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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窟】

  雷米借给他们住的这套房子位置稍微有点微妙,这片在纽约人口里是被称为“老鼠窟”的地方,小偷、骗子、妓|女、皮条客、瘾君子尽数聚集于此。在这座永远不会停止扩张的钢铁森林里,欲望的枝干上早已驱生出了太多罪恶的果实。
  然而罗根觉得这还算是个适合他居住的地方——躲在黑暗中的阴影是最不容易发现的。
  其实以前吉米也不太会往这边走,约翰告诉过他这一带很危险,不能接近。
  忘了说,约翰是他遇见的另一个流浪儿,他们那片儿所有流浪儿的小头头。
  头几天吉米一直没出门,罗根当然知道这附近龙蛇混杂,他可不放心吉米一个人出门。
  而又因为要配合孩子的作息时间,他不太好晚上去打|黑拳赚钱。罗根只得出卖廉价劳动力,因为没有合法身份证,工资被压得很低,但他金刚狼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力气。同样的时间,他能干别人两倍三倍的活儿,挣得也不算少。
  罗根已经很久没有过上这么有规律的生活了。每天早上九点起床,吉米已经给他把牙刷毛巾都准备好,走进厨房就可以吃到热腾腾的早饭,然后九点半带上吉米准备的中饭出门,下午四点下班回来,顺路把吉米写好的菜单上的菜买好,一到家,丰盛的晚餐也准备好了。
  甚至于罗根在工地上吃午饭的时候,众工友也总是望着他的盒子,无比羡慕地说:“你老婆手艺真好。”
  罗根又惊诧又骄傲地回答:“这是我孩子给我做的。”
  然后在罗根掏出口袋里的手帕擦汗时,众工友又会无比羡慕地说:“你老婆真贴心。”
  罗根于是再次又惊诧又骄傲地回答:“这也是我孩子给我准备的。”
  过了好一段时间,罗根才猛地发现自己生活已经大变样了,以前他居无定所,走一站是一站,没钱了就去打架或者打工,赚一笔花一笔,饿了才吃顿饭。
  而现在,罗根饮食规律,作息规律,生活规律,手袋里有个干净的手帕,胡子整齐了许多(罗根没有接受剃光胡子的建议,他认为那样会显得像一个油头粉面的小白脸),也不必每天从一堆脏衣服里面选一件不怎么脏的来穿。
  除了要担任atm取款机的角色之外,其他事情都不必他操心啊。用工友的话说就是“你孩子比老婆还贤惠啊”。
  吉米这个孩子看似弱小,其实比他更会生活,从他搭的那个小窝就可以看出来,用捡来的废品却能造出一个还算安适的栖身之地着实不易,不仅如此,从他比一般流浪儿要干净的脸蛋、没有泥垢的指甲和整齐的头发就可以看出这个孩子很会打理自己,即使是在那么窘迫的情形下。罗根无法想象,一个离开父母的八岁孩子是如何做到这种地步的。
  如今吉米也从不叫罗根担心,反倒是罗根,每天吉米都得提醒他把衣服领子翻好、出门记得带东西等等琐事。
  这是他们同居的第十三天。
  吉米一如既往地待在家里,对外界似乎一点都不好奇。在他自己看来,自己早就告别了活泼多彩的童年时代,外面的世界剥去华丽表象,展现在他眼前的全是冷漠和残酷。
  从更小的时候开始,他就不会对一直在同一个地方而感到不耐烦。
  各种有趣的电视节目可以让吉米在沙发上窝一整天。
  中午十二点,电视上正在放午间新闻——
  “近来,针对层出不穷的变种人和人类发生冲突事件,领导人协商会议后提出了初步的解决对策,方案如下:一、设立专门处理变种人的机构csa,关于变种人的事宜,广大民众可以致电咨询这个部门;二、施行变种人登记政策,请变种人群众主动地到政府部门进行身份登记,并标注异能类型。三、如有未登记者被查出是变种人,将受到有关部门的严厉惩罚……”
  看到这,吉米忽然想起一件毫不相关的事情——昨天下午晾在阳台上的衣服大概是可以收了。
  衣服挂在窗台外面的铁栏杆上,稍微有点费劲,吉米得探出点身子。
  “吉米!”一个充满惊喜的声音突然响起,吓了吉米一跳,或许……还带了一点怒气?
  桀骜少年的身影现出,棕发棕眼,高鼻梁,白皮肤,颇为帅气,然而看他神情便知他是一只难以驯养的野猫。
  “约翰!”吉米高兴地回应道。
  被叫成是约翰的少年把最初流露出的喜悦之情收起来,没有好气地问:“你这些天去哪了?我找了你好久。”
  吉米立即道歉,“我很抱歉。但是,我遇见了一个大叔,现在他带着我一起生活。”
  约翰投以鄙夷的眼神,“大人都是不可靠的!我都说了我会罩着你的,你怎么能先背叛我。”
  吉米没想到会用上这么严重的词,约翰是他认识的第一个朋友,他也不想和约翰闹不和,“不不,我没有背叛你!还有,罗根叔叔真的是好人。”
  约翰冷笑一声,“你先下来,我们好好聊聊。”
  吉米攀着窗沿的手握紧:“……”
  “你下不下来,你自己想好,我这次走了就再也不来找你了。”
  吉米只得下楼去了,出门的时候正好隔壁的漂亮阿姨也在外面,吉米礼貌地打了个招呼。
  “你爸爸不在,你要去哪?”这还是邻居阿姨和他说的第一句话。
  吉米没有隐瞒:“我们朋友来找我。”
  邻居阿姨点点头,“说完话就早点上楼,不要在外面贪玩知道吗?”
  吉米有些受宠若惊的感觉,"thank you,mrs wallace."
  邻居阿姨阴下脸来,"not mrs,miss wallace."
  吉米:“……”
  约翰是吉米到这座城市的第二天认识的,最初的相遇并不友好:吉米身上带的钱全都被约翰抢走,还被嘲笑只有那么点零花钱。
  吉米不哭不骂,从地上爬起来拍拍灰,然后像尾巴一样跟在约翰后面,约翰早上起来看见吉米站在远处盯着自己,中午吃饭看见吉米站在远处盯着自己,上街“干活儿”的时候也看见吉米站在远处盯着自己,看到他天真无邪的眼神,吉米越来越烦躁,但是一上前,这小家伙就跑没影儿了。
  到最后约翰终于崩溃了,他把从吉米那抢来的钱全都换了回去,还给了他几颗糖,警告他不要再跟着自己。
  结果吉米把糖塞进口袋里之后还是继续盯着他。
  约翰抓狂泪奔:“啊啊啊!鬼啊!你到底想怎么样啊?!”
  吉米满心崇敬地问:“我可以跟着你混吗?”混这个词儿还是他这几天跟着约翰听来的。
  约翰历经千难万险终于甩掉了吉米,他正得意时,却不小心在扒别人钱包时当场被捉,那人可不管什么小孩大人的,把约翰打了个半死,他昏倒在路边,再醒过来时,吉米正陪在他身边。而他身上的伤已经被处理过了,腰上一条五厘米长的裂口也被整齐地缝好。
  “这是你干的?”约翰问。
  “是的。你不用怕,我技术很好的。一岁的时候,我哥哥就教会我解剖青蛙了。”吉米认真地回答。
  纠结了好一会儿,约翰才扭捏着道谢,“……谢谢。”
  吉米认真地说,“没关系。哦,对了,钱都是从你床缝里找到的那个盒子里拿的,买药全花光了。”
  约翰:“……”那是他全部的积蓄。
  约翰最后帮吉米搭了一个临时小屋,每隔三两天去找他一次,但没带他一起生活。他嘴上说是嫌弃吉米碍手碍脚。但他自己心里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儿,每当对上吉米的眼睛,他的心里总是难以压抑负罪感和自卑感。
  华莱士对约翰有点印象,他有时晚上会出来兜售劣质香烟,她曾经遇见过几次。也不知道隔壁家那个看上去很乖的孩子是怎么和这个小滑头认识的,她这样想着,走到窗户边看了几眼。
  两个孩子在说着什么,约翰似乎很暴躁的样子,说到后来,他狠狠地踹翻了墙边的垃圾桶,然后气呼呼地走了。
  吉米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像是叹了口气,垂头丧气地往回走。
  吉米对约翰说的是:“我不会离开罗根的。至少现在不会。”
  这一点无法调和,两人最后以一拍两散为结局收场。
  真是小孩子。华莱士笑了笑,放下帘子就要离开,这时,她却看见一个瘦猴身材的男人缠住了独自走在路上的吉米,那个男人看上猥琐极了,摇晃的脚步代表着他可能刚从酒瓶子堆里爬出来,他们说了几句话,吉米转身作势要逃,却被人一把拎着衣领死命地拖进了巷子里。
  华莱士右手夹着的烟啪嗒掉落,不小心烫到了她的左手手臂。
  回过神来之后,她翻出放在抽屉深处的枪,匆匆忙忙地就往楼下跑。
  在楼梯口时,华莱士一没注意撞上了来人,她抬起头,原本就要脱口而出的脏话绕了一圈,说出口时就成了:“我刚才看到你孩子被一个男人拖进了巷子里!我认识那个男的,一个恶心的□□!”
  罗根懵了半秒,接着抓住面前这个的女人,声音都颤抖了起来,“在哪?”
  他们迅速地朝楼下跑去,罗根不敢想象,如果不是自己恰好有事回来一趟的话会发生什么,哦,不,自己就不应该带着一个孩子住在这种地方,都是他的错,都是他的错,但愿他还赶得上。
  吉米要是出了事,他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to be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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