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撸书斋>书库>历史军事>民国路人甲> 民国路人甲 第3节

民国路人甲 第3节

  吕氏又与冯氏寒暄几句,商定一起赶路,两家人略歇了会儿便继续前行了。
  临走之时,端秀还在薛婆子家买了几斤红糖江米、冻米糖、蒸菜糕、炸麻叶之类的副食品,都是舅母爱吃的,她也尝过了,比自家做的别有一番味道,打算拿去孝敬孝敬。
  吕氏总算夸了她一句:“算你有孝心,只盼你舅母看在你这份心意上多为你筹谋几分。”
  端秀:“?”
  筹谋什么?总感觉她娘在说什么很重要的事。
  她又问起那位舅母的弟媳来,听吕氏一说端秀这才知道原来这这冯氏不止跟她们有点七弯八拐的亲戚关系,还与吕氏一般也是青年守寡,幸好还有个亲生的儿子,下半辈子倒也有了盼头。
  一路扯些闲话,时间过得也快,加上越往外走,人烟越是稠密,路途也逐渐平坦宽敞起来,驴车总算是加快了些速度,很快就到了舅母家。
  第五章 姐妹
  一番寒暄客套后,端秀便与表姐妹们去后院歇息了。
  想一想要在这里住上个三五天,端秀便有些郁闷。
  本来这个时代对女子的管教就十分严厉,稍微体面一点的人家,女孩子都轻易不得出门的,这走亲戚、赶庙会、拜菩萨等活动便成了闺中女子少有的放风日,是很让人期待的,想一想顶级豪门荣国府里的小姐们吧,每日也不过玩笑、做针线、赏花、听戏、游园……悠闲却无聊,听说要去清虚观为贵妃打藮,连丫头婆子们都炸开了锅呢,兴奋得不行。
  可端秀并不是没有见识过外面精彩世界的人,相反,前世浮躁而快节奏的生活方式反而让她对这样宁静闲适的乡村生活充满喜爱,而且但凡外出,她便要穿那小鞋装小脚淑女,浑身不自在,本来就不多的兴奋之情也被磨没了,还不如在家里宅着自在快活呢。
  况且端秀还有个不认人的毛病,看着厅里叽叽喳喳的坐了足有二十来号的大姑娘、小丫头,她瞬间晕菜了,果断的装出一副害羞木讷的样子,挑了个不起眼的角落坐下。
  大一些的女孩子们围坐在一处聊些最近流行的衣裳首饰、发型妆容,小点的也聚在一块喝茶吃点心,一本正经的说着童言稚语。
  “现在大城市的女孩子都流行那种细细的弯眉,还有这么短的刘海儿,十分俏皮可爱!”女孩子一边说一边拿手在脑门上比划。
  “别听七姐儿瞎说,那刘海有什么好看的,无端显得人憨傻,看着脸都大了好几圈,你说好看怎么不见你剪呀!”另一个女孩却不以为然的反驳。
  哦,原来那女孩就是七姐娉婷,今年才十多岁吧,端秀记得她,大概四、五年前,端秀随吕氏来舅母家做客,正巧碰见这丫头的裹脚现场,当时她的惨叫哀嚎声简直给端秀留下了心理阴影,好几年都不敢再来舅母家玩了。
  娉婷心里腹诽:她倒是想剪呢,奈何脸大啊,五姐真是太讨厌了,就爱跟她唱反调!
  “怎么不好看了,不好看能登报么?那可是沪市最时新的花样儿,你个土包子懂什么啊”嗯?登报?这不是清朝末年么,老佛爷正垂帘听政呢,怎么就有报纸了?还是她穿到了一个架空的世界?土包子端秀竖起耳朵在旁边暗戳戳的细听。
  其实清朝早在鸦片战争时期就出现报纸了,距今也有四五十年了,只是她这枚孤陋寡闻的村姑没见过罢了。
  正自腹诽,毓婷表姐捧来一盒香酥玫瑰饼,让端秀尝尝:“这是从京城带回来的,里头的馅儿倒没什么,就是外头这一层酥壳,确实比咱们这儿卖的好吃许多,就是一路颠簸,有些碎了,我记得你一向爱吃这些,想着姑姑今年要带你来的,特地给你留了一盒,快捡两个好的吃了,不然一会儿全被这些小丫头拿完了”端秀有些受宠若惊,不想毓婷表姐还记挂着她,不枉她记得她的名字啊!
  舅母家里这些表姐表妹们取名全是x婷,十分相近,很容易混淆,她们家里人平时也只以排行称呼,端秀当然是连排行也对不上人的,唯有毓婷表姐的名字她深深的记得的,好歹也是国民品牌呢!
  端秀接过那面上满是牡丹花水墨画的盒子一看,哟,还是百年老店稻香村的呢!
  前世她和姥姥都很喜欢吃他家的酥饼壳,而且还专爱剥外面那层酥皮吃,那被剥完酥皮的馅儿还能被巧手的姥姥做成甜酱,拿来抹烤馒头片吃最是香甜不过了。
  端秀豪不客气的拿了两块,正打算吃,那七姐儿却过来打量了她一番,见她不仅脸小,皮肤还雪雪白,大冬天的本就气候干燥,为了取暖还整日里烤火盆,她们姐妹脸上都暴皮发红了,粉都擦不住,就只这个姑姑家的端秀表姐,脸蛋还跟剥了皮的鸡蛋一般,近看更显水润细腻,哎,都是表亲,怎么差别那么大呢,她都要嫉妒了。
  “那个发型也是挑人的,我看端秀表姐就很合适嘛,她长得跟那画册上的人还真有点像呢,都是圆脸大眼尖下巴……”
  “你又瞎说,哪里像了,我看一点都不像”毓婷打断妹妹的话。
  那种能印在画册上供人观看的女人能是什么好人家的女孩儿么,说不定就是个戏子甚至□□之流的玩意儿,怎好拿来比人,简直就是对人的侮辱,这小七也太口无遮拦了。
  被姐姐反驳,她顿时急了,生怕别人不信她,忙说:“哎呀,你们别不信啊,口说无凭,我去拿来给你们看看,你们就知道了!”说着话便踅摸着小脚出了门,不一会儿就回来,神神秘秘的从袖筒里抽出一卷东西放在端秀面前。
  毓婷瞟了一眼,轻触眉峰,嗔怪的说:“小七,你怎么还留着这个,当心被太太发现了,到时候有你好看的!我可是不给你打掩护的。”
  “就是,再说了,那上头的字你认得几个啊,还当宝贝一样藏着。”四姐哼她。
  本来很兴奋的娉婷闻言有些心虚,又有些不服:“这有什么啊,四哥都说了,这个东西在大城市流行着呢,满街都有卖的,不止男人爱都,那些大家小姐也是看的,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都是增广人见闻的,是最时髦的,谁不看谁就落伍了,还有,我是不认得几个字,但是那画儿我总看得明白吧,光看画我也高兴啊,某些人真是吃不着葡萄说普通酸!”
  五姐听闻便有些生气了,道:“你要那么多见闻干什么,知道越多心越野,你可别看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了,尽教人淘气!”
  毓婷眼看着这两个冤家又要掐起来,忙去打圆场,家里大姐二姐已经嫁人,现在就属她最大,可不能放任这两个小的当众吵起来,大过年的,又败兴又丢脸,到时候别人还要笑话她不知管束家中姐妹呢。
  “小七,你五姐说得在理,咱们女孩子家无才便是德,多学着做做针线是正经,这些东西看过就罢,权当个新鲜,你可别沉迷进去了!”
  又给她连连使眼色,娉婷到底也怕家里大人知道了,好不好的,一顿训斥是跑不了的,况且她又是个庶出,说不得还要带累她姨娘跟着受气,于是忍着气扯了笑脸道:“四姐,五姐,我错了,下次不会了,回去我就把那些东西丢了!”
  众姐妹这时候也都围过来插科打诨,说起别的新鲜见闻来,小七则趁机把那东西塞到端秀手里,跟她挤挤眼,端秀从善如流的把它塞进袖筒里,继续默不作声的吃点心。
  第六章 画皮
  一时有个胖墩墩的小男孩跑进来,对着娉婷说:“七姐,七姐,我们那边说故事呢,你要不要去听!”
  娉婷内心自然是极想去的,可她刚刚才被训过,现在却不好过去了,免得三姐跟五姐又要对她念些什么男女大防的大道理了。
  只能十分惋惜的问那小胖子:“谁在讲故事呢?说得什么?说不定我早听过了!”
  “是穈表哥在说,我们刚刚听了一个狐狸精报恩的故事,可好听了!”
  “那你还记得讲的是什么吗?说给我听听!”
  “呃,就是一只狐狸被雷劈了,然后被书生救了,她长大后就把一只叫小翠的狐狸嫁给了书生的儿子,不过书生的儿子是傻子,他们都不喜欢小翠,把她赶走了,哼,明明小翠很好!”
  “哎呀,你说的什么呀,才听完你就记不得了,真是个笨蛋!”
  小胖子不服气了,“那个故事好长,你去听你也记不得,不过我知道那个故事在哪里可以看,三哥就有那本书,等我再看一遍,我就能讲给你听啦!”
  端秀在旁边听到小翠、狐狸精、书生之类的词眼,立即就知道小胖子说得是《聊斋志异》里的《小翠》篇嘛。
  现代的聊斋不知道被影视剧翻拍过多少遍了,随便给几个关键字,端秀就能给编出至少20集的剧情,文言文版的她也看过,采用的都是平铺直叙的方法,压根也没有什么伏笔,对于端秀这个经过后世网络小说和影视剧熏陶的人来说,可谓十分乏味枯燥了,但对于这些圈养在深宅大院里的女孩子们来说,却是十足新奇有趣的,听到书生和小姐就足以使怀春少女心向往之,更何况是听到书生和狐狸精呢,这可不止有爱情,还有玄幻、报恩、人畜,咳咳。这估计跟她当初第一次看到穿越题材的小说是一个感觉,那种内心无以言表的激荡和巨大幸福感冲击下的眩晕,她到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呐,那真是被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足以让她被里面光怪陆离的世界迷得心神俱醉。
  小胖子不耐烦再说,只催促她姐:“哎呀,你到底去不去啊,你再不去,就赶不上听穈表哥讲新的故事啦。”
  娉婷下意识起身,瞥到五姐正看过来,又不甘的坐下了,嘟嘴道:“我去不了,你自己去吧,这次可好好听,仔细记着了,回来告诉我,说得好了七姐有赏!”
  小胖子特自信的拍着胸脯,给他七姐立了个军令状,又旋风一般的跑走了。
  七姐有些闷闷不乐,又想着到底有客,不好在脸上露出来,便调整了情绪,笑着问端秀:“我们这位穈表哥,最是会讲故事,念书也好,人又文静,大家都喊他穈先生呢!听说你们这次是一起结伴来的,他在路上有没有讲什么故事给你们听?”
  端秀仔细想了想,跟他们结伴来的就只有舅母的弟媳一家了,便摇头说:“我们连面也没见过呢!我就只见到了他娘。”
  “哦,那真是可惜,”娉婷一脸遗憾,“前几年我还听穈表哥说过《好逑传》里的‘过公子谋娶淑女案’,好听得很,听他说那书里一总有七件公案,我一直记挂者,可惜穈表哥又不是每年都来,今年好容易来了,我又不能去听了,哎!”
  端秀看她一直长吁短叹、失魂落魄的,也实在怪不忍心的,小姑娘想要听个故事而已,又是什么大事呢,便忍不住道:“其实,我也知道几个故事,要不我说给你听?”
  娉婷眼神一亮,悄声问道:“哦,难道你也看过这些话本子书?我可不是想听那些老掉牙的戏文里的故事,老生常谈的,有什么意思啊!”
  端秀心想,咱肚子里别的没有,就是故事多啊,而且保证你一个都没听过,绝对新奇,绝对好听。
  不说她前世从网络小说、电影、电视甚至综艺、动漫上看到的故事,就是这时流行的明清话本,诸如著名的十大才子书:《三国演义》、《好逑传》、《玉娇梨》、《平山冷燕》、《水浒》、《西厢记》、《琵琶记》、《花笺记》、《捉鬼传》和《驻园春》,她哪本没看过,就连那《醋葫芦》、《剪灯新话》、《肉蒲团》之类的香艳□□她也看了不少呢!这可都得感谢她家那丰厚的藏书,家里几个兄弟都不是爱看书的,书房那堆书就被打入了冷宫,正好便宜了端秀,要是不看,她还不知道她那早死的爹居然藏了那么多的杂话本子呢,再加上她那叮当猫一样有求必应的好哥哥,时常也会背着人悄悄捎些书给她解闷,这些年看下来,别的不说,她的文言文功底倒是越发深厚了,至少已经可以无障碍阅读了。
  “我也是听家里兄弟们讲过一些,觉得有趣,就记下了。”端秀可不敢说她看过这些书,万一被她娘知道了,肯定一顿好捶,以后再想悠闲自在的去书房寻书看那可就困难了,说完又补充一句:“肯定是你没听过的!”
  娉婷顿时喜笑颜开:“那真是太好了,表姐,你今晚同我一起睡吧,咱们晚上正好说说话!”
  看她那么热情,端秀也没多想就同意了。
  等晚上洗漱后上床时,端秀才发觉得自己大意了。
  娉婷的丫头正给她换睡鞋,这鞋是专门给这些裹了脚的姑娘们晚上睡觉时穿的,为了避免睡觉时脚会因失去束缚而长大长歪。
  端秀可是一双假的三寸金莲啊,自然没有睡鞋这样的东西,况且她白天穿了小鞋,晚上最要紧的就是给脚通风透气,按摩活血,免得脚上生出异味,或者长出茧子来,这时候一脱鞋可不就要露馅了嘛。
  双红对此也是毫无办法,只无措的望着端秀。
  “表姐,来啊,快来啊!”那谄媚中夹杂着兴奋的语气,让端秀立马联想到了影视剧中青楼里拉客调笑的姑娘们,不由一阵恶寒。
  “我先喝点水,咱俩今天作伴,就不用丫头守夜了吧”端秀与她使个眼色,小表妹立马心领神会,叫她的丫头们带着双红出去了。
  端秀走到床边,拉过小表妹的手:“七妹,我要告诉你个秘密,你能帮我保守吗?”
  秘密?娉婷一听这两字,几乎是本能的兴奋起来,立马说:“当然了,我虽然爱玩闹了些,可也诚实守信,你只管信我,我绝不会告诉第二个人的,是什么秘密?”
  可信不可信的,端秀无从判断,不过她也没有什么更好的选择了,难不成还能临阵脱逃不成。
  她拉起自己的裙摆和裤管,示意给她看,娉婷自然是一头雾水,直到端秀脱了鞋,她才发现原来表姐竟是一双天足!
  “这,表姐,你怎么……”
  “我小时候身体不好,我娘去庙里求菩萨,那里的主持大师说我神行单薄,不宜裹脚,就是要一双大脚才能扎得稳立得住,所以我娘就给我放脚了,要不然我也未必能平安长这么大。”这是她娘早已准备好的官方说辞。
  “原来如此,这其实也没什么的,表姐也别伤心,我听家里哥哥们说现在大城市都说不让女孩子裹脚了呢,还有什么天足会的人,专门劝人放脚的呢,想必那金莲也不是人人都爱的!”
  端秀看她并没怎么惊诧,反而还会劝慰她,心下很是高兴,对这个表妹更添几分喜爱,觉得她不仅心地善良,而且思想还挺开放的,要知道,现在可是清朝末年,裹脚之风大肆盛行,很多时候还是身份的象征呢,裹得起脚的女孩子大抵是家境殷实无需劳作的。
  她娘就给她讲过一个很直白的故事:一家里两兄弟娶妻,一个媳妇是大脚,一个媳妇是小脚,小脚的媳妇就因为裹了一双标致的三寸金莲,不仅深受丈夫和公婆喜爱,而且平日里从不用干活,每每有客人到访,还会让她出去见客,好炫耀一番,大脚媳妇则相反,只因一双脚,家里人便把她视为一个劳力,什么脏活累活都要干,平时来了客人还要被赶去厨房,以免她丢人现眼,一双脚直接决定了两人的家庭地位,甚至后半生的命运。
  从这个故事就能知道现在人们的普遍意识:小脚就是一道护身符,只要裹得好脚一双,将来吃香喝辣,享清福,甚至有可能攀附高门,做太太、奶奶,总之未来是不用愁了,而没裹脚的女孩子不仅平日里受尽嘲讽鄙夷,将来出嫁也难找到好的婆家。
  端秀知道,现在社会上肯定也有一些留洋青年或革命党人宣扬裹脚的害处,呼吁放脚,可这呼声就如雷声里的蚊子叫一般,基本没人会理会。
  裹脚和辫子,这两样紧紧束缚着国人身心的枷锁,其实一直到新中国成立才被彻底打破。
  我们往常看影视剧,凡是民国时期,那男人就是一律的短发(某些神剧里还有卷发、莫西干头、飞机头呢,不要太时髦哦),然而在现实中,直到新中国成立,偏远地区还有不少男人留着大辫子呢,更别提裹脚的妇女了,那是大有人在。
  甚至在21世纪时,居然都还有人以小脚为美,企图恢复这些“美德”,这些人里不仅有男人,也有不少女人,端秀就曾经看到过有姑娘发的求裹脚的帖子,让她吃惊的是底下居然有不少回应者,不禁让人感叹封建余毒的遗祸之深远!
  端秀本来就对裹脚一事不以为意,只是应她娘的要求一直在外人面前装个像,免得被人嚼舌,此时便放下心思,大大方方的脱鞋上床了。
  娉婷看着她的脚怔怔的出了一会儿神,对端秀感叹道:“表姐,我自从裹脚,都快忘记脚真正的样子了,我看你的脚也很好看啊,皮肤雪白,指甲粉红,为什么有很多人就不喜欢呢?而且我看你的脚小巧可爱,好多人裹的脚还没有你的脚小呢!”
  端秀这具身体不仅脚小,身上的骨骼也都很是小巧纤细,很能藏肉,摸着很是丰腴柔软,要是按现代的什么体脂率来算,她估计就是个胖子了,但现在看着只会觉得她圆润可爱,是很占便宜的体质。
  娉婷说得还真不错,她的脚现在估计也就是个30码左右的样子,真的算小了,有些裹脚失败的或是先天条件限制,裹出来的脚只是尖尖的、弯弯的,勉强有个样子,却并不小,还不如不裹呢。
  娉婷神神秘秘的趴在她耳边说:“我也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五姐的脚比你还大呢!”
  端秀看她一眼,心想,像她舅舅这样的官宦人家,最是讲究,裹脚的条件也好,肯定都是请的那些特别有经验有手段的专业裹脚婆子来裹的,怎么五姐的脚会比她还大呢。
  “是真的,不信你明天留意看,她因怕人笑话,平日都穿的阔腿裤严严实实遮起来的,就连裙子也比正常的长几寸,就怕露出整个脚来,她马上也要说婆家了,生怕别人轻视了她,所以近来脾气大得很!”
  “你是不是疑惑她为什么脚裹得那样大?”娉婷一副八卦精附体的摸样,可见平日里憋得狠了,不等端秀回话,就继续说:“她是在省城出生长大的,跟着她姨娘在外面直过到七八岁才回来,她姨娘是个戏子,没什么见识,也没想着给她裹脚,你想,七八岁的时候脚都长得定型了,骨头也硬了,再裹能有什么好样子,当时太太都说不让裹了,免得人受罪,可她姨娘却不同意,她看着我们家里女孩子都裹了脚,非叫给五姐也裹了,当时五姐差点没给疼死,脚都烂了一多半呢!”
  端秀想象着那个场景,生生打了个寒噤,她以前因为好奇,曾经百度过这方面的事,她知道以前裹脚,为了使脚更瘦更窄更小,会把碎瓷片塞在脚底,强行让女孩子在碎瓷上行走,扎得皮破血流,却不医治,而是继续裹着,让它腐烂,最后把那腐肉生生剜去!想一想也知道五姐当年受了多大的罪,最惨的是遭了罪却没得到一个好的结果。
  “好了好了,咱们不说这个了,表姐,你要给我讲什么故事呀!”小姑娘期待的望着她,即使在黑暗的帐子里端秀也能看到眼里闪烁的星光。
  端秀想了想,十多岁的孩子肯定是不适合给她讲什么才子佳人、情情爱爱的言情小说了,说个《红楼梦》都怕被别人说她是在传播□□读物呢,她又是个女孩子,恐怕对什么武侠、军事、历史之类的也不感兴趣,一时拿不定主意,便干脆问她道:“那你想听什么样的?”
  “上午胜儿说的那个故事,就是狐狸精那个故事,表姐知道么?”
  看来小姑娘还是对志怪奇幻类德故事感兴趣啊,也对,这么大年纪的孩子正是天马行空爱幻想的时候,喜欢些鬼怪传奇也正常。
  “那我给你讲一个画皮的故事吧!”这可比小翠更加经典,更受人欢迎。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