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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先锋战冤句(下)

  乘氏县在冤句县东北七八十里外,两者之间有官道相连,现在,在冤句东北三十里处的一处密林边,一支人数在八千左右的精骑正在休整。
  这支骑兵队伍精锐异常,第一个表现便是一人双马。其次,每名甲胄齐全的骑兵除了马槊、备用马槊和横刀外,都佩戴劲弩。他们不仅是从头到脚都武装了起来,而且每个人都好似置身于小型武库中。
  这样的一支精骑,且不说战力如何,仅仅是养活他们,都要花费难以想象的钱财。
  一般情况下,养活五名步卒的军费,才能养活一名骑兵。但是就这支骑兵而言,每个人只怕要消耗十名普通步卒的资财来培养。
  也就是说,武装这八千精骑的军费,足够再拉起一支最低八万步卒的军队!
  精兵不易得,尤其是精骑更不容易培养,由此可见一斑。
  然而,实际情况是这支精骑耗费的军资,远胜一支十万步卒的军队。
  原因只有一个:这支精骑中修士占比太高——不仅远高于普通步卒大军,也大大高过普通精骑。
  哪怕只是练气一层的修士,无论是装备花费还是俸禄给养,都要远远超出一名普通精骑锐士。而在这支精骑中,练气修士的比例已经达到了恐怖的三成!
  一支八千人的骑兵中,竟然有两千多名练气修士!
  要知道,在天下大乱之前,哪怕是练气一层的修士,都有成为皇朝七品官员的资格。整个皇朝虽然官吏无数,但大唐三百多州一千余县,总共又有多少七品以上的官员?
  这也就是乱世大争,修士整体实力得到极大提升,否则就算加上江湖修士,任谁也凑不出这样一支精骑来。
  饶是如此,这支精骑也足够骇人。
  放眼整个天下,五十三藩镇,大小诸侯十余,有谁能够组建这样一支精骑大军?哪怕是朱温,已经荡平了中原七镇,也无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拉起这样一支精骑来。
  所以答案只有一个。
  这支精骑只会也只能出现在,那个早在黄巢还没举事之时,就已经洞悉天下未来局势,并且争分夺秒为之殚精竭虑作准备的王的麾下。
  这支精骑的号为狼牙都。
  他们的统率叫作上官倾城。
  现在,再叫这支军队为狼牙都已经不合适。依照唐末军制,百人为“都”,五百人为一指挥,五千人便成一军。
  所以这支军队,如今该被叫作狼牙军。
  此刻,面白唇红的上官倾城站在林子边,手中伸着一捧豆子,正在专心致志给自己的战马喂食。
  大战在即,她神色如常,目光比寻常时候还要平静。
  哪怕此刻身着甲胄头戴兜鍪,也掩盖不住她的倾国之颜。只可惜这张清艳的脸从不回绽放绚丽光彩,因为她是个面瘫。
  面瘫有面瘫的好处,尤其是作为军中将领,正需要她任何时候都不动声色。
  等战马吃完了豆子,上官倾城伸出手,平缓有力的为战马梳理鬃毛,动作亲昵的就像对待自己的手足。喝完水的战马舒舒服服打了个响鼻,双眸微微眯了眯。
  在她身后,八千余将士在默然做着同样的事。
  战马不会喂食的太饱,因为大战在即。
  不时,前方奔回一骑,在上官倾城前方勒马滚落,跑步上前行礼:“报!宣武军先锋军五千骑兵折道向东,不出将军所料,已经跟曹州军交上手!”
  上官倾城点点头,梳理战马鬃毛的动作半分也没受影响。
  让曹州兵马先行出动,去吸引宣武军先锋的注意,分散对方的兵力,这是上官倾城的主意。至于命令,则是李晔借薛威之手下达。
  哪怕狼牙军战力强横,上官倾城自忖救援冤句、击败朱殷不成问题,她也要尽可能做好完全准备。真到了沙场决胜的时候,不怕劳心劳力,多付出一些军费,就怕横生枝节,不能取胜。
  战败的损失不是些许军费能够衡量的。
  一刻之后,上官倾城抬头看了一眼天色,眸底掠过一抹凛然之色。
  这时候队列后面有一骑飞奔而来,同样是向上官倾城禀报军情的。
  “报!将军,我部两万步骑大军已经就位!”
  上官倾城这回没有点头,她拍了拍战马的脖子,径直翻身上马。
  手提缰绳,上官倾城看向冤句的方向,“给冤句的军令,冤句如何回应?”
  副将上前来说道:“我们的军使已经三令冤句,让其部兵马在我们冲击宣武军时,出城进攻宣武军左翼,冤句守将三次都回称谨遵军令。”
  上官倾城这才点点头。
  她倒是想趁着朱殷所部登岸未半的时候,给予其迎头痛击,只是时间上来不及——他们能够在对方刚登岸的时候赶到,已经是日夜兼程了。而在大战之前,长途奔进的精骑必须休息一阵、稍缓一口气。
  上官倾城眉目如电,抬手下令:“众将士听令,奔袭宣武军先锋大军!传令赵霸天,妖族修士护卫两翼,随时准备拦截道兵!”
  “得令!”
  双腿轻夹马肚,上官倾城催动战马缓缓启程。
  但就在这时,她忽然眉头一蹙,向西北方向望去。
  哪怕在林田中看不出什么异常,以她兵家上将大圆满的境界,也能够清晰感受到彼处有修为强悍的人存在。
  不过她并没有做什么,甚至都没有在意。
  强悍的气息只不过区区数道,没有半点儿能力影响狼牙军的行动。如果对方敢出现在狼牙军面前,且不说会被八千人的兵家战阵碾成肉泥,随行护卫的妖族修士都不会让他们有接近的机会。
  ......
  冤句县白沟南岸,一处林叶凋零的山丘上,几名身着长袍、气度温文尔雅的男女,正观望着在白沟北岸集结的朱殷所部。
  五万人左右的大军,就算留下一部水师将士在船舰上,也有四万来人上岸。远远望去河岸黑压压一片人群,声势浩大却又不显得拥挤,各部泾渭分明又形成一个整体,显现出为将者排兵布阵的卓绝才能。
  在人群前方列阵的先头部队,阵型齐整、杀气凛然,可想而知一旦有敌来犯,他们并不会成为鱼肉,而是极有可能扮演刀俎的角色。整个大军会在瞬息间组织起强有力的反攻。
  一名眉眼平和风度翩翩的中年男子,摇着手中折扇不无感慨道:“之前听闻宣武军数月间荡平中原,还当他们只是受了道兵帮助,现在亲眼得见如此军威,才知道宣武军的确有强军之实......由此可见,朱温治军之才当真是不容小觑。”
  在这名男子身旁,有一名青年儒士,面目方正眼神刚毅,气度跟一般文雅内敛的儒生不太相同,正是崔克礼的同窗张仲生。
  他道:“朱温戎马半生,征战南北,是从血火中爬出来的悍将,的确不能轻视。晚辈曾有幸到过宣武军中,见识过对方的虎狼之士,论天下藩镇的军队之强,的确鲜有能胜过宣武军的。”
  中年男子转头看向张仲生,笑了一声:“如此看来,贞之也觉得此战宣武军胜券在握?”
  贞之是张仲生的字。
  两个月前他到了扬州,参加过儒门贤能点评天下士子的盛会。虽然因为年纪尚青资历不够,没有位列八杰之位,但也被王载丰评为儒门七十二俊彦之首,还赠送了“坐可定邦国大策,行能称社稷得失”的十四字评语。
  由此,张仲生名噪一时,在淮南无数士子中已有莫大名望。
  十四字评语的意思再浅显不过,说张仲生不仅有主政邦国,拟定、推行国家大事的才能,还有监察州县、查办不法官吏、衡量政事得失的品质。
  简单说,在王载丰这句话里,张仲生有宰相之才。
  这回中原大战事发突然,无论是李晔调集百万大军,还是朱温急攻天平军,速度之快都远超诸侯预料。这就导致关中李茂贞和淮南高骈,仓促之间都没法马上调集主力大军进入中原,干涉战局。
  大军可以慢慢调集,但是探子却不能不立即派遣。而对于高骈这种诸侯而言,除却派遣普通斥候外,还得让麾下大才之士到战场前观摩,好评判交战双方的战力,研究他们的战法。
  这些信息收集工作,都是为接下来淮南军出兵中原做准备。
  战场凶险,能来的都是大修士,张仲生姑且不言。他面前这位手持折扇的中年男子,便是儒门八杰之一,早已经名动儒林的郭璞。
  听了郭璞的问题,张仲生出乎对方意料的摇了摇头。
  郭璞讶异道:“贞之觉得宣武军攻不下天平?”
  若非知道张仲生曾经游历中原,到过汴州、青州,还亲眼见识过真正的大战,以郭璞的地位资历,只怕要毫不客气嗤笑他了。
  张仲生认真道:“宣武军要战胜天平军, 当然是易如反掌。但是宣武军要攻占天平三州,还必须面对安王麾下的平卢军。”
  说到这平卢军三个字,张仲生语气不由自主的加重,眼中也不可抑止带上凝重、肃杀之色。
  因为这三个字,他回忆起当初在青州城头,和崔克礼一起,亲眼看到平卢军抵抗宣武军的战斗场面。
  郭璞看到张仲生这番模样,不以为意道:“难道平卢军比宣武军还要精锐?这天下还能有比宣武军更强悍的军队?”
  他在扬州的时候,见过淮南军是什么模样,而且跟随大军征战过。在他的客观评价中,骁勇善战的淮南军也敌不过宣武军。
  平卢军若是比宣武军还要能战,那对比之下,淮南军的战力岂不是只能在天下诸侯中排第三?对志在问鼎中原的儒门和高骈来说,这个名次也太低了些。
  张仲生再次摇摇头。
  他郑重的看着郭璞,字字千钧道:“别的晚辈不敢说,但是平卢军中上官将军率领的狼牙都,晚辈曾经亲眼见过,那绝对不是眼前这支宣武军能够抗衡的!”
  郭璞怔了怔,旋即失笑:“狼牙都就这般精锐?”
  “不,狼牙都不能说是精锐。”
  “那是什么?”
  张仲生眼中充满忌惮之色,就像是看到了鬼神,“狼牙都,只有两个字能够描述。”
  “是哪两个字?”
  “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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