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

  副官小心翼翼地上前,弯下腰后屏住了呼吸,希望能够少吸入一些团长因嚼了大葱而在口腔中蔓延的臭气。
  “团长,东洋人总归是洋人啊。”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老祖宗说的话是有道理的。
  要不然东洋人为什么会又是给钱,又是给钱,还花了大价钱,送了团长一架飞机。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的。
  “咱们华夏,自己人打成什么样子都可以,总不能叫洋人坐江山吧?”
  要团长一意孤行,以后就是要被写进书里头的大汉奸,大叛徒,遗臭万年的。
  “别跟老子扯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苟团长起身推开了站在他旁边儿叨咕半天的副官,骂骂咧咧的。
  “洋人坐江山怎么了?三十年前被拉下台的皇帝还是满人呢!再往前,蒙人还当过皇帝呢!”
  苟团长说到一半,皱起眉头,想着还有什么异族坐过华夏的江山来着?
  都怪他当时在茶馆儿听说书先生讲故事的时候,只顾着听热闹,没仔细往心里记。这会儿跟副官争论,都拿不出第三个论据来。
  “那不一样啊团长!”
  东洋人能跟满人和蒙人比吗?
  再说了,就算是能比,降了满蒙的朝臣,哪一个不被人指着脊梁骨来骂啊?
  “老子看来都一样!”
  苟团长抬脚就朝着副官踹了过去,大清早的就给老子添堵,真他娘的对得起给你发的军饷。
  “指着建康政府,老子这辈子出不了头,也就是皇军老爷,能给我名利权情。”
  副官挨了团长的打,把后头劝阻的话咽了回去,反正说什么,他都不会听的。自己算是上了贼船,要跟着遗臭万年了。
  “去把皇军老爷吩咐的事情做了,别跟我这儿闲扯淡。”
  苟团长瞪了副官一眼,双手背在身后,大摇大摆的从屋里走了出去。
  出了门的狗团长得意洋洋,抬头看着天上的太阳,心里头别提多美了。入了土烂成灰的陆司令也好,什么留洋归来的封西云也罢,老子是打不过你们。
  可有了东洋人在暗地里施以援手,可就是另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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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月后,运城陆宅。
  陆沅君把小公馆让给了母亲住,自己为了让运城的百姓们安心住在主城,不和南春坊界碑处的洋人们起冲突,自己搬回了父亲留下来的陆宅。
  学校里已经停了课,中医西医的郎中都被从家里挖了出来,给在轰炸中受伤的人医治,还算是井井有条。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古诗里写的字句,自己真的经历了,才真的明白个中的含义。
  许下要给自己来信儿的封西云,让陆沅君等了半个月,也没有打一个电话过来。
  就在陆沅君以为封西云糊弄自己的时候,她在傍晚时分,从李副官派来的人那里,收到了一封来自封西云的书信。
  难不成是封西云误会了?
  自己让他来个信儿,可不是来封信的意思。
  不过不管怎样,总归是有了他的消息。双手捧着信封,陆沅君快步走回了自己的屋子里。傍晚时分屋内昏暗起来,坐在里屋的床榻上看不清信封上的字。
  于是只好起身,走到了床边,借着尚未落山的日光,小心翼翼的撕开了信封一角。食指和中指伸进了信封里头,捏出了薄薄的一张纸来。
  “吾妻沅君,展信佳。”
  字如其人,封西云容貌是挑着灯难寻的好佳郎,字也是颇有一番风骨在。
  轻轻用指腹摩挲着‘吾妻沅君’几个字,陆沅君继续看了下去。
  “先说时候,现在是夜里十一点半,我住在临时搭起的营帐里,山风吹的它仿佛要塌下来一样。
  今天队伍行了百余里,山路崎岖,山风也呼啸似在跟我示威一样。别人都已经睡下了,我却辗转反侧,在被子下面翻滚了数次,仍旧无法进入梦乡。
  运城已经是春日了吧?我这里在山中,仍旧是千方积雪,白茫茫一片。林子绵延了十余里,树木高大足足七八米。
  我一贯以为自己是个不近女色的人,因着有了父亲那样的榜样,见到女子总是害怕不敢靠近的。
  知道我遇见你,就成了一个没出息的,无法离开你的人了。
  山风虽冷,山中的景色却是极佳。我心中只有两个念头,一是这样的景色,万万不能拱手送给东洋人去。
  另一个是,若有机会,想同你一起来听山风,看朝阳初升。银装素裹会因阳光洒落而变得金黄一片,云雾缭绕,是任何山水画师都无法绘出的绝色。
  我写的不大好,不知道你能否想象出我眼下所在的地方。
  如果可以的话,沅君,来我的梦里吧。沿着山路上的脚印一路向上,我的帐篷是黑色的。
  油而哈尼,西云。”
  陆沅君正鼻尖发酸,看到油而哈尼几个字,又突然笑了起来。
  第110章 第一百一十章【一更】
  西窗下, 两个手中端着托盘的丫头路过,撇了一眼站在久久立在窗边没有移动的陆沅君,迅速的低下头离开。
  “小姐干什么呢?”
  “听说是姑爷来信了。”
  托盘里放着的陆夫人不知从什么地方买回来的象牙麻将牌,雕刻的无比精细。用红布绸子盖着, 夫人在南春坊的日子过的寂寞,学了几句洋话,想教洋人打牌了。
  本来两个丫头口中念念不停的是, 咱夫人真有本事, 以前能让手指头有擀面杖粗的司令画眉缝补衣裳,这会儿竟然还能跟外国人说话了。
  “咱小姐也能说洋话啊!”
  穿蓝衫的丫头不服气,小姐可是从西洋回来的, 不比从县城出来的夫人强啊?
  两人这会儿已经离开了陆沅君所在的西窗下, 有了一段距离, 声音也稍稍的大了起来。
  穿黄衫的丫头摇摇脑袋,歪着嘴,啧啧有声的嫌弃着。
  “咱小姐可不行, 夫人可是地主人家出身, 那没裹小脚,跟司令私奔, 小日子过的又叛逆又滋润。”
  说着又一次摇头,咂摸着舌头。
  “小姐是留过洋的新女性, 没自己找男人还得家里头给安顿, 你说说这算啥?”
  穿黄衫的丫头停下脚步, 把自己手里的东西递给了蓝衫的姑娘, 手舞足蹈的继续说起来。
  “我前些天买了本奇书!”
  “你还识字呀!”
  比起奇书,把象牙麻将都捧在手里的蓝衫丫头更惊讶于她竟然识字。
  识字的可都是有钱上私塾的人,即便陆司令来了运城以后,城里有了新式的学校,那也是有钱有闲,用不着自己娃儿在家里头带弟弟妹妹的,才能去学校的。
  整个宅子里的丫头可都是大字不识一个,夫人看完的报纸,她们拿来的时候都只能看上头的画儿。
  “我当然识字啊!”
  黄衫的丫头昂着下巴,一脸得意洋洋。
  “你们都不进步,发了月钱以后不是买头油就是买香膏的,不干正事。”
  她在闲暇的时候,不光识字,看书看报一点儿不成问题。一旦能读书读报,那就是睁眼看天下,和以前一点儿不一样。
  睁开眼的黄衫丫头回望了一眼陆沅君所在屋子的西窗,发现小姐仍然站在那儿。
  “咱小姐不行!”
  一想到她前不久买的那本书,陆宅的小姐和别的新女性比起来,差的远了。
  她压低了声音,凑在了蓝衫姑娘的耳边。
  “粤州那边,有个富商的闺女,嫁给了另一个富商。嫁过去以后,富商常年出国做买卖,留下这位女子天天独守空房。”
  “这不是正常的?”
  黄衫丫头手里头的东西太沉,已经没了听下去的欲望。
  接下来是什么,她自己也能想象得到,还用买奇书么?无外乎就是两个结果,要么粤州给这女子立了贞洁牌坊,要么就给她和相好的沉了塘。
  两个结果都在蓝衫的丫头看起来,都不新鲜。
  “快走吧,夫人还等着跟绿眼睛的洋鬼子打牌呢!”
  她催促着。
  “你听我说完呀!”
  黄衫的姑娘拽住了她的袖子,同样是说故事,她可比说书先生敬业多了。说书先生都是话说一半,黄衫丫头是不说完不肯罢休。
  “行,你说!”
  没法子,把手中的托盘放在了一旁的石阶上,双臂环在胸前,等着听听奇书到底奇在什么地方。
  “那位女子耐不住寂寞,便出入各种舞厅和酒会,你晓得,像是花花世界那样富丽堂皇,夜里霓虹灯亮的刺眼那种地方。”
  “找相好了吧?”
  蓝衫的姑娘猜都猜到了,背着男人找相好还用出入花花世界那种地方呀?我们村长的老婆,天天在地垄里面朝黄土都能找的着相好。
  要是鱼想见猫了,偷腥的都上赶着从十里八乡来。
  “你怎么总是打断我,听我说完!”
  黄衫的姑娘气的两腮鼓起,瞪起了眼睛。
  “好好好,我听你说完!”
  蓝衫的丫头双唇抿住,不再继续说话了。
  “男人不在家找相好的是不新鲜,你知道她找了多少个?”
  人家不说话了,黄衫女子反而问了起来。
  “三个?五个?”
  蓝衫的姑娘伸出了一只手,先伸了三根手指,见黄衫姑娘摇头,又干脆摊开了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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