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裴大爷总算安心了,迈开大步就朝喜堂走去。
  在另一间屋子里,李寻欢也一脸紧张地问他的傧相:“阿飞,你看我头发梳没梳好?衣服也没穿错吧?”
  阿飞一脸严肃地看了他一下,点头:“我看挺好的,没问题!”心里叹气:唉,大哥你千万不要再问一遍了……
  但是他大哥明显没有感受到他的心情,还继续问:“阿飞,你说阿昭会不会后悔啊?毕竟我比他大那么多岁呢,长得也不好看……”
  阿飞继续一脸严肃,一副“我说话就是靠谱就是正确”的样子说道:“不会!大哥你看起来还很年轻啊,而且很英俊,真的!”
  李寻欢看他的表情,也觉得他说的是真的,就松了一口气,有点同手同脚地朝着喜堂走去了。
  在喜堂前看到对方的时候,两个人都长出了一口气——太好了他没有后悔!然后笑得一脸傻气地朝着对方走过去,牵住了喜娘递过来的红绸两端,高高兴兴地照着喜娘的提示跨过了火盆。
  亲友们——尤其是这两天被他们俩的“婚前恐惧症”折磨的人——都不忍直视他们的蠢样,但是却都实实在在地为他们高兴起来。
  拜堂的时候,高堂上摆着的是李寻欢父亲的牌位和裴戎昭的师父卡卢比的画像——值得一提的是,夜帝大人的美貌不管是在哪个世界,都是秒杀级的,小红姑娘差点就想把画像抢回家了——也亏得裴大爷是个恋家恋师恋教的家伙,去哪儿都把师父的画像带在身边。
  终于到了最后一步的两个人对拜,两人拜完之后抬起头来,不约而同地就露出了一个安心甜蜜的微笑,就那样傻傻地看着对方,连起来都忘记了。还是阿飞“咳咳”了两声,才拯救了快要被闪瞎的围观群众——小阿飞作为长期受到家长们闪光弹攻击的人,表示自己早就习惯了!
  因为两个人都是男人,自然不会有其中一个要到洞房里坐着等另一个人的情况,拜完堂之后喜宴就开始了,夫夫俩手牵在一起挨桌敬酒,简直让被他们敬酒的人都觉得自己的存在好多余!
  等敬到荆无命那里的时候,他竟然很上道地跟他们说了“祝二位百年好合”,就连这个几乎从来不说话的超级大冰山都说了祝福的话,夫夫俩更觉得开心了,喝酒喝得很是爽快。又因为他们俩都是酒量很好爱酒如命的家伙,小红姑娘特意给准备的掺水的酒都没用上,一场喜宴下来,夫夫俩一对酒桶灌翻了起码一半的人都还没有醉,最后酒量最差的阿飞实在顶不住了,小朋友就开始赶人:“大哥,裴大哥,都这么晚了,你们快去入洞房吧,客人留给我招待就成了。”
  一群客人觉得再这样下去会醉的不是新人而是他们自己,也开始赶人。
  其实裴大爷等的就是这个呢,于是他马上把酒杯一扔,大笑着抱起他家书呆,就对着很识相的亲友们道:“那我们去啦!”
  亲友们赶苍蝇一样:“快走快走!”
  李寻欢这么久好不容易等到可以解禁喝酒,还很不甘心,在他家阿昭怀里挣扎来挣扎去,一本正经地说:“不行不行,哪有抛下客人的道理,我再陪你们喝一会儿!”
  亲友们各种头大,阿飞赶紧对他裴大哥使了个眼色,裴戎昭干脆把书呆往肩上一扛,马不停蹄地跑走了。
  一离开人群,李寻欢也知道自己没啥希望再多喝点儿了,就老实了下来,嘟囔道:“阿昭,你把我放下,扛着不舒服。”
  裴大爷从善如流地改扛为抱,让他搂着自己的脖子,一脚踹开了新房的门走了进去。
  放下人点上了龙凤烛,裴戎昭一转身,就看到他家书呆又喝上了,顿时无奈,“书呆,那是合卺酒,你怎么不等我一起喝?”
  他家书呆笑眯眯倒了两杯酒,“来吧!”
  他喝得脸红扑扑的,眼睛亮亮的,在色调柔和的烛光下显得比往常还要好看,裴戎昭忍不住就凑过去先亲了一口,“灯下看美人果然更好看啊!”
  两个人都满眼笑意地拿起了酒杯,郑重其事地喝了合卺酒,裴大爷一把抱起他的书呆,笑道:“准备好了吗?”
  李寻欢点头,眼神柔和地看着他,“嗯,好了。”
  大红的床帐放了下来,裴戎昭低头看着被自己压在身下的书呆,突然有些紧张起来。
  李寻欢笑了笑,有些感慨地叹道:“真没想到我还能有这么一天……小红之前跟我说过一句话,我觉得很有道理。她说,老天是公平的,它在我遇到你之前给了我那么多磨难,其实都是为了要让我遇见你。遇见你之后我过得太幸福了,所以我的前半生就注定不能太有福气……”
  裴戎昭心里骤然一疼,低头吻在他的眉心,温柔道:“我也是一样的。”
  细碎温柔的吻从他的眉心一路往下,终于落到了他的唇上,柔软火热的唇瓣含住他的双唇,湿热的舌尖趁着唇齿间的缝隙灵巧地侵入,急切地勾缠他的舌头,交换彼此口中的津液,唇齿交缠的亲昵感觉甜美得令他心悸,让他忍不住伸手抱住了裴戎昭的脖子,将他往下拉得整个人都贴在了自己身上。
  床上的气氛好像一瞬间就火热起来。两个人紧紧地贴在一起,都感觉到了对方身上的反应,裴戎昭一边吻着,一边伸手解开了李寻欢的腰带,扯开了他的衣服,修长温暖的手掌从他的腰侧开始抚摸。
  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虽然还没有做到最后一步,但是亲吻爱抚也是常有的,对彼此的身体早就不陌生了,裴戎昭更是对他家书呆的敏感点了如指掌,知道碰哪里会让他最舒服。
  李寻欢很快就被他把衣服剥得一干二净,修长白皙的身子整个暴露在了他眼前,被大红的被褥衬得无比美味可口。
  急切的吻很快落在了他白皙的胸膛,带着薄茧的手指轻柔地抚弄着他敏感的乳尖,让他忍不住喘息了一下,口中溢出一声颤抖的低吟。
  “阿昭……另一边、嗯……”
  温热的双唇落在了渴望疼爱的另一点,热情的吮吸让他不由得挺起了上身,喘息着道:“轻、轻一点啊……”
  裴戎昭伸出舌尖舔了舔那被吸得有些红艳的小点,低笑道:“书呆,好可爱啊……”
  简直是要命了……李寻欢听到他低低的笑声和充满情欲的调笑,一股酥麻就从脊椎一直往上蔓延,烧得全身都热了起来,但是又有些难堪,只好颤声道:“不要说……”
  虽然觉得羞耻,但他还是心甘情愿地抱着他家阿昭,任由人家在自己胸前左亲一下右咬一口,满心都是温柔的爱意。
  裴戎昭当然知道他家书呆也是男人,可是他家书呆却能够这么心甘情愿地对他奉献自己,一定是爱到极致了的。心里的怜惜越来越多,吻也变得越来越温柔。
  可是这样羽毛般的轻吻反而让李寻欢更加难受了,情欲灼烧得他的脑子一片迷糊,下意识地伸手就去解他家阿昭的衣服,可是颤抖的手努力了半天,也没解开那条明明很好解的腰带。
  裴戎昭轻笑一声,“这么心急?我帮你好了。”其实他自己也有些忍不住了,三下五除二就把自己的衣服脱掉,接着开始开发他家书呆的身体。
  在他的吻终于来到细嫩的大腿内侧,并且开始吮咬的时候,李寻欢终于再也压抑不住自己的声音,腰都挺了起来,喘息着不停地叫他的名字。
  “阿昭……阿、阿昭……阿昭快点……”
  他家阿昭修长的手指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沾了润滑的药膏探入了他紧致的甬道,让他难受地皱起了眉,死死地咬住了嘴唇。
  “很疼吗?”裴戎昭感觉到他的身体僵了一下,抬起头看看他的脸,疼惜地吻去他额头细小的汗珠,温柔问道,“弄疼你了?”
  “唔……没、没有……”他努力放松了身体,但眼里还是带出了一丝委屈,眼神迷茫地抬头索吻,“只是……很奇怪……”
  裴戎昭安抚地吻着他,慢慢地耐心开拓,有了药膏的润滑,手指的进出也没那么困难了,很快就扩张出了足够三四根手指来回抽插的空隙。
  李寻欢已经快要受不了了,身上被吻了个遍,他家阿昭一只手在他的甬道里不停摸索揉弄,另一只手还在抚慰着他的小探花,情潮一波接一波地冲击着他的大脑,让他根本无力思考,只能下意识地抱住身上的人,任他为所欲为,甚至还不耐地要求着:“不要了……可以了……啊!”
  在他说出“可以”的时候,早就已经忍耐到极限的裴戎昭终于抽出手指,用自己硬挺胀大的性器取代了手指的位置,深深地埋进了那紧致湿热的甬道。
  “摸摸看……”他喘息着在李寻欢的耳边说道,“书呆,你是我的了……”他引导着李寻欢的手,摸到了两人结合的部位。
  李寻欢下意识地被他握着手指,摸到了那个热度惊人的地方,他能感觉到自己那个私密的地方正紧紧地含着爱人粗大滚烫的性器,尽管意识到这个事实的时候,他羞耻得几乎要晕过去,可是与此同时,和爱人深深结合的心理上的满足感却让他觉得一颗心都涨得满满的,除了幸福感再没有别的了。
  他把手抽回来,主动抱住了身上的人,轻声道:“嗯,我是你的了。”
  裴戎昭呼吸一滞,下一刻便快速地抽出,然后狠狠地顶到了最深处。
  “啊啊啊啊——”李寻欢猝不及防地喊出了声,只觉得脑中空白一片,没有办法再想其他了。
  粗大滚烫的柱体在他体内横冲直撞,力道凶猛又热情,可是就算是在这种情况下,裴戎昭还不忘了照顾他的感受,一边吻他一边问道:“舒服吗?是不是这里?”婚前他当然是有看过相关教材的,也知道只要碰到了某个地方,就能让他家书呆舒服——他才不是那种只会顾着自己快活的家伙呢!
  李寻欢根本没办法回答他——那个地方早就被碰到过好多次了,那种强烈得让他浑身发麻的快感从交合的地方传遍全身,让他除了呻吟喘息之外,根本说不出别的话。
  裴戎昭终于过了一开始最激动的时候,慢慢地放缓了速度,一边在他体内寻找着那个地方一边问:“书呆,是不是这里?”
  他终于缓过劲来,在又一次被顶到的时候呻吟着回答:“嗯、这里……快点……”
  裴戎昭被他用低哑的声音说出的话语激得再度失控,双手掰开他挺翘浑圆的臀瓣,将性器捅入得更深,每一下都是全根没入,每一下都顶到让他最舒服的那一点。
  “阿昭、阿昭……”李寻欢被他插得眼前发黑,高高翘起的分身顶着他的小腹摩擦,下身前后方的双重快感强烈到无法承受,只知道不停地叫着给他带来极致快感的那个人。
  再没有比情事中爱人的呼唤更加勾魂摄魄的声音,裴戎昭不可自抑地抱住他,亲吻他的嘴唇所能触及的每一寸肌肤,将性器深埋进最深的地方,良久之后,让他深爱的人在他的怀中哀叫着射了出来,白浊的精液沾湿两人的小腹。而他也随即在肠壁的痉挛抽搐中到达高潮,将滚烫的精液浇洒在小穴的深处。
  第四十八章荆无命到底想干啥
  虽然隔了很久才开荤,但是看在他家书呆身体还没完全养好的份上,裴戎昭并没有太折腾他,两个人的洞房花烛夜在温馨美好的气氛中就那么度过了。
  第二天早上李寻欢舒舒服服地从爱人的怀抱中醒来,就感觉到一只温暖的手掌正在自己腰上轻缓地揉着,一股暖洋洋的内力从那掌中渗透进腰上有些酸疼的肌肉里,让他舒服得全身都松弛下来,脸上也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了一丝惬意的笑。
  他一笑,很体贴地给他揉腰的裴戎昭就发现了。裴大爷本来心情就很好,看到他笑自己也忍不住笑了,低头蹭蹭他的鼻尖,问:“有没有哪里疼?”
  他笑着摇了摇头,“没有,就是腰有点儿酸。”
  “唔……那这样好点没?”裴戎昭带着阳性内力的手掌在他腰上的穴位按摩着,“舒服吗?”
  李寻欢突然耳朵一红,想起昨天晚上他也是这样问自己,顿时不说话了。
  “书呆,说话。”裴戎昭还没反应过来呢,直接就用那种刚起床时带点沙哑的格外慵懒性感的声音说道。
  他家书呆只好一本正经地回答:“挺舒服的。”然后等他揉得差不多了,神清气爽地起床穿衣服。
  裴戎昭也穿起了衣服,然后低头一看,胸口一个牙印,忍不住笑了起来,“书呆,你看你把我咬的。”
  李寻欢转头一看顿时大惊,“啊,你别穿这套衣服了!”破军套的衣襟开得太大了,那个牙印看得清清楚楚的。
  裴大爷大笑,“干嘛不穿?让那群单身汉看看我们感情有多好啊。”
  他家书呆抢过他的落花碧绒包一阵翻找,找出来一套黑色带金一点不露的无畏套,“穿这个啊,你穿这个也很好看啊。”
  看在他说了好话的份上,裴大爷开恩换下了破军套,不过换完又坏笑着指了指他的脖子,“那你怎么办?”
  他跑到衣柜前左翻右翻,翻出来一件有着毛茸茸领子的外套换上了。
  裴戎昭笑得半死,“这都春天了你还穿毛领的,热不热啊你?”
  “不是才开春么,会倒春寒,我怕冷!”他理直气壮地说着,仔细检查了一遍确定毛毛领可以把脖子都遮住,才昂首阔步地出门去吃早饭了。
  事实证明穿毛毛领也没有用,那群单身汉亲友们看到他穿成这样,全都露出了心照不宣的笑容。
  因为婚礼已经结束了,过了没几天,那些远道而来的亲友们——比如郭嵩阳、吕凤先以及其他朋友——都先后离开了大理,梅二先生经过几天的确诊,发现李寻欢的身体已经养得不错,已经不用再喝药,只要用药膳调理,慢慢就能恢复到常人的水准,于是开了药膳方子,又给荆无命换了新药方之后,也离开了。
  荆无命的伤也好得差不多了,但是他也没提出要离开,一家三口跟天机老人商量过后,终于决定找他谈一谈了。
  耍嘴皮子这种事,一般都是由李寻欢出马的,毕竟他一直都很会说话,心思又七拐八拐的,对付这种直肠子他最在行了。于是他就选了一个天气晴朗阳光温暖的日子,笑眯眯地找荆无命谈话,当然了,他家阿昭和阿飞就是负责围观和保护他的——这两人用切磋武功的名义在院子里一边打架一边严密监视着呢。
  “荆先生住得还习惯吗?”给荆无命倒了茶,李寻欢挺客气地问。
  荆无命默默地点了点头。
  “我能冒昧地问一下,你是为什么离开的金钱帮吗?”
  他沉默了好一会儿。
  李寻欢露出一个诚恳的笑,说道:“不方便说也没关系,我可以理解的。不嫌弃的话,荆先生也可以一直把这里当做一个落脚之处,我们都是很欢迎的。”
  荆无命却突然道:“我是一把杀人的剑,手断了,剑就断了。剑如果断了,就没有用了,所以我离开了。”
  “可是你的右手剑比左手剑更厉害不是吗?”李寻欢意味深长地看了看他完好的右手,“左手断了并不代表你不能使剑了,难道上官帮主并不知道这件事?”
  荆无命的眼神顿时冰冷起来,看着他沉声问道:“你怎么知道?”
  李寻欢笑着看了一眼还在跟阿飞过招的裴戎昭,眼神柔和地说:“是阿昭告诉我的,阿昭对于这些战斗的事,感觉总是很敏锐的。”
  他转回头来看着荆无命,说道:“如果上官帮主知道你的右手剑比左手剑更厉害,他一定不会把你赶走的。”
  荆无命冷冷道:“他知道。”
  “唔……那就是因为你杀了他的儿子?”李寻欢说完又摇了摇头,“他的儿子真的是你杀的吗?该不会是栽赃吧?”按理说以荆无命对上官金虹的忠诚度,是绝不会做这样的事的。”
  荆无命面无表情:“他要杀我,我就杀他,没有什么栽赃不栽赃的。”
  难怪他离开金钱帮呢!只要上官金虹的脑子不是太奇葩,都不会放过杀了自己儿子的仇人的,仅仅是赶他走已经很仁慈了,哦,或许也没有那么仁慈,说不定他身上的毒就是上官金虹下的呢。
  这只是李寻欢从一个正常人的角度去思考得出的结论,事实上上官金虹的脑子还真的是很奇葩,当然,这是后话了,暂且不提。
  李寻欢继续问道:“那么荆先生以后有什么打算呢?”
  荆无命沉默不语,恐怕他也不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他的生命因为上官金虹才有了存在的意义,他就是上官金虹手中最锋利有用的一把杀人剑,现在上官金虹不想用这把剑了,那他还能做些什么呢?
  “其实人活着是需要有一个目标的,以前的目标要是没有了,就要重新找一个,否则就会活得很不开心,”李寻欢微笑道,“以前我有一个永远也无法完成,而我自己也不愿意去完成的目标,有了简直相当于没有,所以我过得很不好,后来我换了一个,就是要跟阿昭一起长命百岁白头到老,所以我现在不但日子过得好了,病也快好了。荆先生,对自己好一点是不会吃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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