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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秦王。”谢浚道,“他的王府之中,亦离不得兵书沙盘。”
  公子颔首:“弟久仰秦王,若有朝一日到秦地,当登门拜见,请教兵书学问。”
  “见他何须去秦地?”谢浚道,“秦王已到了雒阳。”
  闻得此言,我和公子皆有些不可置信。
  “秦王在雒阳?”公子诧异道。
  “正是。”谢浚亦诧异,“元初不知么?秦王之母董贵嫔卧病,秦王闻讯回京探望,昨日已至府邸。”
  *****
  董贵嫔并非秦王生母。据说秦王的生母是个宫人,生下他之后不久即离世。董贵嫔无子,先帝便将秦王交与其照料。
  公子闭门谢客,终归有些坏处。比如漏掉了秦王回朝这样的大事。
  对于雒阳人来说,秦王是一个熟悉又陌生的人。
  说熟悉,是因为近年大捷的战事,总离不开他的名字;说陌生,则是因为他已经多年没有出现在京城。
  手握兵权的藩王不少,虽朝廷总在背地里捣些有伤宗室情义的鬼,削藩征税之类的碍眼奏折也年年上呈,但总体上,皇帝和藩王们是和气的。每逢岁时节日,祭祀大典,皇帝将藩王们召入京中,
  唯有秦王,连公子这个外甥,也早已不记得他是何模样。
  至于原因,自是众说纷纭。其中传得最广为人知的,是说先帝在众多儿子中最喜欢这个小儿子,无奈废长立幼实为大忌,且今上在当年有权势滔天的袁氏撑腰,终于还是作罢。然而此事在袁氏和今上那里已然犯了忌讳,为了保秦王性命,先帝在去世前打发他去辽东领兵守疆,以避锋芒。
  此事我半信半疑。桓府虽与宫中来往密切,但宫中的人对秦王之事向来口风甚紧,难以打探。但秦王必不敢回雒阳,乃众人共识。
  但他真的回来了。此事一下压过了荀尚的大捷,成为朝野热议。
  不久之后,中元节到了。
  皇帝喜欢热闹,这般大节庆,宫中便要大摆筵席,除了在京的的一众皇亲国戚,还有各路世家重臣。
  而今年的中元节筵席则甚为特别,这是先帝去世之后,所有儿子头一回齐聚。
  先帝子嗣不多,只有四个,除了皇帝和秦王,还有赵王和梁王。与其他许多藩王一样,朝廷没有让他们去藩国就藩,而是留在京中委以官职,方便掌握。其实,朝廷也一直想将秦王任为京官,可每每诏令下去,秦王不是头疼就是脑热,不了了之。
  此事因由,朝野自是心知肚明,而大约都是为了一睹皇家的热闹,今年的中元宫筵,人来得特别多。未入席前,我跟着桓氏众人游弋于人群中寒暄见礼的时候,到处能听到有人在说秦王。
  “圣上就是邀兄弟们聚一聚,这些闲人,唯恐天下不乱。”看着那些三五成群说得一脸起劲宾客,大长公主不以为然道。
  “谁说不是。”沈延的妻子杨氏附和道,说罢,又问,“秦王果真会来?京中这几日都在说他,可甚少人见过他。”
  “谁知晓。”大长公主从宫人手中接过一串冰镇葡桃,摘下一枚放入口中,“他回来之后每日都在董贵嫔宫中,别人难得一见。”
  杨氏颔首:“却是个孝子。”
  大长公主冷笑:“孝不孝,还须得从长计议。一去七年不回,算得什么孝子。”
  杨氏看她脸色,忙道:“此言甚是。”
  第17章 秦王(上)
  “秦王为何回来?”另一边,桓瓖好奇道,“莫非不怕有来无回?”
  “莫忘了秦王在辽东有兵,秦国的郡兵亦不少。”沈冲道。
  桓瓖道:“辽东之兵说到底还是朝廷的,至于秦国,远在西边,且那点兵马还不如梁国和赵国。”
  沈冲摇头:“他兵马再少,也是藩王。大小藩王足有数十位,谁手中没有养些兵马?朝廷若动他,其他人如何作想?”
  “且勿多言。”一直未出声的公子忽而道,示意他们看向殿前,“来了。”
  二人随之望去,只见那边一阵热闹,乐声阵阵,仪仗俨然,是皇帝来了。
  殿中宾客们忙起身,纷纷上前行礼。
  只见皇帝和皇后搀着沈太后走入殿内,身后跟着太子和诸皇子,以及几位王侯打扮的人。
  这些人我大多见过,唯一一个面生的人,是和梁王、赵王走在一起的青年。
  看到他的时候,我愣了一下。
  他的身形比周围的人更笔挺颀长,步态稳健,虽肤色不及几位王侯白皙,但眉目英俊,在一群大腹便便的中年人中,自有一股超然之气,很难不一眼发现他。
  “那便是秦王。”身旁一阵窃窃之声,我听有人议论道。
  说实话,秦王的模样,与我想象中颇有些出入。我本以为他这样在塞外多年,又混迹行伍,必是浑身杀气,一脸肃穆。不料,这位出名的藩王他看上去颇为随和,与身边的梁王有说有笑。衣着也颇讲究,华贵而文雅,不似初到雒阳的王侯那样往往喜欢穿戴得太过豪奢。
  “快看秦王,”青玄碰了碰我的胳膊,低声赞叹,“不想如此俊俏!”
  我盯着秦王的脸,少顷,道,“公子不俊俏?”
  青玄摇头:“你就知道公子。”
  拜见过后,宾客各自入席。
  皇帝五十多岁,穿着一身常服,身形宽大。他说话缓慢,举止间也颇有些龙钟之态。据说去年以来,皇帝已病过几回,身体不佳。不过如今看上去,他虽面色虽少些血色,但精神不错,与身边的王侯闲聊。
  除了秦王之外,还有一位宗室,也是刚刚入京。
  豫章王今年四十多岁,与皇帝是堂兄弟,其父与先帝同母,自幼为皇帝近侍。
  在许多宗室之中,皇帝最亲近的,不是赵王、梁王等手足,而是豫章王。不过豫章王的王后常年卧病,豫章王为照顾王后,一直在封国之中,朝廷多次征召皆推拒。据说此番皇帝乃是派了梁王去会稽国相劝,他这才终于应许,带着家眷来到雒阳。
  皇帝对豫章王甚为器重。甫一来到,就被任为侍中和大司马,都督豫州诸军事。许多人猜测,皇帝是看荀氏近来势头太盛,唯恐失衡,故而大力提拔宗室以期节制。
  皇帝的其他各皇子公主也在,除了太子、平原王和城阳王之外,最受瞩目的,是皇太孙。他今年十一岁,座次挨着太子,生得端正,眉眼更似太子妃谢氏。
  南阳公主和广陵王也在其中。南阳公主生得颇为白净,虽还未长开,但眉眼秀丽,仪态文静,看得出来将来必是美人;广陵王今年十一岁,身形尚单薄,生得与姊姊有几分相似,宴上,一直坐在南阳公主身旁。
  这算得是皇族家宴,皇帝的兄弟和儿女齐聚上首,乃是多年不曾有的事。
  “人老了,一日不如一日。”只听沈太后在上首叨叨道,“董贵嫔未卧病时,我时常与她叙话,亦三句不离药石。这两日我不曾去看,可还安好?”
  秦王道:“这两日甚好,可下床走动片刻,太后勿虑。”
  太后颔首:“这般便好。”
  皇帝叹道:“今日难得聚宴,朕本也遣人去请董贵嫔,可惜她仍在病中,行走不便。”说着,他看向庞后,“宴上的菜肴,也让人给她宫中送去一份,免得冷清。”
  皇后忙应道:“妾知晓。”
  众人喟叹一阵,皇帝道:“子曰,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朕以孝治天下,最重经典。可惜旧日动乱,经典佚毁,尤其前朝石刻的孝经,竟只剩残片,实深憾也。”
  皇后道:“禀陛下,妾闻此事已颇有进展。”
  皇帝露出讶色:“哦?”
  皇后笑了笑,道:“陛下莫非忘了?子旷在太学正是主持修复之事。数月来,他召学士工匠修缮古籍,寻觅残本,已有大获。”
  “哦?”皇帝看看她,又看向平原王,道,“有何大获?”
  平原王起身一礼,朗声道:“禀父皇,儿搜罗了各版古籍三千五百六十二册,其中修复有四百二十一册,已全数赠与太学。”说罢,他从侍从书中接过一卷简书,亲自呈给皇帝,“此乃秦时的孝经,当世已是孤本,儿特地令人仔细修复,请父皇过目。”
  皇帝接过来,展开仔细查看,未几,满意点头。
  “听闻你还招纳太学生,在府中读孝经?”
  “正是。父皇以孝治天下,孝经乃根本。太学生乃社稷之倚仗,自当熟读,以报父母君恩。”
  皇帝颔首,露出欣慰之色,对皇后道:“子旷甚好,深得朕心。”
  皇后柔声道:“此乃陛下用人之功。”
  众人皆跟着称道。
  太子把玩着手中的玉杯,冷笑道:“哦?我说这许多时日怎不见三弟,原来是去做这般大事。”
  平原王忙道:“举手之劳,算不得大事。”
  “若论大事,当属征西鲜卑大捷。”梁王笑眯眯地对皇帝道,“王师夺回遮胡关及石燕城,实可喜可贺。”
  皇帝神色平静:“将士奋威,自无往不利。”
  荀尚闻言,笑而不语,荀凯面有得色。
  这时,豫章王向秦王问道:“久不闻辽东消息,不知那边如何?西鲜卑如今虽平定,东鲜卑及北鲜卑却也非安分之辈。”
  秦王道:“秃发部覆灭,鲜卑势大者唯拓跋部及慕容部。今年塞外风雨尚算调和,水草丰足,当不致边乱。”
  “秦王说话的声音也甚好听……”青玄低声赞叹道。
  我没说话,却忆起了多年前的事。
  “……无凭无据,怎敢妖言惑众!”那个少年冷着脸,愤怒地喝道……
  “边乱?区区鲜卑,有甚可惧?”这时,一个声音传来,打断了我的思绪。看去,却见说话的是太子。
  他坐在案前,轻蔑地一笑:“那作乱的西鲜卑,当初众人传得如何难对付,还劳累皇叔亲自平叛。后来父皇派太子太傅出手,不到两个月,便尽皆伏诛溃逃。伯平还亲自将秃发磐枭首,带回京师告庙。”
  话语出口,好些人赞同称道,荀凯在下首一脸得意。
  “太子过誉。”荀尚微笑谦道,“平叛之功,乃朝廷上下合力所致,某不敢独揽。”
  秦王看着他,亦微笑:“太子太傅平定叛军,世人皆知,边陲之地亦争相传颂。”
  不远处的桓瓖朝公子抛来一个眼色,满是嘲讽。
  皇帝淡笑不语,握着酒杯抿一口。
  太子却更是兴致勃勃,接着对荀凯道:“伯平,你来说说,那日你如何攻入石燕城,又如何斩杀了秃发磐?”
  荀凯正待答应,荀尚却咳了一声,将他止住。
  “唉,说甚战事。”太后皱眉道,“你们这些儿郎,就爱打打杀杀,听得老妇心惊肉跳。”
  “太后说得甚是。战事冗长,宴后再说无妨。”荀尚笑着说罢,将酒杯举起,“今日中元,乃以孝为先,我等还未敬太后万事顺意,四体康直。”
  众人闻言,亦纷纷举杯,向太后祝愿。
  沈太后重现笑意。
  “都是你们兄弟几个。”大长公主在一旁,对豫章王等人嗔道:“好不容易都来了,说好家宴,提甚政事?”
  豫章王笑道:“是我罪过,当自罚。”
  宴饮如寻常一般,礼节繁缛而冗长。
  几乎所有王侯都带了儿女来,坐在一处,颇有和乐之象。其中,最得人喜欢的却是豫章王的女儿宁寿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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