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节

  张氏道:“怎么不像话了?孩子不想去庄子,不是人之常情吗?我看是你不清醒吧,她已然十岁了,但凡母亲也该好好教她管家理事,考虑一下她的前程了。你孤身一人,将来不还是要靠女儿女婿?带她去庄子是好前程吗?依我看,还是让她留在府里给清玥当伴读吧……”
  玉娘大惊,道:“不可!”
  张氏道:“怎么不可?”
  玉娘道:“小姐是何等尊贵的人,莲香不过一个丫头,哪配当小姐伴读,她不是读书的料。”
  这真不是一个正常母亲说得出来的话,就算是农家孩子,知道自己孩子得到侯府恩典,能和侯府小姐一起读书,只怕是要祭拜祖宗,感谢祖宗保佑了吧。
  哪有她这样的。
  张氏暗自摇头:“读都没有读过,你又知道她不是读书的料了?”
  玉娘心中更惧,若是莲香再留在府里,总有一日,人人都看得见她长得比清玥更像张氏。到时一生疑惑,若是弄个滴血认亲,那清玥一生就完了。
  玉娘现在可就顾不上扮演伟大慈爱的母亲角色了,对赵清漪道:“莲香,你过来。”
  赵清漪借此走心又走肾地表演“瑟瑟发抖中”,看得张氏、赵嬷嬷暗暗叹息。
  玉娘强忍着恐惧,喝道:“你还当我是你娘,你就过来!”
  赵清漪呜呜哭着,如一条可怜的小狗一样从赵嬷嬷身后爬过去,凄哀道:“娘,别打我,你手疼……我不想读书,我一个字也不认识,我知道我是贱命,读书会折了我的福的。娘是为了我好……娘别生莲香的气……呜……”
  玉娘本想劝她,让赵清漪自己表明心迹听她的话不跟着清玥读书。此时,倒是不用劝,她也表明心迹了,但玉娘却觉得事件更复杂了。
  玉娘讨厌她的哭泣,如咆哮帝一样抓住她的肩膀摇:“你哭什么?!夫人小姐恩典我们依附侯府已是天大的福份,做人岂能再贪心你不该得的?”
  赵清漪泪眼婆娑、涕泪横流飙戏:“娘,没有,我没有!你为何总是不相信我!我喜欢夫人,是因为夫人待我好,我不是想要贪小姐的东西!我知道小姐是天上的云,我是地上的泥,你从小和我说的我都记得!我都记得,我是泥!我跟你走!你去哪,我都跟你走,我孝顺您!娘,我什么都没有,我只有你呀,你怎么能不相信我呢?我贪玩,但我会改呀!”
  玉娘这时不禁也是五味陈杂,但是想到女儿的前途和心中的恨又硬下心来。
  玉娘说:“好,你记住你的话。”
  张氏打断道:“够了,玉娘,你这是干什么呀!她是你的女儿呀。”
  玉娘道:“夫人,我都是为了她好。丫头要有丫头的样子,若是养大了心,将来受罪的还是她自己。”
  赵清漪如鹌鹑一样看看玉娘,明知道如今她的角色如果太多话,反而有危险,但实在恶心,还是忍不住说:“娘,为什么不相信我,我当时只是贪玩,真没有别的妄想,更不敢肖想当小姐一样的人物。
  我一个字都不识得,琴棋书画管家理事也是半点不会,我只想当好丫头,本本分分过一生,将来得夫人恩典配个下人小厮就是我的命。
  我可以再发誓:我若贪心那本不属于我的东西,但叫我天打雷劈。”
  李清玥拥有的一切本来就是我的,要劈也是劈她。
  赵嬷嬷说:“李家妹子,我瞧这孩子是好的,你自己的女儿,真有什么想法,到底年纪小,好好教导就是,怎么能动手打成这样呢?咱们侯府素是个善待下人的,你这般做法,旁人见了不知情由,还道是咱们侯府待一个孩子如此严苛。”
  李清玥其实不以为然,这些个丫鬟下人,最需要立规矩,不然就不懂得尊卑有别了。不过,母亲素来温和,此时她倒不好与她唱反调。
  张氏头都被弄得头大起来,她虽怜惜孩子,总觉得这孩子亲切,但是玉娘才是人家的母亲,如今她坚持,而孩子也孝顺,她一个外人倒不好做得像是挑拨她们母女关系似的。
  于是张氏只有劝玉娘好生对莲香,孩子还小再不可动手打她,说着还赏了赵清漪一个荷包,也就让两人退下了。
  事件平息下去,玉娘处于恐慌之中,之后赵清漪不刺激她,她倒没有动手打人了。
  过得半月,玉娘如愿出发去庄子,坚决带上女儿莲香。
  两人去向张氏拜别时,张氏少不得怜惜两分,给了孩子几身衣服。张氏又对玉娘交代在庄子也不必干农活,那庄子里自有两家下人,孩子还小,教她管管家,以后她可为孩子谋个前程。
  玉娘万分不想张氏和孩子再有什么交集,没有想到莲香还是入了张氏的眼。
  她在一惊一乍中拜别,悄悄地看了一眼坐在一旁的一身华服显得尊贵无匹的女儿清玥,忙又转开目光。
  而赵清漪只用那像是将要濒临死亡的流浪狗一样的眼神偷偷看着张氏,眼中有波光和凄苦,却是没有流泪的,这“不慎”被张氏发现。
  此后这个眼神总是在张氏午夜梦回里出现,她又时时梦到当初那场大难之时。
  她越发念旧惦记那可怜的孩子,可惜当时莲香已经发生意外“死了”,她去山里,遇上豺狼,“尸骨无存”。此后,她更加梦一回,流一回泪,每每醒来泪湿枕巾,清醒时却对自己说只是怜惜。
  直到王姥姥一家来投奔,真相大白,张氏想起种种,有所猜测,整个人都晕厥了过去。
  这又是后话。
  ……
  赵清漪跟着玉娘到了五十里郊外的庄子里。
  这个庄子颇大,有三百庄良田、四百多亩山地,分租给佃户种些粮食果蔬,佃户们还在山上养了些家禽家畜。便是堂堂定北侯府,在权贵云集的京郊有这么个庄子也是难得的。
  庄子名下除了佃户之外,还有两家下人,一家姓王、一家姓张,他们一家管着田,一家管着山。
  也知道新来的“母女”是夫人心腹,多半是来探这个庄子的底细的。
  她们初来,他们就来了个下马威,连屋子都没有布置好,只说是都忙着。
  玉娘和赵清漪只有自己动手,赵清漪要收拾两家下人,当然是分分钟的事。
  但是她并不打算在此久呆,而是想要先逃之夭夭,四年后再回来看真相大白。两家人尽管欺负玉娘好了,关她鸟事。
  第212章 “赵文盲”买马
  赵清漪只在庄子里呆了一个月,平日上山偷偷练功,家务事啥也不干,任玉娘对她破口大骂只当耳旁风,可她再想要打她,她能像一抹青烟一样溜走。
  玉娘若想饿她几顿惩罚,那也要关得住她呀!没有饭吃,她到庄子厨房摸点食物,上山当练功打点野味,就混过去了。
  玉娘若想以死相逼,赵清漪可不会阻止她,她想死尽管去死。
  赵清漪这“不孝女”既没有兴趣围观她寻死的过程,也兴趣接手她寻死的结果——她可不管埋。
  正所谓,壁立千刃,无欲则刚。用现代的话来说,当你不想在一个人身上得到任何物质的或非物质的东西,那你就是她不可战胜的。
  这日夜里,她偷偷点了玉娘的睡穴,又摸去王、张两家人屋中。
  也亏得她夜晚偷听偷看大半个月,摸清了这大庄头和二庄头私昧银子的地方。
  她先溜进王家夫妻的房里,撬开桌底下的一块青石板,拿出一个盒子,是一叠的银票,还有半匣子金银锞子。
  拿着银票,她一半高兴,一半欲哭无泪,她“不识字”呀,这哪张面额大、哪张面额小呀!
  想想对方是赵家奴仆,管庄子时私下贪污,不过也有他们该得的薪水,所以她是打算只拿一半的。不识字,只好各种样式的银票都只拿一半了。
  她是赵家真千金,这也是物归原主了吧。
  而张家夫妻房里,她也依葫芦画瓢光顾了一下。
  翌日,赵清漪去山上放羊时,与王家的二丫头他们走散,到傍晚都没有回庄子。
  玉娘早就想掐死这丫头了,只是没有办法,又不想引起张氏的关注才忍耐她越发的性情乖张、没大没小。
  “莲香”没有回家,玉娘也有一丝说不上的滋味。到底是抱过、养过、和她演过戏的假女儿。
  没有母女真情,还有几分对手戏演员的“合作情谊”呀!所以她也会想“莲香”会不会出事,心中几分廉价的担心。
  一转念,如果“莲香”真的出事了,岂不是正好,清玥再没有任何威受胁了。
  虽然实现不了让自己的女儿和侯门千金人生交换颠倒的计划,让那越长大越让人讨厌的丫头早日死了也好。她何必担心?
  三日后,有庄下的佃户在后山发现了两只染血的鞋,还有在灌木上勾着的衣衫的碎布,地上似有狼出没过的踪迹。后来被证实是莲香的。
  莲香再没有回庄子,大家也也就知道了她被狼叼走吃了的“事实”。(躺枪野狼冤魂:就那魔女,我才是受害者,你们这些是非不分的可恶人类!)
  玉娘也是整个人都懵了,五味陈杂,养了十年的孩子就这样没了,真正的侯府千金居然被狼吃了。
  她也哭了一场,但是在哭的同时,总有个声音告诉自己:这样也好,真的干净了,是狼叼走了她,不是她害了她。
  而张氏知道此事,也是两个月之后,这是另话,且先不提。
  ……
  赵清漪怀着一笔巨资溜出庄子,就先返回了洛京,这个位面的12世纪最大的国际大都市。
  她在成衣店买了两身少年穿的华服,都是用银锞子付款的。
  不是她嫌弃“硬币”,而是她不识字,她又急于换装,换装前不想麻烦。
  这不禁要说一说她是“文盲”的事,文盲到怎么丧心病狂的程度呢?
  就算是穷摇奶奶笔下的小燕子同志都甩她三条大街,能当她的祖师奶奶。
  就算她腹中有经书万卷,但是她一拿笔想写,脑子就全空,放下笔,又都在脑子里。所有的文字到了她面前全像一个个盲文小黑点。
  她就活在这样的光怪陆离的“文盲”世界里,更别说学穿越女写几首诗勾引一群吃饱没事干的绝世大美男了。
  一个连一到十都不认识的文盲独自去旅游到底有多可怕,在现代都难以想象。
  赵清漪觉得自己的心灵又强大起来了,她就是这个文盲。
  赵清漪穿着一身足够装逼的男装白衣,头发高高一束,正是个俊俏无比的小郎君,她今年十岁,还未发育,正是雌雄莫辨的时候。
  正值初夏,赵清漪打着一把折扇,想想自己要逍遥四年,心中规划的旅游路。
  就原主那样的悲摧的一生,召唤她过来,她不带她一起吃喝玩乐够本,都对不起她。
  在荟香楼叫了一桌上好的席面,享受了熊掌吃一碗、倒一碗的土豪滋味——当然是倒一碗给街头乞丐。
  这才是侯门千金该过的日子,真相大白亲人相认后就去跟张氏学认字诗书琴棋书画,不是找虐吗?
  从前连饭都没有吃到爽过,跟我谈啥诗和远方,搞笑!
  要旅行,还是需要交通工具的,吃饱喝足,还顶着几个妇女的尖叫上了女厕所当了小流氓后。出店时,赵清漪摸了摸自己光洁的脑袋,无视几个妇女的白眼和好奇感叹——小郎君还是很帅哒。
  ……
  赵清漪用一条半湿的手帕围在鼻前,顶着熏人的味道进出马市,挑选着马。对于骑惯了不是“白龙马”,差一点的也是英国纯血马的赵清漪来说,一般的中原马还真不太看得上。
  逛了老半天,正感失望无比,却在一个貌不惊人的马贩那看到了匹瘦骨嶙峋的黑马。
  她差点要错过,忽又顿足细看,围着打圈圈儿走,来回验证。
  “啧啧,啧啧,这马……这马……”
  那马贩站在这儿半天了,也没有人来买马,这匹病马是他在凉州捡回来的。本来便是赌一把的心捡便宜的心,捡到后给它点草料吃,它一直半死不活的模样,还是要趁早脱手。
  马贩笑道:“小郎君,您真是好眼光(你的良心不会痛吗?),这可是上好的关外马,之前就是骑得狠了才瘦成这样。以小郎君的通身贵气,这马被您看上,是它的福气,将来沾了小郎君的贵气定能胖回去,成为一匹千里良驹。”
  赵清漪面色怪异,终于看了他一眼,蹙了蹙眉,说:“咋卖哩?”
  马贩掂量了一下,说:“……八两,八两卖给你。”
  赵清漪深吸一口气,没回话。
  “五两,也是这马和小郎君有缘,别人我定是要卖八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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