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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农场下凡尘 第13节

  而庞世同培养的人才越多,那他回朝的可能性就越低。
  以庞世同的年纪,肯定是老皇帝时代的人。
  新皇帝和老皇帝相争,老皇帝不喜欢的,新皇帝表面上不说,心里说不定更喜欢。
  可封建社会毕竟以孝治国的年代,皇帝一般不会,也不敢否了亲爹的决定。
  更别说老皇帝还活着的时候。
  但人都有逆反心理,同时于洪高等师兄弟越被老皇帝一系打压,新皇帝反而会记住这些人。
  想到这,石仲魁不有嘴角一笑。
  却没看到于洪高同样笑了起来,刚才那些话,有故意的意味。
  这其实也很正常。
  初时接触,只想着要石仲魁手里的古扇,可处着处着,发现新弟子不仅精通人情世故,还是个读书种子。
  这种弟子不抓在手里培养一番,那就是傻子了。
  可惜一开始的印象不好,那就只能一边打感情牌,一边借力来吓唬、吓唬石仲魁了。
  同时,也告诉他师门的好处,提高向心力和归属感。
  现在看来结果还不错。
  当然,这是于洪高自己想的,石仲魁未来或许真会把他当成师长。
  但现在就归心,就有些胡扯了。
  不过他也明白,入朝为官想做事,没三五个死党和一群同道之人的话,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随后一个半月,石仲魁彻底成了应试机器,每天雷打不动的五篇八股文搞的他有股回到高三冲刺的感觉。
  第二天一早也必然会有于家的下人,把于洪高连夜批改过的文章送到他手里不说,还让他背了大量工部水利司的历年策论。
  等到三月中旬后,甚至专门让他背疏通河道方面的文章,于洪高自己还写了好几篇这方面的文章让他做参考。
  石仲魁心里明白,自己的便宜老师铁定猜中了府试考官的心思。
  四月初,府试连考三天之后,石仲魁心情异常愉悦的走出贡院。
  但他只来得及回家洗漱换了身衣物,就被于洪高的管家请去了大兴县衙。
  大周府试和明清时的规矩差不多,但更严厉。
  连考三场,考生居然什么东西都不能带。
  笔、墨、纸张等都由考场提供,吃的也只能果腹,发下来的被子更是一股子味道。
  而且天不遂人愿,居然连着两天都下梅雨。
  可以说,这次府试考的不仅仅是知识,更是毅力和运气。
  但凡卷子粘上一滴雨水,就可能被抄写试卷的官吏用‘留下特殊印记,有作弊收买考官嫌疑’为理由给扔了。
  而且答题纸湿了,没人会再给你新的。
  头两天,石仲魁不止一次听到考生大哭,不用猜肯定是雨水打进了监舍,三年努力一朝作废,任谁都难以接受。
  但这对石仲魁更有利,吃的喝的全由空间里的食物解决。
  他还干脆把考纸和笔墨收进空间里,用意念写字,卷子不仅干净整洁,字迹更是比亲手写出来的要好三分。
  “伯谦,快把你的行文全默写下来。”
  石仲魁在心里感叹一声,自己这个便宜老师还真是称职。
  乖乖的把三天做的文章全默写下来,于洪高只看了一炷香,就哈哈大笑起来。
  “本官就知道刘忠坤那厮,定然会出疏通河道方面的策论。”
  以石仲魁后世的眼光来看,于洪高在府试之前让自己写的那些策论,其实还有很多改进的地方。
  可仔细想想,自己又不是真的任职河道大使,或者接了疏通河道的钦差任务,没必要写些这年代官吏眼中,有些另类的办法。
  反而这种四平八稳的文章,虽然不出彩,却绝对不会出错。
  能不能再次为案首,那就看天意。
  见石仲魁看向自己,于洪高收起笑容,抚须一笑,“好了,伯谦连考三日,肯定是累了,早些回家休息几天,再来我这里安心读书。”
  石仲魁一愣,来县衙读书?
  “还楞着干嘛,快快回家,给你先父母上香告知此事。”
  石仲魁有些不解的行礼走出书房,自己便宜老师就不担心有人非议嘛。
  自己可是他取中的县试案首,再来他家读书,真的合适吗?
  随即他就明白于洪高这是保证自己府试能过了。
  府试能过,就表示自己不是浪得虚名,而且一路走的越高,就越没人会怀疑于洪高。
  反而很多人会羡慕他能在县试之后,一眼相中,收了个好弟子。
  石仲魁嘿嘿一笑,也就不把这事放在心上了。
  来老师这边读书,不仅能天天请教,还不用自己弄吃的,洗衣物等杂事。
  而且府试这一关过了,就是童生了。
  再过院试就是秀才,成绩最好的称“廪生”,有资格拿州府津贴,不至于饿死了。
  但想养家糊口,你还是得继续努力了。
  甚至像府城、京师这种地方,对于有人中了秀才的事,很多邻居都不在意,因为对他们没任何好处。
  “伯谦少爷,您要是还有桃脯和柿饼的话,可以送一些过来。”
  临上马车时,听到管家福叔喊自己少爷,石仲魁第一反应就是自己那个师母有意拉拢自己。
  第18章 连中两元
  “多谢福叔,小侄回家就让人送过来。”
  见石仲魁一口答应,临走前还对自己行礼,福叔顿时觉得老爷这弟子难怪能被老爷如此看重。
  大兴县衙里京城不远,马车也就一个时辰,天色暗下来之后,马车带着三个竹篮回来了。
  掀开竹篮上的白布,见除了桃脯和柿饼外,还有石榴,管家脸上顿时露出惊讶表情。
  不过,想到石榴耐旱、耐寒,果皮上虽然红艳,但不少地方也已经干枯,变灰、变黑,只以为是储藏的好而没多想。
  石仲魁既然能用意念,在空间中把桃子脱水成果脯,那新鲜石榴皮做旧就更容易了。
  把东西送到内院,于洪高正妻于石氏,看着被婆子摆在桌上的果脯,直接伸手拿出一块,放到怀里一个3岁左右的小姑娘嘴里。
  “你这个小馋猫,你师叔送来的这些吃食,够你吃半年了。”
  小姑娘也不说话,抓着桃脯开心的吃了起来。
  不用说,这肯定是于洪高的孙女。
  外孙女的话,除非像林黛玉一样父母双亡,而且父亲家还没叔叔之类的长辈,才会送到舅舅家领养。
  而且即便都满足这些条件,于洪高也只会把外孙女送回老家,而不会在自己在外为官时带着。
  师娘于石氏的娘家很可能也在京师,还不用赡养于家的公婆。
  要不于洪高父母早逝,要不老家有兄长代为侍奉父母。
  否则于石氏也不会出现在大兴县衙,只会是于洪高的妾氏跟过来照顾他。
  “娘,您这也太宠熙儿了。”
  “这有什么。”
  于石氏不以为意的对儿子于同甫说道,“你父亲不仅把自己和你师叔们过去科考的笔记送给伯谦,就连你们师祖二十多年以来整理出来的经文注解都传给他。
  这待遇说是亲儿子都不为过。
  要不是你没有嫡亲姐妹,你父亲说不定会招伯谦为女婿。
  而且我刚刚听说,你父亲料定伯谦秀才必过,考举人也问题不大。
  这要是伯谦先过了乡试,你却没过会试,日后有你的苦头吃。”
  于同甫没好气的撇撇嘴,自己可是15就中秀才,18中举人的天才。
  要不是中举之后就有了女儿,初为人父的喜悦加上想着加把劲,一举二胎得男丁分了不少心思,自己说不定19岁就中进士了。
  心里自得一番,于同甫又叹息一声想着,石伯谦虽然和母亲娘家没关系,但同样姓石,总归还是占了些便宜的。
  加上父亲的看重,母亲对石伯谦就更亲近了。
  当然,这些果脯也确实好吃。
  甚至比师祖老家的肥桃都不差。
  想到这,于同甫自己也不由抓起一块桃脯吃了起来。
  却感觉到胳膊被人轻轻拉了下,回头就见抱着襁褓中儿子的妻子,正对着自己眨眨眼。
  嘿嘿一笑,撇了眼亲娘,这才抓了几块桃脯,悄悄放在妻子于庞氏手里。
  没错,于同甫的妻子于庞氏就是庞世同的孙女,这大概也是于洪高敢拿出注解的原因之一。
  而他们母子孙三代敢住在大兴县衙,用的理由是回京师娘家看望父母和亲弟,顺带着就近准备明年二月的会试。
  ……
  几天后府试的成绩再次张榜公共出来,这次石仲魁身边不仅跟着一早就等在贡院外的贾权,还有福叔带着几个小厮跟着。
  等消息出来后,第一时间派人回去告诉于洪高。
  而且因为石仲魁父母兄弟姐妹一个都没有,甚至连个奴仆都没买,于洪高担心他被琐事缠身,就让福叔带着人过来帮忙。
  然后把他带回大兴县读书,不仅要争取一举过院试,还得为乡试做准备。
  同时,这也是为拉近和他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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