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节
第二天清晨,莲莲终于生下了一名男婴,就在男婴出世的那一刻,莲莲也断气了……
明月辉想,她已经用了足够的力气去生下这个宝宝,她用自己的生命去换了他的命,接下来,她的灵魂就要去追随阿正了。
她可不能让阿正等久了,因为,莲莲真的好喜欢好喜欢阿正啊……
在小男婴出世后的两个月后,明月辉正抱着他去找隔壁街的奶娘。
忽然在一个转角,她被一个高大的身躯拦住了去路。
“这小子可真像他爹,够胖!”
那个高大身躯的主人道。
明月辉差点抱不稳襁褓,她的鼻子真的好酸,她实在太想太想眼前的人了。
“给我抱抱好吗?”
明月辉小小心心把孩子给递上去,谁知他这么一拉,孩子连着她,都被拉到了一个炙热的怀抱里。
作者有话要说:
基本下一章,阿奴哥哥的故事就结束啊,啊啊啊啊啊,我好喜欢阿奴哥哥!!!
狗不管,狗就是阿奴党啊啊啊啊……狗也想给阿奴哥哥一个好结局!!!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18374876 2个;34573329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大大别太监就好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64章 洛阳
明月辉本来是出门理豆角的, 不知怎么, 就被少年夺取了竹筐,她想伸手去抢的时候,被他压在了墙上。
少年一手撑着墙, 一手抬起了她的下巴,低下头吻了起来。
那是一种铺天盖地的感觉, 明月辉呼吸不过来了, 也推不开他,只得揪着他的衣领, 默默承受着他的欺负。
一吻之后,她气喘吁吁地瞧着他。
“鸭子, 我的好妹妹。”少年不要脸地摩挲着她的脸颊,将他的鬓发绕了一圈又一圈,“我已经跟干娘提亲了,你就等着我八台大轿娶了你吧。”
“我们……”明月辉涨红了脸。
“我们不是兄妹,我早就跟你说过了呀……”少年低下头来,轻轻又轻啄了下她的额头, “以前是兄妹之爱, 现在是男女之爱,鸭子……我分得清,我一直一直分得清。”
阿奴哥哥的眼睛里流露的色彩,她太熟悉了,她曾经在司马沅眼睛里看到过。
她其实有点分不清对阿奴哥哥的感情的,和司马沅不同, 对于司马沅,她是有心动的,那日日夜夜同床共枕的缱绻,那日复一日的吵架和分离,还有那些不可言说的肢体相交……
而对阿奴哥哥,一碰到他,她的心便湿了。
是柔软的,一点也硬不起来了。
她喜欢阿奴哥哥,分不清那是不是爱,她只知道,她这一辈子都不想让他伤心。
这是她最重要的阿奴哥哥,是她继她的父母后,最在意最关怀的人。
这已经不是一个游戏了,她真真正正又长大了一次,这一次,她不再像现实中那样被双双离世的父母抛弃,辗转了多地,就像没有根的浮萍一样。
这一次,有她的阿奴哥哥。
无论风筝飞多远,线在她手上,她的阿奴哥哥都会飞回来找她。
阿奴哥哥,是不会弄丢她的。
其实她是清醒的,明知道以后的结局的,在那个已知的未来,他们终究不能在一起。
她可以推开他的,狠心地告诉他,他们一辈子都不可能。
可她又害怕伤害他,就连短暂的、微小的伤害也怕……
“阿奴哥哥,我们……不可以的……”她低着头,小小声道……手被他牵着,牢牢拽在自己的大手里,明月辉怎么甩也甩不开。
那声音跟蚊子叫一般,阿奴听不到,也不愿意听到。
……
……
接下来的几年,阿奴北抗鲜卑,西拒龟兹、西凉,震慑边疆,让敌人不再环伺,令大梁人安居乐业,建立了一个又一个功勋。
他亦在韩知帮助下,节节高升,小小年纪以武将之姿封王拜相。
对于他的极速成长,世家倒没有太过反感。
对于他们来说,如今朝廷最大的威胁不是战神沈南风,而是妄想独掌朝事的皇后莫唤云。
这个女人野心勃勃又降伏得住哀帝,既有莫家支持又把持了整个中书省。
所以他们把沈南风当作了对付莫唤云的一枚棋子。
他们乐于赋予这枚棋子无上的荣誉,同样,把他生生拉到了云皇后的对立面。
阿奴拜封大将军的那一年,云皇后拟了一道圣旨,命令阿奴携家眷回到洛阳。
自吴王翎的蠢事败露之后,云皇后便再也无法控制韩知与阿奴了,她深恨二人阻碍她的大业,又无法对付他们,只好用升迁的方式让他们从边疆回来。
阿奴与韩知大叔都清楚,此去便是鸿门宴,可他们不得不去。
就在他们前去的前几日,州牧府办了一个小小的婚礼,参加的人不多,不过兵府的人与一些沙罗街的老熟人。
婚礼双方并不是阿奴与明月辉,而是韩知大叔与贺娘子。
席上,韩知大叔牵起了贺娘子的手,贺娘子有些娇羞地捶打了一番他。
边境的儿女就是这般洒脱,贺娘子说入籍,便入了韩家的籍。
这番嫁过去,是明月辉劝她的。
因为明月辉记得,再之前的历史里,她所看到的贺娘子一直一直没有再嫁过。
她想确定一下,自己是否能够改变未来。
她又害怕着,害怕未来变得面目全非,她找不到回溯前的那些人了……
她不确定,原定历史里的韩知是不是死在了吴王翎的鸿门宴里,至少这一次,贺娘子再度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说起贺娘子与韩知的感情,起源得很早,却落地得很晚。
贺娘子是在龟兹一役中,才终于开窍地明白了韩知对她的感情的。
其实韩知在很早很早很早以前就喜欢她了,那时贺娘子只是一个普通的边境少女,而韩知则是一个少年伍长,他有一个从小到大一起长大的兄弟。
在某一次混战里,韩知人揎下马,胸膛插了一根铁矛。
战场上血肉横飞、尸横遍野,人人都以为韩知死了,没有人会想到这样一个人,还留着一口气。
韩知是绝望的,他活着,可他知道,自己注定会死。
没有人来救他,没有人……
大雨瓢泼,雁门的雨是那样珍贵,就这样不要钱地冲刷着韩知的躯体。
他醒来了,又失去意识,就在他再度醒来,感觉自己大限将至的那一刻——
朦朦胧胧的视线里,走来了一个撑着伞的人影。
他喊不出来,也抬不动手,就这样看着她……看着她……直至她惊惶失措地跑过来,大着胆子摇着他的身体。
他很想说,【你别摇了,再摇我真的死了。】
这个撑伞的人便是少女时代的贺娘子,她本来是想来捡捡看,这战场还有啥值钱的东西。
本来她都不至于这样,只因她老母病重,不得不放下道德来战场发死人财。
结果值钱的东西没捡到,倒捡回来一个人。
贺娘子心底有愧,也只得认栽。
就这样,身受重伤的士兵被前来捡漏的边境少女背了回去。
贺娘子悉心照顾着韩知,每次为她老母请来大夫,她都会顺带让大夫去看看韩知。她人很抠,精打细算着小小心心养着韩知。
虽男女有别,可贺娘子请不起其他人为韩知换衣起夜,只有自己服侍他。
韩知本来很挣扎的,谁特么受得了一个女人天天一手提着他那玩意儿,一手提着夜壶,还催促他,“你快点尿,尿完我好去睡觉……”
可渐渐……他适应了她,他本身文质翩翩,又军功显赫,无论在家乡还是边境,都有无数少女爱慕着他。
他很骄傲的。
可有一天,骄傲的他发现,自己喜欢上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少女。
这个少女不那么漂亮,行为粗鲁,抠抠索索,还在德行上有亏,最重要的是,她家世是那样平凡。
韩知细数了一遍她的缺点后,发现自己还是喜欢她,喜欢她得不得了。
可人生就是这样,不会遂人心愿。
有一天韩知的兄弟找到了韩知,那是个平凡的人,说是他的兄弟,其实是他家的家生子,从小跟在他身边的书童。
平凡的少女从来没有肖想过与英俊的少年在一起,她顺从老母临终时的嘱托,嫁给了这名平凡憨厚的兄弟。
贺娘子成婚的那个夜里,韩知不顾自己的伤情,喝了很多酒很多酒……
他知道很多关于大漠的诗歌,每一首都很苍凉,他以前喜欢边饮酒,边没心没肺地唱。
可从没有一次,他真正体味到了苍凉的一味,真正感到摧折心肝的相思,苦涩得他想要落泪……
可他不能落泪,男儿只能流血,不落泪!
……
第二日,明月辉一起来,兰蕴之早早准备好了早饭。
平日里都是贺娘子来安排这些,她说自己闲不住,也过关了苦日子,反倒不适应州牧府被人伺候的日子了……
可这一天,贺娘子却没有出现。
lt;/divgt;
lt;/div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