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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前男友一起穿越了[种田]_427

  女学到底与男学不同,没人调皮捣蛋,更没人为难先生。
  叶凡彻底放下心,不声不响地离开了。
  出了学堂的大门,旁边就是北山校场。今日原本应该有大操,似乎因着中元节的关系特意停了。
  高墙内传来一阵接一阵的欢呼声,叶凡猜到准是兵士们又在玩蹴鞠。
  前段时间,李曜命人在校场旁边建了个运动场,就像现代大学里的操场那样,有草坪、跑道、蹴鞠场、网球场、羽毛球场,还有个足以容纳近万人的大看台。
  叶凡第一次看到的时候,险些以为自己又穿越了,穿回了那个他和李曜共同生活了十年的地方——帝都大学。
  除却跑道不是橡胶的,其余和帝大的操场简直一模一样,就连看台和中间的小房子都是水泥抹的,还沾着仿古的墙砖。
  真不知道李曜是如何做到的。
  叶凡脸大地想着,他弄的这一切至少有那么一丢丢是为了自己吧?毕竟,当年俩人可没少在这地方“挥汗如雨”。
  想想还有点脸红呢!
  蹴鞠场刚建成的时候,李曜组织了一场比赛,并亲自下场参加。
  叶凡坐在从前常坐的那个位置,看着前男友如何开局三连进,把李三郎虐得哭爹喊娘。
  将士们齐刷刷地高呼:“侯爷威武!”
  就连和李三郎一组的李四郎都临阵倒戈,为李曜的球技所折服。
  叶凡抱着手臂摇摇头,别人不知道,他可清楚,这水平绝对是李曜故意收着,不然的话李三郎一个球都别想进。
  再者说,足球还不是李曜最擅长的,他最能打的是篮球。
  ——说起来,怎么没见篮球场?
  篮球对于两个人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
  他们之所以会认识,就是因为李曜当初以志愿者的身份到孤独院去教小孩子们打篮球。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更是以此为借口每周都去看叶凡。
  两个人捅破那张窗户纸也是在篮球场。那是叶凡考上大学的那年,他们第一次接吻。
  之后又有了无数次。
  老夫老妻十来年,想想那段朦朦胧胧的青葱岁月竟觉得像是上辈子。
  叶凡笑笑,正要进去瞧瞧,冷不丁听见有人叫他。扭头一看,李曜的长随青松正一溜小跑着过来。
  “小郎请留步!”青松又喊了一声。
  叶凡冲着他笑,“来找你家侯爷?”
  “侯爷没在校场,小的来找您。”青松喘匀了气,深深一揖,一派恭敬,“侯爷自打早上回了院子就把自个儿关在书房,眼瞅着到晌午了也没传饭的意思……”
  叶凡挑眉,“他不传,你们就主动问问呗,找我做什么?”
  “若放在往常还成,这时候小的们哪儿敢呀?”青松朝着他连连作揖,“小郎,二主子,您发发慈悲,但凡您服个软,小子们一准儿给您烧高香。”
  叶凡没好气地推了他一把,“我还没死呢,烧什么香?”
  青松讪讪地笑笑,“就算您不心疼小的们,也请顾念着侯爷的身子。”
  “我去了也不一定好使,这回还真不是我惹的。”虽然嘴上这样说,步子已经不由自主地往那边迈了,“昨晚上还好好的,他出门的时候我还没醒,怎么也怪不到我头上。”
  “小郎这话说的,小的怎么能怪您?”青松陪着笑,心思歪到了天边上——是不是昨晚上侯爷动了心思,小郎君不肯,这才气不顺?
  这么一想更觉惊悚,回头赶紧提醒哥几个,可得把尾巴夹紧了,千万别触了主子的霉头,欲求不满什么的,最要命了。
  两个人走得急,很快就穿过谷地,到了李曜的院子。
  迎门一座两米多高的假山,正是先前掉下来的那块陨石。
  陨石前边栽着一池碧色的荷花,此时大部分凋落了,露出绿生生的莲蓬。
  荷花池畔搭着个青竹做的小棚子,露台上挨挨挤挤地蹲着二十来只小胖鹅。
  这时节小鹅仔们长得半大,黄色的绒毛换成雪白的扁羽,叶凡刚一进院子,它们便立刻认了出来,一个个伸着脖子朝他“啊啊”地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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