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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狼奴 第79节

  殿下分明也是喜欢他亲她的,只要他亲得她满意了,她再大的火气都能消去许多。偶尔遇着开心的事,他几次央求后,也愿意亲他一点。
  不让绣杏跟去文华殿,恐怕是因为一看到绣杏,她就会想起那晚的事。可惜红裳比绣杏看得还紧,若她也时时跟着,狼奴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有点儿跟殿下亲近些的机会了。
  楚言枝脸微红,拍落了他的手。
  狼奴收回了手,拇指轻轻抚摩着自己的手背,目光如糖丝般黏在她的一举一动上,心里则想,他近来已越来越不满足只是亲一亲而已了。
  他还想要更多,该怎么勾引殿下呢?
  作者有话说:
  咱们过年,崽崽也过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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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0章
  “殿下喜欢吗?”
  因为师父和辛鞍都去了西南地赈灾, 老定国侯也带着老夫人与辛大小姐转道过去了,定国公府冷冷清清,狼奴每月都会回一趟北镇抚司, 再去一次定国公府看望师娘。
  除夕那夜楚言枝特地让人安排了果蔬酒品送去,初二那天狼奴也带了自己亲手雕的黄梨木梅花傲雪茶水垫盘作为送给师娘的礼物去了。
  每年狼奴都会收到辛夫人给他包的红包, 他收下后都攒了下来,没敢乱花。今年是他入职锦衣卫的第一个年头, 他想着自己已经长大了,能赚钱了,绝对不可以再收师娘的压岁钱,可师娘显然是惯会对付这套的, 最后把红荷包系在了木奴的脖子上, 他怎么都推脱不掉。
  一月末辛恩和辛鞍终于回来了,洗尘宴那天狼奴去了北镇抚司,就看见辛鞍整个人黑了好几层, 一笑露出两排大白牙,说着这一路上的见闻, 还朝他展示自己长进了不少的酒量。可惜底子在那,还是三杯就能倒。师父很有海量,师娘亦不输于他, 也不知辛鞍是怎么回事。
  他们回来后没一个月,二月下旬,老定国侯辛铭终于姗姗来迟,辛恩亲自来了一趟长春宫, 把狼奴领回去了。
  老定国侯的模样与狼奴想象中的不同, 他个子不高, 灰白的头发随便扎了个短髻, 胡子修得短短的,刚盖过下巴,身上穿的衣服却十分鲜艳讲究,腰间不配刀剑,只挂美玉香囊。
  他原以为师公会是个比师父还要严肃,比师父还要高壮的人,没想到一见到他,师公就眯着眼睛围绕他打量半天,说了句“好眼熟的小子”。
  老夫人的个子比师公高出半个头,打扮得干净利落,腰上佩剑,脸上的皱纹少而稍深,听到这话便说:“你个老花眼不还是逮谁谁眼熟。别磨叽,试他几招。”
  师公哈哈一笑,从怀里掏出个银镶边的圆圆透明薄片放到了眼睛前面,继续打量他:“确实眼熟嘛。”
  狼奴看着薄片上师公放大了的眼睛,好奇地观察了会儿才问:“师公可以给辛鞘看看这个吗?”
  老定国侯听这话便抛甩了下这圆片,专在他眼前晃了晃,笑道:“没见过这好东西吧?从西域胡商那买来的叆叇!喏,给你长长见识。”
  老定国侯随手把圆片丢向他,狼奴抬手接住,捧在手心里认真看了会儿,又拾起学着方才老定国侯的样子放到了眼睛前面看。
  晕,很晕,什么都看不清。狼奴忙放下来了,蹙眉揉着眼睛。
  “哈哈哈!”老定国侯扶着他肩膀笑,“这是给上了年纪视物不清的人用的,多玩几回你好眼睛也该折腾坏了!”
  他刚笑道一半,老夫人一掌拍在了他脑后:“老不正经的东西,逗他干什么。逗坏他眼睛你就高兴了?”
  老定国侯揉着后脑勺,和老夫人拌起嘴来,辛夫人忙上前劝阻,辛恩和辛鞍则在旁边看热闹。
  “师公,这个在哪里可以买到,很贵吗?”狼奴掏出帕子小心翼翼地把这圆片擦净了递还给他,“我也想买两个。”
  “那当然贵,有市无价的宝贝!不托跟我有过命交情的朋友,哪里买得到。”
  狼奴神色微黯,继续细观那块透明水晶片,一时判断不出这是用什么东西做的。
  有价无市,那以他每月五十两白银的薪俸,攒到什么时候买得起呢?
  他正式成为锦衣卫已经快有一年了,十个月共得五百两白银,因为一直住在长春宫被殿下养着,他用不了多少钱,每月只领七八两当零用,剩下的都交在师母那存着,很多时候他连那七八两都用不完。算下来,他现在大概有四百四十两左右的资产了。
  在京城二百两就能买一座繁华地段上三进三出的大宅子,这钱对于平民而言绝不算少。但对于如今的殿下而言,实在算不得什么。
  狼奴今天本打算顺便向师母支出些银子去兰扉书肆给殿下买漂亮的砚台、笔山或镇纸等物的,殿下很喜欢漂亮的文具,对那个钱公公送的笔洗就很爱不释手。可这个叆叇,他也很想买……
  钱真是个好东西,可惜太难赚了。狼奴苦恼地看着师公把圆片收了回去。
  老定国侯捏捏他的肩膀,又绕到身后展开他的手臂,一边摸试着他的筋骨,一边哼笑着问:“买不起吧?”
  狼奴点头:“我太穷了。”
  还是很没用,养不起殿下,买不了自己想买的东西。
  他正想着,忽有一道劲风从下盘袭蹿而来,狼奴下意识反踢回去,却落了空,接着双臂被反剪起来。狼奴手肘运力一挡,即刻旋而脱身,退离半丈之远。老定国侯拍拍手掌,再度上下打量他:“是不错,比鞍小子强多了。”
  辛鞍还在吃茶点,脚后跟呲在石凳沿上,坐姿极放肆不雅,闻言哼道:“我大哥嘛,当然要比我强。”
  “呦,你小子也有服人的时候?”
  辛鞍灌了口茶,摆着臭脸不理他了。
  辛恩目露自豪道:“他从小就刻苦,不像小鞍,武不好好练,书也不好好念,功不成名不就的。”
  “爹你前几天在司里不是这么说的啊!我这回也是立了功的!”
  “就那点功也值得你到处宣扬?”
  “总比什么都没有强吧!”
  ……
  辛鞍这回抓住了当地一个贪墨赈济款的县丞,这回回来能领到三百两银子的封赏,抵得上他半年的薪俸了。
  狼奴不怎么羡慕,倒不是因为嫌辛苦,而是他想着如果当时自己也跟着去了,便有半年见不着殿下。这半年他时时刻刻陪着殿下,一直感觉很幸福很满足,三百两银子换不了这任何一刻。
  可他也不能总这么穷下去。
  看出他心不在焉,老定国侯从怀里掏出了两只银镶边的叆叇,甩给了他。
  “这东西不经摔,我兜里有几十个备用的呢,你这么想要,这两个就送你玩吧。”
  狼奴茫然地接住了,下意识拒绝道:“辛鞘不能收……”
  老定国侯瞪了他一眼,被辛夫人扶到石桌前坐下喝茶的老夫人闻言道:“你是小恩的关门弟子,作为你师公师奶,本就该给你送点见面礼,收下吧。不管什么用处不用处的,你喜欢重要。”
  辛夫人笑道:“鞘儿,还不快谢过你师公师奶。”
  狼奴看向辛恩,辛恩赞许地点了点头。狼奴红着脸谢过收下了。
  长这么大了,面对想要得到的东西,怎么还要靠人送呢?狼奴不禁觉得自己白长大了。
  不过这样的送,和当初被送楼阁灯时的送,似乎并不一样。师父一家都待他很好,是把他当作家人看待的。狼奴心里虽然有些羞愧,但更多的是感恩。他要再努力长大,将来回报他们。
  狼奴用帕子把叆叇包起来小心收好,老定国侯便就他方才的几下对练间展露出的几点瑕疵指导了一二。这些瑕疵若说是问题其实倒也不算,多是可以改进的细节。狼奴领悟得很快,不过一个上午的功夫,功夫竟又上了一层楼。
  晌午定国公府办了接风洗尘宴,但并未邀请辛恩的朝中同僚,或辛铭当初的老友,只邀了平时走动较多的四邻,院内摆了两张八仙桌。
  狼奴留下来和辛鞍坐在了一处,定国公府与其他高门显贵的人家不同,并不讲究男女分席,家宴更无拘束,比辛鞍大两岁的辛大小姐辛鞣坐在了辛夫人身侧。
  辛鞣幼时体弱,被留在了济州府由老定国侯夫妇教养长大,原本想养到七八岁了便送回来,可惜那几年朝中局势复杂,辛恩常年在外奔波没法去接,老定国侯夫妇也不能擅自离开济州府,更不放心托人送她回去,就一直耽搁了下去。时局宽松些后,再要去接,辛鞣已在济州府生长惯了,反而不愿来京。
  辛鞣已及笄有一两年了,济州府人家素闻其嘉名,提亲的人不在少数,但辛夫人还是想她嫁到京城来。老定国侯夫妇把她疼得如眼珠子般,在济州府挑挑拣拣几年没看上眼的,干脆也想上京看看,一行人这才往京城来了。
  辛家基本都是军旅之人,老夫人性情严肃,辛夫人亦有些泼辣,唯有辛鞣不同,形貌端庄,淡衣素服,不怎么爱说话,若无事便不出屋。
  平时能在各种场合下游刃有余的辛夫人此刻坐在她身旁竟显得格外拘谨,不知该怎么跟这位长到十六七岁,却根本没见过几次面的女儿交谈,只一味的给她夹菜,但辛鞣并不怎么动筷子,也只一味地道谢。
  几次下来辛夫人眼圈便红了,辛恩默默揽住了她肩膀,对辛鞣直接问道:“今日的菜,都不合你口味?这厨子是你母亲从几月前就找来的济州师傅,好歹也动两口,你从小身体……”
  辛鞣捧着碗,并未抬头,只笑了笑,正要说话,辛恩忽然“嘶”了声,是老定国侯辛铭的筷子尾落到了他头上,毫不给他面子地道:“这话什么意思?鞣儿忌口的东西多,你们不清楚给她乱夹就算了,她都把自己能吃的拣吃干净了,废话个什么?嘶——”
  他话音刚落下,老夫人的筷子尾也落到了他头上:“不还是你这老头子能吃,莲儿找的这济州厨子做的饭菜大半都是你爱吃的。要不顾忌你,能这样?”
  一边说,老夫人一边拿了辛鞣的碗,把她碗里剩的拨到了自己碗中,重新夹了她平时能吃、爱吃的菜递去,辛鞣自然而然地接了。
  辛夫人在旁看着,心头涌上无限酸楚,愧疚地看向辛鞣,却也不知该说什么。
  狼奴见辛恩和辛铭都被敲了脑袋,起身给他们都斟上了酒奉上。辛鞍在旁边鼓着一腮帮子的菜边嚼边道:“嘿呦怎么吃着饭也能打起来?”他拱拱辛鞣的胳膊,“哎姐,你要有想吃的够不着跟我说啊,我给你夹!”
  辛鞣仍是道谢,但忍不住往旁边避了避,显然并不想和他有过多接触。辛鞍挠挠头,继续想着话题跟她聊。虽然他与父亲在西南地的时候就已经和她见着面了,但他们公务繁忙,整天脚不沾地,没几顿饭是能在一起吃的。老定国侯夫妇也从不闲着,每日给灾民布棚施粥,辛鞣一直跟着他们。她颇通药理,为防止暑热生疫,煮了许多能清热解毒的凉茶或粥品发放给当地的灾民,还会接待病患,但绝大多数病患都是女子。
  辛鞍发现她在外和在家其实算得上是两个样子,在外的时候能极有条理地安排各项事务,和祖母的行事风格很像,有点风风火火的。在家的时候她却总很沉默,天天捧着医书不出门,对不熟的人极其客气。
  狼奴没怎么注意席上众人的情绪,他一直在心里默算着自己那点资产,还悄悄地和辛鞍作比较。
  虽然辛鞍这回比他多得了三百两,但他平时花钱很大手大脚,五十两银子能花去三四十两,甚至有时候还要找他来借。算下来,资产定没有他多。
  狼奴明白开源节流的道理,常去市集走动之后,他也差不多了解到一些行情了。皇城郊外的田地均下来大概十两银子一亩,听说江南那里的田地肥沃,相应的也贵许多,要二三十两一亩。以他如今的薪俸,两三年应该能置办出一个百亩左右的田庄。但田庄里不能只有地,得有耕农……
  京城的铺子也算不上太贵,一二百两便能盘下个地段还算不错的店面,但做生意,狼奴不懂,身边也没人能教他。他至今也不能熟练地和人相处,弄不明白那些人心里的弯弯绕绕。辛鞍和金参常说,幸而他遇到的都是好人,不然早活不到今天了。
  狼奴确实遇到了很多好人,遇到了最好最好的殿下,他也遇到过坏人,当初与他同窝生活的狼族家人都死在了他们的手里,他从未忘记过。坏人也差点弄死了他,是殿下救了他。这些年狼奴一直在找他们,但没能在京城嗅到他们的气息。
  报仇这件事,狼奴不敢对身边的人说,包括殿下。虽然年嬷嬷和师父师娘他们都对他很好,但他心里清楚,他们都是人,人很难理解他们狼的情感,毕竟那两个猎者做的事在人间根本不算错事。他要是对师父说他想找他们报仇,便是为难师父。
  殿下一直都在让他记背大周律法,一直告诫他绝不能犯错犯罪。狼奴知道她一定是不想他因此而受伤丧命,但同样的,也是不想他报仇……
  狼奴的爱和恨都很浓烈,也很简单。他讨厌复杂的人,可这世上大多是复杂的人,他无法应对,没有一点经商的头脑,想通过这条路子致富,几乎不可能。
  那便只有买田买地了。
  狼奴若有所思地吃着,吃到一半,另一桌席位上的裕平伯过来同辛铭与辛恩敬酒了,辛鞍也站起了身,拉他一起过去凑热闹。
  裕平伯笑说辛鞍出去历练一番人更精神了,辛鞍又呲着大白牙笑,竟有几分不好意思。
  宴席撤下去后,狼奴把自己要支银子买东西的事同师母说了,辛夫人还关切地问他钱够不够,又想从府上支银子给他添补,狼奴不敢要,拿上四百两银票就跃出了定国公府。
  狼奴盘算着到了城西那家常被京中文官朝臣和读书人光顾的兰扉书肆。这些文人用的东西总是很贵,狼奴进来过几次,稍微漂亮点的就值百两银子以上,数千、数万两的亦不在少数。
  他曾经起过自己学着做这些东西的念头,但很快就被吉鸿董珏他们提醒了,这些东西工艺倒还其次,难得是材料,他要学要练,会浪费很多材料,算下来不如自己去买。譬如那盏楼阁灯,他最后虽然做出来了,但耗费的时间精力巨大,且到最后……殿下连看都没看一眼。
  有些钱还是给别人赚吧。
  兰扉书肆很大,前后左右四间隔房,分别摆放文房四宝、典籍藏书、珍贵字画等物,狼奴直接进了东间,便有各种墨香、字纸香充盈而来。
  狼奴虽然衣着气度不凡,但一看便是对文墨淡薄的习武之人,店家并未在他身边待太久,简单介绍一番便去招待旁人了。狼奴也不在乎这些,他的视线从摆放在中间的笔墨纸砚上一一看过去,并不敢多往两旁看。两旁的都太好看了,一看就知道恐怕把他自己卖了也买不起。
  小狼要为殿下挑好礼物,但也不能把自己弄没了。
  狼奴拾起几个玉质或瓷质的笔山看了看,最后挑中了一块太湖石笔山。石身呈红白两色,石质剔透晶润,触手生温,其中洞漏天然和谐,不见丝毫斧凿痕迹。
  殿下一定会喜欢这个。狼奴抬头问店家:“多少钱?”
  店家看了眼:“二百八十两。”
  狼奴不自觉松了口气,还好钱够。
  “劳烦帮我把它包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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