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

  孟晓妮取了几个扁平一点的大漏勺,分别递给了每个人。
  她自己取了漏勺,将一大把嫩牛肉给夹上去,浸入到煮沸的火锅里。
  漏勺在噗噜噜的红色火锅中一上一下,不过十秒钟,就将牛肉片全部煮熟。
  孟晓妮快速将漏勺取出,检查确认毫无血丝,就把牛肉均分给在场每个人。
  吃麻辣牛肉火锅,蘸酱用油碟的人会少一些。
  像孟父,他会选择用辣椒花生碟。一半干辣椒粉,一半干花生粉,直接沾肉吃。
  而孟母不同,她会选择用沙茶酱。用了沙茶酱,别的什么都不放。
  不少人前往火锅店,看到沙茶酱多会好奇,少有尝试。毕竟在酱料碟中,油碟、辣椒碟、海鲜碟,不论何种蘸酱,都比沙茶酱有名气的多。
  不过其实吃牛肉火锅,取用沙茶酱,味道会让人觉得惊奇:这是何等神奇的味道。
  沙茶酱将花生、大蒜、芝麻、辣椒、椰丝、黄姜等等杂七杂八的香料全丢在一起,弄成了一种复合型调料酱。
  孟母就很喜欢。
  孟晓妮一般般,她沉迷油碟无法自拔。
  鬼凤做鹦鹉的时候,是不用蘸酱的。鹦鹉光直接吃就够慢了,用了蘸酱恐怕一顿要吃半天,吃完一顿可以接下一顿了。
  现在变成人在店里吃火锅,吃多少旁人都不会再震惊,还可以用蘸酱盘!
  鬼凤相当具有气魄,直接取了一个满是辣椒的干碟,当着众人的面,将牛肉蘸了干辣椒,放入嘴中。
  孟家三口侧目。
  孟家的辣椒粉是自己磨的,味道……特别辣。
  孟晓妮在外吃东西就爱放。吃泡面的时候,她常常由于泡面不够辣但又有想吃的味道还纠结,于是有钱的时候吃汤达人的酸酸辣辣盒装,没钱的时候吃□□袋装,撒点辣椒粉,完美。
  鬼凤嚼了两口,眯细起了眼,筷子往第二块去。
  他神色没有丝毫的变动,没有脸红,没有双目含泪,没有痛哭流涕,似乎半点没觉得辣。
  孟父一下子就喜欢上了鬼凤这吃辣的本事,拍手叫好:“好,会吃辣才好。”
  鬼凤朝着孟父矜持点头。
  孟父高兴:“喝酒么?”
  鬼凤摇头。
  孟父没想到,意外咋舌:“不会喝酒啊?”
  鬼凤会喝酒,可这酒又不是孟晓妮酿造的,用的食材又多粗糙。对于现在的他而言,并没有喝的意义。
  他正要说什么解释,旁边孟母一筷子打在孟父的筷子上:“就你话多。现在男孩子都不抽烟不喝酒了,你以为都像你这样的?还敢藏私房钱买烟!”
  孟父顿时萎焉,喏喏不敢说话了。
  孟母越说越嫌弃:“吃你的牛肉。真是的。”
  孟晓妮忍不住偷笑。
  会喝酒的鬼凤不说话了,就当他不会喝酒。
  当了人之后,鬼凤吃饭速度明显加快。鹦鹉吃一碗啄半天才下去半碗。人吃一碗,半天可以下去两斤。
  孟晓妮还去拿了一点牛肉丸子。
  牛肉丸子分为两种,一种是撒尿牛丸,一种是纯手工牛肉丸。两种都要在火锅里稍微煮久一点,才能确保丸子熟透了。
  等丸子浮起来,说明丸子已经差不多了。
  鬼凤一个人就吃掉了三斤牛肉和一盘牛肉丸。
  等孟家三口都停下筷子了,鬼凤眯眼满足停下筷子,只觉得做人真好。
  孟父和孟母性格传统,向来觉得能吃是福。两人对鬼凤好感度疯狂上升,当然,工资是不会涨的。就这能吃程度,总感觉能吃到他们店亏本。
  孟晓妮正要收拾桌子,孟母拦着她:“怎么就收拾了?你那能吃的鹦鹉不吃了?给它也烫一点肉,丸子太大了就切切碎。”
  鬼凤微微挺起了背。
  孟晓妮悄悄看了眼鬼凤。
  孟母瞧见了她这小动作,又想起鬼凤这人和鹦鹉同名同姓。她催促着孟晓妮:“怎么养只鹦鹉还能忘记给鹦鹉喂食呢?”
  孟晓妮顿了顿,还是认真烫起了牛肉:“它今天胃口不好,我给它少烫一点。”
  明明鹦鹉的主食该是带壳的稻谷以及水果一类。
  明明这只鸟就在身边,还刚吃完了三斤的牛肉。
  偏偏这只鸟毫无自知之明,还友善提醒孟晓妮:“鹦鹉说不定晚上就饿了。还是多烫一点好了。”
  孟晓妮扭头,朝着鬼凤露出了一个迷之笑容:“也有道理,吃多了变成鹦鹉球,看上去还会更可爱。胖乎乎粉嫩嫩的鹦鹉球,谁会不喜欢?”
  鬼凤:“……”
  鬼凤听出了隐约的警告。
  孟母在那儿应和:“是很可爱,还能在店门口招揽一下客人。哎呀,回头鬼凤见着了就知道。那只鸟长得是真漂亮。羽毛颜色和水蜜桃一样。”
  鬼凤面不改色,轻轻颔首:“有机会会见的。”
  作者有话要说: _(:3」∠)_dbq今天太晚了!我继续去赶第二章 !
  第30章
  鬼凤离开火锅店, 拒绝任何人送他。
  因为他前脚刚走, 后脚就重新回到火锅店二楼, 静坐在孟晓妮的桌子前, 等待孟晓妮给自己送“晚饭”。
  两个身份, 可以一天吃六顿。
  这种好事情, 鬼凤变成人之前想都不敢想。
  他在椅子上坐了片刻, 忽然决定多“运动运动”。鹦鹉球是不可能鹦鹉球的, 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孟晓妮上楼来的时候,一开门, 就见屋内青年动作诡异。
  她愣在门口, 仔细看向屋子内。
  鬼凤站在床前,默默将自己抬起的左脚放下, 舒展的双手搁到正常的角度, 装作一切无事发生。
  孟晓妮端着碗进门, 将碗放到桌上, 一字一句和鬼凤讲:“吃饭了, 小鬼凤。”
  鬼凤轻挑眉:“小鬼凤?”
  孟晓妮点了点楼下:“刚送走了一个大鬼凤。”
  这样称呼差异勉强能接受。
  鬼凤点头回桌前,吃饭。
  给鹦鹉的晚餐并没有过多, 鬼凤刚吃过饭, 竟还是一口气全部吃掉了。
  吃完擦干净嘴, 鬼凤重新站在孟晓妮屋子内, 对孟晓妮示意了一下:“我给你看下地府判官方便行动的几套衣服。”
  孟晓妮想起这重要的事情,当然是坐到了边上床上,起了兴致, 准备看鬼凤变装。
  鬼凤轻点一下衣服。
  他身上原本穿着的便携短袖中裤,一下子变成了长袖长裤。
  上衣是两件套,里衬是一件白色的长袖,衣袖宽松,袖口束起,袖口处还有金色暗纹。外套一件是交领的短袖,衣服是红色的。
  裤子下口束起,玄黑,脚踝边沿的束口一样带有金色暗纹。
  腰间有一条带子绕转身子好几圈,将腰身完全勾勒出来,最终于身前打了一个结。
  这个结并不是蝴蝶结,而是在腰间前段相互缠绕了四五圈,两根系带在身体偏前方两侧抽出一个耳朵,再用那根系带穿过去。
  这样打出来的结并不突兀,还会垂下两根并不长的系带尾巴,显得有点复古味道。
  腰带一样是黑色金边的。
  鬼凤和孟晓妮讲解了一下:“地府判官的衣服有身份职责划分。赏善司、罚恶司、察查司、阴律司,四处判官衣服颜色各有不同。分别有绿色、紫色、红色、黑色。”
  讲完,鬼凤就分别给自己衣服上变色。
  四个颜色不管哪个,鬼凤穿着都很好看。
  孟晓妮亲眼看了一遍现场变装,觉得自己仿佛在玩什么真实版换装小游戏,兴致愈加高涨。她明知道现在敲定了衣服,回头肯定也来不及定做,但就是忍不住想看看更多款式的衣服:“还有别的么?”
  鬼凤现在一天吃六顿,对孟晓妮有求必应。
  他再度变了一套衣服,变成了一身飒爽劲装。
  这一套衣服有点紧身,不管是纯黑的上衣还是棕色的裤子,都贴紧了身躯。而所有的关节部位,还会有皮质防磨垫片。
  “这一套是第九殿平等王陆大人亲自设计,给所有判官统一定制的运动装。”
  鬼凤又变了一套。
  “地府还有五官,分为鲜官、水官、铁官、土管、天官。他们在处理公事外出时会这么穿。”
  鬼凤接下去变了不少衣服,看得孟晓妮眼花缭乱。
  一个小时后,鬼凤还在回想他见过的判官服饰,给自己变来变去,变到孟晓妮逐渐麻木,最后呆呆问了一声:“地府判官到底有多少衣服?”
  鬼凤表示:“判官中有男有女,存在千年,总不能老穿同样款式的衣服。”
  孟晓妮只能表示:“很有道理,很可以。”
  鬼凤点点头:“我没见过的衣服更多。平等王很喜欢换他麾下判官的衣服,最多一次,一年换了十八套新的。”
  孟晓妮:“……”
  地府是不是太过无聊了,以至于这位平等王能有如此空闲时间来设计衣服,并□□自己的下属?再者,地府的判官怎么分类那么多?!
  孟晓妮不打算再继续看了,鬼凤不觉得累,她都觉得累。
  两人稍微商量了一下,最后决定还是选择了一套稍微复古一点,但又属于判官近期不穿了的一套,也就是第一套。
  孟晓妮拿出本子,简单画了一下衣服构造,决定过段时间就去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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