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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七零炮灰白富美 第22节

  她自己没孩子,但见过同事和亲戚家的小孩,一个个的都白白胖胖。她的小表弟嘴巴特别刁,别说是没煮熟的花生, 就是卤好的花生,炒的香喷喷的花生放到面前都不爱吃,喜欢吃进口的水果和零食。
  这个年纪的小孩,脸上应当还挂着婴儿肥才对, 但燕桑榆的却瘦得让她不忍。
  团部距离林场并不近, 骑上马来回也要差不多一天。
  这一走几个小时的颠簸,吃不到热饭, 水囊带的水也有限, 要节省着喝。
  大人空腹上路也够呛,孩子肯定不行。
  “不急,不急。”白玲压下心头的怒火, 摸了摸燕桑榆的头顶, “你还没吃饭吧?”
  暂且先吃个饭, 准备一下再上路。
  燕桑榆感觉到燕苍梧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他抬头看了一眼燕苍梧,又转过来看看白玲, 犹豫片刻,点了点头。
  白玲拉着他进了帐篷掀开锅盖, 露出放在锅盖下的包谷蛋子饼,黄澄澄的蛋子饼乘在大碗里,散发着淡淡的谷物清香。
  燕桑榆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如果不是饿的没办法了,他也不会去偷王老二那半袋花生。
  可他都没来及吃两口就被卜胜武给逮住了,肚皮都饿瘪了,好像有只手在挠。
  他克制着扑上去抢的冲动,小心翼翼的抬头看看燕苍梧,又看看白玲。
  白玲掰了半个递给燕桑榆,“先吃点垫垫。”
  燕桑榆接过馍馍二话不说就往嘴里塞,捧着半个饼,吃的狼吞虎咽,一看就是饿的狠了。
  白玲给燕苍梧使了个眼色,“燕大哥,昨天咱们炒的哨子还有不少,你给桑榆下碗臊子面吧。”
  她去团部一趟不仅给家里寄了两封信,还用津贴和肉票一块肥瘦相间的新鲜猪肉,盐,香油,花椒面,一袋五斤的精米。
  这个年代没有冰箱,肉类无法存放太久,所以腊肉熏肉之类的腌肉都很受欢迎。不过白玲还是喜欢吃新鲜肉。
  难得去一次团部,没有团部人天天想买什么就能买什么的便利,白玲特意挑了一大块猪肉。嘴上说着是给燕苍梧补补身体,心里想的更多是给她自己打打牙祭。
  苍天可鉴,她在现代吃炸鸡都吃腻到不想再吃,时不时还点个什么轻食沙拉,来了这个世界吃顿肉居然在大多数人看来都是奢侈。
  不过亲眼看到这个时候大家的整体生活水平,她也算是能够理解很多长辈为什么会喜欢囤积食物,对于一点点东西都斤斤计较了。
  燕苍梧对她这么大手大脚的买东西,从表情来看就很不赞同。
  但以他的性格又不是会多说什么的性子,白玲便当没看见了,反正她一个月三十五块的津贴还剩二十五块,另外临走时带来的不少粮票肉票各种票据堪称小富婆。
  本地很多人家里七八个孩子靠父母两个人养家,一家加起来也就七八十块的津贴也过得不错。
  白玲看起来花钱完全没成算,但心里是算过的,她完全不用养家,又没有孩子,以她的津贴,这时不时的肉和精粮是吃得起的,甚至还能存下一些津贴。
  至于为什么宋健民在书中穷到需要原身救济,一是他花钱完全没成算,经常爱下馆子,外面一斤鸡肉才一块钱,饭馆里一碗面就要三毛五还要票。
  而且宋健民还特别爱面子,身边一帮‘兄弟’,下了馆子少不了要请人吃东西。
  今天这个兄弟被人骂了一句打了两下,他宋某人义不容辞去找回场子,输了还好说,赢了得赔钱。
  明天那个兄弟病了|家里出急事了,乐善好施的宋大公子二话不说慷慨解囊。更别提他还有个三天两头需要他英雄救美的文雅等着他出面。
  精彩的剧情背后是宋公子空荡荡的钱包,不过钱包空了不要紧,白玲就是他第二个钱包。
  这一次没有她这个钱包,白玲想着那些精彩的剧情都忍不住乐,恐怕这下宋健民是要真挨饿了。
  猪肉拎回来,本来白玲想自己主勺炒个土豆烧肉,毕竟燕苍梧还有伤在身,前两天还发着烧,实在不好让病人动手操劳。
  燕苍梧非要说他已经没事了用不着白玲做饭,态度坚决的掌握住了锅铲,不给白玲留半点掌勺的余地。
  白玲只好打下手,不过燕苍梧的厨艺半点都不让人失望,烧出来的土豆烧肉香气扑鼻,土豆裹着一层晶莹的酱汁,软糯可口,猪肉则火候恰到好处,咸香酥软。
  这菜吃得相当公平,燕苍梧包了土豆,白玲包了肉,还吃下去两大碗米饭。
  剩下的猪肉不能放太久,燕苍梧则切成两份,一份细细的剁成了肉丁,把从自己种的那么一小块地里□□的三个胡萝卜,一个青萝卜,一个土豆同样切成丁。
  热锅倒两勺猪油,肉丁入锅翻炒,葱姜爆香,再倒入胡萝卜青萝卜以及土豆丁翻炒放入调味料调味,直至炒熟。
  另外一份则切成片,辣椒油葱姜蒜爆香,炒出来封在油里,留着以后炒菜备用,炒熟的哨子则放在罐子里,也能够多放几天,没有新鲜猪肉那么容易坏。
  相比较之下,包谷面饼就没有那么可口了。
  玉米面颗粒很大,贴出来的饼子也很粗,燕桑榆吃得又急,没两口就开始卡嗓子,噎住了。
  燕苍梧不声不响的倒了一碗水推到燕桑榆面前。
  燕桑榆伸手去接水,手伸到一半,抬头看着燕苍梧,眸光闪了闪,又别过头去。
  白玲紧张的去看燕苍梧,生怕这两兄弟又打起来。
  燕苍梧低眸,蔚蓝的眸子深深的凝视着孩子脏污的面颊,带着些微的不自然,缓声说道:“上一次是哥哥误会你了,对不起。喝水吧。”
  燕桑榆一怔,他哪里想到燕苍梧会对他道歉,甚至就连这样温柔的言语也是早就没有过了。
  他转过头来惊诧的看着燕苍梧,一双眼睛都瞪大了。
  燕苍梧将碗递到了燕桑榆唇边。
  白玲在一旁说道:“桑榆,快喝水吧。”
  燕桑榆犹豫了一秒,低下头,就着端到嘴边的碗咕噜咕噜的喝着水将口中的包谷面咽了下去。
  燕苍梧松了口气,看着燕桑榆喝完了水这才放下水杯,转身挽了袖子开始洗手准备和面。
  白玲坐在燕桑榆旁边,“慢点吃,慢点吃。不要急,等会还有面条吃。”
  这一次燕桑榆吃东西稍微慢了一点,但仍旧是狼吞虎咽的,恨不得全部一口都塞进嘴里,用最快的速度咽下去。
  卡不卡嗓子都不要紧,能够有口吃的已经是值得庆幸的事情,玉米面在口中咀嚼着有一股甜丝丝的谷物清香,用不着半点菜,燕桑榆就这么干吃都能吃下去一盆。
  半个包谷面饼子没几口就全塞进了肚子里,燕桑榆仍旧感觉饿的不得了。
  他盯着桌子上乘着饼的碗咽了咽口水,转过头去看白玲,“姐姐,你吃不吃?”
  这一次也不用糖诱哄就愿意喊姐姐了,白玲笑着说道:“等一等,咱们吃面条。”
  燕苍梧拿出搪瓷盆舀了一大盆水,搭着毛巾和肥皂放在地上,又从自己的柜子里拿出来一套干净的衣服。
  “端着水自己去洗洗,把衣服换了。”
  燕桑榆哼了一声,有些不太情愿,但转瞬对上白玲笑盈盈的眼。
  少女的衣服干干净净的,整个人都纤尘不染。
  一想到她的手摸他都摸脏了,燕桑榆脸上有些火辣辣的发烫,浓密的眼睫轻轻颤动着,移开目光,久违的有了种因为丢脸而不好意思的感觉。
  他利落端起水盆,二话不说出了帐篷。
  白玲起身问道:“要不要我帮你洗?”
  燕桑榆大声道:“用不着!你不许出来!”
  他已经是大男子汉了,又不是二勺子,怎么能让别人帮忙洗!
  白玲只好坐在帐篷里看着燕苍梧做饭。
  他安静的站在桌边,身材高大而挺拔,头发短的时候还不太明显,稍微长长一点便会发现他的发色较常人更浅一些,发梢还有着些微自然的卷度。
  深邃的眉目看起来不太好惹,蔚蓝的双眸透着一股如同冰封海面般的冷漠,那双宽大的手熟练的一手按盆,一手揉面,揉面做饭这件事与他本身的形象构成了极大的反差。
  但不得不说,这一幕实在是赏心悦目。
  白玲原本心情因为卜胜武而变得十分糟糕,恨不得马上冲去团部告状,让卜胜武和他那帮狗腿子都统统完蛋。
  但看了一会儿燕苍梧做饭居然觉得心情缓和不少,没有那么暴躁和气愤了。
  她在心中感叹道,果然多看看帅哥有助于使人身心愉悦。
  看得人是心情愉悦,被看的人却是眉心轻皱,耳后都红了起来。
  帐篷外远远的传来一阵急匆匆的马蹄声,紧接着是一个男人的喊声,“苍梧!燕苍梧!你快出来!”
  白玲听出这是个陌生的声音,脸色一沉,卜胜武不是走了吗?怎么这又回来了?
  燕苍梧放下手里的面,面团已经被他揉的十分光滑,半点不沾手。
  他擦了一下手,向外看去,辨认着声音说道:“是王老二。”
  白玲心头一跳,“王老二?你弟弟偷花生的那个王老二?”
  不是吧,刚送走卜胜武,这被偷的苦主正身就来了。
  第二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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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话音刚落, 外面就传来一阵重重的脚步声,一个人径直掀了帘子走进来,“苍梧啊, 事大了, 你弟弟在我家库房拿了半袋花生——”
  小狗听到响动从桌子底下钻出来,对着陌生人狂吠。
  男人的声音粗,嗓门也大,急冲冲的嚷嚷着。
  他话到半截看到坐在桌边的少女,话音一顿, 动作也是停住了,掀帘子的手忙不迭揉了两下眼睛。
  对方仍旧端端的坐在那里,漂亮得像个假人。
  “这……”
  白玲弯腰将狂吠的小狗拎了起来抱在怀里,轻轻挠了挠狗头, 小狗马上摇着尾巴, 声音小了下去,发出撒娇一样的呜呜呜声。
  她打量着进来的男人, 发现他好像并非气势汹汹的要来发难。
  燕苍梧挡住他的视线, “这是暂住在我这里的女知青。老王,桑榆偷了你家的花生实在是对不起,我替这小子给你赔个不是。”
  王老二恍然大悟一拍脑袋, “我就说, 你家咋还会有个女娃娃。”
  燕苍梧从兜里掏出几张毛票塞给对方, “这钱你拿着算作我的赔礼。”
  王老二这才想起来自己跑来这里的正经事,他挥开燕苍梧的手,“花生算个啥事咧, 不就两斤花生嘛。你埋汰我王老二是不是?今天五月那会儿我老婆怀孕,我进山伐木, 我那个小崽子让他穿衣服不穿嫌热,过山风给吹高烧了。要不是你连夜把我儿子送到团部去,医生说再晚点便肺炎,那小子就没命了。“
  王老二不是羊角湾林场的人,而是羊角湾林场相邻东沟林场的人,两家住的要按照底下团部和城市里房子挨着房子,门对门才能算是近邻的话,那可真是太远了。
  但远近是个相对而言的地理概念,若相对林场其他职工和其他林场来说,王老二家离燕苍梧这里算是近了。
  两家不仅近,王老二的大儿子王兴国和燕桑榆还年龄相仿。
  这两个孩子是同学,不知道怎么回事,燕桑榆跟其他人玩不好,见天的打架,偏偏能跟王兴国处得来,不只是处得来,简直是臭味相投。
  王兴国也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主,没少挨王老二的揍,挨了也坚决不改,比起燕桑榆好点的,大概就是他至少挨了揍不会拔腿就跑得找不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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