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

  “你是哪个分局的?”那个男人脸色阴沉下来,“别以为穿了这身警服就了不起,信不信我马上找人撸了你?”
  这个男人看起来二十五六,长得白白胖胖的,一看就是个没吃过苦的二世祖。
  胡向阳当然知道他的身份,是卫陶厂厂长李程江的独生儿子。
  他没想到的是,一个县级国营厂长的儿子,就敢这么嚣张,那他父亲岂不是成了土皇帝?
  难怪表哥上任前,会这么重视棉纺厂和卫陶,看来这里面的问题,比他们相像的还要复杂和严重。
  “那你试试啊!”胡向阳笑得更加灿烂了。
  “算了,向阳。”赵大成在一边劝道。“别跟他一般见识。”
  他知道胡向阳的脾气,是个不肯吃亏的主,如果把他惹急了,只怕会不顾后果,把这个男人打个半死。
  “行,我们走吧。”胡向阳还是听得进劝的,所以忍了下来。
  今天办了件大案,是大喜事,他没必要把事情闹大,让这个功劳变了味。
  走出巷子,胡向阳找了家小店,用公共电话向上司汇报这件喜事。
  虽然上司的态度,让他非常反感。但是还要在局里混,没必要把关系搞得太僵。
  现在破了案子,一直被上级盯得焦头烂额的上司,肯定会喜出望外。如果自己愿意分出功劳,对外说是在上司的决策和布置下,才抓到罪犯,他肯定会对自己的独断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吧。
  像他猜的一样,听说犯人抓住了,人质也安全地救了出来,上司在一惊之后,就听懂了胡向阳话里的意思,满意地夸了几句。
  放下电话,他匆匆跑出局里,朝对面的空巷了走去。
  一直守在警察局附近等案子进展的记者,一看有动静,连忙围了过来。
  刑侦队人队长此时满脸红光,把人质得到解救,罪犯已抓获的消息通报给大家,并表示马上带大家去案发现场。
  于是一群人跟在后面,浩浩荡荡来到那条废弃的巷子口。
  看到六个警察押着罪犯,身后跟着获救的一家三口,现场爆发了一阵热烈的掌声。
  路过的市民见这里热闹,也围拢过来打听消息,现场成了新闻发布会。
  市领导听到消息,也匆匆赶了过来,对刑侦队的工作能力表示满意,并希望他们再接再励等等。
  等事情全部结束,电视台的记者也离开了,一直站在队长旁边笑得脸都僵了的胡向阳,才发现自己的脚痛得厉害,低头一看,脚背已肿了起来。
  胡向阳估计是刚才蹬门时,力度没掌握好,把脚震伤了。
  赵大成和小方主动送他去医院,而破案的消息也通过电视,第一时间传播开来。
  ……
  第八十七章相亲误会
  “你怎么来了?”听到脚步声,胡向阳抬头一看,见是叶纤红,脸就垮了下来。
  他明明一再交代赵大成,叫他别把自己受伤的事告诉她,没想到她还是知道了。
  “什么意思?不欢迎我来?”叶纤红把手里的东西放在床头柜上,沉下脸来说道。
  习惯了胡向阳阳光的笑脸,现在看他垂头丧气的模样,叶纤红有些心疼。
  她很想走上前,抱住他的头,给他抚慰。
  好在理智还在,她总算忍住了。
  “怎么会?”胡向阳不知道怎么的,见她脸色不好,心一下子就虚了,从床上坐起来,干笑几声,嘴里连声嚷道:“你能来我太高兴了,快坐,坐。”
  见惯了叶纤红善解人意的风格,此时见她板着脸,说话也不饶人,哪里还不知道她在生气。
  叶纤红不客气地在凳子上坐下来,招呼弟弟也在旁边坐下。
  “安安也来了啊!”胡向阳没话找话地加了一句。
  “你现在是伤员,躺着就好。”叶纤红虽然生他的,见他硬撑的模样,又心疼了,打断了他的寒暄。
  警察要跟犯罪分子做斗争,本来就是个危险的职业,受伤是常事。
  胡向阳只是脚受了点伤,跟后世的缉毒警察比,根本算不了什么?叶纤红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脸色僵硬,一付见不得人的样子。
  再说,自己跟他也不算陌生人了,有必要这样见外说客套话吗?
  “晚饭吃了没有?”叶纤红看他身边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不放心地问。
  “吃了。”胡向阳老老实实地回答。“小方替我去外面买了一份饭菜,陪我吃完收拾好才走的——”
  怕叶纤红不明白,又补充了一句:“小方是我刑侦队的同事,男的。”
  “谁管他是男是女?”叶纤红白了他一眼。
  这话听起来怎么有歧义?好像小方是女的,我就会吃醋似的。
  叶纤红又望了胡向阳一眼,见他皱着眉头望自己受伤的脚,担心地问道:“怎么了?脚现在很疼吗?”
  一脚把门框蹬断,想必是用了全力,反震力自然非同小可,没伤到骨头,已是运气不错了。
  这个男人看着成稳,一冲动起来就像大男孩,行事不计后果,难道那样家庭出来的子弟,都是这个德性的吗?
  “还好吧——别看它包得厚厚的很吓人,其实没事。”经医生推拿处理后,现在只是酸酸涨涨的难受,倒真感觉不到疼。胡向阳像是怕叶纤红不相信,抬起脚做了个踢腿的动作。“你别不信,我现在就算走回家都没问题——”
  “你这么能,咋不上天呢!”叶纤红受不了他死不悔改的臭屁模样,不客气地刺了一句。“都伤成这样了,还充英雄?”
  “哈哈——”原本坐在一边有些拘束的郑兴安,听到姐姐说出这句带着东北口音的笑话,忍不住笑了。
  胡向阳也被逗乐了,咧开嘴想笑。
  可是郑兴安夸张的笑声一出来,他才记起旁边还有个灯炮,就笑不出来了,脸色也变得有些尴尬。
  叶纤红瞪了他一眼,见他嘴唇发干,一付缺少维生素的模样,从袋子里拿出二个苹果,去水池里洗了洗,递了一个给他。
  另一个自然给弟弟了。
  身边没有刀,皮也削不了,只有带皮吃了。
  “谢谢。”胡向阳接过,也不啃皮,大口吃起来。
  由小方这个大男人照顾自己,肯定没女孩子细心,晚饭是替自己解决了,却没有带水,叶纤红来之前,他还真的渴了。
  这时候虞城卖的苹果,大多是烟台产的,真的是又脆又甜,谁都喜欢吃,价格也不便宜。
  不像前世的水果,不知道是不是为了提高产量,还是为了便于保存,把水果最根本的口味问题,都疏忽掉了。
  应了那句劣币驱逐良币的老话,虽然新品种不断淘汰旧品种,产量越来越高了,老百姓也人人吃得起苹果了,但是口味真的一代不如一代。
  “你最近是不是天天大鱼大肉,很少吃蔬菜水果?”叶纤红想了想,觉得还是应该管管他。
  胡向阳现在一个人生活,肯定不会自己做饭,在外面随便找家饭店就吃了。像他这种嗜肉的大男人,也一定不会懂得荤素要搭配吃,什么好吃就吃什么了。
  这样没有节制的饮食,偶然一段时间还可以,长时间这样就不行了。
  长期少吃或者不吃瓜果蔬菜,会造成维生素摄入不足,对身体造成不利影响。最直观的表现,就是嘴唇干燥,皮肤变粗糙,这些症状已从胡向阳身上显现出来了。
  “你怎么知道?”胡向阳好奇地问。
  来虞城前,京城老家一直有保姆在做饭,所以饭菜都不用自己操心。来虞城后,一个人懒得做饭,每次都是去家附近一家饭店解决的。
  虞城菜口味偏咸带甜,头几天吃觉得没味道,最近倒是习惯并喜欢上了。
  “你自己没有照镜子的吗?”叶纤红觉得他的生活能力比自己想像的还差。“嘴唇这么干,皮肤也变粗了,这是缺乏维它命的表现,难道你没发现?”
  “啊?”胡向阳伸手摸了摸脸,有点惊惶地要去找镜子来看。“真有这么严重?那我是不是变丑了?”
  可能是受姐姐的影响,他对外表的在意程度,不会比同年纪的女孩子低。
  还在读中学时,姐姐去美容院,有时会带上他。一开始他还不习惯,觉得用洗面奶洗脸,做面膜太麻烦了,后来见自己皮肤变好了,人也变帅了,就喜欢上了这种感觉。
  如果来虞城后,自己因为饮食问题而变丑了,那他肯定接受不了。
  “你知道就好。”叶纤红恐吓道。“一个人想皮肤好,肯定要营养均衡,荤素搭配合理,你以后不能这样乱吃东西了——”
  警察局不是有食堂的吗?她觉得胡向阳就算天天吃食堂,也好过在外面乱吃,至少食堂是大锅饭,菜的品种比较多。
  “那怎么办?我以后跟你搭伙吃行不行?”胡向阳可怜巴巴地望着叶纤红:“你做的菜味道这么好,又懂得这么多,肯定好吃又健康?”
  话刚说完,忽然想到那天在游戏厅门口见过的那个男孩子,似乎醋劲很大,他又马上自我否定了。“不行不行,你对象肯定不会同意的——”
  “谁告诉你我有对象了,啊?”叶纤红噌地一声站起来,怒气冲冲地望着他。
  这可不能开玩笑,如果所有人都以为她有了对象,那她以后怎么交男朋友?
  “上次你不是相亲了吗?”胡向阳毫不示弱地回瞪她,嘴里理所当然地说道。“那个还不是你的对象?”
  “谁说相亲了就一定得是对象——”叶纤红气呼呼地说道。
  后来忽然反应过来,说话的声音也渐渐低了下去。
  她发现自己犯了个错,忘了现在是九十年代初。
  这个时候的民风还很纯朴,年轻人搞对象,很多是由家里长辈或介绍人牵线而成的。
  如果两人正式相亲,往往代表双方都认可了,有正式确定关系的意思。
  只要不出意外,最后都会走向婚姻。
  不像后世,一个人结婚前,要经历无数次相亲,无数次的分分合合,很少有青梅竹马只谈过一次恋爱就成功的。
  即使定了亲,订了婚,甚至同居过几年,照样会一言不合就分手。
  “你不要误会,我跟那个段俊希相亲,是奶奶看中了他的身份,想亲他帮忙——”叶纤红觉得这件事有必要解释清楚,免得胡向阳误解自己是个随便的女人。
  所以她坐下来,把相亲事件的前因后果原原本本解释了一遍。
  “原来如此。”胡向阳听完她的解释,心里的疙瘩才算解开了。
  叶纤红相亲这件事,确实让他不痛快了很多天。
  两人因为狗伤人的意外事件而相识,他对叶纤红很快从感激、好奇到隐隐抱有好感,觉得她是个特别的女孩子,有胆识有性格,最重要的是,她没有大院女孩子的做作和自私。
  所以内心里已把她当成可以结交的红颜知已,可就在这时候,听到她相亲的消息,而且还是她亲口承受的。
  这让他的心情一下子反转,开始对她的期望有多高,失望就有越大。
  一个女孩子相亲了,就等于是别人老婆了,他就算对她再有好感,也不适合跟她亲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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