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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回63

  天上下着小雪,视线还算清楚,累积已经约有半米多高的雪层,任是谁都不会愿意在这样深的雪地上长途跋涉。
  可是原野上却出现了一支三十多人的队伍。
  原定三十一人的开荒队又多出了四个人,祭司严默和他的三名弟子。
  队伍呈菱形,中间拖着一块巨大的木板,每个人都在靠双脚走路,只是脚上多了两只木板、手中多了两根棍子。
  严默不清楚原战是如何在这种什么地形都看不清楚的雪天中找到正确道路,但是十天走下来,他们没有碰到成规模的兽群也是事实。
  不知道会不会有效果,但严默还是用他手头上的一些药材做出了驱兽药剂。
  这种驱兽药剂一般分两种,第一种是利用猛兽的皮毛、粪便或其他分泌物,让其他兽类感到害怕,不敢靠近他们。第二种也是利用动物灵敏的嗅觉,不过是在药包中加入一些味道强烈刺鼻让兽类不喜的草药。
  严默两种都做了,给每位开荒者都发了一个,猛兽则是选择的九风的粪便。
  其实严默可以瞒着九风留在石屋那里,毕竟九风一旦进入睡眠,家门口有没有其他生物入侵,它也没有办法察觉。
  但严默不愿欺骗九风,九风以诚待他,他不说回以同样的诚挚,也不愿把对方当傻瓜。他坏,但他讲信用,既然答应九风会立刻离开,那他就会立刻离开。
  自他可以理解九风和群蜂的“语言”后,他就发现这种大脑发育程度不如人类的凶禽和昆虫,自有它们的智慧和对事物的分辨方法。
  他是可以留下,但他能保证一定就能在九风醒来前及时离开吗?
  如果他偷偷留下,却被醒来的九风突然撞见,如果换做他是九风,他一定会非常生气。
  主人都说了让客人离开自己的家,可是客人不但没有离开,还在他家里吃吃喝喝,把家里弄得一团糟,任是这主人和客人的感情再好,醒来后也会大怒一场吧?
  他不想考验一只鸟对他的感情深厚程度,也不想杀死九风占领它的地盘,所以他只能离去。
  不过他也没有就这样灰溜溜地离开,而是利用九风,再次神棍了一把。
  他告诉阿乌族人,山神九风为了考验部落的新成员们,要求部落在它指定的地方建立一座宏伟的新城,而不是只能生活在它的庇护下。而他作为祭司,不愿只让族人们受苦,便和神的血脉战士与他们一起前往建立新城。
  阿乌族人早就在九风消失了一段时间后就日夜担心自己是否会被神抛弃,这次又亲眼看到九风攻击他们,更是担心他们的所作所为是否让神不满了,他们不等严默找上他们,就在族巫带领下前来求见严默。
  严默就把那段话告诉了阿乌族人。
  阿乌族人放心之余,同时也在祭司大人对新城的描述下,对未来生活升起了无限希望和期待。
  虽然在深冬大雪中赶往新住地是件艰苦困难的事情,但在祭司大人和神的战士都一同前往的情况下,阿乌族人不但没有害怕,反而升起了一股开荒拓土的激情。
  “你们要是谁走累了,就在木板上坐一会儿。”严默对身后三个小孩道。
  大眼睛抢着说:“祭司大人,我不累,我还能走。”其实他已经走得气喘吁吁,毕竟是才十一二岁的小孩子,就算体力好也跟不上大人的速度和步伐。
  熊孩子萨偷偷瞅了木板好几眼,可在大眼睛开口说不累的情况下,他也不好意思第一个坐上去,连祭司大人都还在自己走路,他们怎么敢先上木板休息?
  一字眉保持着沉默,三个孩子中他的体力最好,背的东西也最多。
  严默没有再多劝说,这些小崽子累到走不动,自然会自己爬上木板。
  他本不想带上这三个小孩子上路,这不是累赘吗?但自从听说祭司大人要跟着开荒队一起走,他们这些弟子要被全部送回阿乌族,一字眉首先就向严默表示要跟随的意思。
  严默看一字眉还算顺眼,小孩面相凶恶了点,但心肠却是几个大孩子中最好的一个,也是所有孩子中最懂事的一个。考虑到自己身边确实需要一个人帮助做些跑腿的杂事,而一字眉身体也结实,他就同意了。
  可在让人送其他小孩回家的时候,大眼睛看到一字眉竟然留下了,他立刻也跑了回来,也不说话就紧紧跟着严默,一双大眼睛恳求地看着他。
  而大眼睛一留下,那熊孩子萨可能抱着好处不能只给那两人分享的念头,也跑了回来。
  小孩阿乌也想留下,却被三个大孩子联手强行扔回了大人手里,其他想留下的孩子也一样。
  严默笑,“你们要留下也可以,但是路途艰险困苦,如果你们在途中因为走不动而掉队,没人会回头去找你们。同样如果因为你们而影响整个队伍行程,我也不会因为你们是我的学生就留情。”
  三小孩没全听懂,只能看严默的表情和语气,再加上听懂的一些词汇来猜测祭司大人在说什么。
  严默又道:“我昨天就跟你们说过,你们这次回去也肩负重任,你们需要把我传授给你们的语言、知识等再传授给你们的族人。现在你们好好想一想,是回去帮助你们的族人,还是冒着生命危险跟我一起走,想好了,再来找我。”
  这次为了让小孩们正确理解他所说的话,严默第二次把手放在了一字眉额头上。自从第一日教学以后,他便没有再把手放到孩子们的额头上过,因为他不想让小孩子有依赖心理。
  一字眉把严默的意思转述,三小孩嘀咕半天,也不知怎么商量的,最后还是一起出现在准备出发的严默身边。
  就这样,三个小孩出现在了这次开荒的队伍中。
  原战见严默不反对,他也没反对。在他眼中,三个小孩都已经不算小,他十二岁的时候就已经是一级战士,可以跟着其他成年人一起出外捕猎了。
  这两人都没发话,其他阿乌族人更不可能反对三个小孩同行,甚至因为他们是祭司大人的弟子,而在途中对他们颇多照顾。
  原战从队伍最前面绕了过来。
  “怎么?”严默立刻抬头,原战每次在行走途中过来,肯定是有事和他商量。
  果然,原战与他走了个并肩,顺手抹去他眉毛上的雪花,张口便道:“是不是感觉走得比前两天吃力?”
  严默点头。不但吃力,还冷。他身上不止穿了那件带袖对襟大氅,他还在大氅外面又裹了件更肥大的兽皮衣,直接把大氅系紧了当内袄穿,所有人中就他穿得最多,远看跟只熊一样,可他还是觉得冷,感觉耳朵和鼻子都要冻掉了。
  用兽皮简单制作的长筒靴也越走越不暖和,脚趾头冻得发木,晚上休息时稍微一搓揉就疼得让人受不了,更不要说他的两只手。
  “那是因为我们快到了。”十天路程,如果是他自己已经到了,但因为他们人多,雪又大,才走到现在还没到达目的地。
  严默精神一振,“还有多久?”
  “如果赶快一点,三天内一定能到。其实我们现在已经走上那片高地范围,我们从昨天下午开始就一直在往坡上走。”
  严默转头四看,沉吟,“这坡度并不明显。”
  “坡很长,如果不注意,你甚至不会发现在上坡。等到坡顶,那里有一大片平地,很大,差不多有盐湖那么大。”
  “你过来应该不止是跟我说就快要到了吧?”
  原战抹了抹脸上的雪花,他的短发茬已经变成了白色,但这家伙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特殊能力的缘故,也不觉得冷,到现在还光着两只大脚丫,每次严默看到他那双脚,就觉得浑身发寒。
  “我们带的食物已经不够,必须捕猎。从这里过去到那个有山羊的石山就一天路程,我打算先带一半人手过去,第一捕猎,第二采石。我会把所有食物都留给你们,你则带着另外一半人去新住地,等我们带着猎物和石头回来,再换另外一半人过去。”
  “你是不是来之前就想好要这么做?”所以才让大家不要多带食物当累赘。
  “是。”
  “我不知道路怎么走。”严默皱眉。
  “你抬头往前看,看到一根土柱没有?上面我还插了不少草。”原战遥指前方。
  被原战这么一指明,严默遥望,真的发现在远处似乎真的有一根上尖下圆的土刺耸立在地面上。那土刺被积雪掩盖了不少,但还是能看到上半部分。这大概就是最初的占地标志了吧?
  “你有没有围着那土柱撒尿?”
  原战肯定地道:“当然。”
  严默嘀咕,“……我就知道你会这样干。”
  原战分不出这句话是褒是贬,只当没听到,“从这里到那根土柱,这一片范围都没有太厉害的野兽,给你留一半的人手应该足够你们安全到达那里。但记住,之后的路上不管遇到什么事,千万不要改变路线,你就带人这么直线地往前走。”
  “你真的确定没有猛兽和有威胁力的兽群?也许你上次来没看到,这次……”
  “我不能确定。”
  严默立刻提议:“要么我们一起去那座石山吧?”
  原战忽然诡异一笑,“我不确定你们走的路会不会碰到猛兽,但是我很确定我等下要走的路肯定会碰到,这可是缺少食物的冬天,附近很多食肉野兽都在盯着那群山羊。”
  严默沉默三秒,吐出四字:“好走不送!”
  原战大笑离去,他倒不觉得他的祭司大人贪生怕死,他现在也有点了解这个人了,知道这人只是怕麻烦而已。
  短暂休憩后,原战留下所有食物,带着一半人手加快速度前往那有山羊群生活的石山,为了以后运送东西方便,他们还带走了那块大木板。
  剩下的阿乌族勇士由一名叫做胡胡的男人领队,胡胡来到严默面前,表示后面将全部听他指挥。
  “走!”严默没有多废话,一指那土刺似的柱子,率先迈步。
  胡胡受过二猛训练,自然不会让祭司大人走在危险的最前面,他立刻分派人手,队形变换,把严默和三个小孩仍旧守护在队伍最中间。
  严默一路祈祷千万别碰到厉害的兽群和猛兽,不知是他的祈祷起了作用,还是他的驱兽药包起了效果,或者是野兽们不愿在冬天里出来,出来也不愿往没有食物的地方跑,他们这一路走了整整三天,直到到达目的地时,也没有碰上有太大威胁力的野兽。
  当然,他们途中也碰见了一些落单的野兽,甚至还碰到了一只老狼,老狼见到他们人多就逃走了,其他野兽来不及逃的都被阿乌族勇士抓住填了肚子。
  为了不让野兽循着血腥味跟着他们,每次打猎,他们都会把一些不能吃的内脏和骨骸深埋到雪下。严默还洒下味道难闻的驱兽药粉,避免东西被鼻子尖的野兽扒拉出来。
  当一行人到达那根被雪掩埋了一大半的土柱,当严默宣布他们已经到达山神九风指定的未来部落住地时,阿乌族人发出了喜悦和放松的欢呼声。
  呼声没敢太大,怕引来野兽。
  在严默指挥下,十五名阿乌族勇士立刻铲雪整出一块平地,随即支起帐篷和点燃火堆。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严默走出帐篷,顶着寒风观察四周。
  视野很开阔。
  北方是辽阔的大平原或者说大草原,在最北端能看到隐约的山脉。
  西边前面一段是草原,草原后面是起伏不断的小山峦,山峦后面就是望不到尽头的森林。
  东边最显目的就是那个一望无际、宛如内海一般的超大湖泊,湖泊中零星还有不少大小岛屿。大湖边还高高矮矮地长了不少树木和灌木。
  而南边,就是他们走来的方向,有盐湖,有平原,也有树林。
  在远处没有看到,走到近处才发现,在这块占地面积相当广阔的高地上还有几个小湖泊和几条大大小小的溪流,看溪流流淌方向,应该是汇集到了那个超大湖泊中。
  高地下方靠近西边森林那边,也隐约能看到一条不小的河流正绕山流淌。
  北方也有大河,但严默并不确定,只不过觉得那反光看着像是河水。
  怪不得原战会选择这里,就是他看了,也觉得这是一个水草丰美、周边环境富足、退可守进可攻的宝地。这样的地方如果在原来的世界必然早已被人类占领和开发,也只有在这个野兽比人多的异世界才能保持这仍旧是一块未开发的处/女地。
  只是这块地盘虽然看着很好,但从一无所有开始,仍旧困难重重。
  而且食物丰足的地方,如果没有人,那一定会有位于食物链顶端的猛兽。原战也确实在这附近发现了类似大型猛兽生活的痕迹。
  幸好那猛兽有冬眠的习性,所以虽然冬天不易动土,但他们也必须动。
  不知道这里的冬天有多久,总之在春天来临之前,他们有大量的事情要赶着去做。
  他们是第一批到达这里的人,二猛会在三十天后按照他们一路留下的标记,带领剩下的阿乌族人全部迁徙过来。这不是严默的要求或者是原战的命令,而是阿乌族长、族巫及全族共同商量的结果。
  严默观察地形完毕,深吸一口气,转身面对他的族人,叫过胡胡开始具体分派事务,作为祭司,他不能坐等原战带人和猎物回来,他得先想法安顿这些人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与此同时,一座高山上,堪称雄伟的大殿中。
  “祭司大人,找到朵菲尔德公主了吗?”一名身材高大、相貌极为英俊、身穿深色战甲的年轻男子焦急地询问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人道。
  那中年人身穿麻质长衣,盘腿坐在一个蒲团上,在他面前赫然有一块斜放着的巨大透明水晶。
  水晶有像是黄金做成的异兽型底座,做工非常精致也非常大气。
  年轻男子再次催问了一遍,中年人这才缓缓抬起眼眸。
  中年人似累极,神色疲乏,眼睛中充满红丝,声音低沉但和缓地道:“找到了。”
  年轻人大喜,立刻追问:“她在哪里?”
  中年人的声音越发吃力:“在我们没有踏足过的父神山的另一边。”
  “那么远?”年轻男子焦躁地走了两圈,转头看中年人,“那她现在……还活着吗?”
  “守护之灵告诉我,公主殿下还活着。”
  “是吗,只要活着就好,活着就好。”年轻男子看起来十分喜悦,“我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国王陛下。”
  年轻男子兴奋得甚至忘记向祭司道谢,就这么匆忙离去。
  中年人抬眼望着年轻男子的背影,嘴角微勾,露出一个充满讽刺的笑容。
  “叶赫大人。”一名头发披肩的高大男子从祭司身后的屏风后走出,“您觉得陛下会派人去救回公主吗?”
  “当然会。”叶赫淡笑,背对来人道:“陛下那么多女人却只有这么一个亲生女儿,为了王位继承,他也会派人把公主接回。”
  “那么看来我要亲自走一趟了。”
  “阁下,”叶赫盯着面前的水晶石,突然叫住高大男子,“父神山的另一边谁也没有去过,如果您要亲自前往,那么一定要小心,那里是野蛮人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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