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节

  “我还听说东瀛女子美艳,不少留学的学子,都和女佣发生了点什么……”
  遥遥千里,东瀛女子抱着孩子做船来寻父亲的,报纸上常见极了。
  “可不!”
  封西云叹了口气,双手用力一拍,继续跟陆沅君分享自己知道的事。
  “远了不说,就李勋来,他在东洋的时候,就跟女仆有不可见人的关系。”
  学校不大,华夏人更少,彼此之间几乎藏不住秘密。
  但在封西云看来,东瀛的女子像是木头人,腔子里头没有魂魄一样,远远比不上他的沅君。
  陆沅君从梳妆台上起来,往前迈了几步停在床边。指尖点在封西云脖颈处的纽扣上画了个圈,顺着喉咙一路向上。
  修的圆润的指甲划在皮肤上,不疼却痒。指尖划过喉结,最后的终点落在了封西云的下颌。
  “这么说,封少帅是柳下惠,佳人坐怀而不乱了?”
  陆沅君压了下来,嘴角的笑意收起,脸色也沉了下来。
  定定的望着封西云的眼,想从中看看,有没有说谎的痕迹。
  如果陆沅君的目光向下些,或许就能看到他喉结滑动,右手抬起停在陆沅君的腰上方悬空着,似落不落。
  坐怀不乱,以前可以。
  现在,或许不大行了。
  第90章 第九十章【一更】
  后腰处似传来温热, 陆沅君扭回头去看,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倒是自己的手,被人捉住了。
  封西云收回了自己的手,心砰砰的几乎要跳出胸口。收回来以后, 不抓着点什么, 总觉得空荡荡的难受。
  把陆沅君点在自己下巴上的手捏住,将其上移了一寸,从下颌挪移到了唇边, 轻轻的落下一吻。
  君子,当坐怀不乱。
  起码老丈人的三年丧期过去以前, 封西云要做到坐怀不乱。
  寻常的女婿谁也不会去掐算老丈人的忌日,封西云却牢牢的记了下来, 恨不得日子快些过, 赶紧到三十而立的那一年。
  沅君的手像是一块滑腻的软玉,柔若无骨。要不是陆沅君抽的快, 封西云想要再亲一口。
  温柔乡, 是英雄冢。
  封西云以为,沅君虽然不怎么温柔,可依旧让自己找不着北的冢。
  两人之间的距离近了, 中间相隔不足半米, 屋内又只有他二人。卧房的门紧紧关着,小楼里是有几个帮佣, 可他们的脚步声都被那扇门挡住。
  偶尔有声音传来, 也朦朦胧胧恍如梦中。唯有两样声音来的异常清晰, 一是彼此之间的呼吸声,二是你开口同我说话。
  “冷不冷?”
  因着陆沅君抽回了手,封西云手上空落落的,总想捉点东西。
  比起床上的被单来说,沅君衣裳触手可及,更吸引封西云的注意。下意识的伸手,捏住了沅君旗袍的一角,没有纱和绸的轻薄触感,入手的是丝般的滑腻。
  “不冷。”
  若按旧历来算,今日是八月十四,隔天就是八月中秋节。
  陆沅君又不是个傻的,常出门的人早就换下了轻飘飘的绸和纱,穿上了更厚一些的锦缎。而陆夫人早晚出门打牌的时候,小袄都不离身了。
  天气渐冷以后,陆沅君的腕子,脚踝,都藏了起来,衣裳把人挡的严严实实的。
  以前封西云看沅君,腕上有镯子,脖颈上有项链,粉嫩的耳垂上晃晃荡荡,挂着两个闪闪发光的坠子。
  可天一冷,沅君那些首饰可都瞧不见了。又因为在陆司令的丧期里头,她不能穿的太鲜艳显眼了,越发显得素净。
  对于沅君这个年纪来说,素净的过了。
  封西云以为,沅君这会儿是最好看的年纪,这样有些可惜了。余光里看到了空荡荡的梳妆台,纤尘不染不假,但什么都不摆也不合适。
  思绪像是停在下头的汽车轮子,一脚油门儿下去,四个轱辘转的飞快。封西云自己虽没有追求过女性,可从小耳濡目染,也晓得该如何讨女子欢心。
  若按父亲的手段,那就是买衣裳,买首饰,蹲下来让小姑娘骑在自己的脖子上。
  封西云撇撇嘴,父亲那一套是不大行。
  再回忆一番自己的同窗们,新式的青年喜欢追求爱情,跟自己的亲爹大同小异,见一个爱一个。
  有一个最不要脸的,跟追求自己的女子说什么,我现在还不懂女人,你等我嫖够一百个再与你相伴终身。
  到头来的确嫖够了一百个,两个人也的确是成婚了,可他把花柳病染给了女方。俩人儿别说相伴终身,连两个年头也没过到,就轰轰烈烈的又离婚了。
  那人的品格虽不能取,封西云以为,过程还是可以学习的。
  比如,要随时给自己的爱人制造一点什么来着,罗曼蒂克,romance。
  于是封西云从床上起来,快步往门边走去。手放在了门的把手上,少帅狠狠的按了下去。
  咔嚓和吱呀声同时响起。
  吱呀是门朝外开启,咔嚓是封西云手上用的力气太大,把门把手险些拽了下去。
  “我带你去个地方。”
  封西云甚至没有低下头查看一下,门把手究竟怎么样,先陆沅君一步走到了走廊里。
  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的空气,肉眼可见他胸口的起伏,封西云别过头,不去看沅君。
  得赶紧走了,不然封西云没有信心,能否真的当柳下惠,做到坐怀不乱。
  “去哪儿?”
  比起封西云来说,陆沅君的步伐就慢了些。
  她先是对着梳妆镜整理了下衣服,转了一圈,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没有差池以后,才不怎么高兴的走了出来。
  说是带自己看他的花园别墅,怎么刚看了一个屋,就急着要走。
  陆沅君在踏出门外的同时,突然膝盖弯曲,伏下了身。目光看向了床底,封西云小楼里的帮佣不错,床底下空荡荡的,灰尘和沙石也没有一粒。
  “还真没有别人。”
  陆沅君扶墙站了起来,抖了抖裙子。
  “今天可是十四,我娘让我早点回去。”
  乱七八糟的地方,就不陪你去了,怪累的。
  封西云面颊的温度降了下来,手上的薄汗也吹透干。走廊的前后窗户都开着,纱质的乳白色帘子被吹拂起来,飘飘扬扬。
  谁说风是瞧不见摸不着的?
  这会儿窗帘飞扬的边角,就是丝丝缕缕秋风的尾巴。
  “你也说了,今儿是十四。”
  方才说去一个地方的时候,封西云心里头其实没有什么打算。
  他只想着快点走,不能跟沅君待一个屋了,孤男寡女的,就算两人没什么。关着门久了,外头的帮佣们也要误会的。
  好在沅君的一句话,让封西云有了打算。
  他来运城的这些日子里,几乎走遍了运城的大街小巷。一地一俗,封西云想看看运城白百姓有什么风俗。
  也的确有那么一样,入了封西云的眼,就是运城的花市集。花市跟别的市没什么区别,清晨起来,小贩们的板车车上拉着晚香玉,玉兰花,盆里栽着盛开的芍药和牡丹。
  红的粉的很是好看。
  花市没什么新鲜的,运城以外的地方也能寻到。花集就不一样了,只有每月阴历的初四,十四,二十四才有。
  封西云赶在初四的时候路过了一次,说是集,也就十几个摊子,五十来米不到距离。且就这半百米里,也只有路南迎着日光的地方有摊子,路北就见不到了。
  “我带你去赶花集。”
  封少帅报了个名儿,就火急火燎的装了银元在身上,领着陆沅君出发了。
  花园别墅还没看几眼,两人又要去看花了。陆沅君坐在车上,琢磨着封西云说的这个地方。
  眼下正是秋日,从车窗外头看出去,树枝尖儿上的叶子已经开始泛黄了。风吹的大一些,便会把叶子从枝头揪下来,飘飘摇摇的落到地下。
  这个时节可不兴买什么芍药牡丹花,弄几盆儿金菊回家摆着,明日的中秋节就会很好看。
  然而当汽车停下,封西云拉开车门,扶着她下来的时候,陆沅君没瞧见一盆儿菊花。芍药和牡丹也没有,要啥没啥。
  看着路南的摊子,沅君才想起来,花集卖的不是花。
  虽不是花,可远远的看过去,和鲜花一样,红的粉的,比花市上的芙蓉还要娇艳呢。
  封西云挽着陆沅君,走进了运城的花集了。
  摊子上各式的花盛开着,陆沅君随手摸了摸花枝上的绿叶,没有刺手的触感,而是一片茸茸。
  她把那朵花拿了起来,捧在眼前细细的端详着。丝绒的材质,却做出了花的模样,手艺精细的很,要不细看,还真有几分以假乱真的意思。
  再往旁边看,丝的,绢的,绸的纸的,作花用什么料子的都有。
  “先生,给小姐买一支戴吧!”
  看摊子的是个小姑娘,家里头的大人不在跟前,只有她一个人。
  十来岁的丫头放下手里头的针,肩两边儿吹着粗粗的麻花辫子。身上没有什么首饰,可黑靛靛的头发上绑着绢花,衬的小姑娘的脸颊红扑扑的。
  封西云带陆沅君来就有这个打算,花集上卖的玩意儿,比不上铺子里的金玉来的贵重。可手艺人做出来的玩意儿,有种别样的精气神儿。
  就像陆沅君手里头拿的那一支,上头立整着三朵花,花苞支棱着,盛开的那朵艳丽无比,还有一朵半放不放,有种少女的青涩。
  陆沅君有指尖轻拂着茸茸的花瓣,这东西她没戴过,却也不陌生。
  自己的头发铰了,短短的只到肩头,可小时候沅君见过母亲戴这东西。
  那时陆司令手底下还没有七万兵马,日子也就是过个凑凑合合,吃穿不愁。真买金的玉的舍不得,逢年过节又想给老婆买点什么。
  陆司令就隔三差五买朵绢花回来,对着一块掌心大的水银镜子,给老婆编头发。
  做了一辈子粗活的陆司令,手指头能有擀面杖那么粗,平日里食指往枪的板机那里扣都费力,给老婆梳头却是一天一个花样,灵巧的很。
  元宝髻,麻花髻,大长辫,双长辫,陆夫人一戴就是满头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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