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7节

  “我只是觉得这幅画挺不错的。”林小满对书画的研究并不多,但可以买回去收藏啊。
  张大千的画,只会升值,不可能贬值的。
  而且,她没说的是,总觉得这幅画有古怪。
  这是七宝带给她的直觉,探宝之眼看出来的。
  探宝之眼虽然还不能一眼就看出具体的古怪在哪里,或者说是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
  但不妨碍她的直觉更灵敏。
  当然,这种没有根据的话,她是不会在谢庭轩面前乱说的。
  “我看看。”
  谢庭轩多精明的一个人,一下子就听出了林小满话里的迟疑。
  他当然看不见,但画摊开,他可以上手摸,还可以用鼻子闻。
  “这个画纸……”
  谢庭轩一点一点,从画摸到上面画轴。
  “谢大哥也觉得这个画纸比一般的画要厚吗?”
  “张大千那个时代,其实我们的造纸技术已经很成熟了,但用来作画的纸,质感也没有厚到这个程度。”
  “我之前拿这幅画的时候,觉得它的重量也比别的画要重,也不知道是谁装裱出来的,这个肯定是用了特殊的保存方式。”
  林小满见谢庭轩也提到了画纸,就顺着他的话往下说。
  而且,她也确实怀疑这纸张有问题。
  会不会,这里面还有其他秘密?
  “你稍等一下。”
  谢庭轩的手握住了画轴。
  他摸索着把画轴取下来,摸了摸那画纸,还是觉得不对。
  脑子里灵光一闪,立马招来小刀。
  “你看一下,这画能不能分开。”
  等到小刀用了他的小飞刀,把画分开的时候,林小满眼睛睁得老大。
  哦,这真的是一轴双画了。
  有人故意藏了一幅画在张大千的画下面吗?
  还用了古法把两幅画合二为一了。
  “这……”
  林小满看着后面露出来的这幅画,突然语塞。
  【1241】大忽悠童乐(一更)
  她不是没见过画中藏画的,但没想到,这张大千仿画里竟然藏了一幅石涛的真迹。
  那个李唐想要石涛的画,其实是有的。
  可惜,他放弃了拍下这幅画,反而便宜了林小满。
  “怎么了?这幅画是谁的?”
  谢庭轩看不见,但他摸得着,也闻得到,所以,他能辨别出藏在下面的那幅画,比上面这一幅年代还要久远。
  不过,看不见,就不知道是谁的,他也无从判断价值。
  毕竟,一个古代无名小卒的随意涂鸦,肯定是比不上张大千的一幅画的。
  可如果古代画家也同样有名,那情况就大不一样了。
  “那今天没跟你抢这幅画的人真是亏了。”买一赠一,两幅都很有收藏价值。
  钱就不说了,谢庭轩这样的出身,钱对于他来说就是个数字。
  他计较的得失往往就是看有没有让他的利益最大化。
  “是啊,我自己就赚翻了。”
  林小满也很高兴,两幅画,要么自己收藏,要么拿去送人。
  “谢大哥要不要吃点夜宵,我去做。”
  今天晚上是拍卖会占了重头戏,大家吃得就很少了。
  两人在家里探讨关于古画的鉴赏,直到晚上十二点,林小满才摸了摸肚皮,好像是有点饿了。
  “那就麻烦小满了。”
  她不说,他也没察觉,自己都饿了。
  林小满干脆去煮面,冰箱里有熬好了的鸡汤,拿来做汤底,做一些菌菇鸡汤面,再淋上浇头,吃一大碗都没问题。
  她做之前,还给小成发了一条信息,问他有没有加班。
  要不要过来吃宵夜。
  小成那头也不知道她家里还有人,收到信息就立马要走。
  事实上,小成此时在佛音。
  偌大的包厢里,除了他,还有童乐,以及他们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比如之前在古墓出现过的邵静华。
  还有一个是邵静华的妹妹,邵静怡。
  还有另外几家。
  现在大家重聚,一是欢迎小成回来,二是,这其中有人想趁着这个机会,跟童乐,成霜降拉近关系。
  大家以前都是一个大院儿的,难免被人拉出来比较。
  “乐子,既然回来了,就别跟大家翘气了。这么多年过去了,咱们也都不小了。”
  童乐当年是混世魔王的性格,在帝都惹祸,被发配到魔都,多少人不知道拍手称快。
  他以前很中二的发誓说要重新杀回帝都,让这些看笑话的人好看。
  现在,其实也做到了。
  当年闹崩了,把所有的错都归咎在他一个人身上,他替一大群人背了黑锅。
  现在又来说和好?
  和好个毛线啊!
  说和好是假,想要好处才是真的吧?
  谁不知道童林集团自从上市之后,每年资产都呈几倍的姿势增加,现在大家看他厉害了,就集体道个歉,然后再分一杯羹?
  这些二世祖,有的家里已经不行了,也有的是不想按照家里的安排,从军从政。
  所以,看到童乐赚钱,他们就眼热了。
  毕竟,赚钱对于他们来说其实挺简单的,关系,他们不缺。
  只要有个脑子好使的人带领着大家,就会有无数赚不完的钱。
  童乐和小成都是不错的选择。
  小成回来还很低调,但有一部分人也是知道他如今继承了应家那边的产业。
  应家在那个年代,公司规模就不小了,何况现在?
  “是啊,乐子,那时候大家都年纪小不懂事,今儿个大家都一笑泯恩仇行不行?”
  “我比你们稍长两岁,就由我来给大家说和行不行?”
  稍长两岁的姓常,叫常兵,家里老爷子是总后的。
  后勤部,虽然不像其他地方权力那么大,但里面的弯弯绕绕却是最多的,还管着大家的物资供给,他又是他们这一代最大的,小时候就是孩子头,带着大家一起玩儿。
  常兵这人,长袖善舞,所以在大院儿里和大家关系都处得不错。
  他现在还没入总后,在部队里历练。
  怎么说呢?
  大家手里都有点钱,都想生钱,似乎也就童乐和小成这样从头到尾都没进体质内的,最合适。
  说和,是一个幌子。
  他自己也想找两人。
  因为在部队里历练,认识的也都是部队里的人。
  那些退伍的,他想替那些人找个出路。
  邵静华就给他出了个主意。
  事实上,邵静华自己也想给手里的退伍兵找个可以谋生又不被欺负的地方。
  他们这些人,在部队里一待就至少五年。
  出来之后基本上都跟社会脱节了。
  哪怕手里拿着那点安家费,却因为心性单纯,部队里的环境也相对单纯,出来还是很容易被骗得什么都不剩。
  他也不求别的,只求兄弟们能够有个正当职业,不被看低,不被欺负,能够养家糊口。
  能够得到民众最起码的尊重,而不是因为他们是兵,就理所当然地欺负,糊弄。
  “当然,小时候的事,小爷怎么会放在心上。大家不都是怕被家里收拾嘛,可以理解。”
  理解是一回事,但愿不愿意跟那几个坑小爷的来往,你总管不着了吧?
  “常哥,我们给你面子,但我记得我刚回来的时候,可是有不少人找我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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