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节

  萧承煜微微一笑:“怎么了?”
  萧承煜不愧是侯府里各种规矩下熏陶出来的贵公子,就连笑起来唇畔勾起的弧度,也像是量好的。
  林妙音摇了摇脑袋,立时端正了身姿,规规矩矩地坐好,双手捧着杯子,眼睑低垂,改痛饮为小口小口地抿着。
  抿了几口,她放下杯子,垂眸看了一眼碗里剩下的面条。面条还剩下一半,她只吃了三分饱。
  她犹豫了一下,收回目光,对萧承煜道:“我饱了,承煜哥哥,咱们结账吧。”
  她记得,洛城里那些出身名门的大小姐们,吃饭向来都是细嚼慢咽的,一口不超过三分之一,不仅是为了保持纤细的身材,更是一种女子的饮食礼仪。
  萧承煜惊讶:“这么快就饱了?”
  林妙音点头:“你忘了,我刚吃过柿饼的。”
  萧承煜没有生疑,叫来摊主,将账结清。反正这里小吃多,酒楼也多,若是她饿了,再去吃便是。
  二人结了账,继续往前逛着。
  白日里,镇子上的百姓还要劳作,只有到了晚上,才是大家最放松的时刻。是以,这个镇子上的夜市,比白日里热闹多了。
  林妙音的注意力被街头摊子上的东西吸引,很快就忘了自己没吃饱这件事。她拉着萧承煜,从一个一个摊子前看过去,摊子上摆着五花八门的小玩意,不值钱,胜在新奇。
  若是搁在平日,这些东西自是入不了萧承煜的眼,只是林妙音喜欢,他也不会扫她的兴,偶尔还会认真点评两句。林妙音若有不认识的,他也能说上一二,说得林妙音双眼放光,满眼钦佩地看着他。
  二人停在一处卖香包的摊子前,林妙音拿起两个香包,递到他跟前,惊喜道:“承煜哥哥,你看,这个是一对,刚好你我一人一个。”
  香包是摊主自己绣的,料子用的是普通的绸布,香料用的也是最廉价的香料,偏偏林妙音喜欢得紧,她将其中一个系在自己的腰间,另一个系在萧承煜的腰间。
  她给他系香包的时候,几乎整个人都埋进了他的怀里,只要他一低头,便可轻易吻到她的发心,他甚至能嗅到她身上的香气。
  不是香包那种劣质的香气,而是她身上自带的,属于她独特的女儿香。
  嗅着这股若有若无的幽香,萧承煜的心神一阵激荡,忍不住伸出手,想将她拥入怀中。
  林妙音松开手,后退一步,仰起头来,眼神晶亮地看着他:“好了。”
  萧承煜垂眸,瞧见林妙音给他系的那个香包,就挂在他的玉佩旁边。萧承煜握住香包,用手指摸了一下,送到鼻端,轻嗅了一口。
  方才不是他的错觉,那缕幽香的确不是香包的,而是林妙音身上的。
  林妙音已经转身奔到另一个摊子前,拿起一块黑色的玉扳指,高兴地说道:“承煜哥哥快看,这个特别配你,我看那些当大官的,手上都戴着这个,你试试。”
  萧承煜走到她身前。
  林妙音兴冲冲地握住他的右手,抬到眼前,正打算将那玉扳指套到他的大拇指上,动作却猛地一顿。
  原来萧承煜的大拇指上早已套着一个血玉扳指。
  那血玉扳指质地细腻,色泽儒雅,一看就知不是凡品,与她手中廉价的黑玉扳指放在一起,形成鲜明的对比。
  仿佛一盆冷水兜头泼下,林妙音一下子从头凉到了脚,怔怔地看着两个扳指,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她不自在地抿了一下唇角,攒出两个小梨涡,将黑玉扳指放回摊子上,讷讷笑道:“还是承煜哥哥手上这个好。”
  林妙音脸上挂着笑,唇角的弧度却明显垂了下去,在萧承煜看不到的角度,眼底一片黯然。
  萧承煜出身高贵,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神武侯,她只是平民之女,她可以改变自己的言行举止,努力去贴合名门闺秀的气质,却无法改变两人身份有着云泥之别的事实。
  如若不是她救过萧承煜,也许这一辈子,她都不会和萧承煜这样的人产生交集。她之于萧承煜,就像她送给萧承煜的那条腰带,之于他的那身锦衣华服,一样的突兀,一样的可笑。
  第24章
  萧承煜不动声色地瞧了林妙音一眼,伸手将那枚血玉扳指摘了下来,塞入腰间,又拿起摊子上的那枚黑玉扳指,套在自己的大拇指上。
  他晃了晃大拇指,温声道:“很好看,妙妙的眼光一向很好。”
  林妙音眼底黯然瞬间褪尽,惊讶地望着他:“承煜哥哥,你不必勉强……”
  “我娶妙妙,从来都不是勉强。我希望,妙妙嫁我,也是心甘情愿。”萧承煜微微一笑,打断林妙音的话,摸出碎银子,放在摊子上,然后用那只套着黑玉扳指的手,不容拒绝地握住林妙音的手,牵着她走向另一个摊子。
  林妙音脑海中不断回荡着萧承煜的那句话,思绪一片凌乱。
  萧承煜停下脚步,林妙音险些撞在他身上。她回过神来,对上萧承煜无奈的目光。
  萧承煜捏了一下她的脸颊,温润的面庞掩映在光影里,眼角含着宠溺之色:“乖,别胡思乱想了,看看这是什么。”
  这个摊子卖的都是女儿家的东西,女孩子对这些胭脂水粉,向来没有抵抗力。看到这么多的胭脂香粉,林妙音登时将所有忧愁烦恼尽数抛在脑后,双眼一下子亮了。
  “姑娘,试试吧,这些口脂都是最新出来的货,盛京里的小姐们都在用。”卖胭脂的大娘见林妙音身边的萧承煜一身锦衣华服,非富即贵,便极力向林妙音推销着自己的货物,“姑娘皮肤白,这个颜色最适合了。”
  林妙音有些心动,用手指沾了点口脂,抹在唇上,转身期待地看向萧承煜:“好看吗?”
  她涂的是朱赤色,很是鲜艳的一种颜色,若是肤质稍差,轻易涂抹,会显得肤黄。但正如摊主所言,林妙音肤色雪白,最是适合这种颜色。
  一点朱色在唇上抹开后,犹如艳烈绽放的红色玫瑰,美得惊心动魄。在这种浓烈的唇色映衬下,更显得她肤白胜雪,貌美无双。
  萧承煜的目光落在她的唇上,明明不渴,却无端觉得口干舌燥,就连出口的声音也是略显沙哑的:“好看。”
  好看到他的心坎里去了。
  这艳色多一分则浓,少一分则淡。像是照着他的喜好,恰到好处地漫开,一点灼目殷红,燃出他心尖上最烈的一道火焰。
  萧承煜是喜欢林妙音的。
  这个世上,从来没有谁能迫得他做任何事情,除非他喜欢。
  林妙音不知,他娶她,不是为了报恩。她随口一说的“以身相许”,正中他的下怀。
  ——那时他正苦思冥想,如何名正言顺地留在她身边,与她长相厮守。
  那一句“以身相许”,恰好如了他的意。
  萧承煜承认,他对林妙音,是一见钟情,是见色起意,是不安好心。
  他所有的温柔款款,都是诱她入他的陷阱。
  他这辈子,算计过不少人的性命,唯独林妙音,他算计的是她的心。
  犹记得,桃花谷内,他昏昏沉沉睡了数日,迷迷糊糊中总听到一个声音在耳畔轻语。这个声音牵引着他冲破浓烈的黑暗,睁开眼的瞬间,无数天光涌入眼中,视线中逐渐显出一道窈窕的身影。
  林妙音就站在天光中,裙摆被微风轻轻吹拂着,全身上下好像在发着光,尤其是她的一双眼睛,温柔得像清澈的湖泊。他看见盈盈波光,在她的眼底缓缓漾开。
  纵使溯清情之所起,也无法阻止其燎原之势,萧承煜这一生,从未如此失控过,他明白,他大抵是栽在林妙音的手里了。
  林妙音提出“以身相许”的玩笑话时,他顺水推舟,将早已准备好的信物狼牙,系在了她的脖子上,对着明月拜了天地。
  二人虽有夫妻之名,却无夫妻之实,成亲以来,两人做过最亲密的事,也仅限于搂搂抱抱,亲亲脸颊。
  即便是亲吻脸颊,也只是蜻蜓点水,一触而过。
  此刻,林妙音就站在他面前,风拂过两人的身侧,将一缕若有若无的幽香送入萧承煜的鼻端。
  那香气是林妙音身上的女儿香,萧承煜确认过了,那香气只有林妙音的身上才有,浅浅一缕,却足以叫他神魂颠倒。
  闻着这淡淡的幽香,萧承煜的心神再次恍惚起来,如跌进了一场桃花梦境,胸膛里也似被烈火卷过,灼烫无比,心里的念头竟脱口而出:“妙妙,我想……”
  他的声音低沉喑哑,透着几分性感,目光紧紧锁着她殷红的唇畔,喉结不自觉地滚动着。
  许是那口脂的颜色太过浓烈,晃着萧承煜的眼睛,再闻着林妙音身上的幽香,竟叫他生出几分旖旎的心思。
  林妙音睁着清澈的双眼,眼底波光潋滟,不明所以地看着萧承煜,在等着他的下文。
  见她这副懵懂娇憨的模样,萧承煜心头更是灼烈。他的妙妙,在感情方面实在青涩极了,青涩得叫他不知如何是好。
  萧承煜握住她的手,微微俯身,逐渐朝着她殷红的唇畔凑近。
  这一次,他要教她,真正的亲吻,不是蜻蜓点水,而是辗转厮磨,缠绵销魂。
  忽然,一道金黄色的火焰腾空而起,将四周照得亮如白昼。
  林妙音的注意力被这道火焰吸引,从他怀中退出,转头看向亮光的来源,惊讶道:“那边有人在耍杂技!”
  萧承煜怀中一空,连带着心里也空了一下。林妙音没有察觉他的反应,她拽着他的手,朝着火光走去。
  闹市的空地上,有人在表演杂技,百姓围成了一圈,人群中暴出阵阵喝彩。
  林妙音牵着萧承煜的手,拨开重重人影,挤到了最面前。表演杂技的人手里拿了个火把,轻轻一吹,幽幽火焰便冲天而起,化作一条绚烂的火龙,将四周照得一片透亮。
  林妙音拍手叫好,过了一会儿,她忽然想起,刚才站在胭脂摊子前,萧承煜似乎有什么话要对她说,只是俯身贴近她的时候,被她打断了。
  林妙音转过头来,看向萧承煜:“承煜哥哥,你方才想跟我说什么来着?”
  “我……”萧承煜启唇刚发出一个音节,人群中不知是谁推了林妙音一下,将她推得撞进了萧承煜的怀中。
  萧承煜下意识地扶住她,却还是晚了一步,林妙音一脑袋磕在他的胸膛上。
  萧承煜的胸膛硬邦邦的,这一下磕得林妙音晕晕乎乎。
  “有没有受伤?”萧承煜连忙抬起她的脑袋,仔细检查着。
  林妙音揉着额头,摇了摇脑袋:“我没事。”
  她嘴上说着没事,眉头却不自觉地皱了起来,萧承煜心疼地替她揉着被撞的额角,正打算带她去一个安静的地方,好好替她看看额头上的伤,又不知是谁喊了一句:“有人要沉湖!”
  这句话一下子在人群中炸了开来,百姓们连杂耍也顾不上看了,纷纷朝着一个方向涌去。热闹总比杂耍要好看得多,自古以来,八卦是人的本性。
  林妙音也听到了那句话,她的脑袋没那么晕了,看了萧承煜一眼,犹疑道:“那边好像要出人命,承煜哥哥,咱们也过去看看吧。”
  萧承煜颔首,牵着她的手,朝着百姓聚集的地方走去。
  这座小镇依山傍水,小镇的中央,一条大河横穿而过,小镇的周围,还有大小湖泊若干。那人口中的湖,便是镇子上最大的湖泊,这里人将其称之为碧玉湖,因为湖水是深绿色的,远远望去,就像一块碧绿的玉石。
  萧承煜和林妙音到的时候,湖畔已经站满了人,人声嘈杂,依稀传来几声女人的哭喊,伴随着“冤枉”、“清白”等字眼。
  萧承煜停下脚步,随手抓了一人,沉声问道:“发生了何事?谁要沉湖?”
  他的身上有着与生俱来的贵气,眉目之间沉着一抹威严,不笑的时候,不怒自威,很是能唬人。
  那人没来由的一阵腿软,老实回道:“要被沉湖的是张家那婆娘,荷花。那荷花是个水性杨花的,居然趁着他家男人外出打仗,勾搭上了隔壁的刘秀才,被镇上卖猪肉的朱婶撞破了二人的奸情,告发到张家族长那里,张家族长一怒之下,要将这对狗男女沉湖。”
  林妙音闻言,目光越过重重人影,落在湖畔。果然有一男一女被人押着跪在湖畔,男人做书生打扮,长衫洗得发白,袖子上还打着补丁,一副穷酸模样。
  女人年纪约莫二十五左右,穿着虽朴素,却难掩清丽之色,至少在这一众纯朴的百姓当中,容貌是出众的。
  她神情悲戚,声音嘶哑,口中断断续续呼着“冤枉”。林妙音注意到,她的手一直在护着腹部。
  “说起来,这荷花也是苦命,父亲是个酒鬼,母亲眼里只有钱。那刘秀才原是她的表哥,与她是青梅竹马,若不是她母亲贪那二两银子,将她卖给张家,她早就和刘秀才好上了。张家男人外出后,一直是刘秀才帮着荷花打理家中的生意,这孤男寡女的,日日在一起,也难免……”那人叹了一声,话里话外倒是对荷花有几分怜惜。
  林妙音走到萧承煜身边,低声道:“她好像有了身孕。”
  “她男人外出打仗已有半年,她却怀了四个月的身孕,不是有了奸夫是什么。”站在林妙音身边的人一脸不齿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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