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节

  不多会儿,牙婆身边的小丫头带了五个男童过来。
  林云舒让凌凌自己选。
  凌凌犯了难,看向崔宛毓,“四弟妹读书识字,不如劳烦你帮我选吧?”
  崔宛毓瞧着有些无聊,正想着向婆婆告罪,先行离开,就听二嫂提了这么个要求,有些发怔。
  不过她也没有推辞,“二嫂开口相求,弟妹哪有不帮之理。”
  她看向五个男童,随口念了几句论语里的内容,“你们谁能重复一遍?”
  古代人多是重男轻女,这些男童有的是家境贫穷,有的是父母双亡,被叔叔伯伯卖掉,有的是自己将自己卖了。
  总归没念过书,听她说起这文绉绉的话,听都听不懂,更何况背诵呢。
  几个孩子面面相觑,都有些泄气。
  其中一个孩子许是没见过这么多人,慢慢悠悠举着小手,声音发颤,“俺……俺背得不全。只记得前两句。”
  崔宛毓微微颔首,“你且试试。”
  小男孩复述一遍,正如他所说,他真的只会前两句,说到第三句,就磕磕绊绊的。
  崔宛毓看向凌凌,“你觉得这个如何?”
  凌凌请她帮忙,自然听她的,“那就他吧。”
  牙婆喜不自胜。
  另一边,举坛子的人数已经少了大半。只剩下三个丫头。
  其中一人瞧着十分瘦弱,却没想到,她居然也能坚持到最后。
  凌凌叫她过来问话,将这丫头上上下下打量一通,“你怎么这么瘦?”
  千斤扁扁嘴,委屈巴巴道,“我吃不饱。”
  凌凌微微皱眉,这丫头瞧着已经十三四岁,说话竟像个六岁孩童。
  牙婆见她对千斤有意,忙道,“这丫头小时候烧坏了脑子。但是手上非常有劲儿,价格只要一半。”
  凌凌倒不是图她便宜,就是想找几个适合练武的丫鬟,陪她解闷,点头,“这三个都要了。”
  牙婆喜得眉开眼笑。
  林云舒付了钱,让各自将丫头带下去。
  至于奶娘,不着急,再看看。
  买完需要的人手,林云舒彻底解放了。一日三餐都有人做,热水不断供,屋内屋外都被下人打扫得干干净净。
  吃早饭时,老二和小四累得精疲力尽,晚上只睡了两个时辰。
  林云舒给两人夹菜,“找把柄也不是一天两天,你们也得注意自己的身体呀。”
  小四打了个哈欠,“早日将他们赶出衙门,我们也能早日剿匪。”
  林云舒沉默良久,她又何尝不想剿匪呢。只是愧疚一直折磨着小四,一日不将那些土匪铲除,小四就一日不能安宁,劝是没用的。
  她暗自琢磨该怎么帮他们,便是让她想到一个法子。古代官员家眷通常都会举办宴会,她何不学学她们。将所有下属女眷全部叫到府里,聊聊天。许多女人都是管不住自己的嘴。兴许她能从这些人口中打探这些人的身家背景。
  吃完饭,三兄弟去前衙处理事情,林云舒在院中消食,让老大下帖子。
  谁知老大道,“四弟妹昨儿已经给县衙下属女眷广发帖子--共赏菊花。”
  虽说她们住在县衙后院,但崔宛毓除了吃饭请安,从来不往她面前凑。
  林云舒一向不过问儿子房中事,也不爱给人立规矩,所以还不知这事。
  严春娘环顾四周,看了好半天,也没在院子里找到一盆菊花,“四弟妹要大家来赏菊花,可咱们府里没有菊花啊?”
  林云舒就没见过这么实诚的人,随口解释,“她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凌凌和严春娘听了个一知半解。
  林云舒摊了摊手,“到时候去花市上搬几盆回来应应景就行。跟这些人精打交道,什么话都不能当真。尤其是恭维你的话。”
  凌凌和严春娘对视一眼,齐声道,“那我们不参加了。要是闹出笑话,可就给家里添乱了。”
  林云舒倒也没推辞,这两人都是实诚人,谁知道会不会被他们套话。
  林云舒看向老大,“我会参加。”
  第63章
  为了不在宴会上丢丑,林云舒特地带着知雪知雨两个丫鬟出门买新衣服。
  铺子离县衙很近,林云舒三人便没有坐马车。
  三人在街上慢条斯理走着,越往城中,人越多。
  林云舒很久没出来逛街了,瞧什么都热闹。
  街市上有卖糖人的,有卖糖葫芦的,也有卖北方几种耳熟能详的水果以及各种糕点,还有一群人围在一起看杂耍。
  林云舒瞧着有趣,多停留了会儿。知雪知雨以前在家里每天有干不完的农活,现在好不容易能吃饱饭,吃件干净的衣裳。瞧着也是津津有味。
  瞧到正精彩处,林云舒发觉有双手在她腰腹处摸了几下,林云舒心中一动,眼睛依旧盯着场上瞧,手却快速攥住腰腹处的手,“我看看是哪家的毛贼,居然敢偷你姑奶奶的银子?”
  众人被这声吼惊住,纷纷看向发声处。人群自动让开。
  林云舒低头一瞧,竟是个十一二岁的少年,眼睛生得黑白分明,一张小脸消瘦,明明已经深秋的天,他竟只穿了一件薄薄的外衫,嘴角,耳朵都有明显的伤口。
  她刚开始还有些严肃的眉眼在触及这些小伤口时,有了几分失神。
  那少年是个极机灵的,瞧见她神色动容,双膝一弯,跪倒就拜,“这位大娘,你行行好吧。我是个孤儿,走投无路,才会偷钱为生。”
  林云舒却拧着眉,“瞧你也是个机灵的,为何不找个营生来做。就是卖身为奴也比偷人东西强。”
  要是被人捉到了,他可是要受牢狱之灾的。
  少年扯着唇,“卖身为奴万一被主家打死也没人为我伸冤。还不如像现在这样,能活一日是一日。”
  林云舒皱起的眉峰又松开,“你是哪里人?叫什么名字?”
  少年咬了根草在嘴里嚼,吊儿郎当斜了她一眼,“我叫全福,我爹娘以前在衙门后院当差。县令告老还乡,我们一家得以除了奴籍,没多久他们得了一场急病没了。家里的钱也被一伙强盗抢劫一空。”
  林云舒蹙了蹙眉,看了眼四周,发现到处都是人,便在附近找了家饭馆,要了雅间,点了些酒菜请他吃。
  全福看着满桌香喷喷的饭菜,猛咽口水,“当真是给我的?”
  “对!吃吧!”
  林云舒笑眯眯点头,“只要你老老实实回答我的问题,我就不送你见官。”
  全福伸手从一只整鸡上扯掉一根鸡腿,大快朵颐,边吃边说,“你讲!就冲你请我吃这一顿,哪怕让我杀人也敢。”
  林云舒抽了抽嘴角,一只鸡就能换一条命,这命也忒不值钱了。她摇了摇头,“既然你爹娘以前在府里当差。那你一定认得你爹娘曾经的那些旧友了?”
  全福点头,“认识啊。”说到这里,他颇有几分丧气,“有好几个都谋了好前程。”
  林云舒看他更顺眼了,笑眯眯道,“只要你把他们的名字和现在的地址告诉我。我就给你二两银子。你可以买上二亩地,足以将自己养活了。”
  全福连鸡腿都忘了吃,这可是打天上砸下来的馅饼,他要是不接住,那岂不是对不起他死去的爹娘?
  他忙不迭点头,“我说我说!”
  林云舒让掌柜拿了纸笔过来,将他所言一一写下来。
  写完后,林云舒给他二两银子,便下了楼。
  出了饭馆,林云舒到布庄买了件时兴衣服,颜色古朴雅致又耐看,穿上显得人格外精神。
  宴会之日,严春娘和凌凌为避开这些女眷一大早就带着虎子和下人去教场玩耍。
  林云舒作为长辈又是主人家,自然热情招待。
  待大家落座后,她便让大家自报家门。
  一通介绍,林云舒发现同样是丈夫受伤,吴夫人的气色比高夫人好多了。
  据老三所说,这两人不躺在床上半年,都不能好全。这才过去三日,就算请的郎中再怎么神,也不可能这么快就有起色。
  那吴夫人这好气色从何而来?
  林云舒直觉有问题,却装作不知,细心招待大家。
  很快她就发现,这些人以高夫人和吴夫人马首是瞻。吴夫人对高夫人多了几分刻意的敬意。
  这倒有些奇怪了。据小四所说,吴江出自幽州大户人家,家中产业比高家还要多。为何吴夫人会矮高夫人一头呢。
  如果说是品级,那也不需要如此刻意啊?
  她旁敲侧击问了一个喜爱说八卦的捕快夫人,从她口中得知,原来高秉仁的妹妹是信王最受宠的小妾,当初高秉仁就是被信王举荐才当上县丞,要不然以他秀才的身份根本当不了这个职位。而且信王似乎极看中高秉仁,时常召见他。而吴江却没这一层关系。
  打听到自己想要的,林云舒站起身,想将宴会主办权交给崔宛毓。
  却不想高夫人站起来向林云舒施了一礼,笑盈盈道,“老夫人,我听我家丫鬟的表哥的妹夫说,你在西风县曾以替人接生为业?不知可是真的?”
  林云舒眼睛微眯,坐下来,敛了神色,好整以暇看着她,轻飘飘反问,“是又如何?”
  她倒是不奇怪,高夫人为何会知道这些。她能打听这些人的私隐,对方肯定也会如此。
  从名面上看,他们好像相安无事,但私下里,两方已经开始较劲。
  可是高秉仁和吴江都躺在炕上不能动弹,只能指挥下人来打探他们家的情况。说不定他们已经猜到下手的人是老三。
  毕竟老三身上的气质跟旁人有很大不同。
  这些夫人们听出林云舒当过稳婆皆是一惊,面上隐隐露出几分嘲讽之色。
  高夫人捂住嘴,故作惊讶问道,“我还以为是我家丫鬟胡说的。谁知竟是真的。老夫人乃堂堂县令之母,如何会做那下九流的行当?”
  崔宛毓变了脸色,手攥着帕子。这也是她对婆婆不解的地方。明明家中经营着极为赚钱的铺子,为何还要自甘堕落替人接生?
  林云舒看着高夫人,脸色微微一变。说实话,她之前给人接生除了喜欢这行,还因为她不想忘记前世。
  这是她辛辛苦苦学了七年,毕业后又做了三年的职业,它陪伴她人生中最美的十年。她不舍得。
  但是小四当了官,为了他的脸面,她必须有所取舍。她不能让人以此攻击小四,成为他的污点。不过心里有些打算,此时的她却绝不能被对方压制。
  她浅浅一笑,看着对方,“说到这里,我想请教知书达理的高夫人,何为下九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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