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节

  “哦。”听说他有腿伤,叶纤红倒不觉得有什么问题,行动不方便,只要找个坐着做的工作就行。“他今年多大了?”
  这才是关键,一个双腿有残疾的人,其它部位灵活,可以做些手工活。
  如果年纪大了,安排起来就比较费事。
  “刚满三十。”朱亚婷见叶纤红没有直接拒绝,心里升起了一丝希望。“我舅舅他当兵前,就是个多才多艺的人,这几年在家没事干,学会了吹笛子和口琴——”
  “他是什么学历?”叶纤红又问。
  至于会笛子和口琴,这些对一个人找工作帮助不大,她办的又不是艺术类的培训企业,看重这些能力。
  除非自己想办一个培训班,专门教人乐器,那倒可以考虑这些特长。
  “他只有初中毕业。”说到学历,朱亚婷的气势又弱了,声音也低了下去。
  如果舅舅有高中毕业,那就好了。
  那样的话,就可以找个办公室的工作,坐在一个地方抄抄写写就成,行动不便影响也不大。
  “还不错。”听说有初中学历,叶纤红倒是松了一口气。
  她最担心他小学也没毕业,就踏入社会了,毕竟八十年代初还没有九年制义务教育,没读初中的人非常多。
  那时候部队征兵,对学历也没什么要求,只要识字就行。
  一个初中生,安排工作就相对容易多了。
  这时候大学还没有扩招,大学生非常稀罕,连高中生也不多。一所普通的初级中学,能考入高中的,不会超过四分之一。
  “那你是答应了?”朱亚婷惊喜地问。
  “当然了。”叶纤红白了她一眼。“不过一个工作而已,用得着这么大惊小怪吗?”
  两人认识这么久,朱亚婷这种不仗着朋友关系,理所当然要她帮忙的态度,才是叶纤红最欣赏的。
  现在看到她这么为难,叶纤红也真心想帮她一下。
  “谢谢你。”朱亚婷一听,感动地要流眼泪了。
  家里的情况,只要自己才清楚,因为外婆只生了妈妈和舅舅两个,舅舅身体出事后,别说找对象,连自己的生存都有问题,
  外公十多年前就去世了,外婆身体不好,几年前也过世了,妈妈就长姐当母,把舅舅接到身边亲自照顾。
  家里本来就有兄妹三个孩子,养大也不容易,再加上舅舅,压力之大可想而知,这些年家里过得非常苦。
  好在她和哥哥已开始工作,一家人的生活已经明显好转。
  如果舅舅能再找个工作,让他自己养活自己,那家里的经济情况,就变得更加好了。
  爸妈的主要精力也能放在大哥身上,大家齐心协力存些钱,他的婚事解决起来也会容易一些。
  “客气什么。”叶纤红拍拍他的肩,叫道:“先吃饭。”
  “嗯。”朱亚婷重重地点了一下头,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吃完饭,朱亚婷也难得地没有急着回去,而是坐在沙发上介绍起舅舅的情况。
  她的想法很简单,就是想早点把舅舅的情况告诉叶纤红,方便她尽早给安排工作。
  叶纤红明白她的心思,所以坐在她旁边,耐心地听她说着舅舅的往事。
  “什么?你舅舅叫乔昌智?”当朱亚婷最后把舅舅的名字说出来时,叶纤红大吃一惊。
  怎么这么巧?难道是同名同姓?
  要知道叶纤红的前世,也有一个叫乔昌智的传奇人物,这个人崛起得非常突然,在二千年互联网普及之后,建立起一个闻名于世的商业帝国,后人习惯用妖孽天才来形容他。
  最叫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个名字事前从来没有出现在公众面前,代表公司出面的,始终是公司的行政总裁,据说是乔昌智的战友兼死党谢建奇。
  直到企业进入世界五百强,内幕被福布斯杂志公布出来,大家才知道有这样一个人物存在。
  但是他的个人信息,除了年龄、资产等有限几个数据公开出来之外,其它依然是个谜。
  直到后来某个据说是认识乔昌智的知情人透露,说他因为身体有残疾,不能正常行走,所以不愿意让大家看到他的样子。
  就是这样一个身残志坚的男人,在互联网应用领域,拳打脚踢,收购合并其它成名企业,成为了名符其实的无冕之王。
  直到重生前,叶纤红还经常听到这样的新闻,又有某某大型公司,进行资产重组,而背后的投资人,都有乔昌智这个名字。
  “是啊!怎么了?”朱亚婷见叶纤红吃惊的样子,担心地问。
  “没什么。”叶纤红连忙摇摇头,把刚才的震惊压下去。“只是觉得这个名字有点奇怪罢了,就像琼瑶小说里的男主角,非常有书卷味。”
  心里暗暗转着念头,难道自己重生后,运气变得特别好,所以总能碰到这样的天才人物?
  现在自己最需要的,就是真正的管理人材,没想到身边的好友,就给自己送过来了。
  前世去了深圳后,没有再跟朱亚婷联系,如果她的舅舅真的是乔昌智,那她后来的生活,一定过得比自己想像得还要幸福。
  “是吗?”朱亚婷丝毫没有怀疑叶纤红的话,她把舅舅的这个名字默默念了几遍,忽然展颜笑道:“被你一说,我也觉得这个名字很好听——”
  “你舅舅现在在哪里?”叶纤红又问。
  这个乔昌智是不是那个乔昌智,叶纤红得尽快搞明白,否则憋在肚子里,她会坐卧不宁。
  如果他真的就是前世那个大名鼎鼎的乔昌智,那被自己碰到了,肯定要把他招揽下来,否则她怎么会甘心?
  作为一个重生者,只比别人多了一些对未来的判断,真正的管理能力和经营能力,肯定比不上那些天赋出众的人。
  叶纤红从来不觉得自己一个人,就能撑起一个商业帝国,所以更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执行团队,替她细化目标,将领先未来的商业计划一步步推行下去,将梦想变成现实。
  这就需要一些有真才实学的人,帮他实现自己的梦想。
  而乔昌智这样的人,就是最好的领头羊。
  “他就在我家里。”朱亚婷回答。“要不要明天叫他过来一趟?”
  舅舅的腿虽然走不了路,可是柱着拐杖慢慢走,还是没问题的,大不上明天早一点出发,自己送他过来。
  “他不是走不了路吗?”叶纤红惊讶地问道:“来虞城肯定不方便,要不,等一下我去一趟你家吧——”
  “这怎么好意思?”听说叶纤红亲自去看小舅,朱亚婷眼睛都红了。“你才是老板,叫他过来看你才对。”
  “我们是好朋友,别这样计较。”叶纤红当然不会把真实的想法说出来。“你的小舅也是我的小舅。”
  叶纤红看了看手表,现在刚过十二点,如果要去探望乔昌智,这个时间倒是很合适。
  大家早上忙完农活,吃了午饭想休息一下,如果等人家睡下了,再去打扰,那就不好意思了。
  想到这里,叶纤红站起来,对弟弟说道:“安安,兴旺,你们在家做作业,我和亚婷出去一趟。”
  “哦。”正坐着写作业的兄弟俩同时应了一声。
  叶纤红拿起车钥匙,拉起还不敢相信的朱亚婷:“走,我送你回去。”
  第三十四章妖孽商业奇才
  走到门口,叶纤红又停住了脚步,想了想,回到自己房间,拿了一罐奶粉和一袋麦乳精,装在一个袋子,才重新出去。
  朱亚婷望了她手里的东西一眼,有心想说去自己家,不用带东西。
  又怕叶纤红计划去自家后,顺便回一趟郑家村,东西是拿回家的,那自己这样说,就不好意思了。
  来到楼下,上了车,一起往平原村开去。
  这时候国道上的车子非常少,车子很快就到了朱亚婷家的门口。
  车子在一个宽大的院子里停了下来。
  因为家里有两个儿子,朱亚婷的父亲去村里批地基时,就批到了四间。
  可是家里没那么多钱,老大的年纪又等不起了,于是他们先造了两间两楼,一家五口一起住在那里。
  剩下的两间地基,就空在那里,现在成了菜地,种了些蔬菜瓜果。
  朱亚婷的家人刚吃完午饭,正在收拾桌子,听到外面有动静,就走到屋前观看,见一辆轿车开进自家院子,连忙从屋里迎出来,想看看是谁来了。
  “爸,妈——”朱亚婷打开车门,对着前面的一对中年男女叫了一声。
  看到叶纤红熄了火,从车上下来,连忙替他们介绍:“这就是我跟你们说过的朋友,叶纤红。”
  “叔叔,阿姨,你们好。”叶纤红微笑着叫了一声,随手从后面的座位里拿出袋子,关上车门,拎着往前面走。
  “你好,你好。”听说她就是那个让女儿赚钱的小姑娘,夫妻有些激动,“外面热,快进屋里坐。”
  见她手里还提出东西,就埋怨道:“来了就行了,带东西干什么?”
  塑料袋里半透明的,里面的奶粉和麦乳精,一眼就能看到。
  上门还带着这样高档的礼品,两人有些受宠若惊。
  “第一次上门探望你们,应该的。”叶纤红笑着说了一句。
  进屋后,随手把袋子放在一边的矮几上,就看到饭桌旁边的椅子上,坐着一个年轻人,理着精神的小平头,因为长时间不晒太阳,皮肤有些苍白,身子也有些虚胖,应该是缺少锻炼。
  不过整个人打理得干干净净的,透着种书生的儒雅。
  只是椅子背后,靠着一根拐杖,提醒别人他的腿脚不好,无法正常行走。
  “小红,他就是我的小舅。”见叶纤红注意在望着自己的小舅,朱亚婷连忙替他们介绍道。
  “乔先生你好。”叶纤红走到他面前,自然地伸出手。“我叫叶纤红,是亚婷的好朋友,听说你想找工作,就过来看看你——”
  从第一眼看到对方,叶纤红几乎就认定,面前这个人就是前世那个叱咤商界的乔昌智。
  虽然身体有了残疾,但是他的眼神却没有悲观和自卑,反而非常冷静和沉着,给人一种智者在冷眼观察这个世界的错觉。
  只有这样心性的人,才能在机会来临时,一下子崛起吧!
  “你好。”乔昌智望了叶纤红一眼,有些意外,但还是礼貌地伸手跟叶纤红握了一下,平静地回答了一句。“恕我不能全礼了。”
  从外甥女嘴里知道叶纤红的事迹后,他对她的经历非常感兴趣,在知道她收下外甥女,要她担任工作室的助理时,一时心血来潮,叫外甥找叶纤红,帮自己也介绍一个工作。
  一个跟外甥女差不多背景的女孩子,居然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就能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个女孩子身上肯定有其它人不具备的能力和坚持,至少也是一个目的性非常明确的女孩子。
  因为自己的原因,姐姐家没有一点积蓄,现在更要用外甥女的彩礼钱,来给大外甥准备婚事,这让他非常内疚。
  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一刻,渴望自己成功,帮这个家庭改变现状。
  如果自己能知道叶纤红的成功原因,那就好了,就算不能照抄她的成功模式,至少给自己自己一个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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