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妹妹?”捕捉到这两个字眼,董厥小眼睛亮亮的,又问:“就是比我还要小的小娃娃是不是?还是要我对她好的娃娃是不是?”
这个解释……还真是不错。
我点头,反过来问他,“厥儿愿意对妹妹好吗?”
“愿意。”小脑袋坚定地点下,董厥像个男子汉一般承诺。
那一瞬,我就在想,若是日后果儿真的要嫁人,嫁予董厥也是不错的,虽然董厥无甚大名,但是,他到底是我一手拉扯大的,脾性才识方面,我自是清楚得很,便不用担心他会将不弃欺负了去。而且,把不弃托付给他,把他配给不弃,我就可以同时将他们两个都留在身边了,一举两得。
自然,这样的决定要建立在他们相互思慕的前提下。不过,近水楼台先得月,董厥和不弃在一起的几率比和他人高得多。
“那以后你就帮姨母照顾妹妹吧。”
“好。”
……
当夜,全家人一起用食,孔明问及诸葛均曹操夺城后的所作所为。诸葛均详细作答,言曹操待百姓甚好,严管兵将,未让他们做出什么惹怒民心的事来。
但是,曹操曾来过草庐,说是要请他前去府中做客。诸葛均隐约觉得不妥便婉言推辞,说尽好话之后也才换来一天的自由。不过,这一天足够让远在城中的老爹知晓此事,派人立即将诸葛均接入黄府,以黄氏的身份保护着。
而黄府,曹操也曾去过几次,所幸,并未作出什么伤害黄府的事来。至于,曹操去黄府到底做了些什么,别说是诸葛均,就是黄府中的其他人也未必知晓。知晓此事的,目前就只有老爹了。
但,至少,我担心的黄氏会垮并没有发生。
寻机会,我定要回去瞧瞧,瞧瞧黄府如何,瞧瞧老爹和娘亲如何。
万水千山总是情
对于归黄府一事,孔明的考量是:此今,距阿均行亲迎之礼还有数日,诸事由他和崔州平操持便好。我可借此机会携厥儿和不弃归去暂居几日,到时同老爹一同前来观礼。
于此,我自是赞同,可,思及自己的身份,我委实不好意思将所有的事情都交托于孔明和崔州平,自己袖手旁观。这般,诸葛均怕是也会有所怨言的吧?毕竟,我是他的亲嫂嫂,他的婚事,我如何能够什么也不做呢?
然而,我没有想到,诸葛均对此甚是不在意。他不仅没有怨怼,还善解人意地道:“嫂嫂你离家颇久,老先生同夫人分外想念,日夜期盼着你能早日回去看看他们。如今,你既归来,自当是百善孝为先,回去瞧瞧二老。至于我的婚事,你无须担忧,也无须愧疚于无所作为,予我来说,你能同兄长亲眼见证就已是极好。”
其外,崔州平也言,他同孔明素来交好,早已将诸葛均视作了亲弟,为他操持婚事,他乐意之至。
如此,我再无理由推拒,便满心欢喜地应承下来。
犹记得,一年前,我迫于局势,追随我思慕的人离开襄阳,离开了庇护我多年的老爹的羽翼之下。那时,我纵使名声在外却还是不谙世事的小妇人,仗着自己无知做了许些愚笨的事情。而如今,归来,经历了乱世的淘洗,经历了许些悲欢离合,我更加盼望可以做回那时的自己,依附着黄氏的权势,任性妄为,不解悲苦。
“姨母,外祖父同外祖母见你归来,定会开心。”这是入黄府之前,董厥同我说道的,无比自信,无比坚定。
这时,我才恍然,善谋的厥儿已经成长得很好了,留住了过往的知事,摒弃了许久的卑微,优胜于很多和他同龄的孩子。
由此可见,曾经的磨难既是暂时的悲苦也是长久的益处。
我对他展颜,揉了揉他温软的发顶,笑道:“外祖父一定很宠你吧。”集全黄府的宠爱加诸在他身上,才能让他逐渐知晓,失去父母的他,还是有些无数疼爱着他的人的。所以,他不用卑微,不用小心翼翼,可以像所有的孩子一样自信坚定。
不好意思地揪了揪衣角,他吱唔着答:“嗯。”
善谋,你看见了吗?
随后,府门拉开,管家习惯性地问了句,“谁啊?”接着,才打量起喊门的我,霎时面色转变,颇为惊喜,“姑娘,是姑娘?真的是姑娘……”
我颔首,不掩笑意地唤了声:“黄伯。”
他点头,很是感慨,不由自主地上前迎我,伸手招我进府,“姑娘,你总算是回来了,这一年,先生和夫人日日夜夜念着你,深怕你在外受了什么委屈。”
“我很好。”别离故乡,所谓的“委屈”多多少少是有点的,但是,不管曾经我受过什么样的委屈,有怎样的难过,到如今都已是烟消云散,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此今我安然归来,完好无恙。所以,那些过往就任其淡消吧,没有必要提及惹老爹和娘亲为我忧心。
“这就好,这就好……”欣慰地重复着,管家将我迎到外庭,转而,对内高声喊道:“先生,夫人,姑娘回来了。”
当即,有一人自外堂走出,灰色的衣袍,消瘦的身形,面容是多年不变的严肃冷峻,却徒增了半头白发,细密纹路。
我想笑,如多年前那般讨好的笑,可是,笑未及出,眼眶就湿润了起来,声音也哽咽了,鼻音浓重地唤了声:“爹。”
老爹却是冷哼,没有好气,“哭什么哭,我同你娘还没死呢。”
破涕为笑,我快步上前,赖着老爹撒娇,“你和娘亲长命百岁,永生不老,不会死的,永远也不会死的。”
听着我的话,老爹亦是笑起,摇摇头敲了我敲我的额首,责备道:“都多大了,还跟个孩子一样。”
“我才不是孩子。”不满反驳,我把不弃递交到老爹怀中,指着她笑言:“她才是孩子,爹的亲亲外孙。”
霎时,老爹的身子僵住,一时反应不过来,手臂维持着将不弃兜住的姿势忘记了收紧。直到小丫头不怕生地伸手握住老爹的食指,发出咯咯的笑声,老爹才是回神,喜出望外地问了句:“你说,这是我的外孙?”
我笑,认真地颔首,同老爹介绍,“她生于建安十三年八月初八,是个女娃娃,我同孔明为她取乳名,不弃。”
“不弃?”一扫先前面对我时的严肃神色,老爹眉开眼笑,将不弃直直抱起,托在半空中,逗她,“不弃,小不弃,我是外祖父,唤外祖父。”说罢,老爹又将她收回怀中,仔细观察后,一本正经地对我说道:“这孩子生得可比你好,眉眼清秀,肤色白皙。”
“才不好。”我反驳。这臭丫头哪里好了?前些时日同我抢孔明的喜爱就罢了,此今,就连老爹的疼爱她都要抢,还真是个来要债的。
笑着点了点她的小鼻子,我假装不悦地说着:“以后给你改名,唤阿丑,丑死你算了。”
老爹护孙,拍掉我的手指,提醒我道:“少乱说话,你自己叫阿丑,可别牵连不弃。”
我不满,询问:“我何时叫阿丑了?”明明是“阿硕”,修长美好的意思。
“你忘了?那时你同孔明定亲,乡间有谚:‘莫作孔明择妇,正得阿承丑女。’所以,你就叫阿丑。”说着,老爹怀抱不弃径直往屋室里走去,丝毫也不在意我的去留。
我气结。
偏偏前方老爹宠溺的声音不时传来,“不弃……我们不弃……定会是个好女子……”
事后,我同娘亲抱怨,言,自从有了不弃之后,我越来越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娘亲则是笑得温婉,凝视着不远处依偎在老爹怀中安睡的奶娃娃,轻声细语,“不弃的确是要比你惹人喜爱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