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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华真行手中的木棍当长枪使,使了个巧劲将这只鬣狗挑得斜飞出去,并在其腹部留下了一道伤口。这根木棍是大前天加工的,特意将一端削尖烤硬。
  挑飞一只鬣狗后华真行快速向左前方移动,棍尖始终对着另一只跃跃欲试的鬣狗,对付这种擅长群体狩猎的动物,切忌被它们包围。方才第一只鬣狗冲上来是试探攻击,另外两只已经准备包抄了,但被华真行冲出了包围圈。
  结果另一只鬣狗仍然迎棍冲来,华真行的手一抖,棍尖刺中了其前肢腋下。鬣狗发出一声哀号,缩起一条腿滚地爬起,已然跑不动了。
  照说华真行应该已摆脱鬣狗的纠缠,可是随即又听见一片怪叫声,那群鬣狗居然从远处蜂拥朝他冲了过来。在草原上跟一群鬣狗比短跑绝对不是明智的选择,华真行飞快地跑了几步,转身扔出一件东西,然后迅速趴倒在一个小土包后面。
  这是一枚战术手雷,墨大爷给准备的。他来不及解下背包,但背包的侧后位置有拉链,手伸到腰间就可以拉开,他跑这几步就是争取时间掏出手雷拔掉保险销。
  手雷扔出了四十多米远,时间计算得刚刚好,正落在追来的鬣狗群中间,离得最近的几只鬣狗吓了一跳,随即就听见轰然一声巨响。鬣狗群被放倒了一片,惨叫连连,只有离得最远的几只蹦跳着逃走了,看样子多少也带着伤。
  华真行从地上爬了起来,左手拿着棍子,右手已掏出了小手枪。但已经没有鬣狗再攻击他了。华真行揣好枪叹了一口气,拍拍衣服有些疑惑地看了看周围,转身继续赶路。
  这群鬣狗的行为有些反常,也不知吃错了什么药非要袭击他,在前面两只试探失败之后,居然还一窝蜂地扎堆冲过来。华真行的小手枪里只有七发子弹,在这种情况下根本来不及换弹夹,除非是打中要害部位,否则一枪也放不倒一只鬣狗,所以他没有先掏枪。
  手里的棍子有鸡蛋粗细,但华真行担心它不够结实,毕竟是就地选材临时加工的。他当初亲眼看见杨老头用一根长棍挑翻了一群狮子,但自忖还没有那个本事,更不想勉强冒险,有手雷干嘛不用呢。
  远处的杨特红神情有些发僵,似是很不满地哼道:“这小子作弊!”
  墨尚同却开心地笑了:“这才是正常选择,明明有手雷,难道还非得来一出枪挑群狗吗?那才是白瞎了文明发展这么多年!”
  杨特红:“我当初就是当着他的面,用一根棍子挑翻了一群狮子。他崇拜得都不行了,缠着我非得学,还答应我一定会下苦功去练,我这才勉为其难的教了他几手。可是你看看,今天他是怎么干的,居然虚晃两枪扔颗手雷就完事了!”
  墨尚同扭头看着杨特红道:“可是他过关了,对不对?按照你那套养元术,就是二级教程考核通过。”
  杨特红愣了片刻,这才有些泄气地点头道:“是的,就是不知第三级什么时候能入门。”
  墨尚同:“既然过了这一关,那就是水到渠成的事。”
  在这两老头看来,华真行想过这一关,要么就像杨特红当初那样一根棍子挑翻群狗,不仅自己毫发无伤,还能把那群鬣狗收拾得服服帖帖;要么就像现在这样,不勉强不逞能,该跑就跑、该扔手雷就扔手雷,然后平安脱身。
  总之一句话: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重点在于“拂衣去”这三个字,表现出一种火候正好的从容劲。至于身,当然要藏好,名嘛,态度上则不必太刻意,所谓深藏又不是没有,留待他人仰慕。
  人但凡有点本事就容易憋不住,或许是出于好奇心理,遇事便想试试自己的能耐有多大,或许是出于炫耀心理,就是想露两手得瑟得瑟。假如从丹道修炼的角度,这就是用意过重,心不定而神动、神不定而气浮,失去了自然之真意,很可能会出问题。
  就像开炉炼丹,火过大或火过小都不行,既不能懈怠也不能急躁。火候不对,也会导致行为偏差。华真行的二级养元术已经修炼到家了,无论是感知能力还是身体状况,都达到了对正常人而言非常完美的状态,在这种时候要考验的就是日常行为。
  以华真行的本事,挑翻个七、八只鬣狗没有问题,通常情况下足以让那群鬣狗不敢再攻击了。假如他的移动再巧妙一点,使自己每时每刻都不陷入重重包围,凭手中长棍挑翻这一群鬣狗也不是没有可能。
  但华真行根本没冒这个险,他觉得这群鬣狗不太正常,而自己的本事显然还不能和杨老头相提并论,很果断地扔出一枚手雷解决问题。
  正如墨尚同所说,虽然华真行的能力超常,但这才是一个正常人明智的行为。华真行既充分展示了自己的能力,也没有一味逞强,甚至都没有多做纠缠。鬣狗的牙是很脏很毒的,假如在这荒野中被其咬伤,哪怕是轻伤也很危险。
  他又不是原始人,是从现代社会走来的,木棍是工具,手雷也是工具。
  华真行保持稳定节奏的行走,只被这个小插曲打断了很短的时间,然后继续迈步前行,不久后远远地望见了两辆废弃的车。那是一辆翻倒的皮卡和一辆被炸毁的武装吉普,就是他带着罗柴德逃亡时留下的战斗遗迹。
  显然已经有人来过了,现场已没有太多有用的东西,但仍有森森残骨散落。那几位追击的歹徒当时在车里被枪榴弹炸了,遗落的残躯后来又吸引了草原上的食腐动物,被啃啄得就剩骨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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