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节

  “小红,我姐来了。”电话是胡向阳打来的,他一开口,直接给了叶纤红一个惊吓。
  “啊?”叶纤红惊讶地叫道。“怎么一声不响就来了?到虞城了没有?”
  “还没有,她刚买了到虞城的火车站,就打电话通知我了。”胡向阳在那边叫道。“她以前也这样,老是搞得我措手不及。”
  这一点,胡向阳也是深受其害,不过姐姐就是这样的性子,他也没办法。
  只希望小红不要多想,免得两人闹别扭,让他左右为难。
  “那行,要我去接吗?”叶纤红想了想,没有表达自己的看法,直接问道。
  看来他姐姐也是个性格强势的,习惯了以自己为中心,要求别人配合自己。
  不过叶纤红也不在意,姑嫂第一次见面,起码的礼貌还是要的,如果合得来,就像一家人一样多走走,如果合不来,大不了不来往。
  叶纤红重生后,事事顺心,也渐渐长了脾气,做不到像前世一样,逆来顺受,碰到不喜欢的人,谁的帐也不卖。
  “我们一起去吧,你又不认识她。”胡向阳笑道。
  他一直觉得叶纤红是个好相处的人,只要你不触及她的底线,就不会跟你斤斤计较。
  而姐姐是个心直口快的人,对家人比较维护,这一点跟叶纤红很像。
  不了解的人以为她不好相处,其实熟悉了之后,反而觉得跟她做朋以更轻松,所以第一印象很重要。
  何况叶纤红刚帮了姐夫一个大忙,姐姐感激还来不及,应该不会为难她。
  “那行,你等一下来家找我。”叶纤红挂了电话。
  第一次见胡向阳的家人,说不紧张肯定是骗人的,叶纤红换好衣服,先去市场买菜。
  客人来了,首先是做一顿好吃的招待她。
  不过想到她来这边,有向自己表示感谢的意思,叶纤红又觉得自己没必要紧张。
  毕竟因为自己的缘故,姐夫调了岗位升了官。
  从市场买了一些鱼虾蟹和鸭肉牛肉,叶纤红又去空间采了些蔬菜。
  马兰头经常做,家里人吃得都有些麻林了,反而忘了它的美味。用来招待姐姐不错,她应该会喜欢。
  把食材清洗好放着,等客人接过来再下厨,叶纤红看暂时没事了,去房间换了套衣服,坐在沙发上等着。
  因为要去接人,胡向阳提前一小时下班了,两人会合后,一起来到火车站。
  今天的火车比较准时,只晚了十分钟就到了,两人站在出站口,就看到胡向慧和卫谨言出来了。
  “姐,姐夫。”胡向阳迎上去叫道,一边把叶纤红介绍给她。
  “姐,姐夫。”叶纤红见她望过来,只好害羞地叫了一声。
  “你好,小红。”胡向慧微笑着跟叶纤红打招呼。“早就听向是说起过你了,今天终于有机会见面了。”
  胡向慧今年二十六岁,最显眼的是一头大波浪长发,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熟,身上穿了件深灰底银灰色花纹的衬衫,一条黑色九分裙裤,一双中跟皮鞋,看起来时尚中带着些稳重,正是九十年代女干部的常见打扮。
  五官和脸型跟胡向阳有七分像,好在眼睛比胡向阳大多了,所以算得上少有的美女。
  “我也听向阳提起过姐几次,没想到比他说的还漂亮。”叶纤红笑着捧了一句。
  不过这也容易理解,如果她不漂亮,怎么可能嫁进卫家。
  要知道卫家可不是普通家庭,单是他姓卫,家里出了个卫老爷子,在外面别人也得高看他一眼。
  “你客气了。”见叶纤红外表看起来稚嫩,谈吐却一点也不输于自己,胡向慧更满意了。
  像叶纤红一样,她也是当姐姐的,希望弟弟能找一个对他有帮助的贤内助。
  叶纤红外表漂亮,办事老练,偏偏还心灵聪慧,这样的女人,她都担心弟弟配不上她了。
  从火车站出来,一起往叶纤红的家走去。
  到家后卫谨言就有些惊讶,上次来时,她还住在一套普通的三室一厅里,没想到才过一个月,又换了套新房子。
  “这是你自己买的啊?”胡向慧也有些惊讶。
  没想到这个弟媳妇还是个小富婆,小小年纪就买得起这样大的房子。
  “是的啊!”胡向阳在一边接口。“进屋酒前几天才办的呢?”
  “怎么不跟我们说一下。”胡向慧瞪了弟弟一眼,不满地叫道。“否则我们可以提前来喝喜酒——”
  “没事,那一次是请家里的至亲喝喜酒,那些朋友小红还没请呢?”胡向阳笑道。
  又转向叶纤红:“要不,趁我姐和姐夫都在,就在这两天请客吧?”
  “没问题。”叶纤红自然不会拂他的面子,笑着应承下来。
  几人在客厅随意聊了几句,叶纤红进厨房准备做饭。
  胡向慧这次过来,除了感谢她对老公的帮助,还带着父母那边的任务,就是代他们考察一下,这个媳妇合不合适。
  叶纤红的外表和谈吐合格了,就是不知道她的持家能力如何了。
  所以见叶纤红进厨房,她也坐不住了,跟过去想看看叶纤红的厨艺。
  新房子的厨房面积很大,这时候还不流行开放式的格局,三面靠墙的地方,都安装了乳白色的组合柜,看起来井井有条。
  水池边的大理石台面上,零零散散地摆了很多盘子,上面装了洗好切好的食材,胡向慧就有些惊讶:“你怎么准备了这么多的菜?”
  “你们难得来一次,当然得隆重招待啊!”叶纤红发现胡向慧的性子跟自己很像,是个很爽快的人,所以说话不再遮遮掩掩,而是直接开起了玩笑。
  “那我晚上有口福了。”胡向慧见叶纤红熟练地把鸭子下油锅生炒,笑道。“我虽然喜欢美食,却不会做,每次想起这个,就郁闷死了。”
  “啊?还真看不出来。”叶纤红望了望胡向慧纤细的腰肢,有点不敢相信。“你当了妈妈还这么瘦,我还以为你吃素呢?”
  “怎么可能?我最好吃了。”胡向慧大大咧咧地说道。“如果不是经常运动,都不知道会胖成什么样?”
  “这样比较健康,又可以吃到美味,又能排毒养颜,对皮肤也有好处。”叶纤红笑着说了一句。
  “没错没错。”胡向慧深有同感地回答。
  见叶纤红的身材,不像其它同龄人一样瘦得见骨,反而在挥动锅铲时,手臂上的肌肉非常有弹性,忍不住伸手捏了一下,好奇地问:“你应该也经常锻炼吧!平时做什么运动?”
  “跑步和瑜伽。”叶纤红扭头望了她一眼,老实地回答。
  从某些方面来讲,他们姐弟真的很相像,说话时容易给人莽撞的感觉,却又不让人讨厌。
  有时候甚至会觉得他们很直爽,容易交朋友。
  “你会做瑜伽?这不是印度的一种健身方式吗?”胡向慧惊讶地叫道。
  “是的,对女孩子来说,这是一种很好的锻炼方式。”叶纤红笑着说道。
  瑜伽虽然早就传入中国,真正被人知道,要到1985年。
  那时央视一套几乎每天早晚都播放蕙兰瑜伽系列节目,才让瑜伽这个名字流传开来。
  作为讲究生活品质的人,胡向慧也听说过瑜伽,却没有练过。
  叶纤红觉得这样很正常,现在练瑜伽的人并不多。它真正成为国内女性减肥塑身的首选运动,还要等美国人把瑜伽市场化和商业化之后。
  那时候美国人把它包装成各种高大上的体式,又广告它的各种神奇功效,国内人本来就觉得外国的月亮比较圆,于是一些有先见之明的国人,嗅到这个商机,跑去国外进修后,回来摇身一变,成了瑜伽大师。。
  各种瑜伽馆像雨后春笋般地办起来,成功取代原先流行的健身运动。
  叶纤红忽然想到这个可能,如果自己教几个徒弟,然后办一家瑜伽馆,不知道能不能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那你有空了教教我,我也练着试试。”胡向慧半信半疑地说道。
  “好。”叶纤红随口应下来。
  这对她来说,真的不难。
  何况胡向慧有健身基础,应该很容易学会。
  说话间,锅里的鸭肉块加入姜蒜后,已炒得很香了,叶纤红继续加入茴香桂皮后翻炒几下,倒入一瓶啤酒,没过鸭肉块后盖上盖子,准备煮开后用小火炖。
  “这是什么做法?”胡向慧还没见过烧鸭子要加啤酒,所以惊讶地问。
  正常的情况,不上加水后放点黄酒吗?
  看叶纤红做菜,她突然觉得自己成了乡巴佬,这种奇怪的做菜方式,她是闻所未闻。
  偏偏还这么香,以她吃货的经验,这些菜的味道肯定不差。
  “这是啤酒鸭。”叶纤红介绍道。“鸭子这样做,味道最好,等一下你尝尝就知道了。”
  “好。”胡向慧咽了一口唾沫。
  “等一下再做个可乐鸡翅请你吃,这也是我的拿手菜。”见她对这些特别的菜感兴趣,叶纤红又说了一句。
  “好,那我就不客气了。”胡向慧叫道。
  “姐,你又不会做菜,在厨房干什么?”胡向阳见姐姐一直在里面帮倒忙,受不了地叫道。
  “要你管。”胡向慧气呼呼地怼回去。
  叶纤红笑了笑。
  从他们姐弟的对话里,看得出他们的感情非常好,这也是叶纤红能这么快接受胡向慧的原因。
  在跟弟弟相处的方式上,她们有很多共同点。
  菜很快做完了,叶纤红关了火,走出厨房,跟他们坐在沙发上。
  第十七章青年志愿者
  “中午还有谁来吃饭?”见叶纤红在桌上放了十付饭碗,胡向慧意外地问。
  难道小红还叫了家人来陪自己?
  “没有陌生人。”叶纤红笑道。“除了住在楼上的诗诗姐,还有我弟弟和他的几个同学。”
  胡向阳在一边把安安和几个同学在卖衣服的事说了一遍。
  “哦,这个主意不错。”胡向慧是搞团委工作的,一听安安他们几个初中生,暑假卖衣服赚钱,就觉得是个好主意。
  最让她吃惊的是,这些人做满两个月,居然能赚二三千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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