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不是我愿意的
虽然李晔就在她背后,但因为身高的关系,脑袋郡主根本没挡住,但是她这话却说得很正经很严肃。
红袖见李晔抬头望天,完全没有要说话意思,心口又开始隐隐作痛。但是她不是个柔弱的女子,所以没有什么可怜兮兮的姿态。
她大方道:“我是来还公子灵石的。之前公子在我们醉仙楼买了五百坛酒,却留下了一只炽焰鹰,价值超出太多了,我特地来把多余的灵石还给公子。”
齐破天在红袖身后听到这话,看李晔的眼神立刻充满幽怨。
他之前抱着炽焰鹰兴冲冲的跑去醉仙楼,还以为能抱得美人归,结果被满酒楼的人嘲笑不说,红袖姑娘还差点儿把手里的酒坛砸在他脑袋上。
麻雀又开始发挥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本色,它捂着自己的胸口,一脸悲恸道:“噢,天哪,我仿佛又听到了心碎的声音!那飘落一地的,难道不是路边的花瓣,而是我破碎的心?”
李晔一巴掌给它从肩膀上扇飞。
老板娘看着红袖给郡主递灵石,目光充满同情,“又一个......”
“你们是要跟着杀戮之手的队伍去黑石岭吗?”红袖交还了灵石,问郡主。
郡主道:“是又怎么样?”
红袖嫣然一笑,好似瞬间满血复活:“真巧,我也要跟他们一起进山呢!”
齐破天又懵又喜:“......”
还有这事,我怎么不知道?
红袖回头看了他一眼。他立马就懂了。呵呵,不就是为了那个公子吗。可恶的臭男人啊,竟然勾走了我心爱女人的魂魄,我要跟你拼了!
李晔仰天长叹,愁苦无限。自打进入妖族领地,他好像就得到了什么了不得的技能,真是作孽啊!
念及于此,李晔脑海里忽然冒出一个不成熟的想法:按照妖族领地这些女修士的德行,他好像不用辛辛苦苦去立威立德拐骗修士了,随便到处逛逛,是不是就能吸引无数女修士主动凑过来,然后组建一支女修大军?
仔细想想,这件事......好像不是没有可能啊!
“都围在这干什么,不用做事了?我让你们去收拢人手,壮大进山的队伍,你们都围在这做什么?”一个饱含威严的声音,忽然在众修士耳畔响起。
镇子外,飞来三名修士,一个比一个威压深重。
开口的是为首的中年男子,披着一身宽大的黑色大氅,竟然是真仙境的修为,而他身后跟着的两名修士,修为竟然也都到了天仙境。
“大当家来了?”
“拜见大当家!”
杀戮之手的成员们,全都躬身行礼。
“一群饭桶,老夫......嗯?”真仙境修士俯瞰众生,冷哼一声,要多傲娇有多傲娇,伴随着那声冷哼,他的修为威压扩散开来,当场就要给所有修士一个下马威,以突出自己的身份地位。
然而当他的目光落在红袖姑娘身上时,立即转怒为喜,笑容满脸,亲和得不能再亲和,连威压都不放了,就落了下来,“红袖姑娘?多日不见,红袖姑娘又美了几分,真是让人目眩神迷啊!”
李晔一看到这副场景,忍不住捂住了眼睛。
这杀戮之手的大当家,竟然也是红袖的仰慕者。
流兮镇这方天地的修士们,对红袖姑娘的痴迷程度,竟然让李晔有种松了一大口气的感觉。事实证明,不止我一个人是招爱体质啊,这我就放心了,搞得我都以为自己成了怪物。
面对杀戮之手大当家的亲切问候,红袖姑娘嘴角微动,这便算是笑过了。
她本就气质清冷,大多数时候待人接物也是慵懒随意的风格,哪怕面对杀戮之手的大当家,真仙境的强者,都不能让她有半点热情的表现,“好久不见,大当家。”
“哈哈,是啊,一晃都三年了!”大当家一副很豪迈的样子,“我就说这帮兔崽子们,怎么敢违逆我的命令,在这里消极怠工,原来是红袖姑娘来了。”
说着,他满含希望道:“红袖姑娘,老夫这三年闭关炼器,炼制出了一件中品法宝,若是红袖姑娘愿意,老夫愿意将其相赠!”
真仙境能拥有一件中品法宝,那是颇为难得的。如果不是大城中有地位的人物,一般散修就更难搞到了。其价值之大,无需多言。
而且听大当家的意思,这还是他炼制的第一件中品法宝,说不好就是他唯一的中品法宝,现在竟然愿意给红袖姑娘。
这真是不可思议!
但是杀戮之手的修士们闻听此言,却都不感到意外。他们都知道,大当家对红袖姑娘的痴迷程度,丝毫不让于齐破天。
而且一旦红袖姑娘接受了如此贵重的法宝,就是等于同意献身大当家了,毕竟,天下没有白吃的宴席。
他们看向红袖姑娘,已经是看压寨夫人的眼神。
一个小镇酒楼的姑娘,怎能拒绝如此重宝?
然而出乎所有修士意料的是,红袖淡淡笑道:”大当家的好意红袖心领了,这中品法宝,大当家还是留待有缘人吧。”
这就是赤果果的拒绝了。
众修士倒吸一口凉气,当着这么多修士的面,如此不给大当家面子,这怕是要遭啊。
要知道,大当家脾气可不好,这从刚才他一出现,就要释放修为威压就能看得出来。他可是准备给小镇所有修士一个下马威的,不仅仅是杀戮之手的成员而已!
但是大当家并没有发怒。
“那真是太遗憾了。”大当家面色如常,只有浓厚的惋惜之色。见众修士都觉得不可思议,他心里冷笑一声,你们这群蠢货知道什么,当你们被拒绝多次,都成了习惯的时候,也就不会那么心痛了。
奇怪,这并不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为什么我会这么理直气壮?
大当家暗暗泪流满面。
不过他还没打算放弃,又试探着对红袖道:“这回兽潮来袭,只怕流兮镇也不安全,红袖姑娘可愿跟着杀戮之手一起,进山狩猎?”
他这话的意思,就是让红袖跟在他身边,他好保护对方了。
当然,这也是大当家在给自己创造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机会。
众修士本以为红袖还是会拒绝,毕竟在红袖姑娘这里,拒绝别人都成了卖酒之外的每日必修功课,那真是一点负担都没有。然而没想到的是,这回红袖姑娘竟然说道:“红袖本来也打算和大家一起进山。”
大当家闻言大喜过望,还有些无法置信,总是拒人千里之外的红袖姑娘,这回竟然愿意跟着他进山?这真是一个大好机会!
然后大当家就明白了过来,感情还是中品法宝打动了对方啊。所以,她刚才是不当着众修士的面接受,是避免让妖以为她拜金,现在大当家提出一个完美借口,她就要借坡下驴了?
一定是这样!
大当家自以为成竹在握,欢天喜地道:“既然如此,红袖姑娘便跟老夫一起走吧?”
在大当家满含希翼的目光中,红袖姑娘却又摇摇头,认真道:“我不跟着大当家,我跟这位公子。”
说着,她指向李晔。
什么?!大当家如遭雷击,差些吐血。原来红袖姑娘根本没有看中我的法宝,而是看中了......那个小子?刚才是我一直在自作多情?
大当家沉着脸向李晔看过来,眼神不善:“小子,你很面生啊,哪里来的?”
他这话是从牙缝里蹦出来的,寒冷至极,敌意明显,意味不言而喻。
李晔一脸懵逼:我特么难道不是一个吃瓜群众吗,怎么就躺枪了?
“怎么不说话?你要跟我们杀戮之手一起行动?你是谁?”大当家很不开心。
李晔正要开口说话,红袖姑娘已经先一步道:“大当家,这是我的朋友,你不用这么不客气吧?”
面对红袖姑娘,大当家又生气不起来,他满脸堆笑:“红袖姑娘误会了,你的朋友就是老夫的朋友,老夫怎么会不客气,老夫只是想问问他的名字而已......”
他笑得很尴尬,自知也没什么说服力,便补救道:“不如红袖姑娘告诉老夫?”
红袖姑娘一副这还差不多的神色,“红袖这位朋友的名字是......红袖这位朋友姓......”
她忽然发现,他根本不知道李晔叫什么,甚至连对方姓什么都不知道!
这就很僵硬了啊!
大当家一脸迷茫,什么情况,他叫什么名字你说啊?难道是怕我知道了他的名字,对他不利?大当家连忙道:“红袖姑娘只管说,老夫保证,绝对不会找他麻烦,老夫就是想......认识一下。”
红袖姑娘点点头,示意了解,然后转头看向李晔,问道:“公子可否将尊姓大名告之红袖?”
大当家:“......”
众修士:“......”
什么情况啊这是,你连人家姓什么都不知道,你就屁颠屁颠跑过来见人家?你难道真是为了还人家多给的酒钱?
呵呵,信你才有鬼了。为了人家不惜得罪大当家,岂会只是为了还酒钱?
你可是红袖姑娘啊,方圆几百里无人不知无妖不晓,迷倒万千男性的红袖姑娘啊,你怎么能如此没有身份包袱?
所有修士,包括大当家,都用吃人的眼神瞪向李晔。说,你是用了什么手段,把红袖姑娘迷成这样?
李晔觉得今天这事吧,他是无辜的,所以他很冤枉。但大家的眼神告诉他,他们是肯定不会信这样的鬼话的。所以他很无奈。
李晔只得道:“在下李从璟。”
“李从璟......一听就是英雄的名字呢,名字里都带着君临天下的气魄!”红袖姑娘秒变花痴,一通毫无根据的乱赞,然后回头看大当家时,又恢复了清冷神色,“这位公子姓李名从璟。”
大当家:“......”
是的,他叫李从璟,我听到了,那又如何?我是一定要知道他什么名字的意思吗我?
这天没法聊下去了,这种差别待遇,我心脏受不了。
“我还有点事,先走一步,红袖姑娘,再见。”大当家果断开溜。
李晔看了红袖一眼。
是什么让对方有如此魅力,能让真仙境都对她痴迷、迁就到这个地步?
那肯定不只是长得国色天香那么简单。