的纸?”
  “嗯……”李彬托着腮想了想,“我也不知道什么样的好,就是前来看看,若是有能写字,还可以储存许久,不易被撕破或被水泡坏的纸张就好了。”
  木塔尔想了想,从货架底翻出卷羊皮来,“按您的意思来说,使用这样的兽皮比普通纸张更耐磨些,可以储存许多年头。”
  李彬接过来捏捏折折,果然是又柔软又结实。
  “倒是不错,只可惜我用毛笔写字,还是用宣纸更能显出字迹来吧。”
  “这有何难?”木塔尔又拿来支羽毛似的物事,那东西像是某种禽类的羽毛,只是前段削得尖尖的,像个笔尖似的。
  “这是波斯人常用的羽毛笔,用它沾着墨水便可写字,”
  “我试试!”李彬好奇地拿过羽毛笔来,沾着墨水随手写了几个字,虽说吸墨较少,但是若用来写弯弯绕绕的回鹘字母倒还挺方便,“不错,这些我都要了!”
  蒙哥见他选好站起来同老板说道,“照着他拿的这些再多拿一些来,钱我来付。”
  “哎哟,这哪好意思,我又不是没有钱……”李彬说着推拒的话,嘴角可差点咧到耳根,心道今天定然是财神爷眷顾,让他遇上了蒙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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