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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长兄日常 第74节

  刚回家的彭老大一看到妆台上的绢花和包装纸,登时面色狰狞怒火冲天:“这是哪儿来的?!”
  “买的啊!难道还能从天上掉下来?”彭大媳妇翻个白眼,“你凶什么凶,我买只绢花都不行?抠门!”她竖起眉毛,大有一言不和就吵架的架势。
  她气势一盛,彭老大反而瘪了下去,只能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
  他没事了,彭大媳妇反而有事,开始絮絮叨叨的念着:“让你出去赚银子,你溜达一圈空着手回来,家里吃什么喝什么?西北风都有人抢呐!还有,咱家两个男孩都到了年纪,就是不说新建个院子,至少也该新修个房间吧?”
  她嘴一撇又说:“你是老大本来就该拿大头,不然还让老二占了这个便宜?嘴上说的亲热哥哥弟弟的,碰到事情一点用没有。还有那个老三,他跟你们老彭家有一文钱关系吗?他那个娘又那样,别弄到最后,老爷子的一点私房,全都归到老三手里,这亏才吃大了......”
  她絮絮叨叨说的都是家长里短鸡毛蒜皮,最核心的就是一个钱字,可越是听,彭老大越是难受和胸口发闷,憋屈的慌。
  本来,他是完全不用为了钱发愁的,他算过一笔账,亲娘手里至少也藏着五百两银子,随着产业的发展还会越来越多,这只金鸡的潜力很好,至少够家里吃上两辈子!别说修新房间就是盖新院子也有钱!
  可现在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没了就是没了,以后也不会有,再隔十年也不会有,一笔巨大的财富在他面前晃了晃,让他瞧了几眼银子的光亮,然后拍拍翅膀飞走了。
  现在彭老大陷入了巨大的懊恼之中,心里的酸水淌的到处都是,充满了悔恨跟难过,如同慢慢的火焰,烧遍了全身。
  他听不得绢花或者类似飞鸿的词语,一听到就会耳边发懵。
  他现在还不知道,这种悔恨还只是一个开始,等到以后,玉香雪的绢花成了达官贵人的专属,成了贡品,胡婆婆还得了一块御赐的匾额,那才是他悔恨的终点。
  只是已经太迟太迟了。
  *
  话说回来,尽管订单紧张,林屿也不会刻意的压榨簪娘,让她们日以继夜的做,毕竟眼睛跟身体要紧。
  她们慢慢赶制这绢花,男人们就忙着种蘑菇,经过一个多月的培育,新长出来的蘑菇已经有了手指头大小,只等着上市采摘。
  林屿提前告诉白县令,毕竟这大批量的货还等着采摘呢,总要给个章程出来。
  白县令听说消息后,特意空出半天时间,要跑来林家村看个究竟。
  那可是父母官唉!平时就想见也看不着,更何况是亲自来他们村里呢?消息传出来,林家村的人摩拳擦掌,准备好好的接待父母官,更是有人提前三天打扫家里,焚香沐浴。
  这次接待的地址,理所当然的设在村长家里,他让家里的儿媳妇提前把蘑菇房打扫的干干净净,生怕弄脏了。
  白县令准时到来,第一站就是村长家的蘑菇房,他皱眉看了看环境,还是踩了进去。里面带着一
  股腐烂的麦草味道和水汽感,并不是很好闻,尽管透了气也是如此。但跟环境相比,蘑菇的长势就很喜人了,一个个白生生的,立在麦草碎之上,再过一段时间,就能长到成熟,端上居民的餐桌。
  “这么一间房子,能够养出多少蘑菇?”白县令很感兴趣的问。
  村长顿了三秒,终于发现这个问题好像在问他,他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我回答?
  当然是村长回答,他怎么说也是一村之长吗?
  村长这会儿终于明白为什么前几天小屿要逼着他背诵一些资料,他回忆了一下,磕磕巴巴的说:
  “一般种一次菌丝能够收三茬,每一茬的产量差不多投入一斤的麦草碎,能够收获七两的蘑菇。然后是,每年能够种春秋两季,避开最热的时候,还有需要每日通风,早晚按量浇水.....”
  理清了顺序之后,村长背的也没那么磕巴了,毕竟都是种庄稼的老把式,顶多是把方法换了一换。
  不错,这次表现的很不错,林屿心想,村长大伯伯也没有那么怯场嘛。
  “嗯,还行,再带我去看看其他的人家吧。”白县令状似威严的点头,谁也看不出他是一句都没听懂。
  因为不知道县令会看哪家,所有人都打扫了院子,不论怎么看都没有轻慢。一边走村长一边介绍:“林家村一共有八十四户人家,每一户都种了蘑菇,但是根据自家的人口稍微调整过,最少的也种了一百来斤,产量很高。”
  白县令满意点头,他的命令都被一丝不苟的执行了。
  中午,除了特意准备的山珍河鲜,还有一道炒蘑菇一道蘑菇汤,供白县令尝鲜。
  尝过看过,对于整个产业有了了解,白县令终于松口,不日就会有一个商队前来,把他们产的蘑菇都运送走,带到临近的县城跟翠州销售。
  他们只需要采摘而已。这可省事多了,并不需要他们去寻找渠道。
  临走之前,白县令更是大笔一挥,留下他的墨宝,上书“长兴蘑菇”四个大字,还盖了他的印鉴。
  村长反应极快,立刻跪倒,口口声声说要把墨宝刻成石碑,就竖立在村口最醒目的地方,让所有人都能看到。
  白县令勾起满意的笑容,真上道。
  林屿总算转过这个弯来,他图利,白县令图名,原来如此!
  但大家都能获得利益,加上运送的商队,算是三赢?
  *
  商队停驻在林家村村口,一筐筐的把蘑菇搬运走,再换成铜钱,分发到各个村民手上,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当然是交给村长的,他好好的过了一把瘾,再次叮嘱村民保密。尝到了甜头,村民当然不会到处说。
  商队收走的价格比之前零卖一样,一百文,其中林屿抽二十,这一笔他也赚了不少,但经过之前有二十套绢花的洗礼,面对这点银钱,林屿很淡定。
  不就是一天赚了十两嘛!小意思!
  而最近深居浅出的林家村,一整个神神秘秘,早就引起隔壁村的警惕,说他们神神叨叨不知道干嘛,在村外探头探脑的想要一探究竟。
  一直不让外人进出也不是个事儿,村里人商量之后就开放了,那些好久没回娘家的,要出去走亲访友的,如同被关久的二哈,撒着欢的要出去逛亲戚,有钱不出门,如同衣锦夜行啊。
  可大家都是种田的,一年收成有多少掐指一算都晓得,种也种不出花来,只可惜村民嘴都闭的紧,打死也不说。
  那些外嫁的,娶亲的,打着走亲戚的名号过来找村长,就连村长自己外嫁的两个闺女都不例外,闹着要知道到底什么赚钱。
  事关机密,村长任由怎么闹也没有开口,他可是得了白县令的叮嘱,要尽力把种植之法控制在一村之内。
  村长闺女气咻咻的走了,但没过三天又转了回来,继续恳求。
  这时林屿正好需要更多做绢花的人手,他站出来提供了解决的办法,让一部分的妇人过来做最简单的分装工作,流水线式生产,也不需要她们有多精湛的手工,只要会缝线会用剪子就行,她们负责把花瓣裁剪好,缝好,然后把半成品交给熟练的簪娘。拿到手工活的人也相当满意,在家就能赚钱补贴家用,赚多赚少全看自己,何乐不为呢?
  簪娘们更是少了步骤,速度更快,还不会轻易泄密,整个产业链运转速度更快,成功供应上整个翠州城的需要。
  作者有话说:
  居然写到一百章了,啪啪啪给自己鼓掌!
  第一百零一章
  形成流水线作业之后, 就能拥有更快的产出速度,比如平时一个簪娘一天能做五朵,现在就回提升到六朵, 甚至七朵,产量提高后,成本也降了下来。
  但是高端绢花的做法,依旧掌握在少数几个手艺特别好的簪娘手里, 她们以后也是只供应高端线。
  何货郎下回来拿货时, 还带着难言的惊讶,“这么快!既然这样, 我就可以放心推荐。”
  “嗯?什么意思?”
  “我的兄弟们,除了翠州城,还会在各个乡下之间来回走动,如果告诉县城里的人,这是州城最流行的绢花,又是一批潜在的客户, 时间不等人呐!”出货速度越快, 形势越猛烈, 越能以最快的速度占据市场。
  何货郎带着一大批的绢花走了,还叫了一辆车,林屿才隐隐发现市场如此的大, 也只有走街串巷的货郎能够获得最真实的信息, 果然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 他只需要把控大方向就行了。
  *
  买下河湾边的沙地后, 林屿先把地圈了起来, 除了准备种豆子之外, 还要预留出种芦荟的地方, 甚至说芦荟在稀疏透气的沙地里,长的更好。
  芦荟胶也已经上市了,因为他可以养护皮肤,促进痘痘愈合的功效,所以尽管要价很高,依旧很受欢迎,夫人们会提前准备一盒,等到长痘时使用,也免得临时定还要等待。
  因为之前的流水线作业很成功,林屿也试着开始把香膏的制作外包出去,让一些空闲下来的人手帮着摘花瓣,清洗,捣碎等等,只有最关键的步骤还是自己做,这样大大减轻了他的工作量,也有更多的时间来忙活其他的事情。
  “大哥,这次的夏季限定香膏,还是荷花吗?”康安过来问下一步的计划,如果要准备新品,自然要早点去找花商。
  “还是荷花吧,最应景不是?”虽然颜色浅淡,但是香味十分的清幽,难得的好闻。他甚至还去找陶瓷商烧了一批新的小瓷瓶,上面画了雨后的荷花,就是为了应景。
  ps,来自希希的妙笔。
  希希在颜色上有天分,自己学了一些基础的画册后,就开始摸索着学画画,她很有灵气,虽然基础功底不好,但画出来的画格外的感染人,如同清风明月,沁人心脾。
  林屿的一点基础美术功底被掏了个空,剩下的再也不能指导她,不自觉心里有些遗憾,如果能找到更合适的先生就好了,但是,先生都不好找,女先生就更难了。
  能够精通诗画的女子本来就少,而且必定家世不凡,就算再落魄,这样的人怎么可能跑来当女先生呢?
  如果说正常的文科,算学,以及一点点基础的物理化学他还能教,涉及到美术,林屿可是真的抓瞎了,这东西看天赋的!
  说起来,四个孩子每个人的天赋点貌似都不一样,康安最擅长的还是算学,对这个也最有兴趣,市面上常见的算学书已经被他看的七七八八。
  康平就显得散漫的多,对于杂书,风土人情类的更有兴趣,还有各种武侠志怪类型,一听故事两个耳朵就会支棱起来。
  楚楚呢,喜欢的是偏门杂学,什么稀奇什么没见过,她就喜欢听什么,还热闹动手实践,上次林屿给芦荟做叶插,她是从头坚持到尾的,跟以前嫌弃芦荟黏糊糊的样子截然不同。
  他们四个各有各的爱好,也逐渐生长成不同的样子。
  林屿正想着几个孩子,楚楚拿着一份信进来,“大哥,这是从玄州送来的信,谁这么大老远送信来?”
  玄州?林屿在脑中回忆,喔,那是本朝疆域中,最远离京城的一个州,靠近一大片沙漠,除了荒凉没人烟之外,也没有其他毛病。谁能从哪里给他寄信?
  “我看看。”林屿拆开一瞧,原来是蔡元执!
  蔡元执写信是过来报喜的,他单方面认为的。经过他跟蔡夫人的抗争后,蔡夫人算是勉强答应了蔡元执的投军计划,又是请了武师傅教导,又是疏通关系,终于把蔡元执塞到玄州的守卫军队里,成了一名光荣的戍边军,还附带两个旁支的堂兄弟。
  蔡元执刚刚脱离母鸟的怀抱,叽叽喳喳的诉说自己的高兴,以及新到军队的见闻。在一看落款日期,已经是两个月前的事情,也不知道现在过的这么样。
  林屿提笔回信想了想,还是按照常理来说,先告诉他进入一个新环境后要保持低调观察环境,确定里面大致的氛围。人是活在集体的动物,没有绝对的实力前,过分强调自己的个性很容易被排挤。观察后再来确定自己的行事风格,巴拉巴拉等等。
  这也算是林屿的经验之谈了,他刚穿越的时候万分的不适应,还干过好几件傻事,也幸好那时年纪小没人在意。后来他才学会潜移默化的影响周围人的看法。
  因为想的有点多,一口气写了好几页的信件,林屿勉强控制在五页之内,给蔡元执写好回信后,还给他捎带了一点吃的。青春期的男孩,那胃口就是无底洞,半夜都能爬起来啃半包泡面。
  想起以前宿舍的哥们,林屿又格外加了几斤,毕竟现在的邮费是包干价,一封信一个价,加上包裹也不会加钱。
  但蔡元执的来信让他想起个事来,应该问一问蔡夫人,有没有合适的先生能够负责教画画的,说不准瞎猫碰到死耗子呢?刚好被他捡个漏呢。
  信件寄出后,他继续日常的生活,每天就是定时检查一下雇佣工人的进度。
  自从“长兴蘑菇”开始出现在市面上后,再加上白县令的推波助澜大力度宣传,可以说是一炮而红,风靡一时,很多上档次的餐馆酒楼,都以能够及时摆上蘑菇菜为流行的标准。
  甚至还有人专门做倒卖的工作,自己家的餐馆定购了二十斤,一扭头加价卖给别的小餐馆,赚的是盆满钵满,富得流油。
  因为这种私下倒卖是控制不住的,所以反而倒过来推动了长兴蘑菇的产业旺盛。
  毕竟以前,蘑菇算是山珍的一种,最常见的渠道就是山民们偶尔摘到个一斤半斤的,自己留着吃还不够呢,何况是上市销售。就算撞了大运摘了很多,也不够餐馆一日的消耗,更说不上什么稳定产出。
  一种不够稳定的产出,那就不如没有。就好比最顶尖的大红袍茶叶,是送不上皇帝的书房的。因为每年品质最好的茶叶顶多有一斤两斤,如果皇帝喝顺了嘴,下次再要,底下人怎么给的出来?给不出来就要杀头,故而这成了不能言说的潜规则。
  现在有人能够稳定的提供蘑菇,所有人都能放心大胆的吃。
  赚到钱的东西,林屿还是想该怎么赚到更多的钱,帮着村里人早日实现共同富裕,把小小的蘑菇玩出花样来。
  “晒蘑菇干?可是怎么晒啊,我没经验。”村长听到林屿的建议后,苦思冥想,“以前没做过。”
  “我也没干过,这就只有劳烦大伯伯想想法子了。”林屿两手一摊,表示他只有思路没有法子。
  “以前的蘑菇干都是直接从树底下摘的,到手就是干的,说明能晒干啊!”村长喃喃自语,“要不然,我们就先留出一部分蘑菇来试试?”
  “这个可以,看看晒干需要多少天,然后能存放多久。”没有思路的情况下,只剩下实践摸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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